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8917-2012
医院陪护服务基本要求
Basic requirement for hospital acpany servic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质量认证中心、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卓长立、高玉芝、沈其民、陈平、裴祎荣、王继之、初黎华、王敏.
医院陪护服务基本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陪护服务的服务内容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陪护服务的提供和管理.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1
为住院治疗的病惠者提供的日常起居照料、医疗护理协助、饮食照料、卫生清理等活动.
3服务内容
3.1总则
医院陪护服务可包括下列服务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家政服务机构应与消费者、服务人员就服务内容的详细信息进行充分沟通,并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3.2日常起居照料
日常起居照料的主要内容包括:
a)协助病患者起床、洗脸、洗手、刷牙、漱口、梳头等;b)协助病患者排泄大小便;c)晚上病患者睡觉前为其洗脚或泡脚.
3.3医疗护理协助
医疗护理协助的基本内容包括:
a)协助医护人员观察病患者病情:b)协助病患者按时、按量服药:c)协助病患者进行功能锻炼: d)陪送病患者检查;e)对病患者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
3.4饮食照料
饮食照料的主要内容包括:
a)协助病患者进餐、饮水、加餐;b)为病患者打开水;c)清洗病患者使用的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