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体 标 准
T/PSC 33-2025
南极区域中高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digital aerial photography at mid and high altitudes in Antarctica
中国太平洋学会 发布
目录
前言. III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定义,4飞行平台,4.1飞行高度, 4.2续航能力.4.3载荷能力.4.4飞机电源5航摄系统. 4.5其他要求.5.1基本要求..5.2其他性能要求.5.3航摄仪系统检定6航摄准备工作6.2航摄设计, 6.1航摄计划.6.3飞行机组7航摄仪安装、测试与检校7.1设备安装,7.3航摄设备检校飞行. 7.2设备测试,8航摄实施. 58.1基本要求,8.2气象评估.. 58.3航摄作业. 8.4航摄设备储存8.5数据处理.9质量控制.9.1飞行质量9.2影像质量, 9.3数据质量. h10成果汇交与验收10.1成果汇交10.2成果验收.
附录B(资料性)航摄飞行记录表附录C(规范性)格式要求附录D(资料性)航线示意图.. 13参考文献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文件由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太平洋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徕卡测量系统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沼辉、张连伟、裴文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伟轩、崔迎春、李丙瑞、陈留林、张浩、陈绍聪、宗师、朱李忠、邢喆、刘
南极区域中高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规范
1范围
航摄仪安装、测试与检校、航摄实施、质量控制、成果汇交与验收等方面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南极区域中高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的飞行平台、航摄系统、人员要求、航摄准备工作、
本文件适用于飞行平台搭载航摄系统在南极区域开展以1:500至1:5000航空摄影测量成图为主要目的的数字航空摄影工作,且相对飞行高度一般不低于1500m,不超过6000m.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规范必不可少的条文.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CH/T1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H/T1046南极测绘基本技术规定CH/T3018南极区域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3术语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飞行平台
4.1飞行高度
相对航高一般不超过6000m.
4.2续航能力
a)固定翼飞行平台的续航能力应大于8h; 续航应满足以下要求:b)直升机飞行平台的续航能力应大于3h.
4.3载荷能力
飞行平台的有效载荷应大于1000kg.
4.4飞机电源
飞机可提供稳定的电压22.0V-30.0V直流,电压波动不超过额定值的土5%.
4.5其他要求
飞行平台应符合南极区域航空飞行的其他相关规定.
5航摄系统
5.1基本要求
设备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a)储存温度≥-70C,启动温度≥-20C,作业温度≥-30C:
b)具有定点、等距或等时间间隔曝光控制功能:c)航摄中常用的各色滤镜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