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019-2012
透明膜折叠式裹包机
Transparent film fold wrapping machin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6)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瑞安市华达机械有限公司、上海网信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奇润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机械工程学会、温州大学、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浙江金旺达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银春、袁治亮、常素奇、罗邦毅、陈润洁、鲍云龙、刘望建、苏沂峰、孙弘、蔡李芝、阮秀珍、吴卉艳.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王莘、邹玉明、何光华、吴庆鸿、薛伟、崔友、黄建国、李伟、朱立峰.
透明膜折叠式裹包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透明膜折叠式裹包机(以下简称"裹包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BOPP、PVC薄膜等为包装材料,对长方体物品进行单包、多包及多包堆叠裹包封口的包装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4122.12008包装术语第1部分:基础GB/T7311包装机械分类与型号编制方法 GB/T7932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 13306标牌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6798食品机械安全卫生 GB19891机械安全机械设计的卫生要求JB/T7232包装机械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JB7233包装机械安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透明膜折叠式裹包机transparent film fold wrappingmachine
指用BOPP、PVC等透明薄膜对长方体物品进行折叠裹包并加热封口的机械设备.
3.2包装件package产品经过包装所形成的总体.[GB/T4122.1-2008定义2.2]
生产能力production capacity单位时间内能完成裹包的包装件数量,用件/min表示.
GB/T 29019-2012
3. 4
包装件合格率qualified packaging ratio
包装合格的包装件数量与所检查的包装件总数量的百分比.
4型号、型式与基本参数
4.1型号
裹包机的型号编制按GB/T7311的规定.
示例:BZT-Z180A表示包装膜最大有效宽度为180mm的自动透明膜折叠式裹包机,第一次改进设计.
4.2型式与基本参数
4.2.1裹包机按自动化程度可分为以下两种型式:
a)半自动:b)自动,
4.2.2裹包机基本参数:
a)额定生产能力:件/min; b)包装膜最大有效宽度:mm;c)包装规格:(长×宽×高)mm;d)电压、颜率:V、Hz;e)总功率;kW: f)气源压力:MPa;g)耗气量:m²/min;h)外形尺寸:(长×宽×高)mm;i)质量:kg.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裹包机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5.1.2裹包机运转应平稳,运动零、部件动作应灵敏、协调、准确,无卡阻和异常声响.
5.1.3裹包机气路系统管路应畅通,无阻塞、无泄漏.
5.2性能要求
5.2.1襄包机的生产能力应达到额定生产能力.2
5.2.2裹包机的温度调节器应稳定、可靠,热封所需工作温度波动值应不大于士5℃.
5.2.3裹包机自动切膜长度小于100mm时,其偏差应不超过士1mm,自动切膜长度大于或等于100mm时,其偏差应不超过切膜长度的士1%:如有光电跟踪系统,光电跟踪系统对印刷薄膜色标或固 定跟踪点应反应灵敏、可靠,裹包机的图案对正精度应在土2mm范围内.
5.2.4包装件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包装件应平整,无灼化和压穿现象,侧封口重叠处位置应符合包装件设计规定,若包装规格为:长度60mm~130mm 宽度40mm~100mm 高度10mm~40mm 其偏差应在±1.5mm范围内:若包装规格为:长度130mm~400mm,宽度100mm~180mm,高度40mm~130mm, 其偏差应在土2mm范围内:包装件成品之间不得互相粘连.b)易拉线不应拉不开、拉断或拉开后透明膜散开,易拉线接头中心偏移量应不大于2mm.c)易拉线位置应符合包装件设计规定,其偏差应在土1.5mm范围内.
5.2.5包装件合格率应不小于98%.
5.2.6裹包机的噪声声压级不大于75dB(A).
5.3电气安全要求
5.3.1裹包机的电路控制系统应符合GB5226.1的要求,安全可靠、动作准确各电器接头应联接牢固并加以编号:操作按钮应灵活: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应有急停装置,急停操动器的有效操作中止了后续 命令,该操作命令在其复位前一直有效:复位应只能在引发紧急操作命令的位置用手动操作:命令的复位不应重新起动机械,而只是允许再起动.5.3.2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间施加500Vd.c时测得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5.3.3襄包机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按GB5226.1-2008中8.2.1要求连接到保护联结电路上.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接地金属部件之间的连接,应具有低电阻值,其电阻值应不超过0.1Ω. 5.3.4电气设备的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之间应经受至少1s的耐压试验.
5.4安全卫生要求
5.4.1裹包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裹包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JB7233的规定. b)裹包机应设有联锁保护,当出现物料掉落、卡住、缺少等异常状况时应报警并停止裹包机工作.对人身易造成伤害的运动部件,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并灵敏可靠,打开防护装置有可能造成危险时,该装置应与裹包机机械传动机构联锁.c)襄包机上应有清晰醒目的操纵、润滑、防烫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d)裹包机的齿轮、传动皮带、链条、摩擦轮等运动部件裸露时应设置防护罩.活动式安全防护罩,应确保打开时即停机,机械的往复运动应有极限位置的保护装置.
5.4.2裹包机的材质和零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被包装物料为药品时,裹包机与被包装物料、包装材料相接触的表面材料,应符合国家对药品b)被包装物料为食品、药品时,凡与包装材料、被包装物料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平整、易清洗或消 生产设备的有关规定:被包装物料为食品时,裹包机应符合GB16798的规定.毒、耐腐蚀,不与被包装物料发生化学反应,c)裹包机所用的原材料、外购配套零部件应有生产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书.d)裹包机的机械设计卫生安全应符合GB19891的要求.
5.5外观质量和说明书要求
5.5.1裹包机非加工表面的涂漆或喷塑层等应率固、平整、色泽均匀,并应无明显的污浊、流痕、起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