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XSLX 宁夏饲料工业协会团体标准
T/NXSLX0612-2025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for Service Capability andEffectiveness ofVeterinarySocializedService Organizations
宁夏饲料工业协会 发布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文件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宁夏饲料工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艾文、李莉、闫小芹、安泓罪、马龙、张玉玲、周海宁、路静、赵俊波、杨佳冰、雍丽、邵喜成、王晓亮、李知新、王玉梅、任子昱、赵燕、尹才、王博、强小利
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及效果综合评价规范
1范围
内容与指标、评价程序、评级等几方面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及效果综合评价的术语与定义、评价原则和方式、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范围内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所开展的经营性兽医社会化服务能力及服务效果的综合评价,其他单位或组织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NY/T541-2016兽医诊新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兽医技术服务veterinary technical services
为满足养殖业生产的需要.面向养殖全产业链提供动物疾病的预防、诊疗、检疫监(检)测、消毒、病死畜禽收集、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供给、畜种改良、兽医技术的咨询、宣传和培训等活动内容的服务.
3.2兽医社会化服务veterinary socialized services
以市场为导向,以获得社会、生态、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开展公益性或经营性的兽医技术服务活动,以有效补充兽医公共服务资源短缺,满足服务对象对兽医技术的需要.
3.3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veterinary socializedservice organization
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 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动物防疫、养殖、兽药饲料销售等企业以及农
4评价原则与方式
4.1评价原则
评价应遵循基础能力与执行效果并重、过程规范与结果导向结合、客观公正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4.2评价方式
兽医社会化服务质量评价方式采取服务对象评价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2.1服务对象评价
服务对象评价主要是判断服务对象对兽医社会化服务各方面工作的满意度.
4.2.2专家评价
T/NXSLX 0612-2025
专家评价主要是聘请项目领域、管理领域及兽医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价小组,采取实地查看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5评价内容与指标
综合评价内容包括服务能力和服务效果两部分,具体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录A及附录B.总分值为100分.
服务能力评价:采用加分制,最高分100分.评价组织在机构、设施、人员、制度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建设水平.得分越高表明基础能力越扎实.
少表明服务效果越符合规范要求. 服务效果评价:采用扣分制,初始分100分.评价组织在各项具体服务任务中的执行效果,扣分越
5.1服务能力
务水平、可持续发展与创新能力. 主要评价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专业技术能力、人才团队能力、质量管理与标准化能力、运营与服
5.1.1机构与资质
组织的合法性与人员资质.
5.1.2设施与设备
服务场所、仪器设备及生物安全条件.
5.1.3人员与队伍
形成以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为主体,其他兽医从业人员和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兽医服务队伍.
5.1.4制度与管理
制度建设、服务保障、应急管理等体系机制的建设与运行.
5.2服务效果
主要评价组织提供服务的实际产出与效能.
5.2.1满意度评价
服务对象对兽医社会化过程中的服务态度、服务流程、服务规范程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采用问卷调查法,对兽医社会化服务效果进行主观打分.
5.2.2免疫效果
a)应按时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常规动物疫病区域性免疫工作,免疫密度、免疫质量均符合国家、自治区标准要求.b)牛、羊、猪等家畜免疫标识佩戴率达100%,标识信息识读率达到100%.实现免疫信息可追 溯.
5.2.3免疫档案管理
应建立免疫档案,免疫信息通过“牧运通”系统及时准确录入,免疫项目填写规范全面,包括畜禽存栏数、免疫项目、免疫数、未免原因、疫苗来源、免疫耳标、免疫照片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
5.2.4生物制品管理
应建立疫苗、消毒药等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出入库登记档案,按照规定做好出入库登记、储藏、运输等管理工作.
5.2.5消毒灭源
应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完成各项清洗消毒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养殖环节消毒灭源、布病等溯源灭点、新老疫点消毒、日常消毒、紧急消毒及洗消中心运输车辆清洗消毒等工作,降低风险因素,切断传播途径,巩固防控效果.
5.2.6样品采集
a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样任务,样品真实足量、无重样,不出现溶血、冻坏等不合格样品.b)应严格按照送样要求及时送样,样品无破损泄漏,并按编号排放整齐. c)采样表填写规范整齐、采样单编号与样品一一对应.
5.2.7宣传培训
a)应向辖区内养殖场户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布鲁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b)应按时参加市、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它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的学习培训和防疫工作会议.
5.2.8废弃物处理
一交到乡镇畜牧兽医站,由乡镇畜牧兽医站对废弃疫苗瓶进行系统录入.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定 应规范收集废弃疫苗瓶、使用过的针头等废弃物,及时对过期疫苗在“牧运通”系统进行报损,统期对废弃物统一回收,交由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集中处理.
5.2.9疫情排查
应按照要求做好养殖场户常规流行病学调查及突发动物疫情排查工作,并做好排查记录.若发生疫情时,应积极配合上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5.2.10人员防护
防疫人员需根据不同工作场景选择合适类型的防护用品,并正确穿戴与更换.防护用品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若有污染或破损要立即更换.防疫期间严禁饮食、吸烟.
6评价程序
6.1成立评价小组
评价小组成员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在兽医领域具有相应的评审经验,人数不少于5人.
6.2确定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按照附录A及附录B执行.
6.3实施评价
评价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依据附录A及附录B的评分标准逐项打分.
6.4计算评价结果
综合评价得分(M)按公式计算:M=服务能力评价得分(A)×30%服务效果评价得分(B)×70%A一服务能力指标加分总和: 式中:B一服务效果指标扣分后的实际得分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