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6-09-03-11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24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220标 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18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 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 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 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机房)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在具有 必备的操作设备和工具的场所进行。
1.9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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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 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 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 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 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①相关职业: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工艺美术品设计师、工艺染织品制作工、民间工 艺品制作工、民间工艺品艺人、纺织面料设计鲜、家用纺烈品设计鲜、服装设计人员、凝 工等,下网。
②本专业:中职类包括刺绣设计与工艺、工艺品设计与制作、服装与服饰设计、民 族纺染织绣技艺、民间传统工艺等:高职类包括现代纺织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幼织品 设计、现代家用纺织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剩绣设计与工艺等;高 职教育本科专业包括现代纺织工程技术、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下同。
③相关专业:其他轻工纺织类或文化艺术类等专业,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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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 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 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1.9.2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 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 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的方 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其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 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 智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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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 低于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 人(含)以上单数。
1.9.4评价时长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
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 级工不少于60min,四级/中级工不少于80min,三级/高级工、二 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分别不少于10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30 min。
1.9.5评价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机房)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在具有 必备的操作设备和工具的场所进行,综合评审在配备多媒体设备的 室内或工作现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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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爱国爱岗,遵纪守法。
(2)继承发扬,开拓进取。
(3)讲究质量,注重信誉。
(4)弘扬艺德,团结协作。
2.2基础知识 2.2.1抽纱刺绣基础知识 (1)刺绣历史。
(2)各种绣种及其特点。
(3)制作材料。
(4)基本工具及其应用。
2.2.2抽纱刺绣操作基础知识 (1)基本技法及其应用。
(2)流程规范。
(3)图形设计基础。
(4)素描基础。
(5)色彩基础。
2.2.3安全文明生产基础知识 (1)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2)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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