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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电解精炼工国 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电解精炼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细致描 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修 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根据科技发展进行灵活调整,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 的需要。
一以电解精炼工为基础,同时对重冶配液工、重冶净液工、 阴阳极制作工、电解槽操作工、电解熔铸工等不同工种的工作内容 和要求进行整合,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和兼容性。
一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细化了电解精炼工从业人员 的基础知识要求,强化了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 识要求。
三、本《标准》由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 家和实际工作者共同完成。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株洲治炼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起草单位为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 中心。
主要起草人有:王廷峰、严远忠、陈匡义、艾涛。
参与起草 人有:张静、陈昇、张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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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 治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驰宏锌股 份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 公司、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 鉴定指导中心。
主要审定人员有:杨晓亮、乐安胜、马登峰、李贵、 霍爱萍、荆旭冬、徐刚芳、单祖宇、周俊涛、燕友全、剪英军、谢 承杰、王南、赵婕、王翰峰。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 技能鉴定中心葛恒双、张灵芝等专家及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河南豫 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铜业股份 有限公司、云南驰宏锌错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 司、北京诺斐释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指导中心等单位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①2020年10月29日。
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额布物流服 务师等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座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2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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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精炼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0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电解精炼工①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操作电解设备,进行电化学反应,分离铜、铅、镍等粗金属电 解质溶液中的各类杂质,制取铜、铅、镍等金属产品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其中,电解熔铸工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重治配液工、重治净液工、阴 阳极制作工、电解槽操作工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 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高温、粉尘、潮湿、噪声,微酸性气氛,有毒有害。
①本职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种:重冶配液工、重治净液工,阴阳极制作工,电解 槽操作工,电解熔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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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计算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 手指和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能迅速、准确地完成规定的操作。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4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60标准学时,三级/高 级工8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10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120标 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包括重冶火法冶炼工、重冶湿法冶练工、重冶备料工、重金属物料络 烧工、贵金属治练工、硫酸生产工、工业废水处理工等,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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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I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包括有色金属治练、化工工艺等技工院校专业,有色金属治 炼,有色冶金装备运行与维护等中职院校专业,有色治金技术、有色冶金设备应用技术等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
治金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等大学专科、本科专业,下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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