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6-28-02-01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签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 制定了《燃气储运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 《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燃气储运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 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广州市 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燃气有限公司、重庆燃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燃气集团有限 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 限公司、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常熟 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山东港华培训学院、江苏兰格特燃气工程职业 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上海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玉环江林水 服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有:刘贸明、陆文关、冯道强、 何淑静、李艳、廖艳萍、李青松、刘智、曹展涛、蔡全立、冯晶琛、 王悦、郭小兵、王毅、曾军、尤莉薇、陈可、黄亮、速小伟、童国 芳、江长友、冀佩、戴旭。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津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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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编码:6-28-02-01
润燃气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仑能源有限公 司、山东港华培训学院、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西安华通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津燃(天津)车用燃料有限公司、北京市城 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太原煤气化燃气 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大庆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河南省市政公用业协 会、云南省城市燃气协会、贵州省燃气协会、江苏省燃气热力协会、 天津市燃气行业协会、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浙江省燃气协会、黑 龙江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燃气分会、海南省燃气协会、山西省市政 公用事业协会城市燃气分会。
主要审定人员有:李金陆、曹育军、 张少军、李长缨、赵梅、徐姜、马殿申、王玲、刘晨、刘金岚、广 宏、李晓岚、袁理想、王德、史业腾、潘一玲、赵喜存、靳九让、 车艳利、陈加钦、陈慧君、柴玉山、玉建军、郑何康、陆伟祥、李 军。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全国燃气行业的企业、院 校以及行业专家、学者、一线从业者、有关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大力 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①2021年11月12日,本(标本)以《人力资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燃气供应服务员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21]88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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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编码:6-28-02-01
燃气储运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1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燃气储运工①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操作压缩、制冷、储罐、灌装、管网等设备,进行燃气装卸、 储存、输配、安全防护以及管网安装、运行、维护等作业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工艺过程有燃气存在,室内、外,调压场所、经泵和压缩机等 场所存在一定的噪声。
①本职业分为燃气输配场站运行工、薇化石油气库站运行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 压缩天然气场站运行工、燃气管网运行工、燃气用户安装检修工六个工种。
②燃气是指供城市、乡镇、农村用于生活、生产且符合城镇燃气质量标准的气体燃 料。
职业编码:6-28-02-01
1.6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噢觉、视力正常,无 色盲。
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具有获取、领会、理解外界 信息的能力,具有分析推理、判断和运算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①相关职业:管道工,化工检修管工,化工仪表维修工,管道检漏工,油气输送 工,油气管道维护工,气电站操作员,电力、热方生产和供应人员,下同。
②本专业:城市燃气智能输配与应用、城市燃气工程技术,石油天然气储运、油气 储运技术、油气储运工程、市政管网智能检测与维护、城市智能燃气工程,下同。
③相关专业: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供热通风与空调 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化工仪表及自动化。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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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甲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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