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454-2012
Specification for equipping and managing of the measuringinstrument of energy in the pulp and paper enterpris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工业大学、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秉钱、邱文伦、宁玲玲、崔立国、黎的非,
制浆造纸企业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制浆造纸生产企业.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企业能源计量的种类、范围,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6422用能设备能量测试导则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17471钢炉热网系统能源监测与计量仪表配备原则 GB/T18603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GB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1716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4.1能源计量的种类
本标准所称能源,指煤炭、重油、天然气、电力、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源(指黑液、树皮、锯屑、草末)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面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包括生物污泥等富含有机废物的垃圾,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废纸制浆产生的有机废物等,燃烧硫酸盐法制浆所收集的臭气,燃烧硫铁矿或硫磺制备亚硫酸药液产生的热能等).
4.2能源计量的范围
能源计量范围包括:
a)输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c)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b)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d)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e)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4.3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
4.3.1用能单位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要充分考虑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指导作用,要 满足生产工艺和相关标准的具体要求.4.3.2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应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和分项统计和核算的要求.
4.4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
4.4.1用能单位应加装表1所示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应不低于表1的要求.
表1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要求
计量器类别 计量项目 准确度等级要求衡器 进出用能单位燃料的静态计量 0 1进出用能单位磁料的动态计量 0.5I类用户 0 2有功交流电能 进出用能单位 类用户 0.3电能表 计量 W类用户 Ⅲ类用户 0 5V类用户 1.0 1;0进出用能单位直流电能计量 2.0或品油 0 2油流量表(装置) 进出用能单位的 原油 0.5液体能源计量 重油、渣油 1 0进出用能单位的 煤气 2.0气(汽)体流量表(装置) 气体能源计量 天然气 2 0蒸汽 2 0黑液流量表 进出用能单位的黑液计量 固形物含量不大于45% 因形物含量大于45% 0.5 1 0管径不大于250mm 2 5水流量表(装置) 进出用能单位的水计量 营径大于250mm 1.5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 2 0温度仪表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量相关温度测量的湿度传感器 1.0医力仪表 用于气体、液态能源的压力计量 2 0与气体、蒸汽质量计量相关压力测量的压力计量 1 0注1: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的多少,将用户分为五类.I类用户为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 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贵用户;I用户为小于I类用户电量(或变压器容量)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Ⅲ类用户为小于Ⅱ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月平均用电量1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及以上的计费注2:当计量器具是由传感器(变送器)、二次仪表组成的测量装置或系统时,表1给出的准确度应是装置或系统 用户:IV类用户为负荷容量为315kVA及以下的计费用户:V类用户为单相供电的计费用户.的准确度(装置或系统未明确给出其准确度时,可用传感器与二次仪表的准确度按误差合成方法合成).
4.4.2用能量(或产能量,或输运能量)大于或等于表2中一种及以上能源消耗量限定值的次级用能单位为主要次级单位.主要次级单位应装能源计量器具.
表2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
成品油、能源种类 电力 煤炭 石油 重油、 天然气 煤气、 黑薇 蒸汽、 热水 质能源 生物 水 其他液化气 渣油主要次级 单位 10 kW 100 t/a 40 t/a 80 t/a 10 000 ms² /al 2 926 GJ/a 5 000 GJ/a 2 926 GJ/a|5 000 t/al 2 926 GJ/a限定值主要用能限定额 设备 100 kW1 t/h 0. 5 t/h 1 t/h 100 m² /b 29 26 GJ/h MNL 29 26 GJ/h 1 t/h 29. 26 GJ/h
注1:表中a是法定计量单位中“年”的符号.注2:表中m²指在标准状态下.注4:对于可独立进行能源计量考核的用能单元(装置、系统、工序、工段等),如果用能单元已配备了能源计量器 注3:2 926GJ相当于100tce.其他能源应按等价热值折算.具.用能单元中的主要用能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注5:对于集中管理同类用能设备的用能单元(锅炉房、泵房等),如果用能单元已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元注6:作为能源利用的生物质能源指树皮、锯屑、草末等. 中的主要用能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注7:其他能源包括生物污泥等富含有机废物的垃圾,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废纸制浆产生的有机废物等,硫酸盐法制浆所收集的臭气,燃烧硫铁矿或硫磺制备亚硫酸药液产生的热能.
4.4.3单台设备耗能量大于或等于表2中一种及以上能源消耗量限定值的设备为主要用能设备应加装能源计量器具.
4.4.4各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按式(1)计算:
式中:
R 各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各级能源计量器具实际配备数量:N
各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理论需要量.
4.4.5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应不低于表3的要求.
表3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要求
能源种类 进出用能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主要用能设备电力 100 100 95煤炭 100 100 90因态能源 树皮、锯屑、草末 100 100 90成品油 100 100 95液态能源 重油、渣油 100 100 90黑液 100 100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