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07]8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 业,有关行业协会:
规定》,我部制定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
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
执行中有何向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 理司联系。
建设部 二0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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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一、总则 二、标准 三、承担业务范围 四、附则...8 附件1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10 附件2-1煤炭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件3-1煤炭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件4-11煤炭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附件2-2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件3-2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件4-2化工石化医药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20 附件2-3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件33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件4-3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 设置对照表.......24 附件24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件34电力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件2-5冶金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28 附件3-5冶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件4-5冶金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33 附件26军工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件36军工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件46军工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附件2-7机械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件3-7机械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件4-7机械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4
附件28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件38商物粮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50 附件48商物粮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附件29核工业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件39核工业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54 附件4-9核工业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附件2-10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件2-10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件4-10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64 附件2-11轻纺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65 附件3-11轻纺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件4-11轻纺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附件2-12建材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72 附件3-12建材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73 附件4-12建材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76 附件2-13铁道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77 附件3-13铁道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79
..80 附件2-14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件3-14公路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件2-15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件3-15水运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86 附件4-15水运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附件2-16民航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89 附件3-16民航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06...... 附件4-16民航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附件2-17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92 附件3-17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件4-17市政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附件2-18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100 附件3-18农林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01 附件4-18农林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附件2-19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110 附件3-19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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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19水利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113 附件2-20海洋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114 附件3-20海洋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15 附件4-20海洋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116 附件2-21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117 附件3-21-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18 附件3-21-2建筑行业(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20 附件4-21建筑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附件5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 附件6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125 附件6-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126 附件6-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附件6-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附件64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136 附件6-5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139 附件6-6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143 附件6-7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附件68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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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 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件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 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 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 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 行业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 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需要设置等级。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 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 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 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 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