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手推小平车使用规定
为了加强轨行区手推小平车的使用管理,防止因手推小平车的溜逸、侵限、冲突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结合青岛地铁2号线轨行区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进入轨行区施工的手推小平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上道使用:
1.最大尺寸:2800mm×1800mm;
2.最大自重:200kg;
3.载重后最大重量:1000kg;
4.喷涂单位标示并编号;
5.安装有效的制动装置,并配备橡胶刹车片;
6.配备防溜铁楔、钢绳及挂钩;
7、两侧配备防止物件侧滑的安全围挡.
二、凡需进入轨行区施工的手推小平车需经分调度室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各施工单位如需在轨行区使用手推小平车,必须在日计划申请中明确此项内容.
四、施工使用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手推小平车防溜并且在两端100米处各设置一名防护员.
五、手推小平车洞内停留卸料期间必须栓紧防溜钢绳打
好铁楔.
六、因施工需要,确需手推小平板车跨区使用时,须经分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跨区间使用.
七、施工现场负责人须详细了解施工区段线路坡道,避免手推小平车遛逸.
八、施工中,严禁手推小平车松手滑行,严禁手推小平车超重、超载、超限.
九、手推小平车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员以保证手推小平车随时能够撤出线路.
十、施工结束后,原则上须将手推小平车撤离轨行区,如需特殊情况要将手推小平车放置轨行区内,必须经分调度室调度长同意,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确认,方可放置适当的位置,牢固加锁并不得侵入限界.
以上规定,望各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如有违犯现象,取消其使用手推小平车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罚.
青岛地铁2号线轨道II标分调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