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规字〔2016〕297号关于发布《南京市严格控制架空线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docx

严格控制,南京市,市政府,架空线,规划,政策文件
文档页数:2
文档大小:15.41KB
文档格式:docx
文档分类:政策文件
上传会员:
上传日期:
最后更新:

关于发布《南京市严格控制架空线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宁规字(2016)29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改善城市面貌,按照市政府要求,南京市规划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了《南京市严格控制架空线规划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市严格控制架空线规划管理规定》

南京市规划局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南京市严格控制架空线规划管理规定

(2024年修订版)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改善城市面貌,根据《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南京市管线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架空线是指:电力、通信、有线电视、交通监控、部队军用光缆等架设在地面之上的线路,其中通信线路包括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运营企业的线路.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等9个行政区的架空线的规划管理,适用本规定.

溧水区、高淳区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区严格控制架空线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南京市规划局是本市架空线规划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交通、城管等部门,电力、通信等管线单位以及驻宁部队通信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架空线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下列区域不得新设架空线:

主城、东山副城、江心洲生态科技岛、麒麟生态科技城.

仙林副城内以下区域:东至公路三环,南至沪宁高速公路,西至绕城公路,北至312国道.

江北新区内以下区域:江北新区内除桥林新城、龙袍新城、化工园、八卦洲以外的其他区域.

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秦淮风光带、明城墙风光带范围内.

第六条下列区域除220千伏(含)以上等级电力线路架空线外,不得新设其他架空线:

仙林副城内除上条所列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

龙潭新城、汤山新城、禄口新城、板桥新城、滨江新城、桥林新城、龙袍新城等7个新城及南京化学工业园区.

第七条下列区域除110千伏(含)以上等级电力线路架空线外,不得新设其他架空线:

竹镇、马鞍、治山、程桥、葛塘、金牛湖、横梁;汤泉、永宁、星甸:八卦洲:谷里、横溪、湖熟、淳化、袜陵等16个新市镇镇区.

第八条在市政府已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规划控制的电力架空廊道,可架设110千伏(含)以上等级电力线路,但应采用同杆多回架设方式,以集约利用土地.

第九条第三条所述鼓楼等9个行政区范围内的现状架空线,应按第五、六、七条的要求结合环境整治、城市建设和线路改造逐步迁改下地.

第十条因抢险、应急保障等需要建设的架空线,可架设临时线路,并在抢险、应急保障等任务完成后及时将架空线及其附属设施拆除.

第十一条因工程需要,确需建设与本规定不符的架空线,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第十二条建设架空线行为违反本规定的,依据《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南京市管线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资源链接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
①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如果您对本资料有版权申诉,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页脚)。
②由于网络或浏览器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下载失败,请加客服微信处理(详见下载弹窗提示),感谢理解。
③本资料由其他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数量等令人满意,若存在资料虚假不完整,请及时联系客服投诉处理。
④本站仅收取资料上传人设置的下载费中的一部分分成,用以平摊存储及运营成本。本站仅为用户提供资料分享平台,且会员之间资料免费共享(平台无费用分成),不提供其他经营性业务。
投稿会员:建筑设计日知录
我的头像#建筑师

您必须才能评论!

手机扫码、免注册、直接登录

 注意:QQ登录支持手机端浏览器一键登录及扫码登录
微信仅支持手机扫码一键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仅适用于原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