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式)
(征求意见稿)
说明
一、为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规定,编制本书.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买人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应当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提供给购买人.
三、《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由购买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保修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各持一份.《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
四、本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自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峻工验收合格的住宅交付购买人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不应低于国家及浙江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期限.
五、正常使用情况下,商品住宅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保修义务.
六、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由此造成住宅质量受损或者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本书有关内容从其规定.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市 县(区) 路房屋坐落 号 幢/座 单元 室主体结构 口钢结构 口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口钢筋混凝土结构口砖木结构 1口砖混结构 口其他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层高 米(如住宅存在多个层高,请补充交付形式 口毛坯房 口全装修住宅 口其他峻工验收备案日期 年 月 日消防验收合格日期 年 月 日合格质量等级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一)基本信息
名称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盖章)地址名称(建设单位发生注销等 保修单位情形下承接质量保修责 联系电话任的单位) 地址名称勘察单位 联系电话地址名称设计单位 联系电话地址名称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地址名称监理单位 联系电话地址名称物业服务企业 联系电话地址
(二)质量保修说明
序 最低 企业承诺 维修响应 时限 修复 时限号 保修项目 保修期 保修期 保修责任 (小时) (天)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正设计文 常使用情况下,地基地基基础工 件规定 基础出现不均匀沉程和主体结 的该工 降、整体失稳等,主构工程 程的合 体结构出现开裂、变理使用 年限 形等问题,影响使用安全的,建设单位负 责保修.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 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求的厨房、卫 况下,出现渗漏等问生间、地下室 8年 题,建设单位负责保和外墙面的 修.防渗漏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5年 况下,保温工程出现3 保温工程 开裂、脱落等影响使 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负责保修.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2个采暖 况下,供热、供冷系4 供热与供冷 期、供冷 统出现工作不正常等系统 期 问题,建设单位负责保修.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5 电气管线 2年 况下,电气系统出现损坏、失灵等问题,建设单位负责保修.6 给排水 2年 况下,给排水管道出 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管道 现渗漏、损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