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YD/T1970.10-2009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维护技术要求 第10部分: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MaintenanceRequirementsofPowerSupplyforTelemunicationStations/SitesPart10:ValveRegulatedLeadAcidBatte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图2规范性引用文件3使用条件4维护项目与要求 5维护周期6技术指标要求7在线维护检测方法
前言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维护技术要求》分为10个部分:
一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第3部分:直流系统一第4邮分:交流不间断-UPS系统第5部分:逆变系统第6部分:发电机组系统一第7部分:防雷接地系统 一-第8部分: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第9部分:光伏及风力发电系统第10部分: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本部分为《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维护技术要求》的第10部分.
本部分主要依据YD/T1051《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YD/T799-2002《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YD/T1360-2005《通信用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和YD/T1715-2007《通信用阀控式维护规程电源、空调部分》、《中国联通运行维护规程第十八分册通信电源运行维护规程》和《中国铁通通信机房及线路区段的标准和要求》等规定要求制定.
本部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双登集团有限公司、艾诺斯(江苏)华达电源系统有限公司、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理士奥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圣阳电源实业有限公司、武汉银泰科技电源有限公司、浙江卧龙灯塔电源有限公司、温州创力电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熊兰英、余斌、侯福平、杨世忠、高健、许伟杰、王平、牛志远、王殿魁、高广峰、王景川、赵俊、蒋文、张安成、熊正林、陈属松、周庆申、汤建皮、朱卫民、张焱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维护技术要求 第10部分: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通信局(站)用阀控式密封蓄电池使用条件、维护项目、周期、指标要求和检测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通信局(站)中直流系统、交流不间断电源UPS系统、逆变系统、发电机组系统、光伏与风力发电系统等供电系统所配置的铅酸蓄电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YD/T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YD/T1051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YD/T 1360-2005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YD/T1715-2007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布蓄电池YD/T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YD5059-2005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T1970.1-2009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维护技术要求第1部分总则
3使用条件
3.1阅控密封蓄电池运行环境的要求
3.1.1运行环境一般要求
阀控式密封蓄电池(包括UPS蓄电池,以下简称阀控蓄电池)可不专设电池室,但运行环境应满足YD/T1821-2008和以下条款要求.
3.1.2安装阀控蓄电池的机房,环境温度应保持在10℃~30℃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20%~80%之间,专用蓄电池室应配有通风换气装置.
3.1.3避免阳光对电池直射,朝阳窗户应作遮阳处理.
3.1.4确保电池组之间预留足够的维护空间.
3.1.5UPS等使用的高电压电池组的维护通道应铺设绝缘胶垫.
3.1.6蓄电池组的抗震加固应满足YD5059-2005中有关要求.
3.2阀控蓄电池使用一般要求
3.2.1阀控蓄电池和防酸式电池禁止混合使用在一个供电系统中.3.2.2不同厂家、不同容量、不同型号、不同时期的蓄电池组严禁并联在同一直流供电系统中使用.3.2.3新旧程度不同的电池不应在同一直流供电系统中混用.3.2.4阀控蓄电池和防酸式电池不应安放在无通风换气同一房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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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如具备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应通过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对电池组的总电压、电流、标示电池的单体电压、温度进行监测,并定期对蓄电池组进行检测.通过电池监测装置了解电池充放电曲线及性能,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4维护项目与要求
4.1需经常检查的项目,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1.1物理性检查项目
(1)极柱、连接条是否清洁:有无损伤、变形或腐蚀现象.(2)连接处有无松动.(3)电池极柱处有无爬酸、漏液;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酸液逸出. (4)电池壳体有无损伤、渗漏和变形.(5)电池及连接处温升有无异常.
4.1.2相关参数设置的检查和调整
(1)据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和现场环境条件,检测电池组及单体均、浮充电压是否满足要求,浮充电流是否稳定在正常范围,或者检测蓄电池单体的电导是否处于正常范围.(2)检测电池组的充电限流值设置是否正确.(3)检测电池组的告警电压(低压告警、高压告警)设置是否正确.(4)如直流系统中设有电池组脱离负载装置,应检测电池组脱离电压设置是否准确.
4.2阀控蓄电池的充放电与时间要求
4.2.1阀控蓄电池在首次使用前不需进行初充电,但应进行补充充电.方式,补充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2C(A).
4.3阀控蓄电池的均衡充电与时间要求
4.3.1阀控蓄电池组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均充(有特殊技术要求的,以其产品技术说明书为准),以保持电池正常运行.
(1)两只以上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低于2.18V;(2)掏置不用时间超过3个月;(3)全浮充运行达6个月:(4)放电深度超过额定容量的20%.
4.4阀控蓄电池完全充电
达到下述三个条件之一,可视为充电终止:(1)充电量不小于放出电量的1.2倍:(2)充电后期充电电流小于0.005CpA(C=电池的额定容量):(3)充电后期,充电电流连续3小时无明显变化.
4.5蓄电池的放电测试与时间要求
4.5.1每年应以实际负荷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对于UPS使用的密封蓄电池,宜每季一次),放出额定容量的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