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管理通则》制订,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目标、职责、流程、管理内容和方法等相关要求,是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必须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践行国家质量强国战略,围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企业战略目标,全面落实“一体四
翼”发展布局,深入推进电网高质量建设.依法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建立高质量建设全过程协同管控机制,构建质量创新提升平台,打造高质量建设标杆示范工程,持续提升质量管理及工程质量工艺水平.
第五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单位(含各类设备材料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等),必须遵守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依法承担终身责任.
第二章质量职责
第六条国网基建部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程规范和公司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制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和标准,推进各级单位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
(二)负责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负责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工作.
(四)参与或组织工程建设质量事件的调查处理.
第七条公司总部相关部门
(一)国网安监部负责构成安全事故(事件)的质量事件调查处理.
(二)国网设备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联合开展技术监督和工程启动验收.
(三)国网物资部负责其归口管理的物资采购、制造、储运、交付及现场服务等环节质量管理,负责相应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四)国网特高压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公司直接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启动验收及达标投产考核.
第八条省公司级单位(以下简称“省级公司”)
负责本单位输变电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所属企业参与的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一)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规范,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标准;负责本单位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管辖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参与或组织本单位工程建设质量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安监部负责或参与本单位及所属企业构成安全事故(事件)的质量事件调查处理.
(三)设备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企业的生产运行准备,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联合开展技术监督和工程启动验收.
(四)物资部负责本单位归口管理的物资采购、监造、储运、交付及现场服务等环节质量管理,督促相应制造厂商限期完成质
量问题整改闭环.
(五)法律部门负责审核输变电工程建设相关合同及质量管理要求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
第九条工程建设单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要求,依法履行工程建设质量首要责任.
(二)建立健全所管理工程的建设质量管理组织和保证机制.组建业主项目部,负责落实本单位及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工程质量自标及其保证措施.
(三)参与工程招标工作,核查招标文件相关质量要求以及投标文件质量要求响应等情况.
(四)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手续,配合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五)负责工程峻工预验收.成立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以下简称“启委会”),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自检工作.
(六)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质量事件的上报,参与或组织调查处理.
第十条工程其他相关单位
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物资供应单位、检测试验机构等其他参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履
行相关质量职责.
第十一条业主项目部
(一)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监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建设标准的执行及合同质量要求的落实.
(二)负责编制工程建设管理纲要,明确质量管理相关策划内容,并组织实施:审批监理规划、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等策划文件并监督落实:依据工程创优目标,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制定创优策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全过程管控,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落实设备材料质量检测、质量过程管控、质量验收、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工艺应用、工程创优、绿色建造等工作.负责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四)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及专题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提升措施.
(五)负责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管理的考核评价工作.
(六)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与移交工作.
(七)配合工程建设质量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监理项目部
(一)按照监理规范、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开展监理工作,落实工程合同有关质量控制的要求.
(二)加强监理组织管理,确保监理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