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施行时间:2026年3月6日
主要内容
一、资质管理
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需依法取得资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执业资格证书工程投资额超100万元或建筑面积超5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开工前须申领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款支付
政府投资项目严禁施工单位垫资国家机关等发包单位支付进度款比例不得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三、农民工工资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须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禁止行为禁止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禁止迫使企业低价竞标严禁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及拖欠工资
五、监管措施建立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公开企业资质、信用等信息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对串通投标、出具虚假报告、发生安全事故等行为,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依法处罚,最高
罚款10万元
六、不适用范围文物保护工程农民自建三层以下住宅
2026年3月6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