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270.19-2014
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19部分:非靶标植物影响试验
Test guidelines on environmental safety assessment for chemical pesticidesPart 19:Effects on non-target plant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第2部分:水解试验: 一第1部分:土壤降解试验;一第3部分:光解试验:一第4部分:土壤吸附/解吸试验;一第5部分:土壤淋溶试验; 一第6部分:挥发性试验:第7部分:生物富集试验:第8部分:水-沉积物系统降解试验;-第9部分:乌类急性毒性试验;第11部分:家蚕急性毒性试验; 第10部分:蜜蜂急性毒性试验;-第12部分:鱼类急性毒性试验;第13部分:涵类急性活动抑制试验;第14部分:藻类生长抑制试验;第16部分:土壤微生物毒性试验: 第15部分:蚯蚂急性毒性试验;第17部分:天敌赤眼蜂急性毒性试验:一第18部分:天敌两柄类急性毒性试验;一第19部分:非靶标植物影响试验; 第20部分:家畜短期饲喂毒性试验;第21部分:大型甲壳类生物毒性试验.本部分是GB/T31270的第19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单正军、李义方、卜元卿、续卫利、韩先国、张兰、李岗.
GB/T31270《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分为21个部分:
第19部分:非靶标植物影响试验 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1范围
GB/T31270的本部分规定了化学农药对非靶标植物影响试验的材料、条件、操作、质量控制、数据处理、试验报告等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为化学农药登记而进行的非靶标植物影响试验,其他类型的农药可参照使用.
本部分不适用于易挥发和难溶解的化学农药.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非靶标植物non-target plants
农药施用区域以外的植物.
2.2出苗emergence种子播种后,植物的胚芽鞘或子叶露出地面.
2.3 株高length ofplant从根颈部到顶芽的垂直高度.
本部分中指试验结束后,收获受试植物地上部分,在60C条件下烘干至恒重后求得的平均干重.
在非靶标植物影响试验中,试验组与对照相比较产生50%不良反应时的供试物浓度,用EC表示.
2.7化学农药chemical pesticide创新面成,为仿生合成农药. 利用化学物质人工合成的农药.其中有些以天然产品中的活性物质为母体,进行仿制、结构改造,同义词:有机合成农药 synthetic organic pesticide.[NY/T 1667.1-2008 定义 2.3.1]
2.8
原药technical material
要时可加人少量的稳定剂. 在制造过程中得到的有效成分及杂质组成的最终产品,不能含有可见的外来物质和任何添加物,必
[NY/T 1667.2-2008,定义2.5.1]
2.9
制剂formulation product
由农药原药(或母药)和助剂制成使用状态稳定的产品.[NY/T1667.2-2008,定义2.4]
2.10
有效成分active ingredient;a.i.
农药产品中具有生物活性的特定化学结构成分.[NY/T1667.2-2008 定义3.1]
3试验概述
土壤用定量的供试物处理后播人种子,在对照组出苗率达到50%后的第14天观察记录出苗率、生物量、株高及其他不良反应如畸形、发育迟缓等.计算最敏感指标的25%效应浓度(EC)、半效应浓度(EC)及其95%置信限.
4试验方法
4.1材料和条件
4.1.1供试物
试验应至少使用3种不同科植物,供试验植物选择原则为:
当地直接受影响的具有重要经济、生态价值的植物;种子容易获得,出芽率均匀,长势一致;一在试验条件下易于生长; --满足试验质量要求.推荐供试植物参见附录A.
4.1.2供试物
农药制剂、原药或纯品.难溶于水的可用少量挥发性有机溶剂助溶.
4.1.3供试土壤
土壤有机质含量不高于3%,风干后过2mm筛,土壤的采集贮存参见附录B.
4.1.4主要仪器设备
主要仪器设备如下:人工气候室;盆钵.
4.1.5试验条件
15 000 1x~20 000 lx. 温度23℃~27℃(光照)、20℃~24℃(黑暗),混度55%~85%,光暗比168,光照强度
4.2试验操作
4.2.1预试验
按正式试验的条件,以较大间距设置4个~5个浓度组,预试验的最高浓度根据受试物的田间最大施用量计算,通过预试验得出供试农药对受试植物的最高效应与最低效应浓度.
4.2.2正式试验
在预试验确定的浓度范围内按几何级差设置5个~7个浓度组,每个处理设3个重复,并设一组空白对照,如使用助溶剂需另设一组溶剂对照.选用合适直径的盆钵,装人厚度不低于10cm的土壤,土 壤与供试物充分拌匀后,播人10粒种子,种子密度根据其大小达到3粒/100cm²~10粒/100cm².将盆钵置于人工气候室中,试验过程中土壤保持湿润,从底部吸湿浇水,对照组出苗率达到50%后的第14天观察记录出苗率、生物量、株高及其他不良反应,计算最敏感指标的EC、EC和95%置信限.
4.2.3限度试验
田间最大施用浓度的3倍作为上限浓度,若该浓度小于1.0mga.i./kg干土,则上限浓度为1.0mga.i./kg干土.上限浓度未对非靶标植物产生影响,可判定供试物对非靶标植物为低毒,无需继续进行试验.
4.3数据处理
4.3.1统计分析方法的选择
可采用直线内插法或概率单位图解法计算第14天对受试植物的EC和EC,也可采用数据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和计算.
4.3.2直线内插法
采用线性刻度坐标,绘制试验物质浓度对应的产生不良影响百分率曲线,求出EC:和EC
4.3.3概率单位图解法
值在图上用目测法画一条相关直线,从直线中读出产生不良影响25%和50%的浓度对数,估算出EC 用半对数纸,以浓度对数为横坐标、产生不良影响百分率对应的概率单位为纵坐标绘图.将各实测和EC值.
4.4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条件包括:
对照组种子出苗率70%以上,成活率90%以上:一幼苗生长正常,无菱黄、坏死、姜薄等症状.
5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