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2657.2-2016
自动交换光网络(ASON)节点设备 技术要求第2部分:基于OTN的 ASON节点设备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utomatically switched optical network(ASON)nodePart 2: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OTN-based ASON nod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
前言1范围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2规范性引用文件3.1术语和定义3.2缩略语.4基于OTN的ASON节点设备的功能组成5传送平面要求5.2OTN电交叉单一节点设备 5.1基本要求5.3OTN光交叉单一节点设备5.4OTN光电混合节点设备6控制平面要求.6.1通用要求6.1.2路由要求 6.1.1呼叫与连接管理要求 11 96.1.3 自动发现要求6.1.4 链路资源管理要求 156.1.5 地址和名称要求 156.1.7可靠性要求. 6.1.6 控制平面初始化、重配置和恢复要求 15 166.1.8可扩展性和升级能力要求 166.2电层控制要求 176.2.2信息描述要求 6.2.1信令协议功能要求 176.2.3自动发现要求 17 176.3光层控制要求 186.3.1信息描述要求. 6.3.2自动发现要求 186.4光电混合控制要求 18 186.4.1 186.4.2多层网络GMPLS基本技术要求 186.4.3 层邻接发现 信息描述要求 196.4.4 6.4.5呼叫和连接控制要求 19 197与控制平面相关的接口要求, 217.1 UNI ...
7.1.1UNI提供的服务 217.1.2UN1信令传送配置7.1.3编址 7.1.4UNI信令 227.2E-NNI .. 227.2.1 基本要求7.2.2 E-NNI支持的业务7.2.3 7.2.4E-NNI路由 E-NNI信令 24 237.2.5E-NNI的安全 TEI 257.3 I-NN1 8与DCN相关的技术要求 258.2DCN接口要求 8.1基本要求. 259性能参数 259.1与控制平面相关的性能参数 269.1.1 呼叫建立时间 269.1.2 呼叫拆除时间 269.1.3 9 1.4 连接拆除时间 连接建立时间 269.1.5 路由控制域容量 269.1.6 最大并发呼叫建立请求数量 269.1.7 路由协议收效时间 269.1.9 9.1.8 最大并发连接建立数量 呼损 279.1.10 动态重路由恢复时间 279.2与传送平面相关的性能参数 279.2.1 误码性能9.2.2抖动和漂移性能 9.2.3传送平面转接时延 279.2.4交叉连接矩阵的阻塞系数 2710保护和恢复要求10.1基本要求10.1.1传送平面基本要求 2710.2保护要求 10.1.2控制平面基本要求 2810.2.1光层保护要求10.2.2电层保护要求 2910.3恢复要求 10.3.1通用要求10.3.2光层恢复机制的启动准则 3110.3.3电层恢复机制的启动准则
10.4保护和恢复结合 3110.4.2基于传送平面的保护与恢复的结合 10.4.1概述10.4.3基于控制平面的保护与恢复的结合 3210.4.4启动机制 3210.5光电混合保护恢复要求 ....... 3210.5.1基本类型 3211设备管理要求 10.5.2协调机制 3311.1与传送平面相关的设备管理要求11.2与控制平面相关的设备管理要求11.2.1 配置管理 ......11.2.3故障管理 11.2.2 连接管理 98 3411.2.4性能管理 9811.2.5事件/通知管理 3711.3与DCN相关的设备管理要求 3711.3.1信令管理网(SCN)要求 11.3.2管理通信网(MCN)要求 37 37
前言
GB/T24367《自动交换光网络(ASON)节点设备技术要求)预计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2部分:基于OTN的ASON节点设备技术要求 第1部分:基于SDH的ASON节点设备技术要求第3部分:基于PTN的ASON节点设备技术要求第4部分:基于分组增强OTN的ASON节点设备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GB/T24367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参考了ITU-TG.7713《分布式呼叫和连接管理(DCM)》、G.7714(通用自动发现机制》、G.7715《自动交换光网络路由结构和要求》、G.7718《ASON管理框架》、G.8080《自动交换光网络具体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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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总化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5)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武汉部电科学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邮电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汪俊芳、朱冰、王郁、高建华、张晓宏、付锡华、陈晓解、陈德华、杨建华、徐云斌、赵文玉、张国颖、张炳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