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针对不同性质和结构形式的建筑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模式,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济宁市装配式建筑应用技术指引》
本指引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分项要求、装配式建筑常用实施方案、质量安全4部分.
本指引由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由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至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邮箱:2554878200@,联系电话:0537--),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任委员:刘春光副主任委员:李振编委会成员:王文戈孔凡西任启明孙菲主编单位: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编单位: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中心济宁市建筑业协会庞明韩坤
主要起草人:时均勇王同刚李鑫样韩竹青陈国栋张驰陈亭郭莉赵腾李娜
济宁市装配式建筑应用技术指引
一、编制依据
1.山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T5127-20182.《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管理工作导则》(试行)3.《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4.《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20165.《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3-20166.《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20228.《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DB/T 5019-20219.山东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地下车库技术标准》DB37/T5199-202110.山东省《民用地下空间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T5256-2023
二、分项要求
(一)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主体结构部分的评价分值不应低于20分,其中梁、板、楼梯、阳台等水平构件的评价分值不应低于10分;
2.围护墙和内隔增部分的评价分值不应低于10分;
3.应采用全装修;
4.装配率不应低于50%
(二)主体结构:若采用竖向预制构件,其应用比例(体积比)达到20%~80%时,得分15~30分,中间值内插;水
平预制构件的最低应用比例(水平投影面积比)为70%,得分10分,达到80%时,得分20分,中间值内插.
1.预制剪力墙:
(1)全截面预制剪力墙包括预制内剪力墙和预制外剪力墙,全截面预制剪力墙的计算体积为预制部分的体积预制剪力墙之间拼缝宽度不大于600mm的现浇部分的体积高度不大于300mm的水平后浇带、后浇圈梁的体积;当为预制“三明治夹心”外墙板时,其体积还可包含保温材料及外叶板的体积;当预制外剪力墙未满足防火、保湿要求,在现场仍需开展湿作业时,对应的预制剪力墙应用比例应乘以0.3的折减系数;由于全截面预制内剪力墙生产、施工相对简单,是目前我市最常采用的竖向预制构件.
预制内剪力墙
预制“三明治夹心”外墙板
(2)当计算预制空心剪力墙和双面叠合剪力墙的应用比例时应乘以0.8的折减系数.
双面叠合剪力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