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4404-2017
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non-dangerous liquid chemicalproductsreverse logistics servic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9)提出并归口.
流与采购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上海市物流协会逆向物流分会、东方海外物流(中国)有限公司、上海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中远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物中石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中外运化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上海市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慧丹、郝皓、史毅平、郭星根、韩志雄、陈震、晏绍庆、路欢欢、刘振超、何金弟、孔国卫、刘宇航、蔡执阳、宋文学、余永.
非危液态化工产品逆向 物流通用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危液态化工产品递向物流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的评价及持续改进.本标准适用于提供递向物流服务的企业,非危液态化工产品的其他物流服务作业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354物流术语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AQ/T900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术语和定义
GB/T183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逆向物流reverselogistics 物品从供应链下游向上游的运动所引发的物流活动.[GB/T18354-2006,定义2.32]
3.2非危液态化工产品non-dangerous liquid chemical products不在国家危险化学品监管范围内的液态化工产品.
3.3
非危液态化工品逆向物流non-dangerous liquid chemical products reverse logistics
将不符合需方要求的非危液态化工产品、回收废液、可循环使用的非危液态化工产品、回收容器等返货,从需方反向输送到供方回收点或适当处理地点所引发的物流活动.
3.4
物流服务logistics service
为满足客户需求所实施的一系列物流活动过程及其产生的结果.[GB/T 18354-2006 定文 2.7]
逆向物流服务满足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确需履行的需要和期望的程度.
4基本要求
4.1总则
4.1.1遵循质量、安全、环境、消防、交通和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4.1.2确保逆向物流服务流程环境、信息可追溯方面具有可控性.4.1.3倡导低碳物流,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4.1.4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相结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4.1.5合同期内,应按合同约定的逆向物流服务相关条款执行.
4.2企业基本条件
4.2.1应有从事与非危液态化工产品逆向物流业务的相关经营资质.4.2.2应有健全的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体系、操作规范和组织框架.4.2.3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4.2.4具备满足非危液态化工产品逆向物流业务需要的物流设施、设备.4.2.6针对递向物流的特点,具有可追溯性管理的能力和信总服务的能力.
4.3服务内容
逆向物流服务包含方案设计、信息服务、作业服务、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理,可追测性管理等内容.
5方案设计
5.1服务方案应包括信息服务、作业服务、质量及安全风险控制、可追溯性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方案, 方面的内容,对潜在的质量、安全和环境风险进行分析、识别,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型指定相应的解决5.2制定逆向物流服务针对质量、安全、环保等不同风险类型的解决方案.5.3制定逆向物流服务监控和追溯方案.5.4制定逆向物流服务质量、安全、环保的考核方案.
6信息服务
6.1应建立必要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6.2应根据非危液态化工产品的种类和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包含产品分类、成分信息、6.3信息系统应对非危液态化工产品递向物流的仓储、包装、装卸、搬运及其流向和时间进行跟踪监 危害性、急救和消防措施、个人防护、物理化学特性、废弃处理和运输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信息系统.控,并与客户共享,提供相应部分数据方案与交流.6.4对于与非危液态化工产品逆向物流相关的作业计划、执行过程及监控的信息应予以记录,以书面6.5书面或电子形式的记录或档案资料应保留不少于两年,满足可追溯性要求. 或电子的形式形成可追溯文件,并予以妥善保管.
7作业服务
7.1基本要录
应以安全操作、污染控制和可追溯为服务原则,服务应以安全、合法规范的递向物流服务标准为依据,制定企业服务规范,实现非危液态化工产品逆向物流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污染和追溯的可控性.
7.2仓储
7.2.1仓库应根据返货的种类和特性配备设施设备,以满足返回物料的堆存、检验、再加工、再包装和包装物的检修和养护需要.7.2.2仓库区域明显位置应张贴管理人员组织结构图、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危险性标志、紧急联系人以 及其他必要的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7.2.3仓库管理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练了解返回物料的技术特性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7.2.5应对返货产品分类堆放、记录和检验建立单独返货出人库账册记录出入库信息. 7.2.4应根据客户退货、积压商品、返回加工、再包装等逆向原因分类进行检验、评估、标识和堆放.
7.3装卸与搬运
7.3.1应根据产品种类和特点,制定返货的装卸和搬运操作规范和程序,保障货物安全.7.3.2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充分掌握返货产品的技术特性、危险性和应 急处理措施.的设施设备进行装卸.7.3.4运输车辆应根据返回物料的种类和特点,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设 备和个人防护用品.7.3.5装卸与搬运作业应符合非危液态化工产品包装件上的标志要求,无标志要求的应不损坏物品和物品外包装.
7.4运输
7.4.1根据返货的安全、质量、环境可控性和条件制定合理的运输与配送解决方案.7.4.2运输、配送作业程序应包含信息核对、配载禁忌、质量验收等内容,保障返货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污染和追潮的可控性.7.4.3运输车辆、随车应急设备设施应满足返货的安全、质量和环境可控性要求.7.4.4返货包装应有用于追溯识别的标签或标识,无标志和有标识的返货产品应进行隔离.
7.5包装容器循环使用
7.5.1应制定包装容器的标准检验程序和检验内容,在使用前进行内部、外部、强度和密封等检验,以7.5.2用于返货的包装容器应经过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检测合格,并在显著位置显示检验合格的标记 确保包装容器能够满足充装需要.代号.7.5.3循环使用的返货包装容器清洗场(点)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安全、质量、环境设计规范.7.5.4包装容器清洗工艺流程应符合环境保护对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置的技术规范,达到国家相关的安全、质量技术标准,污染物达标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