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874-2026代替DL/T874-2017
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 师培训考核规程
Code for training and examination for boiler pressure vessel safety supervision andmanagement engineer of electric power industry
国家能源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组织机构及工作内容5锅监师级别、职责与能力要求6申报程序及条件7培训.8取证9换证10证书管理.附录A(资料性)电力锅监师培训考核大纲.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L/T874-2017《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资格考核规则》,与DL/T874-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减少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增加了术语“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见第3章):
()
年版的第9章):
一一更改了锅监师级别,原I级改为ⅢI级锅监师(见5.1,2017年版的4.1):
增加了锅监师的职责,修改了锅监师的能力要求(见5.2、5.3、5.4,2017年版的4.2、4.3):
修改了ⅡI级、Ⅲ级锅监师申报条件(见6.1、6.2.1、6.2.2、6.2.3,2017年版的5.2.1、5.2.2、
5.2.3) ;
增加了培训相关要求(见第7章):
),,,,集第9章,2017年版的第6章、第7章):
-将“理论考试”改为“笔试考试”,增加了笔试考试内容(见8.3、8.3.1,2017年版的6.2、6.2.1) :
删除了表3中答辩内容的评判标准(见表3,2017年版的表3):
增加了换证人员提交专业论文的相关内容(见9.2,2017年版的7.2):
增加了换证人员免试的相关要求(见9.6):
附录B“证书样式”(见2017年版的附录A、附录B): 删除了规范性附录A“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考核申请表”和规范性
增加了“附录A(资料性)电力锅监师考核培训大纲”(见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电力行业电站金属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2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广核智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武汉华科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明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一工程有限新材料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石景山供电公司. 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广西华磊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志博、陈忠兵、蔡文河、张传虎、左晓文、段鹏、郭延军、张建、杨娟、李治甫、褚静、李建军、许宝霞、周昕炜.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4年首次发布为DL/T874-2004,2017年第一次修订:
一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培训考核规程
1范围
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的级别、职责与能力要求、申报程序及条件、培训、取证、换证与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培训考核的组织机构及工作内容,锅证书管理等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612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规程
DL/T647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boiler pressure vesselsafety supervision andmanagement engineer
指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从事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风险防控及事故处理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4组织机构及工作内容
4.1组织机构
4.1.1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专业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电力行业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力锅监委”)归口管理,负责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锅监师”)培训考核工作.
4.1.2工作组由25~39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2人、秘书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人员组成如有调整或增补应报电力锅监委审批,每届工作组任期5年.
4.2工作内容
4.2.1工作组负责制定和修订锅监师培训考核的相关要求和内容,制定培训考核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保证培训考核质量.
4.2.2依据电力锅监师培训考核大纲(见附录A),工作组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试题库,持续对教 材和试题库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