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5730-2017
非能动安全系统压水堆核电厂总设计要求
General design requirements of pressurized water reactor nuclear power plantswith passive safety system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缩略语5设计目标和设计原则6总体设计准则7专业设计准则 附录A(资料性附录)非能动核电厂设计基准下的典型事件/事故工况清单附录B(资料性附录)非能动核电厂典型瞬态工况明细表参考文献 5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松、张怀远、曹耶南、刘鑫、林绍萱、施伟、张淑慧、邢晓峰、罗兰英.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非能动安全系统压水堆核电厂总设计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能动安全系统压水堆核电厂(以下简称“非能动核电厂")设计过程中应满足的设计目标,以及为实现设计目标而需遵循的设计原则、总体设计准则和专业设计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非能动核电厂的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249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GB/T13286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和电路独立性准则GB/T13976压水堆核电厂运行工况下的故射性源项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267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EJ/T1029压水堆核电厂燃料系统设计限值规定 HAD002/01核动力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101/04核电厂厂址选择的外部人为事件HAD101/08滨河核电厂厂址设计基准洪水的确定HAD101/09滨海核电厂厂址设计基准洪水的确定 HAD102/05与核电厂设计有关的外部人为事件HAD102/11核电厂防火HAD102/12核电厂辐射防护设计NB/T20099压水堆核电厂反应堆冷却剂丧失事故分析要求 NB/T20057.3压水维核电厂反应维系统设计维芯第3部分:燃料组件NB/T20251压水堆核电厂正常空气净化装置设计准则NB/T20350非能动核电厂设计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分级及管理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非能动系统Passive system
依靠自然力(如重力或自然循环)或蓄能(如蓄电池或压缩流体)等来完成功能的系统.
GB/T 35730-2017
3.2
能动系统active system
依靠泵、风机或柴油机等能动部件来完成系统功能的系统.
非能动安全系统passive safety system
用于保证反应堆安全停堆、从堆芯排出余热或限制预计运行事件和设计基准事故后果的非能动系统.
3.4
非能动安全系统压水堆核电厂pressurized water reactor nuclear power plant with pasive safetysystems
依赖非能动安全系统完成设计基准事故内全部安全功能的压水堆核电厂,简称“非能动核电厂”.
假设始发事件postulated initiating event
在设计时确定的可能导致预计运行事件或事故工况的事件.
3.6
正常运行normaloperation
核电厂在规定的运行限值和条件范围内的运行.
3.7
预计运行事件anticipatedoperationaloccurrence
在核电厂运行寿期内预计至少发生一次且不至于引起安全重要物项严重损坏或导致事故工况的偏离正常运行的各种运行过程.
3.8
设计基准事故design basis accident
射性物质的释放保持在管理限值以内. 核电厂按确定的设计准则在设计中采取了针对性措施的事故工况,并且该事故中燃料的损坏和放
不在设计基准事故范围,设计过程按最佳估算方法考虑且放射性物质释放在可接受限值内的事故工况.
3.10
严重事故severe accident
严重性超过设计基准事故并造成堆芯明显恶化的事故工况.
3.11
安全状态safe state
电厂在发生预计运行事件或事故工况后要求达到的可控、稳定状态,反应堆处于次临界,并能够长时间确保基本安全功能和使这些功能保持稳定.
3.12
保护系统protection system
监测反应堆的运行,并根据接收到的异常工况信号,自动触发动作以防止发生不安全或潜在的不安全工况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