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JY/T0662-2025
大屏幕交互式智能教学终端通用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large-screen interactive smart teaching terminal
目次
1范围.. 前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教学功能要求,4.1教学内容传递4.2教学信息交互4.3教学过程管理4.4设备使用与监管. 4.5数字化教学账号体系4.6视听健康要求 54.7绿色安全要求5技术要求..5.1基本要求.5.2计算和存储 65.3显示. 5.4音频.5.5触摸.5.6摄像头5.8网络连接 5.7硬件接口5.9硬件安全5.10能效.5.11电源适应性, 5.12电磁兼容性5.13可靠性,5.14限用物质的限量附录A(资料性)显示产品合格性评判表附录B(资料性)产品视觉舒适度分级表 1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清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分会)、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联合大学、中华女子学院、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广州视睿电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竹远科创科技股份有限 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希倍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京东方科公司、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杜婧、钱冬明、胡婷玉、安宁、郭煜、李排、唐的峰、黄晓珊、蔡建奇、张志刚、杨伟平、马涛、关士民、杨勇、廖运华、吴彬、段海涛、王亚飞、李斌、赵清波、余云涛、桑宇霞、潘潇、冯国华、孙杰、丁大伟、李响、王明彦、荀建勇、陈浩利、常执法、郝嘉金、吴冬华.
大屏幕交互式智能教学终端通用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教学中使用的大屏幕交互式智能教学终端的通用要求,给出了教学功能要求和基本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安装的大屏幕交互式智能教学终端的选型,也适用于对大屏幕交互式智能教学终端的生产、开发及运行在终端上的第三方软件的开发.
本文件不适用于未配备触摸显示组件和计算模块插件的大屏幕显示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943.1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安全要求
GB/T9254.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电磁兼容第1部分:发射要求
GB/T9254.2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电磁兼容第2部分:抗扰度要求
GB/T15629.3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要求第3部分:带碰撞检测的载波侦听多址访间(CSMA/CD)的访间方法和物理层规范
GB15629.11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要求第11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控制和物理层规范
GB/T15934电器附件电线组件和互连电线组件
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eqvIEC61000-3-2)
GB/T18910.11液晶显示器件第1-1部分:总规范
GB21520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26125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络、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