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7.040A75备案号:37676-2012
CH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
CH/T9013-2012
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要求
Constructionrequirementsof digital city geographicinformationmonplatform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发布
目次
1范..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4总体要求 35建设流程 2 36立项申请 需求调研8总体设计9方案评审 610项目实施 811系统测试 12项目验收 14附录A(资料性附录) 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 15 16附录B(资料性附录) 调研表样例 17附录C(资料性附录) 需求调研报告编写提纲 20附录D(资料性附录) 附录E(资料性附录) 项目设计书编写提纲 项目设计书专家评审意见(草案)样例 21附录F(资料性附录) 支撑环境基础区、政务区、公众区建设内容 23 22附录G(资料性附录) 管理办法(草案)样例 24附录H(资料性附录)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测试大钢编写提纲 附录I(资料性附录)应用系统测试大纲编写提纲 29附录](资料性附录)测试报告(草案)样例 30附录K(资料性附录)工作总结报告编写提钢 31 32附录L(资料性附录)技术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33附录M(资料性附录)验收意见(草案)样例 34
前言
本标准在CH/T9003-2009(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CH/T9004-2009《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和CH/T9005一2009(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的基础上,按照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实施的需要,提出了规划、设计与建设的各项要求,并与上述三个标准,以及GB/T23705-2009(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编码规则》CH/Z9001一2007《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CH/Z9002-2007《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分类、描述及编码规则》和 CH/T9014一2012(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运行服务规范》等构成了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与应用的标准系列.
本标准起草规则依据GB/T1.1-2009.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成名、孙伟、孙隆祥、焦孟凯、洪志远、刘晓面、路文娟、方驰宇、金志国、刘勇.
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总体要求、建设流程、立项申请、需求调研、总体设计、方案评审、项目实施、系统测试以及项目验收等环节的原则性要求和具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规划、设计和建设.其他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361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T15532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21139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T23705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编码规则GB5017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CH/T101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线划图 CH/T9004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CH/T9005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CH/T9008.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线划图CH/T9008.2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100012000数字高程模型CH/T9008.3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 CH/T9009.2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高程模型CH/T9009.3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数字城市digitalcity
运用信息共享的理念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将物质城市按一定规则进行数字化重建,据此整体研究和解决城市问题的综合系统.
3.2
地理信息数据geographicinformation data
反映和描述自然地理要素、经济社会要素,或地表、地下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等与空间位置和地理
CH/T9013-2012
分布有关信息的数据.
3.3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fundamentalgeographicinformation data
点、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与政区、地貌、植被与土质、地籍、地名等有关自然和社会要索的 作为统一的信息公共平台和空间分析基础的地理信息数据,该数据反映和描述了地球表面测量控制位置、形态和属性等信息.
[GB21139-2007,定义3.1]
3.4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实现其输入、编辑、浏览、查询、统计、分析、表达、输出、更新等管理、维护与分发功能的软件和支撑环境的总称.
[CH/T9005-2009,定义3.3]
3.5
实现地理空间框架应用服务功能的数据、软件及其支撑环境的总称,该平台依托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在线,服务器托管或其他方式满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地理信息和空间定位、分析的基本需求,同时具备个性化应用的二次开发接口,可扩展应用空间.
3.6
基础版数据fundamentaldata
政务版数据government-orienteddata
从基础版数据中提取可公开信息,并依法通过保密技术处理的面向服务的产品数据、专题数据,以及目录与元数据,
3.8
公众版数据publie-oriented data
以1:250000公众版地图数据为数学基础,通过地图编制,叠加可公开的信息内容,并依法通过审图的地理信息数据.
4总体要求
4.1建设目标
在地理信息数据基础上,搭建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依托计算机、数据库和网络等技术,提供地理信息服务、数字化反演过去、表达现状、预测未来,更精准直观地输助政府科学决策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促进部门信息化,方便公众生活
4.2建设内容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五个部分,分别是: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完善(数据库完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集成(平台集成)、示范应用、支撑环境和长效机制建立.
4.3建设原则
在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过程中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