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参照使用.
2.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服务.
3.本合同所称的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按规定以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4.合同双方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5.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6.物业服务经营方式分为包干制、酬金制等.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7.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等法规有关规定,本合同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对房屋买受人具有约束力.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代理人):
住所:
邮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代理人):住所:邮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区域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区域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栋数:总户数: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1;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2)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3);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4);
3.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6.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
7.物业使用中对业主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
8.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9.物业档案及物业服务档案保管;
10.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接受业主委托的其他特约服务,或者单个业主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的,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按第_种执行.
1.物业服务标准等级按照 规定的级执行.
(前期物业服务质量见附件5)
第三章物业服务收费与经营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公共服务费选择以下第_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公共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