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公路工程行业标准(截至 2020年4月1日)目录
现行公路工程行业标准
1JTG 1001-2017 公路工程标准体系
2 JTGA02—2013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
3 JTGA04—2013 公路工程标准编写导则
4JTGB01—2014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5 JTG 2111—2019 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6 〔2011〕124 号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修订
7 JTG F80/1—2017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土建工程)
8 JTG F80/2—2004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机电工程)
9JTG B05—2015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
10 JTG B05-01—2013 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
11 JTG B02—2013 公路工程抗震规范
12 JTG/T B02-01—2008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
13 JTG 2232—2019 公路隧道抗震设计规范
14 JTG 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5JTG B03—2006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16 JTG B04—2010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17 JTG/T 2340—2020 公路工程节能规范
18JTG C10—2007 公路勘测规范
19 JTG/T C10—2007 公路勘测细则
20 JTG C20—2011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21 JTG/T C21-01—2005 公路工程地质遥感勘察规程
22 JTG/T C21-02—2014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
23 JTG/T C22—2009 公路工程物探规程
24 JTG C30—2015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
25JTG/T 3310—2019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26 JTG D20—2017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27 JTG/T D21—2014 公路立体交叉设计细则
28 JTG D30—2015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29 JTG/T D31—2008 沙漠地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指南
30 JTG/T D31-02—2013 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
31 JTG/T D31-03—2011 采空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
32 JTG/T D31-04—2012 多年冻土地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
33 JTG/T D31-05—2017 黄土地区公路路基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
34 JTG/T D31-06—2017 季节性冻土地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35 JTG/T D32—2012 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36 JTG/T D33—2012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37 JTG/T 3334—2018 公路滑坡防治设计规范
38 JTG D40—2011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39 JTG D50—2017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40 JTG D60—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41 JTG/T 3360-01—2018 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
42 JTG/T 3360-03—2018 公路桥梁景观设计规范
42 JTG D61—2005 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
44 JTG 3362—2018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45 JTG 3363—2019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46 JTG D64—2015 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
47 JTG D64-01—2015 公路钢混组合桥梁设计与施工规范
48 JTG/T 3364-02—2019 公路钢桥面铺装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49 JTG/T D65-01—2007 公路斜拉桥设计细则
50 JTG/T D65-04—2007 公路涵洞设计细则
51 JTG/T D65-05—2015 公路悬索桥设计规范
52 JTG/T D65-06—2015 公路钢管混凝土拱桥设计规范
53 JTG 3370.1—2018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第一册(土建工程)
54 JTG D70/2—2014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
55 JTG/T D70—2010 公路隧道设计细则
56 JTG/T D70/2-01—2014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
现行及在编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清单(截至2021年5月)
现行及在编公路工程 行业标准(定额)项目清单
1 JTG 1001—2017 公路工程标准体系
2 JTG A02—2013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
3 JTG A04—2013 公路工程标准编写导则
4 公路工程行业技术标准外文版编译导则
5 公路工程行业技术标准英文版编译细则
6 公路工程行业技术标准法文版编译细则
7 JTG B01—2014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8 JTG 2111—2019 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9 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10 JTJ 002-87 公路工程名词术语
11 JTJ 003-86 公路自然区划标准
12 公路通行能力细则
13 美丽公路技术规范
14 JTG 2120—2020 公路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15 建标〔2011〕124 号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16 交公路发〔2007〕358 号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及图表示
17 JTG F80/1—2017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土建工程)
18 JTG 2182—202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机电工程)
19 JTG B05—2015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
20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细则
21 涉路工程安全评价规范
22 JTG B05-01—2013 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
23 通行大件运输公路安全性评价规范
24 JTG B02—2013 公路工程抗震规范
25 JTG/T 2231–01―2020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
26 JTG/T 2231–02―2021 公路桥梁抗震性能评价细则
27 JTG 2232—2019 公路隧道抗震设计规范
28 JTG 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29 公路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价规范
30 桥梁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价规范
31 公路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32 公路隧道设施运营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33 JTG B03—2006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34 JTG B04—2010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35 公路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规范
36 高寒高海拔地区公路生态保护及修复技术规范
37 JTG/T 2340—2020 公路工程节能规范
38 公路工程利用建筑垃圾技术规范
39 公路信息化技术规范
40 JTG/T 2420—2021 公路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
41 JTG /T 2421—2021 公路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应用标准
42 JTG /T 2422—2021 公路工程施工信息模型应用标准
43 公路工程养护 BIM 信息模型应用标准
44 公路智能化数字技术规范
45 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信息技术标准
46 项目管理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规范
47 JTG C10—2007 公路勘测规范
48 JTG/T C10—2007 公路勘测细则
49 JTG C20—2011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50 JTG/T C21-01—2005 公路工程地质遥感勘察规程
51 JTG/T C21-02—2014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
引水桥危桥改造工程 (监理)合同协议书
合 同 协 议 书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顺义公路分局(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 施昌金路牛栏山引水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昌金路牛栏山引水桥危桥 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顺义区昌金路上跨潮白河处,现状桥梁全长448.84 米,纵向布跨为 21×21.04 米,横向为左右两幅独立桥梁,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 为了消除桥梁安全隐患,解除现状桥梁交通拥堵状况,现对牛栏山引水桥进行改 造,涉及引水桥左桥及两侧引道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拆除现状北幅桥,新建 北幅桥,新建桥梁全长 700.32 米,全宽 15 米,主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 土连续箱梁,引桥上部结构采用后张预应力砼简支 T 梁;下部结构中引桥 T 梁 桥墩采用双柱接盖梁,普通钢筋砼盖梁、桩基础,箱梁中墩采用双柱式墩,哑铃 承台桩基础;分界墩采用双柱接盖梁,普通钢筋砼盖梁,哑铃承台桩基础,桥台 采用桩接盖梁桥台,桩基础;桥面铺装为 10cm 厚沥青混凝土。对现况南幅桥桥 面系进行改造和加固。对河底及河坡进行护砌。桥梁东西两侧设置应急池,新建 雨水管线工程,完善桥梁附属工程。桥头引道涉及昌金路北半幅、昌金路南半幅、 巡河路三段道路,北半幅道路全长 835.71 米,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南半幅道 路全长 839.80 米,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巡河路道路全长 313.59 米。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委托人要求;
(8)监理服务费用清单;
(9)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
(10)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11)补遗书;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柒万柒仟柒佰贰拾贰元整(¥1577722 元)。本工程最终监理费支付金额以决算评审为准。 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费 1530391 元;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 47331 元。
4.总监理工程师:高志强 ,证书编号 JGJ0405935。
5.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1、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全 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的合格等级。
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 竣工综合评分达到交通运输部《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 [2010]65 号)规定的优良等级。安全目标: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 故,轻伤频率小于 3‰以内。施工现场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验收合格标准。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对项目(标段)平安工地初期、中期、末期考核均得分均在 90 分以上,达到优良等级。
6.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
7.委托人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的约定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相关规定向 监理人支付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8.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2021 年 7 月 14 日,实际日期按照合同条款中 约定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1491 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含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761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730 日历天。
9.委托人支付的工程款额,以项目实施年度内上级部门批复的计划使用金额 度及资金到位情况为准。
10.建立健全资金审计制度,监理单位有义务接受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或其委 托的中介机构对本项目进行的财务延伸审计。同时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自检自查 工作。
11.本协议书在监理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 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专业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及实施对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专业工程范围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内容执行。
第四条 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质量至上、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全国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辖区内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统称为民航行政机关。
民航行政机关可以委托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专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委托机关应当对受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加强监督。
第六条 专业工程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依法严格执行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相关规定,对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指定项目负责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 专业工程建设发生质量或者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报告,组织力量抢救,妥善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专业工程参建单位建立科学系统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体系。
鼓励和支持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域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民航行政机关对专业工程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给予政策支持。
参建单位应当加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日常精细化管理,积极打造实体质量、功能质量、外观质量俱佳的品质工程。
第九条 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信用管理,建立专业工程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机制。
第二章 质量责任
第一节 建设单位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完善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质量责任制。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等单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等单位在合同中明确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和要求,加强对涉及质量的关键人员、施工设备等方面的履约管理。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不得随意压缩。建设单位应当实施全过程的进度管控,督促有关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工期。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有关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和工程质量的检测,责成有关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施工单位前,应当按照《运输机场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完成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
第十五条 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参建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
勘察、设计文件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建设单位必要时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及有关专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专业工程的初步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相关规定条件。
专业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可靠性的评估进行检查。
第二节 勘察、设计单位
第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对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质量负责。
从事专业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勘察、设计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保证勘察、设计工作深度和质量。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工程建设需求。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初步设计,按照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编制内容及设计深度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二条 勘察单位应当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勘察问题,对现场地质情况进行确认,根据需要依法及时完成勘察成果文件的变更。
第二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做好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后续服务和动态设计等工作,保障设计意图在施工中得以贯彻落实,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参与相关质量问题的分析、论证及方案制定。
第二十四条 竣工验收前,勘察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勘察要求进行综合检查和分析评价,设计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内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达到使用功能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和分析评价,分别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第二十五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参加地基与基础的分部工程验收。
第三节 监理单位
第二十六条 监理单位对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负监理责任。
从事专业工程监理的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派驻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人员资格、专业、数量等条件应当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监理单位应当保证监理人员在岗履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及时向民航行政机关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报送变更情况。
第二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符合项目实际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监理。监理单位对其签署或者出具的审核结果负责。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进行严格质量控制,及时组织或者参加工程量测、质量检查和验收,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情况分析,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三十一条 对进场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单位不得予以签字确认。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巡视;根据合同约定、工程特点和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旁站,旁站对象应当覆盖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根据工程需要采用平行量测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证。
第三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预验收,根据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编制监理工作总结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应当督促责任单位对竣工预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节 施工单位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对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
从事专业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三十五条 专业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专业工程建设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履行各方质量管理职责,并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总承包的,应当确定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联合体协议履行各方质量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专业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当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且不低于合同约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及时向民航行政机关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报送变更情况。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设置项目质量管理机构,落实项目施工质量责任制,制定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与项目相匹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保证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岗履职。
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且不低于合同约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及时向民航行政机关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报送变更情况。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施工。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验,出具的试验检测结果必须真实、客观和准确。
施工单位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应当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开展试验检测,做好试验检测资料的签认和保存工作。
第三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交底制度。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工程应当进行专项技术交底。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强化工序管理、质量自控、质量自检。出现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负责返工处理,未经质量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资料应当清晰、完整、可追溯,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还应当保留影像资料。
第四十一条 竣工验收申请前,施工单位应当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内容、施工质量自评、施工资料整理等工作,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保修书。
第五节 试验检测单位
第四十二条 试验检测单位应当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专业工程试验检测业务,不得转让试验检测业务,不得与被检测或者监测工程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四十三条 试验检测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等开展专业工程试验检测活动,对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负责。当数据出现异常时,试验检测单位应当及时向委托方报告。
问题专业:土建 预算 土建计量GTJ
所属地区:江西
提问日期:2022-05-15 01:01:29
提问网友:熊楚

解答网友:冯福连
用条基定义布置
问题专业:安装 预算 计价软件GBQ4.0 安装算量GQI
所属地区:江西
提问日期:2022-05-14 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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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无水印 L19ZG403 机械连接预应力混凝土异型桩图集(山东省).pdf
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机械连接预应力混凝土异型桩
图集号:L19ZG403
统一编号:DBJT37-3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筑标准服务中心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文号:鲁建设函[2019]25号
施行日期:2019年9月1日

一、适用范围
1.本图集适用于一般民用与工业建(构)筑物的低承台桩基础。铁路、公路、桥梁、港口、水利、市政工程可参考使用。
2.本图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8度以下地区,但空心异型桩在8度地区场地类别为Ⅲ、Ⅳ类时不宜使用。
3.本图集适用混凝土结构环境类别为一类、二类。当混凝土结构环境类别为三~五类时,应根据使用条件按有关规范采取有效的防腐蚀措施。
4.本图集主要用于单桩承受竖向压力和竖向拔力的情况。当桩承受水平荷载时,设计人员应结合岩土工程条件、荷载大小及施工条件等因素,经计算分析后选用或另行设计。
二、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5.《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标准》JGJ/T406-2017
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7.《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
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
12.《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1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15.《预应力混凝土异型预制桩技术规程》JGJ/T405-2017
16.《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17.《合金结构钢》GB/T3077-1999
18.《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GB/T5223.3-2017
19.《先张法预应力离心混凝土异型桩》GB/T31039-2014
20.《双酚-A型环氧树脂》GB/T13657-2011
三、编制内容
1.机械连接预应力混凝土异型桩的模板配筋图、桩配筋及力学性能表。机械连接预应力混凝土异型桩(简称桩)包括机械连接预应力混凝土离心异型管桩(简称管桩)、机械连接预应力混凝土空心异型方桩(简称空心方桩)和机械连接预应力混凝土实心异型方桩(简称方桩)。
2.机械连接详图。机械连接形式包括:螺锁式机械连接、啮合式机械连接、抱箍式机械连接。其他经有检测资质单位检测合格且接桩后性能指标满足本图集要求的机械连接形式可参考使用。
3.桩尖详图。桩尖类型包括a型一开口型钢桩尖、b型一十字型钢桩尖及c型一锥型混凝土桩尖。
四、分类与编号
(一)管桩
1.按混凝土强度等级分为
1)中强管桩(代号T-PC),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5;
2)高强管桩(代号T-PHC),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
2.按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值分为A型、B型、C型、D型和E型(E型主要用于承担较大上拔荷载的抗拔桩),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值应满足表1的要求。
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值 表1
3.按最大外径-最小外径分为
300-270、350-320、
400-370、450-420、500-460、550-510、600-560、650-580、700-620、800-700、900-800等规格(单位为mm,其中标有下划线的为常用规格)。
L19ZG403图集内容索引:
目录...1
编制说明…………….3
管桩模板配筋图....16
T-PC桩配筋及力学性能表..17
T-PHC桩配筋及力学性能表27
管桩a型、b型、c型桩尖详图……….37
管桩桩顶与承台连接详图40
空心方桩模板配筋图44
T-PS桩配筋及力学性能表..45
T-PHS桩配筋及力学性能表.....…..48
空心方桩a型、b型、c型桩尖详图51
空心方桩桩顶与承台连接详图54
方桩模板配筋图58
T-LFZ桩配筋及力学性能表……59
T-FZ桩配筋及力学性能表.62
T-HFZ桩配筋及力学性能表65
方桩b型、c型桩尖详图….68
方桩桩顶与承台连接详图……70
直径7.1~14.0钢棒用螺锁式抗压连接插件详图……72
直径7.1~14.0钢棒用螺锁式抗拔连接插件详图……73
螺锁式连接钢筋镦头与预应力钢棒转换连接详图….…74
螺锁式连接件安装示意图……………………..75
抱箍连接法端板甲连接详图…………………………76
抱箍连接法端板甲及连接卡参数表…………………78
抱箍连接法端板乙连接详图…….….80
抱箍连接法端板乙及连接卡参数表………………82
机械啮合接头示意图…….84
机械啮合接头端板详图...85
机械啮合接头连接销结构图…….....….87
附录一管桩的力学性能计算…......….88
附录二空心方桩的力学性能计算….....90
附录三方桩的力学性能计算.......92
附录四薄壁管桩配筋及力学性能表..….94
附录五小截面方桩配筋及力学性能表....….95
附录六桩锤选择参考表…………..….96
附录七静力压桩选择参考表…......….97
问题专业:土建
所属地区:北京
提问日期:2022-05-14 23:01:54
提问网友:爱笑的兔子
2、相交处混凝土也按L的高度浇筑,而不是KL浇筑吗?

解答网友:星辰大海
咨询设计院,KL高度不小于相交梁L高度,
高清无水印 L20G302 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图集(山东省).pdf
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
图集号:L20G302
统一编号:DBJT37-3
山东省建筑标准服务中心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文号:鲁建设函[2019]30号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行日期:2020年1月1日

一、适用范围
1.本图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下住宅建筑、公共建筑的室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工业建筑的室内钢筋混凝土楼梯可参照使用。
2.本图集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医院、旅馆、商场楼梯安全等级为一级,住宅、办公等建筑楼梯安全等级为二级;环境类别均为一类。当楼梯的设计使用年限、安全等级、环境类别与本图集不符时,应单独进行设计。
二、编制依据
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
5.《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16
6.《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7.《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
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1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
1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13.《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
14.《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DB37/T5018-2014
15.《预制混凝土楼梯》JG/T562-2018
16.《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
17.《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2011
1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19.《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20448-2015
2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2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22.《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DB37/T5019-2014
23.《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预制构件制作与验收规程》DB37/T5020-2014
三、编制内容
1.住宅建筑楼梯按标志宽度1200mm,层高2.8m、2.9m、3.0m、3.1m设计;楼梯形式为等跑双跑楼梯及剪刀楼梯。
2.办公建筑楼梯按标志宽度1200mm、1350mm、1500mm、1650mm、1800mm设计,托儿所、幼儿园楼梯按标志宽度1350mm、1500mm、1650mm、1800mm设计,中小学校、医院、旅馆、商场楼梯按标志宽度1350mm、1950mm设计;层高均按3.6m、3.9m、4.2m设计;楼梯形式为双跑楼梯。
3.图集中给出了几种常用的栏杆及扶手形式以供选用。
四、材料要求
1.混凝土
预制板式楼梯采用C30混凝土,预制梁式楼梯采用C30自密实混凝土。混凝土的各项力学性能指标和有关结构耐久性的要求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2.钢筋
(1)受力钢筋、分布钢筋采用HRB400()级钢筋,受力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2)吊钩及锚筋采用未经冷加工处理的HPB300(中)级钢筋或Q235B圆钢;
(3)钢筋的力学指标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3.预埋件、吊具
(1)预埋钢板采用Q235B碳素结构钢,钢材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钢板的防腐、防锈应符合《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的规定;
(2)预制构件脱模、翻转、吊装用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及配套的吊具,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标准选用。
4.灌浆料
灌浆料采用水泥基灌浆料,其物理、力学性能应满足《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20448的规定。
5.密封胶
(1)密封胶应与混凝土相容,除满足规定的抗剪切和伸缩变形能力外,尚应满足防霉、防水、防火、耐候等性能要求;
(2)硅酮、聚氨酯、聚硫建筑密封胶应分别符合《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482、《聚硫建筑密封胶》JC/T483的规定。
五、设计要求
1.楼梯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重要性系数取1.1;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重要性系数取1.0。
2.钢筋保护层厚度为20mm。当环境类别发生改变,需要增加保护层厚度时需另行设计。
3.楼梯的裂缝控制等级为三级,最大裂缝宽度限值为0.3mm,挠跨比限值为1/200。
4.楼梯按左侧起步设计,当右侧起步时,应在施工图中单独注明且梯梁、梯段预埋件做左右反向的相应调整。
5.楼梯梯段支座为销键支座,梯段上端支承处为固定铰支座,下端支承处为单向滑动铰支座。梯段按简支计算模型考虑,图集中给出了销键支座的连接方式,如采用其它连接方式,需进行专门设计。
6.梯梁及梯梁挑耳作为梯段的支承构件,需考虑受弯、受剪、受扭组合作用,断面及配筋由具体设计确定,本图集梯梁及梯梁挑耳尺寸仅供参考。
7.预制楼梯与现浇梯梁间的预留缝隙宽度不应小于预制楼梯高度与层间弹塑性位移角限值的乘积。预制楼梯在支承构件上的最小搁置长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预制楼梯最小搁置长度(mm)表1
8.栏杆扶手的设计要求
(1)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900mm。楼梯水平栏杆或栏板长度大于0.5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
(2)当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楼梯井净宽大于0.2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坠落的措施;
(3)设计选用时,应在单体工程设计楼梯图的相应部位标注配套选用的楼梯栏杆类型、栏杆扶手表面做法等详图索引号;
(4)本图集中楼梯栏杆法兰、扶手有多种形式可互换使用,若设计人对图中已注法兰、扶手形式更改时,应另加说明。
9.本图集住宅建筑楼梯按上表面为建筑完成面设计,公共建筑楼梯建筑面层厚度按50mm设计,若面层厚度与本图集不一致时,设计人员应另行设计。
10.本图集楼梯按未考虑隔墙荷载设计,预制楼梯上有隔墙时需进行单独设计。剪刀梯隔墙下宜设置楼层梁,楼层梁截面及配筋由设计人确定。
11.本图集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采用立模生产,当采用其他生产方式时应进行脱模验算。
12.设计荷载
L20G302图集内容索引:
目录1
编制说明.2
预制楼梯选用表.…8
ZST-12-XX-X楼梯平面图、剖面图.....10
ZST-12-XX-X模板图….11
ZST-12-XX-X正立面图、尺寸表.....12
ZST-12-XX-X配筋图13
ZST-12-XX-X主要材料表.14
ZJT-12-XX楼梯平面图….16
ZJT-12-XX楼梯剖面图.17
ZJT-12-XX模板图.18
ZJT-12-XX正立面图、尺寸表......….19
ZJT-12-XX配筋图.20
ZJT-12-XX主要材料表….21
ZLT-12-XX楼梯平面图.23
ZLT-12-XX楼梯剖面图.24
ZLT-12-XX模板图….25
ZLT-12-XX正立面图、尺寸表.....….26
ZLT-12-XX配筋图.....27
ZLT-12-XX主要材料表.…29
B(Y/X/G)ST-XX-XX楼梯平面图.......31
B(Y/X/G)ST-XX-XX楼梯剖面图.….…..….…32
B(Y/X/G)ST-XX-XX模板图.........…33
B(Y/X/G)ST-XX-XX正立面图….....……34
B(Y/X/G)ST-XX-XX配筋图…........…35
B(Y/X/G)ST-XX-XX尺寸表.....…...….36
B(Y/X/G)ST-XX-XX主要材料表…….….……39
节点详图…….59
楼梯栏杆样式图….…62
靠墙扶手大样…………………………….63
问题专业:土建 市政
所属地区:河北
提问日期:2022-05-14 22:51:44
提问网友:锦海lc
这红色圈内的钢筋都代表通长的吗?
解答网友:zhangy
没有原位钢筋信息就按集中标注的钢筋信息通长布置。
问题专业:土建
所属地区:贵州
提问日期:2022-05-14 22:50:45
提问网友:吴工

请问一下这个是支座钢筋还是跨中钢筋
解答网友:GXZ
电子版是会存在有错位的现象,纸质图纸一般是显示对应的,你这应该是梁的跨中钢筋
高清无水印 L20G405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图集.pdf
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
图集号:L20G405
统一编号:DBJT37-3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筑标准服务中心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文号:鲁建设函[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年4月1日

一、适用范围
1.本图集用于先张法离心工艺成型的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空心方桩和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适用于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低承台桩基础。铁路、公路、港口、水利、市政等工程可参考使用。
2.本图集空心方桩一般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的地区。
当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的地区时,仅适用于非液化土及轻微液化土场地、结构高度不超过24m的多层建(构)筑物。
3.本图集空心方桩按二b类环境类别耐久性设计。当用于中、强腐蚀性场地时,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防腐蚀设计,且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桩尖和接头也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4.本图集空心方桩主要考虑承受竖向受压和受拉荷载的受力情况,当承受较大水平荷载时,设计人员应结合工程地质情况及受力状况另行设计。
5.用于液化土层时,须依据相关规范采取必要的加强措施,并宜避免接桩部位位于液化土层与其他土层交接面处或液化土层中。
二、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3.《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标准》JGJ/T406-2017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
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1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
7.《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
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0.《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11.《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T197-2018
12.《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GB/T5223.3-2017
13.《混凝土制品用冷拔低碳钢丝》JC/T540-2006
14.《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2008
15.《混凝土预制桩啮合式机械连接技术规程》T/CECS516-2018
三、编制内容
1.本图集主要编制内容包括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空心方桩和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的相关参数、桩型及详图。
2.空心方桩代号、桩型及规格详见表1。
空心方桩代号、桩型及规格 表1
四、材料
1.混凝土
混凝土质量要求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混凝土的力学性能指标见表2。
混凝土力学性能指标表2
(1)水泥
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
(2)骨料
1)细骨料宜采用天然中粗砂或人工砂。采用天然中粗砂时,细度模数为2.5~3.2;采用人工砂时,细度模数应为2.5~3.5;并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的规定。
砂的含泥量不应大于1%,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1%,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不应大于0.5%,不得采用未经淡化的海砂;
2)粗骨料应采用碎石或破碎的卵石,最大粒径不应大于25mm,且不得超过钢筋净距的3/4,其质量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的规定,含泥量不应大于0.5%,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不应大于0.5%;
3)对于有抗冻、抗渗、抗腐蚀或其他特殊要求的空心方桩,其所使用的骨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3)掺合料
1)掺合料宜采用硅砂粉、矿渣微粉、粉煤灰或硅灰等,其质量要求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T197中
的相关规定;
2)当采用其他品种的掺合料时,应通过试验确认符合空心方桩混凝土质量要求时,方可使用。
(4)外加剂
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严禁使用氯盐类外加剂。
(5)水
混凝土拌合用水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2.钢材
(1)预应力钢筋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低松弛螺旋槽钢棒,(代号PCB-1420-35-L-HG),其质量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GB/T5223.3的规定,钢棒的几何特性、理论重量及力学性能指标应分别符合表3、表4的规定。
L20G405图集内容索引:
目录1
编制说明2
PHS空心方桩选用表....…12
PS空心方桩选用表14
桩身配筋示意图.....16
桩套箍详图....….17
端板详图..….18
端板参数表.....19
a型开口型钢桩尖结构图.....….20
b型十字型钢桩尖结构图....21
c型圆锥型钢桩尖结构图.....….22
d型锥型混凝土桩尖结构图23
焊接接桩详图...24
机械(啮合式)接头连接示意图….......…25
机械(啮合式)接头参数表.26
抗压桩不截桩桩顶与基础连接详图.....…27
抗压桩截桩桩顶与基础连接详图...28
抗拔桩不截桩桩顶与基础连接详图......29
抗拔桩截桩桩顶与基础连接详图...30
桩顶低于设计标高时与基础连接详图……………31
附录一空心方桩抗弯性能试验方法...32
附录二柴油锤选择参考表........33
附录三静压桩机选择参考表......….34
高清无水印 L20ZJ125 预制钢丝网架保温板现浇混凝土无空腔复合墙体保温系统建筑构造图集.pdf
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预制钢丝网架保温板现浇混凝土无空腔复合墙体保温系统建筑构造
图集号:L20ZJ125
统一编号:DBJT37-2
主编单位: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筑标准服务中心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文号:鲁建设函[2020]8号
施行日期:2020年6月1日

一、适用范围
1.本图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8度以下地区新建、扩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现浇混凝土保温工程。
2.预制钢丝网架保温板现浇混凝土无空腔复合墙体保温系统适用于以下部位:
(1)各类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起围护作用的梁、柱、墙、板等混凝土构件;
(2)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现浇混凝土楼板。
二、编制依据
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6.《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5026-2014
7.《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
8.《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144-2019
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
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2.《组合铝合金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386-2016
13.《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4.《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T5127-2018
15.《预制钢丝网架保温板现浇混凝土无空腔复合墙体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37/T5147-2019
三、编制内容
本图集编制内容包括:编制说明、建筑外墙热工计算参考选用表、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楼板热工计算参考选用表和构造节点详图等。
四、系统构成、特点及性能要求
1.预制钢丝网架保温板现浇混凝土无空腔复合墙体保温系统是预制钢丝网架保温板与梁、柱、墙、板等整体现浇,并与外侧抹面层组成的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PSI板保温系统。
2.预制钢丝网架保温板是由保温芯材、单面钢丝网架及外侧轻骨料混凝土组成,在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中起免拆
外模板作用和保温隔热作用的预制复合外模板,以下简称PSI板。
PSI板分为I型板和Ⅱ型板,I型板外侧轻骨料混凝土厚度为20mm,Ⅱ型板外侧轻骨料混凝土厚度为50mm。由Ⅰ型板组成的保温系统简称A系统,由Ⅱ型板组成的保温系统简称B系统,A、B系统保温芯材外侧各层不燃材料的总厚度不应小于50mm。
3.PSI板采用多层构造设计和工业化预制生产,具有较高的强度和良好的保温、防火性能,满足现行建筑防火及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4.采用PSI板保温系统的建筑工程,可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T5127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价。
5.PSI板保温系统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PSI板保温系统性能指标
五、构造示意图
1.PSI板构造示意图
(略)
L20ZJ125图集内容索引:
目录.1
编制说明.2
建筑外墙热工计算参考选用表8
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楼板热工计算参考选用表.11
I型板构造.12
Ⅱ型板构造.13
外墙保温基本构造…14
外墙阴阳角………….15
外墙勒脚保温构造.…………16
窗口保温构造(一)……………………...17
窗口保温构造(二)…………………….…...18
阳台构造………..19
太阳能集热器托板、凸窗保温构造.....20
空调室外机搁板、雨篷…21
女儿墙保温基本构造.…22
梁柱与自保温砌体相接部位构造
供暖与非供暖空间楼板保温构造与现浇混凝土填充墙连接构造与双面钢丝网架板填充墙连接构造…24
PSI板拼缝、外墙分格缝、滴水.…25
变形缝…………………………….26
JB/T 7335-2016 环链手扳葫芦
ICS53.020.99 J80
备案号:56468—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7335—2016
代替JB/T7335—2007
环链手扳葫芦
Chain lever hoists
2016-10-22发布
2017-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BT7335一2007《环链手扳葫芦》,与JB/T7335一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标准的不适用范围(见第1章);
修改了基本参数,即增加了12t规格及相应的参数,取消了自重参数(见第3章,2007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使用环境温度的规定(见4.1);
修改了连续动作性能的试验载荷和连续动作次数(见4.2.5和5.7,2007年版的4.1.5和5.5);
修改了整机限位强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6和5.8,2007年版的4.1.6和5.6);
修改了手扳力的要求和测定方法(见4.2.8和5.11,2007年版的表1和5.13);
修改了吊钩的执行标准,并取消了相关试验要求(见4.3.1,2007年版的4.2.1和5.11);
修改了起重链条的执行标准,并取消了相关试验要求(见4.3.2,2007年版的4.2.2和5.8~5.10);
增加了安全防护的规定(见4.4):
修改了外观涂装的规定(见4.5.2,2007年版的4.3.2);
增加了试验载荷的规定(见5.1):
增加了目测检查的规定(见5.2);
修改了整机强度的试验方法(见5.9,2007年版的5.7);
增加了限载值的测定方法(见5.12);
一增加了漆膜附着力的测定方法(见5.13)。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冠林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双鸟机械有限公司、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重庆维大力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安徽九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美和机电有限公司、安吉长虹制链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丽平、钱阳天、王敏、陶天华、过奇荣、陶鑫、石维全、杨卫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3928.1—1985;
—JB3928.2-1985;
—JB/T7335-1994、JB/T7335—2007。
内容摘抄: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链手扳葫芦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渐开线圆柱齿轮传动的环链手扳葫芦。
本标准不适用于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环链手扳葫芦(以下简称手扳葫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13306标牌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20947
起重用短环链T级(T、DAT和DT型)高精度葫芦链
GB/T30026起重用短环链TH级手动链式葫芦用高精度链
GBT30027起重用短环链VH级手动链式葫芦用高精度链
JB/T4207.1手动起重设备用吊钩
3基本参数
手扳葫芦的基本参数应优先选用表1规定的数值,其中起升高度、两钩间最小距离如图1所示。
4技术要求
4.1使用环境温度
手扳葫芦的使用环境温度为-10℃~50℃;超出上述范围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2性能
4.2.1空载性能
手扳葫芦在空载状态下,扳动手柄,各机构应运转灵活,不应有卡阻或时松时紧的现象。脱开离合装置,用手曳动链条应轻便灵活。
4.2.2轻载性能
手扳葫芦做轻载性能试验时,应按表2规定的试验载荷加载,并按表4规定的试验起升高度起升和下降各一次,要求载荷升降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略)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一 工程名称 省道 S364 线江门、新会过境公路新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及主要控制点
工 程 起 点 位 于 江 门 市 东 海 路 赵 家 围 桥 附 近(K0+000),路线自北向南,经江海区礼乐镇东面,沿江门河东岸至大洋沙头折向西跨越江门河睦洲水道,继续向南布线跨越江门水道后,终点于江门市新会南环路的西甲路段(K11+096.61),全长 10.648 公里。
三 建设依据
1、江计〔2003〕119 号《关于下达江门市区 2003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2、省交通厅粤交规〔2003〕991 号《关于省道 S364十水线江门市区过境路段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3、省公路管理局粤公基函〔2005〕54 号《转发关于省道 S364 江门、新会过境公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4、江门市规划局江规发〔2004〕390 号《关于同意东海路、南环路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5、江门市公路局江工程〔2005〕506 号《关于省道 S364 线江门、新会过境公路新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
6、S364 线江门、新会过境公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会议纪要。
7、省公路管理局外业验收报告。
8、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江海府函〔2004〕5 号 《关于省道 S364 线江门新会过境公路新建工程路线比
选方案的复函》。
9、江门市规划局江规发〔2004〕203 号《关于东海路延伸线改线问题的规划意见》。
10、江门市公路局江公程〔2006〕157 号《转发关于省道 364 线江门、新会过境段公路新建工程路面结构变更设计的批复》。
四 技术标准与主要指标
1. 公路等级:一级公路
2.设计行车速度:100 公里/小时
3.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4.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 1/300;大桥、中、小桥涵及路基 1/100
5.路基宽度:26m(南环路);25m(东海路) 6.桥涵宽度:与路基同宽
7.地震基本烈度:Ⅶ,应按Ⅷ设防
8.通航标准:应执行粤航道复字〔2004〕107 号、粤航道复字〔2004〕108 号及国家、省的相关标准规范
正式版 GB/T 14561-2019 消火栓箱.pdf
ICS 13.220.10 C 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4561-2019 代替GB/T145612003 消火栓箱 Fire hydrant cabinet 2019-12-10发布 2020-04-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4561-2019 目次 前言 1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分类和型号 4.1分类 +.. 4.2型号 5要求 5.1消火栓箱内消防器材的配置 5.2外观质量、外形尺寸和极限偏差 5.3材料 5.4箱体刚度 5.5箱门 5.6消防水带安置 5.7连接性能 5.8喷射性能 5.9消火栓箱内配置消防器材的性能及尺寸 6试验方法 6.1消火栓箱内消防器材的配置检查 6.2标志和外观质量检查 10 6.3尺寸偏差和材料厚度测量 10 6.4箱体刚度试验 10 6.5箱门试验 13 6.6消防水带安置检查 13 6.7 连接性能试验 14 6.8喷射性能试验 14 6.9消火栓箱内配置消防器材的性能试验及尺寸测量 7检验规则 18 7.1型式检验 18 7.2出厂检验 19 8标志 20 9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20 9.1使用说明书 9.2包装 20 9.3运输 21 9.4贮存
GB/T 14561-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4561-2003《消火栓箱》,与GB/T14561-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 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3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消火栓箱的基本参数及箱内配置消防器材(见表1.2003年版的表1); 修改了箱内配置消防器材的性能要求(见第5章,2003年版的第5章); 修改了电器设备的要求(见5.9.6.1,2003年版的5.7); 增加了带应急照明设备消火栓箱的要求(见5.9.6.2); -修改了箱内配置消防器材的试验方法(见第6章,2003年版的第6章); 增加了发光标志的要求(见第8章,2003年版的第8章)。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福建省白沙消防工贸有限公司、深圳市集安消防设 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舒艳、刘连喜、张杰、赵永顺、张璐、庄诸葛、李少滨、陈启元、王晴。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4561-1993 ,GB/T 14561-2003,
GB/T 14561-2019 消火栓箱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火栓箱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消火栓箱。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76铸造铜及铜合金 GB3445室内消火栓 GB6246消防水带 GB8181消防水枪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12514.1消防接口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 GB15090消防软管卷盘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火栓箱fire hydrant cabinet 固定安装在建筑物内的消防给水管路上,由箱门、箱体、室内消火栓、消防接口、消防水带、消防水 枪、消防软管卷盘及电器设备等消防器材组成,具有给水、灭火、控制及报警等功能的箱式消防装置。
3.2 双配置式消火栓箱fire hydrant cabinet with double setting 箱内配置的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均为两件的消火栓箱。
4分类和型号 4.1分类 4.1.1消火栓箱按消防水带的安置方式分为: a)挂置式(见图1),不标注代号; b)盘卷式(见图2),代号P;
GB/T 14561-2019 c)卷置式(见图3),代号J; d)托架式(见图4),代号T。
4.1.2消火栓箱按配置消防器材数量分为: a)单配置式,不标注代号; b)双配置式,代号S. 注:双配置式消火栓箱内可配2只单栓阀室内消火栓,也可配1只双栓润室内消火栓。
4.1.3消火栓箱按是否配置应急照明灯分为: a)不配置应急照明灯式,不标注代号; b)配置应急照明灯式,代号D. 4.1.4消火栓箱按箱门型式分为: a)单开门式,不标注代号; b)双开门式,代号2. 4.1.5消火栓箱按是否配置消防软管卷盘分为: ...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北京)
北京市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县级(含)以上公路的新建、改(扩)建、提级改造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施工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专业工程、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以合同方式交由其他施工企业实施的行为,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专项工程分包,但不包括劳务合作。
专业工程是指国家资质管理部门明确的公路路基、公路路面、桥梁、隧道工程、公路交通工程中的公路安全设施及公路机电工程等。
专项工程是指按照施工工艺、工序等特点划分的适合专业化分包的工程。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租用他人机械、设施设备,以及购买由他人制作完成的成品构、配件的,不属于施工分包。
第四条 鼓励公路工程施工依法进行专业化分包。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及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发包人招标文件中除明确不得施工分包的,应在其评标办法中增设分包组织管理因素分值。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市公路工程施工分包专项类别与资格条件,统一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依法对违法分包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发包人”)应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对分包合同进行备案,负责对分包合同签订与履行、质量与安全、计量支付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
公路工程实行代建模式的,代建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对分包合同、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
第七条 公路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人”)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施工承包合同》文件要求对工程分包计划、合同进行审查。依据合同约定,对分包工程施工进行监理。如发现承包人违法分包,应及时制止,上报发包人。
第八条 公路工程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应设定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定期对分包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工程档案进行管理。
第九条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分包人”)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按分包合同约定,组织分包工程的实施。
第十条 承包人和分包人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承包人和专业工程分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兼任。
专项工程分包人的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外,其他人员可兼职。
分包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分包人应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并纳入承包人安全保障体系统一管理,承包人对现场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分包人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人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章 分包的条件
第十二条 专业工程分包人应当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具体条件按照《北京市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类别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分包类别与资格条件》”)执行。
第十三条 专项工程分包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
(二)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三)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以及相关业绩;
(四)具有(自有或者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五)符合行业信用管理规定,无严重失信行为。
具体条件按照《分包类别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执行。
第十四条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按照《分包类别与资格条件》规定的工程类别和资格条件,进行工程施工分包活动。不得分包的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五条 承包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分包工程的内容、范围、数量,未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不得分包。因工程变更增加有特殊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工程,且按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
第十六条 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细则的规定,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分包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分包类别与资格条件》所列的专项工程单个工程类别单独招标工程不得分包;
(二)以路面工程为主的招标项目不得将路面工程切段分包或者将主要结构层分包;
(三)招标文件禁止分包的工程不得分包;
(四)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分包的工程不得分包。
第十七条 分包人不得将承接的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
广东省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范本 (2018年版) PDF及word版

使用说明
一、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在总结公路工程标准助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3(211年版)和公路工程标准助察设计招标文件(2011年版)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交通运输部4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2015年24号令)等有关规定要求,经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现印发广东省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3(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范本3).
二、2018年范本是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3(忆018年顺,以下统称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3架构格式和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编制的省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行业范本,
三、本范本适用于公开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高速公路、独立大桥及特大桥、独立长隧道及特长隧道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助察设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其他等级的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可在合理调整标准要求基础上,参照执行,
四、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正文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
五、招标人在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雷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白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六、2018年范本3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或下划线标示的部分,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雷要进行填写,确实没有雷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七、2018年范本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在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注释的前提下,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和分值等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雷要合理确定。
八、2018年范本多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雷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相衔接。
九、招标人应简化对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等要求,严禁设定逐页签字、盖章等不合理规定要求,对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己明确的属于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在编制时完善,并不得作为香决投标的理由。
十、招标人应按照2018年范本3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并注意收集范本的使用情况和有关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厅基建管理处,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十一、为积极应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快供给侧改革的政策,加快公路建设形势下,对于属于供给侧改革项目,可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套文件的通知(粤府办(2017)58号)要求,开展设计工作
十二、电子招投标范本可结合国家相关法规和2018年范本进行适当的简化或调整,以满足电子化、格式化、规范化等要求。
参编单位:
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
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省路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
第三章评标办法…3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3
第二卷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80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6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招标公告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
2.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
2.2.1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2.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2.2.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年;缺陷责任期2年。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个标段类别_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A类 (土建工程)
常规土建类(A1)
特大桥梁类(A2)
长大隧道类(A3)
特大桥梁及长大隧道类(A4)
1.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不含通风、消防、照明、监控等附属设施预留预埋部分)、路线交叉的期察设计;
2.全线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的期察设计:
3.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声屏障等降噪音环保设计、管理、服务、养护、房屋建筑及相应
的绿化景观工程)的勘察设计:
4.作为总体期察设计单位负责协调全线总体期察设计及文件汇总,编制总体工作大纲及各阶段期察设计指导大纲、指导细则等、本项目设计标准化指导书和事先指导书,以及路线走廊带方案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如有)。
上述期察设计包括初、初测、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如有)、详勘、定测、专题研究报告(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①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个;
3.3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评为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个标段分别提出申请,其余投标人最多可对其中的个标段提出申请,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个标。(本款所指的信用等级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设计单位),报名阶段无需承诺是否在此次投标过程中使用)
3.4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助察设计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广东省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范本 (2018年版)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
第四卷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2)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3)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d.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人选(均含备选,如有)符合投标人须知3.5.12项的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
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雷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中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到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海南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内容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海南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公路养护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公路养护工程是指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实施并按照项目进行管理的公路养护作业,包括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不包括日常养护和公路改扩建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养公路需申请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其他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养护工程应当遵循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全省公路养护工程的行业管理工作,并按职责分工与直属公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县公路管理机构”)、 高速公路管理养护机构(以下简称“高速公路管养单位”)负责省养公路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 省养公路预(概)算投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养护工程项目,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省养普通公路预(概)算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养护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市县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高速公路预(概)算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养护工程项目,由高速公路管养单位组织实施。
第七条 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金投入为辅。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养护工程年度计划,将养护工程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投入,保障养护工程顺利实施,确保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况。
第八条 养护工程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养护项目咨询与决策、勘察设计、招投标服务、养护实施、工程验收、项目后评估等养护项目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养护工程资金。
第九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管养单位应加强信息技术在养护工程中的应用与共享。
第二章 养护工程分类
第十条 养护工程按照养护目的和养护对象,分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
第十一条 预防养护是指公路整体性能良好但有轻微病害,为延缓性能过快衰减、延长使用寿命而预先采取的主动防护工程。
第十二条 修复养护是指公路出现明显病害或部分丧失服务功能,为恢复技术状况而进行的功能性、结构性修复或定期更换,包括大修、中修、小修。
第十三条 专项养护是指为恢复、保持或提升公路服务功能而集中实施的完善增设、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灾后恢复等工程(包括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
第十四条 应急养护是指在突发情况下造成公路损毁、中断、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等,为较快恢复公路安全通行能力而实施的应急性抢通、保通、抢修。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十五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管养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规范规定的检测指标和频率,定期组织对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附属设施等进行检测和评定。
第十六条 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检测和评定数据,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国家或者本地区养护规划开展养护需求分析,科学设定养护目标,合理筛选需要实施的养护工程。
严重影响公众安全通行和具有重大政治、经济、国防意义的公路养护工程、抗灾抢险工程优先安排建设。
第十七条 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结合公路安全运行状况,按照技术状况评定、养护需求分析等工作流程进行科学决策,精心筹划,建立养护工程项目库,并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制订来年的养护工程计划及中远期养护项目规划。
第十八条 项目库按照滚动方式实施动态调整,每年定期更新。
第十九条 养护工程年度计划由项目库产生。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达省级公路养护工程年度计划,含省养公路养护工程年度计划、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公路养护工程年度计划。
省养公路养护工程年度计划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一)养护工程年度计划由省级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统筹各级公路养护管理单位的项目库和养护工程计划,按照轻重缓急与精准实施的原则,进行评估优化养护项目后,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养护工程年度计划。
(二)对于新增项目,由高速公路管养单位或各市县公路管理机构按年度上报,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进行更新。
(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椐省级公路管理机构上报的项目库审批下达全省公路养护工程年度计划。
(四)列入省级公路养护工程年度计划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二十条 除突发事件、抗灾抢险或战备需要等特殊情况外,未列入省级公路养护工程年度计划的养护工程项目,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安排资金实施。
第二十一条 列入省级公路养护工程年度计划的养护工程项目视同立项。年度计划下达后,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管养单位立即开展前期工作,确保年度计划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