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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40.40
Z10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0512020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2020-05-18发布
2020-08-18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 /T 2051-2020,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质量控制技术规范,DB14/T 2051-2020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云、董轶茹、谢明、张利琴、王鹏、赵洁、王洪畅、朱伟、刘承伟、王向东、王启辉、裴建军。

内容摘抄: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的术语和定义、运行维护质量管理要求、运行维护质量控制要求和运行维护质量抽查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质量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的气态污染物(SO2、NOx、CO、HCI、NMHC)排放、颗粒物排放和有关烟气琴数(含氧量等)连续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质量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2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硫额酸汞分光光度法
HJ38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44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非色散红外吸收法
HJ/T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疏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颖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47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榆仪技术要求
HJ629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疏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92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93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836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颖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973固定污染源废气一氧化碳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1013固定污染原皮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颗粒物和(或)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即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简称CEMS.CEMS由颗粒物监测单元和(或)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其中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包含SO2、NOx、CO、HCI和NMHC中的一个或多个监测单元。
3.2
连续监测系统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参数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即Continuous Monitoring System,简称CMS。
3.3
非甲烷总烃
在HJ8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即Nonmethane Hydrocarbons,简称NMHC,除另有说明,结果以碳计.

4运行维护质量管理要求
4.1总体要求
4.1.1运行维护单位应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包括运行维护人员、督查人员、质量保证人员等相关人员。
4.1.2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参加省级及以上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上岗作业。
4.1.3督查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负责检查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运行状态。
4.1.4质量保证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负责监督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4.1.5运行维护人员的人均维护监测点位(采样点位)应不多于8个,且不多于16套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4.1.6运行维护人员应根据CEMS数据判断运行维护点位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运行维护单位每7天对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维护、检查。
4.1.7运行维护记求应保存3年以上。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运行维护质量管理要求3
5运行维护质量控制要求5
6运行维护质量抽查要求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
CEMS日常巡检、校准和维护记录表14
附录B(规范性附录)CEMS组分损失率(量)技术指标要求27
附录C(资料性附录)CEMS参数备案表28
附录D(资料性附录)CEMS运行维护质量检查记录表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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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00.01
A 02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127-2020
化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南
2020-09-01发布
2020-12-01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 /T 2127-2020,化工企业治理体系建设指南,化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 治理体系建设指南,DB14/T 2127-2020 化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 治理体系建设指南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太原科技大学,山西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建林、庞杰文、李媛、朱建国、高勇宏、马秀萍、韩小红。

内容摘抄:

化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南
1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山西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成果与应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持续改进等内容的指导建议。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T7826系统可靠性分析技术失效模式和影响分析(FMEA)程序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23694风险管理术语
GB/T24353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
GB/T27921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
AQ/T3049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应用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全风险
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失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
3.2
可接受风险
根据企业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己被企业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
3.3
重大风险
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重大的风险类型。

(略)

4基本要求
4.1工作机构
4.1.1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完善本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
4.1.2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应明确目标、责任人员及其责任范围、工作程序、分级标准、资金投入、建档监控、考核标准等。考核标准应将各部门、各岗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绩效奖惩。
4.1.3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应明确工作目标、实施内容、责任部门、保障措施、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企业各部门应根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引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3
5风险分级管控4
6隐患排查治理7
7成果与应用10
8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10
9持续改进11
附录A(资料性附录)分析记录表格12
附录B(资料性附录)工作危害分析法(JHA)18
附录C(资料性附录)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分析法(HAZOP)19
附录D(资料性附录)安全检查表法(SCL)21
附录E(资料性附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23
附录F(资料性附录)故障模式和影响分析(FEA)24
附录G(资料性附录)风险矩阵法(LS)25
附录H(资料性附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法(LEC)27
参考文献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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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180
CCS F 19
T/CEC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 P
T/CEC5025一2020
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
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Regulation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of electrochemical energy storage station
2020-06-30发布
2020-10-01实施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

T/CEC 5026,T/CEC 5026-2020,电化学储能,电化学储能电站,电化学储能系统,T/CEC 5025-2020 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pdf

前言
本规定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一批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中电联标准〔2019)86号)的要求,由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定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召开了多次专题研讨会,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讨论和研究,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定共分13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概述、电力系统一次、电力系统二次、站址选择、工程设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节能措施分析和抵御自然灾害评估、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图纸。
本规定由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50)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编制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淮安供电分公司
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徐州麦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工程概述…5
4.1编制依据……5
4.2设计水平年…5
4.3主要设计原则……5
4.4设计范围及配合分工……5
4.5工程概况……5
4.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6
5电力系统一次……7
5.1电力系统概况……7
5.2工程建设必要性……7
5.3系统方案研究……7
5.4电气计算……8
5.5无功补偿平衡计算…8
5.6电能质量分析……8
5.7主变压器选择8
5.8电气参数要求……8
5.9电气主接线9
5.10电力系统一次部分结论与建议…9
6电力系统二次…10
61系统继电保护……10
6.2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10
6.3系统调度自动化…11

6.4电能计量…11
6.5调度数据通信网络接入设备…11
6.6电力监控系统网络防护11
6.7系统通信11
6.8电力系统二次部分结论及建议…11
7站址选择…12
7.1基本规定12
7.2站址概述…12
7.3拆迁赔偿情况…13
7.4出线条件13
7.5水文气象条件……13
7.6水文地质及水源条件…13
7.7工程地质13
7.8土石方情况…14
7.9进站道路和交通运输…14
7.10站用电源…14
7.11环境影响…14
7.12通信干扰影响……14
7.13施工条件15
7.14站址选择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5
7.15站址方案技术经济比较15
7.16推荐站址方案…15
7.17收集资料情况和必要的协议15
7.18测量要求15
7.19扩建工程…15
8工程设想…17
8.1系统概况17
8.2电气主接线及主要电气设备选择…17
83电气布置17

8.4电气二次
8.5总体规划和总布置……18
8.6建筑与结构……18
8.7供排水系统…18
8.8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18
8.9消防……19
9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20
9.1环境保护…20
9.2水土保持……20
10节能措施分析和抵御自然灾害评估…21
10.1系统节能分析……21
10.2变电节能分析……21
10.3抵御自然灾害评估…21
11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22
12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23
12.1投资估算…23
12.2财务评价…23
13图纸……25
13.1应提供图纸……25
13.2图纸深度要求……25
本规定用词说明…27
附:条文说明……29

1总则
1.0.1为满足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项目备案要求,规范前期工作深度,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额定功率为500kW且额定容量为500kW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1.0.3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建设规模、工程特点、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0.4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电化学储能单元electrochemical energy storage unit
由电化学电池以及与其相连的储能变流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组成的,能独立进行电能存储、释放的最小储能系统器等。
2.0.2电化学储能系统electrochemical energy storage system
以电化学电池为储能载体,通过储能变流器进行可循环电能存储、释放的系统。
注:一般包含电池系统、储能变流器及相关辅助设施等,对于接入10(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化学储能系统,通常还包括汇集线路、升压变压器等。
2.0.3电化学储能电站electrochemical energy storage station
采用电化学电池作为储能元件,可进行电能存储、转换及释放的电站,由若干个不同或相同类型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组成。
注:除储能系统外,还包括并网、维护和检修等设施。
2.0.4储能电站额定功率rated power of energy storage station
电站内各储能单元额定功率的总和。
2.0.5储能变流器power conversion system;PCS
连接电池系统与电网(和/或负荷),实现功率双向变换的装置。
2.0.6并网点point of interconnection
对于有升压变压器的储能系统,指升压变压器高压侧母线或节点。对于无升压变压器的储能系统,指出储能系统的输出汇总点。
2.0.7公共连接点point of common coupling
储能系统接入公用电网的连接处。
2.0.8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监测电池的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信息,并对电池的状态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装置。
2.0.9电化学储能电站监控系统monitoring and control system of electrochemical energy storage system
以应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技术为基础,实现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内就地监控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配电二次设备、消防系统以及视频和环境监控设备等其他站内设备的信息采集、处理、监视、控制、运行管理等功能的计算机应用系统。

3基本规定
3.0.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宜以审定的电力发展规划为基础。
3.0.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设计单位应完整、准确、充分地掌握设计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
3.0.3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宜根据建设规模、应用场景、功能定位等因素调整报告内容深度。
2应重点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系统方案、电池选型、建设
规模进行充分的论证分析,提出系统推荐方案、远景规模和本期规模。
3提出影响项目规模、技术方案和投资估算的重要参数要求。
4提出二次系统的总体方案。
5对新建工程站址进行全面技术经济比较,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勘测和试验工作,提出推荐意见。
6投资估算应能满足控制概算的要求,并宜与行业相关控制指标进行比对分析。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工程具体情况需取得乡县级以上的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意见。站址应避免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否则应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
8对方案的节能降耗效益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进行分析。

4工程概述
4.1编制依据
4.1.1包括经批准或上报的前期工作审查文件或指导性文件。
4.1.2项目法人对本项目的要求、相关规程规范等。
4.1.3与委托方签订的设计咨询合同或设计委托函。
4.1.4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
4.2设计水平年
4.2.1根据区域电力发展规划合理选定工程设计水平年及远景水平年。
4.3主要设计原则
4.3.1根据区域电力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工程建设条件等提出本项目的设计特点和相应的措施。
4.3.2简述各专业的主要设计原则和设计指导思想。
4.3.3工程设计遵循的主要规程规范。
4.4设计范围及配合分工
4.4.1说明本设计应包括的内容和范围。
4.4.2说明与外部协作项目以及设计的分工界限。
4.43对改建、扩建工程,说明原有工程情况与本期建设的衔接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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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04/T235-2014

备案号J12703-2014
建筑屋面绝热制品(材料)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thermal insulation products for building roofs
2014 — 06 — 05 发布2014 — 10 — 01 实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J04/T 235-2014,应用技术规程,建筑屋面,绝热制品(材料),DBJ04/T 235-2014 建筑屋面绝热制品(材料)应用技术规程

内容摘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建筑屋面绝热制品(材料)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晋建标字〔2014〕10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批准《建筑屋面绝热制品(材料)应用技术规程》为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04/T235-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屋面用绝热制品(材料)》DBJ04-235-2005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5日

关于同意山西省《建筑屋面绝热制品(材料)应用技术规程》等八项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4〕122号
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你站《关于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屋面绝热制品(材料)应用技术规程〉等8项地方标准申请备案的函》(晋建标定函〔2014〕2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八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
《建筑屋面绝热制品(材料)应用技术规程》J12703-2014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J12702-2014

《钢丝网架复合夹芯板墙体技术规程》J12701-2014

《无机保温砂浆系统技术规程》 J10710-2014

《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10712-2014

《建筑节能门窗应用技术规程》 J10713-2014
《非承重砌块墙体自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12700-2014

《中空内模金属(轻钢肋筋)网水泥内隔墙技术规程》 J12699-2014
该八项标准的备案号,将刊登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4年6月19日

前 言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晋建标字〔2010〕35号)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建筑屋面用绝热制品(材料)》DBJ04-235-2005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7 章。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标准名称由原来的《建筑屋面用绝热制品(材料)》改为《建筑屋面绝热制品(材料)应用技术规程》;在原来产品标准的基础上修订为工程建设标准,即在原来仅对绝热制品(材料)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内容;绝热制品(材料)的品种增加了泡沫陶瓷绝热板、泡沫玻璃绝热板、喷涂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等。
本规程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由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山右巷10号,邮政编码∶030001)。
本规程主编单位∶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山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太原市建筑节能管理中心中南大学
山西省政府工程建设事务管理局
加拿大木桥集团(上海)夏纳森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范红岩 魏利国 贺彪 田恒久 温刚 刘畅 郝伟伟 邢根宝 桑颖慧 宋盈 齐秀荣 王彦正 武云 王思霞 赵杰 王建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哈成德 李桂芬 吴振洲 杜红秀 王荣香 王芳芳 姜 宁 马小南 赵海晋

1 总 则
1.0.1 为了贯彻国家和山西省节能政策,在建筑屋面中规范使用绝热制品(材料),做到保证工程质量、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环保节能,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采用板材、块材绝热材料以及现场喷涂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的各类新建和既有建筑屋面保温隔热层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本规程未涉及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技术鉴定并推广应用的屋面绝热制品(材料)应遵照相关标准执行。
1.0.3 建筑屋面保温隔热层的制品(材料)、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山西省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EPS) moulded polystyrene foam board for thermal insulation
由可发性聚苯乙烯珠粒加热预发泡后,在模具中加热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闭孔结构的泡沫塑料板。

2.0.2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XPS) rigid extruded polystyrene foam board for thermal insulation
以聚苯乙烯树脂或其共聚物为主要成分,添加少量添加剂,通过加热挤塑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闭孔结构的硬质泡沫塑料板。
2.0.3 绝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板 rigid polyurethane foam board for thermal insulation
以多元醇与异氰酸酯定量混合,在发泡剂、催化剂、交联剂等的作用下发泡制成的具有高闭孔率的硬质泡沫塑料板。
2.0.4 膨胀珍珠岩绝热板 expanded perlite board for thermal insulation
以膨胀珍珠岩为主要成分,掺加粘结剂、增强纤维,经成型加工制成的绝热制品。

2.0.5 泡沫玻璃绝热板 cellular glass board for thermal insulation
由熔融玻璃粉或玻璃岩粉制成的以封闭气孔结构为主的绝热制品。

2.0.6 泡沫陶瓷绝热板
由无机多孔陶瓷材料在工厂制成的热传导率低、耐高温、耐候、不燃的保温板材。

20.7 水泥发泡绝热板
以水泥、粉煤灰、硅粉等为主要材料,经发泡、养护、切割等工艺制成的轻质闭孔保温板材。2.0.8 喷涂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rigid spray-applied polyurethane foam
由多异氰酸酯和多元醇液体原料及添加剂经化学反应,通过喷涂工艺现场成型的闭孔型泡沫塑料。

2.0.9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 lightweight foam concrete
将发泡剂水溶液制备成泡沫,再将泡沫加入到由水泥基胶凝材料、集料、掺合料、外加剂和水等制成的料浆中,经均匀拌合、现场浇注成型、自然养护而成的轻质多孔混凝土。

2.0.10 屋面热桥 roof thermal bridge
屋面结构两侧在温差作用下,形成热流密集的传热部位。

2.0.11 隔汽层 water vapour barrier
用于阻止水蒸汽迁移的材料或体系。

3 基 本 规 定
3.0.1 建筑屋面绝热材料应采用板状、块状保温材料,如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板、泡沫陶瓷绝热板、泡沫玻璃绝热板、膨胀珍珠岩绝热板,也可应用喷涂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不宜采用松散易吸水的材料。
3.0.2 建筑屋面保温隔热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和产品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并通过山西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或山西省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板状、块状绝热材料进场后,应按规定抽样复验,提出试验报告,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现场喷涂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应先在试验室试配,达到要求后再进行现场施工。

3.0.3 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0.4 建筑屋面保温隔热工程使用的制品(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3.0.5 保温材料同防水材料或涂料共同使用,其材性应相容,物理化学性能应稳定。
3.0.6 屋面应根据工程特点、地区自然条件等,根据国家节能设计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热工计算,确定保温隔热层的厚度,进行保温隔热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节点详图。
3.0.7 施工单位应掌握施工图中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编制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3.0.8 建筑屋面保温隔热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需要变更时,应提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原审查机构的审核同意。
3.0.9 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3.0.10 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基座或预埋件等,应在保温施工前安装牢固,并做好密封防水处理。保温施工完成后,不得在其上凿孔、打洞。
3.0.11 保温施工完成后,在屋面进行焊接、钻孔等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3.0.12 绝热材料在施工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绝热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
3.0.13 应对正在施工或施工完成的保温隔热层采取保护措施。
3.0.14 在屋面保温隔热工程施工中,应进行过程控制和质量检查,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

3.0.15 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质量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4 材 料
4.1 保温板材
4.1.1 EPS、XPS、PU板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1的要求。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1 总则9

2 术语10

3 基本规定11

4 材料 12
4.1 保温板材 12

4.2 喷涂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13

4.3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 13

4.4 配套材料 14

5 设计16
5.1 一般规定  16

5.2 基本构造及其设计要点16

5.3 细部构造要求 18

6 施工21
6.1 一般规定21

6.2 保温板材屋面施工22

6.3 喷涂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屋面施工22

6.4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屋面施工23

7 质量验收25
7.1 一般规定 25

7.2 主控项目  26

7.3 一般项目  27

本规程用词说明28

引用标准名录29

条文说明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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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7.220.10
CCS Y 55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2024-2022
公共体育设施分类与配置指南
Guidel ines of the classification and al location for public sports facilities
2022-09-29发布
2023-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2024-2022,体育设施分类与配置指南,公共体育设施分类与配置指南,DB11/T 2024-2022 公共体育设施分类与配置指南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体育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体育局、北京正河山标准化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市好家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奥康达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英派斯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斌、王崇烈、王佳文、郑巧英、王增、张新凯、黄钟、胡继元、王宝音、陈恺、戚一帆、陈雪莲、张家祥、昝进坤、韩万里。

内容摘抄:

公共体育设施分类与配置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公共体育设施分类及配置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级、地区级、街区级和社区级的公共体育设施的分类配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272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
GB/T22517(所有部分)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GB/T34281全民健建身活动中心分类配置要求
GB/T34284公共体育设施室外健身设施应用场所安全要求
GB/T34290公共体育设施室外健身设施的配置与管理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体育设施public sports facilities
由备级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体育活动的体育场(馆)、场地、器材和设备。
[来源:GB/T34290一2017,3.1]
4分类
公共体育设施按服务范围分为城市级、地区级、街区级和社区级,具体内容见表1。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2
3术语和定义1
4分类1
5配置2
参考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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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DBJ04/T397-2019
备案号:J14997-2020
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trengthening with high ductile concrete
2019-12-21发布  2020-03-01实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J04/T 397-2019,加固技术规程,高延性混凝土,DBJ04/T 397-2019 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规程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规程》
的公告
2019年第31号
现批准《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规程》为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04/T397一2019,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日常管理,由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1日

前言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晋建标字〔2019]109号),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
考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性能及质量检验、加固砌体结构、加固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附录。
本规程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日常管理,由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山西省
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山佑巷10号,邮编:030001,邮箱:417840502@qq.c0m)。

本规程主编单位: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本规程参编单位:太原理工大学
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春晖工程勘察设计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西科源建筑科研检测有限公司
山西聚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五和土木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京高延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略)
目次
1总则1
2术语和符号2
2.1术语.2
2.2符号3
3基本规定5
4性能及质量检验7
4.1原材料性能7
4.2力学性能及耐久性8
4.3高延性混凝土材料进场检验9
4.4高延性混凝土性能检验10
5加固砌体结构14
51一般规定14
5.2砌体受压加固计算14
5.3砌体抗剪加固计算17
5.4砌体抗震加固计算18
5.5构造要求23
5.6施工31
5.7施工质量验收32
6加固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36
6.1一般规定36
6.2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抗剪加固计算37
6.3钢筋混凝土梁抗剪加固计算38
6.4钢筋混凝土柱正截面受压加固计算40
6.5构造要求.43
6.6施工45
6.7施工质量验收46
附录A  高延性混凝土弯曲韧性试验方法49
附录B  加固农村危房52
B.1一般规定52
B.2砖砌体及砌块砌体结构农村危房整体性加固52
B.3砖砌体及砌块砌体构件加固与修复60
B.4石砌体结构农村危房整体性加固64
B.5木结构农村危房加固65
B.6窑洞房屋加固68
B.7施工71
B.8施工质量验收73
附录C  农村危房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75
本规程用词说明77
引用标准名录78
条文说明81

内容摘要:

1总则
101为规范高延性混凝土在山西省加固工程中的应用,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采用高延性混癡土加固砌体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设计、施工、验收,以及高延性混凝土材料的性能要求和质量检验。
1.0.3高延性混凝土适用的环境温度不宜超过90C。采用高延性混凝土加固后构件的耐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10.4高延性混凝土的加固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  高延性混凝土  high ductile concrete
由胶凝材料、骨料、外加剂和合成纤维等原材料组成,按一定比例加水搅拌、成型以后,具有高韧性、高抗裂性能和高耐损伤能力的特种混凝土。
2.1.2  等效弯曲强度  equivalent flexural strength
试件弯曲韧性试验时,采用等效弯曲荷载计算所得的抗弯强度。
2.1.3  等效弯曲韧性  equivalent flexural toughness
试件弯曲韧性试验时等效弯曲强度与挠跨比的乘积,与等效弯曲强度一起作为高延性混凝土弯曲韧性的评价指标。
2.1.4  材料强度利用系数  strength utilization factor of material
考虑加固材料自身变形能力高于砌体或混凝土,以及在二次受力条件下其强度得不到充分利用所引入的折算系数。
2.1.5  农村危房  ural dangerous house
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鉴定的危险性等级为C级和D级的农村住房,以及危险性等级为A、B级但抗震能力不满足《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
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相关规定的农村住房。
2.1.6  高延性混凝土面层加固  structure member strengthening with high ductile concrete layer
在原结构构件表面增设一定厚度的高延性混凝土,提高结构整体性、结构构件承载力和抗震能力的加固方法。
2.1.7  高延性混凝土条带加固  structure member strengthening
with high ductile concrete strip
在结构关键部位增设一定宽度和厚度的高延性混凝土条带,提高结构整体性、结构构件承载力和抗震能力的加固方法。
2.1.8,配筋高延性混凝土面层加固structure member strengthening with reinforced high ductile concrete layer
在原结构构件表面增设一定厚度的配筋高延性混凝土,提高结构整体性、结构构件承载力和抗震能力的加固方法。(略)
3基本规定
3.0.1高延性混凝土材料在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延性混凝土材料生产厂家应提供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2高延性混凝土用于加固时,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验;
3高延性混凝土在施工时,应按产品要求的用水量拌合,不得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添加水:
4高延性混凝土材料在应用过程中,应避免操作人员吸人粉尘和造成环境污染。
3.0.2高延性混凝土加固砌体结构和加固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经可靠性鉴定或抗震鉴定确认需要加固时,应根据鉴定结论的要求,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按本规程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加固设计和
施工;
2加固后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结构的重要性和加固设计使用年限,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确定;
3对加固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大变形或坍塌的结构,应在加固设计文件中提出相应的临时性安全措施,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
4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03采用高延性混凝土加固后的砌体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和《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
的相关规定。
3.0.4高延性混凝土季节性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冬期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的有关规定,并应采取保温措施。高延性混凝土施工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
2冬期室内施工时,应监测室内温度,且不宜浇水养护;
3雨天不宜进行外墙高延性混凝土施工,如施工时,应采取防雨措施,且高延性混凝土凝结前不应受雨淋;
4夏季施工时,高延性混凝土应随拌随用,压抹高延性混凝土时各层压抹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4h:
5夏季气温高于30℃时,外墙高延性混凝土面层应采取措施遮阳,并应增加喷水养护次数,保证面层处于潮湿状态。

4性能及质量检验
41原材料性能
4.1.1高延性混凝土采用合成纤维作为增韧材料,合成纤维应为单丝纤维或粗纤维。合成纤维的规格、力学性能及物理性能宜分别符合表4.1.1-1、表4.1.1-2、表4.1.1-3的规定。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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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04/T248-2014

备案号∶J10935-2014
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

Standard for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report in the building fields
2014-12-01 实施2014-09-30 发布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J04/T 248,DBJ04/T 248-2014,勘察文件,建筑工程,文件编制标准,DBJ04/T 248-2014 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
内容摘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的通知
晋建标字【2014】22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批准《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为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04T248-2014,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DBJ04-248-200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和山西勘察设计协会负责具体解释。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30日

关于同意山西省《工业园区物业服务标准》等两项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4】217号
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你站《关于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和《工业园区物业服务标准》申请备案的函》(晋建标定函【2014】5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两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
《工业园区物业服务标准》J12837-2014
《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J10935-2014
该两项标准的备案号,将刊登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4年10月28日

前 言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晋建标函〔2013〕379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山西省的工程实践经验,与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相协调,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DBJ04-248-2006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共分十章。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勘察纲要、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废弃物处理工程、大面积堆土工程、图表和附件。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适用范围明确了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废弃物处理工程、大面积堆土工程;
2 删除原标准中第2章“术语、符号”;
3 增加“勘察纲要”、“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废弃物处理工程”、“大面积堆土工程”、“附件”
4 删除原标准中第4章“勘察报告文字”;5 删除原标准中第6章“原始资料”。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至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地址∶太原市敦化南路57号,邮编∶030013),以供再次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
山西勘察设计协会
参编单位∶山西冶金岩土工程勘察总公司
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李康 胡孟卿 陈燕 叶海东 李毅 赵跃亭 关千军 张怀建 李晓光 梁进 李永伟 闫金忠 党军 贺永俊 孙培义 杨小丽
主要审查人∶王步云 来凤芷 李桂芬 刘汉臣 贾迎泽 毕晓东 经明 程润虎 张怀仁 孙雅洁 杨 兵 齐锦程

1 总 则
1.0.1 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的格式和深度,提高勘察文件的质量,促进勘察文件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废弃物处理工程、大面积堆土工程勘察文件的编制。其他工程勘察文件的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1.0.3 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建设工程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供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1.0.4 本标准主要对详细勘察阶段的勘察文件编制内容做出规定,其他阶段的勘察文件编制可参照执行。受专项委托完成的专项报告,其编制内容应符合与委托内容相关的技术标准的要求。1.0.5 勘察文件应采用计算机辅助制图、编制。
1.0.6 勘察文件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应根据工程与场地情况、设计要求确定执行的现行技术标准编制。同一部分内容涉及多个技术标准时,应在相应部分进一步明确依据的技术标准。

2.0.2 岩土工程勘察实施前应编制勘察纲要。
2.0.3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包括原始资料整理、图件绘制、报告书编写及附件编制等。
2.0.4 勘察文件应做到依据的原始资料真实准确、报告书应内容完整、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详细勘察阶段的报告书应按本标准内容要求编写,可研、初勘阶段可参照本标准适当简化,且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5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应由封面、扉页、目录、正文、图表及附件组成。
2.0.6 封面应包括项目名称、勘察阶段、勘察单位及单位资质等级、提交时间,扉页应有出图专用章、单位公章和单位技术专用章及法人、单位技术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等相关责任人签章。目录宜按章、节二级设置且应包括相应的页码。图表部分应有制图人、技术负责人、审核人等签字。
2.0.7 勘察文件的文字、术语、符号、土层时代的代号、计量单位等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8 勘察报告书的文字部分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和环境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编写,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概况与勘察要求;2 勘察工作;
3 场地环境与工程地质条件;4 岩土参数统计;5 地震效应;

(略)

3 勘察纲要
3.0.1 勘察纲要应在充分搜集、分析已有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依据勘察任务委托书和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针对拟建工程的特点和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编制。
3.0.2 勘察纲要应合理确定执行的技术标准,当合同、协议、招标文件有约定要求时,应满足约定的技术标准。3.0.3 勘察纲要一般由文字部分与图表构成。3.0.4 勘察纲要的文字部分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及特点;
2 拟建场地环境、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本次勘察重点;3 勘察目的、任务要求;
4 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及勘察工作量;5 勘察方法及主要的技术要点;6 拟投入的仪器设备、人员安排、工期安排等;7 拟采取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

3.0.5 拟定的勘察工作量应包括下列内容∶1 钻探(井探、槽探)点的间距、深度、数量;
2 地球物理勘探、原位测试的种类、方法、深度或间距、数量;3 取样器、取样方法选择,取岩、土样间距和水试样数量及贮存、运输要求;分层取水样时应明确分层取水样的方法;
4 明确勘探孔(槽、井、洞)回填封堵要求;5 室内岩、土、水试验内容、方法、数量;
6 需要进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测绘时,应明确测绘范围、比例尺、测绘方法。
3.0.6 勘察纲要应附拟建工程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位置图。需要时,可附勘探及原位测试,室内岩、土、水试验计划表等。

3.0.7 当场地条件变化大或设计方案变更等原因,拟定勘察工作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及时调整勘察纲要或编制补充勘察纲要。

(略)

4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
4.1 一般规定
4.1.1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是指居住建筑、商业建筑、公共建筑、防灾救灾建筑及基础设施建筑、工业场地的厂房、车间、仓库、堆场等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建(构)筑物及其他配套、附属建筑等。

4.1.2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勘察报告应结合工程特点和场地主要岩土工程问题进行编写,做到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便于使用,并应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文字报告与图表部分应相互配合、相辅相成、前后呼应。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内容应符合本章要求。

4.1.3 根据任务要求、合同约定,可进行有关的专项岩土工程勘察与评价,并提交专题咨询报告。
4.2 工程概况与勘察要求
4.2.1 工程概况与勘察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拟建工程概况;

2 勘察目的、任务要求
3 勘察等级、设计等级、建筑物类别;

4 其他必要的说明。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1 总则 1

2 基本规定2

3 勘察纲要5

4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 7
4.1 一般规定7

4.2 工程概况与勘察要求 7

4.3 勘察工作8

4.4 场地环境与工程地质条件 9

4.5 岩土参数统计11

4.6 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12

4.7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13

4.8 地基基础方案分析18

4.9 结论与建议19

5 市政工程21
5.1一般规定21

5.2 城市道路工程21

5.3 城市桥涵工程23

5.4 城市室外管道工程25

5.5 城市给排水厂站工程 26

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8
6.1 一般规定28

6.2 工程概况与勘察要求28

6.3 勘察工作29

6.4 场地环境与工程地质条件29

6.5 岩土参数统计29

6.6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30

6.7 地基基础方案分析33

6.8 结论与建议33

7 废弃物处理工程 34

8 大面积堆土工程36

9 图表37
9.1 一般规定37

9.2 平面图37

9.3 剖面图39

9.4柱状图41

10 附件42
10.1 一般规定42

10.2 检验报告(土、水、岩样)42

10.3 原位测试报告 44

本标准用词说明47

引用标准名录48

条文说明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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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图书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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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设计手册,水电站建筑物,第8卷,高清PDF《水工设计手册》(第2版)第8卷-水电站建筑物

水工设计手册(第2版)共11卷。本卷为第8卷水电站建筑物:分为7章,其内容分别为:深式进水口、水工隧洞、调压设施、压力管道、水电站厂房、抽水蓄能电站、潮汐电站。
本手册可作为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的常备工具书,同时也可作为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师生的重要参考书。

内容索引:

第1章深式进水口
1,1概述3
1.1.1深式进水口的作用…3
1.1.2深式进水口的组成3
1.1.2.1行近段3
1.1.2.2进口段…………3
1.1,2.3闸门毁……………3
1.1,2.4间门后纤变段……………3
1.1,2.5操作平台和交通桥…3
1.2深式进水口的主要型式和运用条件……4
1.2.1深式进水口的主要型式……4
1.2.2深式进水口的适用条件及布置方式………………4
1.2.2.1坝式进水口………5
1.2.2.2河床式进水口………………6
1.2.2.3塔式进水口…………………8
1.2.2.4岸式进水口…………………9
1.2.2.5抽水蓄能电站进/出水口……12
1.2,2.6其他型式进水口………………12
1.3深式进水口的布置设计…14
1,3.1进水口设计的基本资料及数据…14
1.3.2进水口位置选择………………14
1.3,3防沙、防污和防冰……………14

1.3,3.1防沙………14
1.3.3.2防污…15
1.3.3.3防冰…15
1.3.4进水口的主要设备和设范…………15
1.3.4.1拦污捌…15
1.3.4,2浮式拦漂排…………16
1.34.3闸门及启闭设备……17
1.3.4.4通气孔…………17
1.4深式进水口的水力计算和体形设计19
1.4.1进水口高程选择……19

1.4.1.1不进人空气和不产生漏斗状吸气漩祸的最小淹没深度………·19
1.4.1.2为保证进水口为压力流且不出现负压的淹没深度……………19
1.4.1.3闸门井内最低涌浪的最小湾没深度…………19
1.4.2进水口水头损失计算……………19
1.4.2.1沿程水头损失……………………19
1.4.2.2局部水头损失………20
1.4.3进水口体形设计………22
1.4.3.1行近段……………22
1,4,3.2进口段…………22
1.4.3.3闸门段…………25
1.4,3.4渐变段……………25
1,4.3.5操作平台和交通桥…………26
1.4.4抽水蓄能电站进/出水口水力设计……26
1.4.4.1侧式进/出水日……………26
1.4.4.2竖井式进/出水口……34
1.4.4.3数值模拟在进/出水口水力设计中的应用…………36
1.4.5虹吸式进水口水力设计……………37
1.4.5.1水力计算公式…………38
1.4.5.2进水口水头损失………39
1.4.5.3进口最小淹没深度……39

1.4.5.4断面体形尺寸…………39
1.4.5.5红吸的发动和断流………39
1.4.5.6原型观测成果……………42
1.5深式进水口的结构设计42
1.5.1主要设计内容…42
1.5,2几个特殊问题…42
1.5.2.1进水塔塔体结构设计…………42
1,5.2.2集中式进水口结构设计及孔口应力计算和改善孔口应力的措施…·43
1.5,2.3拦污得支承结构计算………44
参考文献………44

第2章水工隧洞
2.1概述49
2.2隧洞的布置………49
2.2.1基本资料……49
2.2.1.1枢纽布置资料…………49
2.2.1.2动能经济指标………………49
2.2.1.3水文气象资料……………49
2.2.1.4地形地质资料…………………49
2.2.1.5生态环境与施工条件资料…50
2.2.1.6支护与村跑资料…………………50
2.2.2隧洞的线路……50
2.2.2.1隧洞进出口布置…………50
2.2.2.2隧洞的岩体覆盖厚度…………50
2.2.2.3隧洞线路的平面布耀……51
2.2.2.4遂洞的纵制面布置……51
2.2.2.5胜涮的纵坡……51
2.2.3遂洞断面……51
2.2.3,1常用的断面型式……51
2.2.3.2选知断间型式的一般原则……5引
2.2.3.3经济断面……………52
2.2.4隧洞一般要求……52

2.2.4.1隧洞新变段……………52
2.2.4.2转弯半径………………52
2.2.4.3莲洞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53
2.2.4.4洞线布置需考虑的不利地质条件……………53
2,2.4.5检修进人门(闷头)、集石坑的布置………53
2.2.4,6有压隧洞充水、排水………53
2,2.5洞群…………53
2.2.5.1采用洞群布置的必要性判断……53
2.2,5.2相邻隧洞之间的岩体间壁厚度要求…53
2.2.6部分工程实例…………54
2.3作用和作用效应组合54
2,3.1作用………54
2.3.1.1地应力、围岩压力………54
2.3.1.2水压力………56
2.3,1.3结构自重…………………57
2.3.1.4回填灌浆压力……57
2.3.1.5温度作用…58
2.3.1.6地震作用………59
2.3.1.7弹性抗力…………60

2,3.2作用效应组合………62
2.3.2.1安全系数极限状态的作用(荷载)效应组合…………62
2.3.2.2分项系数极限状态的作用效应组合)62
2.4支护型式与材料…64
2.4,1支护的作用…………64
2.4.1.1施工期临时支护………64
2.4,1.2水久支护………………64
2.4.2支护型式…………64
2.4.2.1锚喷支护…………64
2.4.2.2衬砌……………64
2.4,2.3组合式支护……65
2.4.3支护材料……………65
2.4.3.1锚杆和钢筋网……65
2.4.3,2喷混凝土…………………65
2.5不支护与锚喷支护………65
2.5.1一般要求……………65
2.5.2不宜采用描喷支护的洞段…66
2.5.2.1大面积淋水洞段………66
2.5.2.2会造成喷层府蚀及膨胀性地层的洞段………66

2.5.2.3有其他要求的洞段………66
2.5.3喷射混凝土支护……66
2.5.4喷纤维混凝土支护……67
2.5.5错杆(销束)支护………67
2.5.5.1锚杆(错束)支护计算……67
2.5.5.2锚杆(错束)支护的一般要求…68
2.5.6错喷挂阿支护……………68
2.5.6.1钢筋啊的布置要求……68
2.5.6.2破碎带的联合支护………68
2.5.7组合式支护………………68
2.5.8描项支护类型及其参数………68
2.5.9不支护与锚喷支护结构收敛稳定要求…68
2.5.9.1不支护与锚喷支护隧洞监控量测数据的要求……68
2.5.9.2需要采取增强支护措施的情况…68
2.6混凝土衬裼……68
2.6.1圆形有压隧间断面村砌计算……69
2.6.1.1计算原理………69
2.6.1.2在均匀内水压力作用下的计算…69
2.6.1.3园岩垂直松动压力、衬砌自重和洞内满水而无水头的水压力作用下的计3算………72

2.6,1,4图岩垂直松动压力、侧向松动压力、衬砌自重、洞内满水而无水头的水压力及外水压力作用下的计算………73
2.6.1.5襠浆压力作用下的计算…73
2,6,2边值问题数值解法………74
2.6.2.1计算原理……74
2.6.2.2基本方程
2.6,2.3衬弼的边值问题的效值解法…75
2.6.2.4连接条件……75
2.6,2.5作用………75
2.6,2.6树)的配筋…………75
2.C.2.7衬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75
2.6.3两种计算方法的评价……………76
2.6.3.1圆形有压贴洞的计算方法……76
2.6.3.2边值问题数值解法…·76
2.6.3.3结论……………………76
2.6.4·预应力提深土衬现…………76
2.6.4.1一般机定……………76
2.6.4.2压浆式预应力混凝土衬预…………76
2.6.4.3环错式预应力混凝土衬迎…………78
2.6.5高压水工这洞设计…………………78
2.6.5.1高压水工遂洞的定义………78
2.6.5.2水压力作用的分析…………78

2.6.5.3高压水工隧洞的设计原则……·79
2.6.5.4高压水工隧洞的防渗设计………79
2.6.6部分工程实例…………79
2.7竖井、斜井、弯段和分岔口设计……80
2.7.1竖井、斜井、弯段…………80
2.7.2分岔口………………80
2.7.2.1分岔口的型式……80
2.7.2.2分岔口村窃结构计算…………80
2.8隧洞灌浆和村砌构造83
2.8.1回填灌浆和固结腹浆……………83
2.8.1.1回填灌浆……………………83
2.8.1.2固结灌浆…………………83
2.8.2不良地质条件的洞段处理措施……84
2.8.2.1不良地质条件的洞段…84
2.8.2.2不良地质条件的洞段支护设计……84
2.8.3施工缝和伸缩篷………………85
2.8.4防渗、排水…85
2.8.4,1排水孔…………85
2.8.4.2排水管…………………86
2.8.4.3排水洞…………………86
2.8.5集石坑…86

2,8.6不同衬砌型式之间的连接………………86
2.8.7钢筋布置………………………86
2.8,7.1一般断面的钢筋布置………………86
2.8.7.2分岔口的钢筋布置…………86
2.8,7.3矩形断面的钢筋布置…………87
2.8,7.4马瑞形断面的钢筋布置………87
2.9封堵体设计………………87
2.9.1封堵体形式………………87
2.9.2封堵体的受力特性87
2.9,3封培体的结构稳定性计算分析………88
2.9,3.1经验公式…………88
2.9,3.2刚体极限平衡法………88
2.9,3.3有阻单元法………………88
2.9.4封绪体的渗透稳定性计算公式………89
2.9,4.1筒化计算公式…………89
2.9、4.2数值分析方法-一有限单元法……89
2.9.5材料与沟道要求…………89
2.10土洞设汁89
2.10.1布置原则……………89
2.10.2土压力…………90
2.10.2.1土体分类90
2.10.2.2计算方法91
2.10.3进出口设计91
2.10.4洞身段设计…91

(略)

ICS 13.060.01
CCS Z 1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2022-2022
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grated water quanlity monitoring in rivers and lakes
2022-09-29发布
2023-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里局 发布

DB11/ T 2022-2022,水质一体化监测技术规范,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技术规范,DB11/T 2022-2022 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技术规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水文总站、芯视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
北京市智水务发展研究院、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振芳、刘波、王雪莲、刘德军、鲍捷、孙常库、徐斌、张新、丁晓嵘、李垒、潘焕友、赵红磊、杨蓉、王晓雨、郭伟、王振宇、陶亮、王玉璠、唐女、孙春媛、王亚娟、张超、李晓梅、李楠、张雨竹、贾爱娟、尹娟萍、焦振寰、兰品品、杨振宁。

内容摘抄:

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设备及系统的站点布设、技术要求、验收和运行维护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水务行业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水体水质的动态监测工作。其他行业地表水水体水质的动态监测工作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1P代码)
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HJ21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设备integrated monitoring equipment of water quality in rivers and lakes
集水质监测、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传输和供电等功能于一体,对河湖水水质进行连续监测并完成与数据处理软件平台实时通讯传褕的设备。
3.2
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系统integrated monitoring system of water quality in rivers and lakes
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设备和软件平台组成的水质监测系统。
3.3
排水口outfall
排口
向自然水体(江、河、湖、海等)排放或溢流污水、雨水、合流污水的排水设施。
4站点布设安装
4.1布设点选取原则
布设点选取应符合下列原则:

a)具有较好的水质代表性,或能客观反映水体污染情况:
b)具有较好的布设条件。
4.2点位设置
4.2.1河流型监测点位
河流型监测点位宜设在:
a)能反映河流或水系未受污染的上游接近河流源头处,或未明显受人类活动影响的上游河段:
b)干流和较大支流汇入点上游及充分混合后的干流下游处:
c)河段跨行政区界处或界河沿行政区界处:
d)远离支流汇入点和入河排污口、水流混合均一的河段处。
4.2.2湖泊水库型监测点位
湖泊水库型监测点位宜设在湖泊、水库的河流汇入口、出水口、中心区、坝前区等代表性水域。
4.2.3小微水体型监测点位
小微水体型监测点位可视情况设在小微水体中间区段、汇入干流处或其他有代表性的点位。
4.2.4闸/坝型监测点位
闸/坝型监测点位宜视情况分别设在闸/坝上、下游水质代表点。如水质无明显差别,可只在闻/坝上游设置监测点位。
4.2.5排口型监测点位
排口型监测点位宜设在:
a)排口监测点:排水口的口门处,污水处理厂(站)的退水口处:
b)控制点:入河排口上、下游的对照点位和削减点位。
4.2.6其他监测点位
其他监测点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及调查目的设置。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站点布设安装1
4.1点位设置1
4.2布设点选取原则1
5技术要求2
5.1系统组成2
5.2监测设备布设安装3
5.3功能、性能5
6验收7
6.1单站验收7
6.2系统验收7
7运行维护8
7.1定期维护8
7.2异常维护8
7.3记录8
附录A(规范性)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精密度和准确度评价10
A.1精密度10
A.2准确度10
A3监测精密度和准确度要求11
附录B(资料性)现场对比试验方法2
附录C(资料性)站点基本信息和站点维护记录表13
C.1站点基本情况信息表13
C.2站点维护记录表13
参考文献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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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01
CCS A 0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2020-2022
高质量团体标准评价规范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of high quality association standards
2022-09-29发布
2023-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2020-2022,团体标准评价规范,高质量团体标准评价规范,DB11/T 2020-2022 高质量团体标准评价规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关村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中关村无线网络安全产业联盟、中关村乐家智慧居住区产业技术联盟、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中关村天合宽禁带半导体技术创新联盟、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北京市闪联信息产业协会、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北京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北京标准化协会、中关村车载信息服务产业应用联盟、北京电信技术发展产业协会、中关村标准化协会、中关村中交国通智能交通产业联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思洋、田川、李凌松、阮军、张潞路、程卫东、尹晓博、朱玉、陈鸣、刘袆晨、张九红、孙志勇、曹雅媛、高伟、肖艳娟、庞春霖、金毅敦、王寒寒、李茹、吴卫明、蓝俞静、刘知羽。

内容摘抄:

高质量团体标准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质量团体标准的评价原则、评价条件、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及结果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团体标准的高质量效果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20003.1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术语和定义
3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质量团体标准high quality association standards
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按照相应程序经协商一致,共同制定的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适用性、国际性、规范性的团体标准。
4评价原则
4.1
公平公正
评价全过程公开透明,相关方诚实信用,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现行有效,评价专家遵守回逝原则。
4.2全面系统
覆盖团体标准制定、实施以及标准实施效果监督的全生命周期质量要素,对团体标准的创新性、先进性、适用性、国际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质量评价。
4.3程序规范
评价程序统一、完整、规范,评价过程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葡费者、公共利益方等代表参与。
注:公共利益方是指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正机构、社会团体等。
4.4注重实效

以支撑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升“四个服务”水平,推动“五子”联动为导向,能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相关工作中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注1:“四个中心”是指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
注2:“四个服务”是指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的工作服务,为国家的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和教育发展务,
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
注3:“五子”联动是指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两区”建设、数字经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深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原则1
5评价条件2
6评价内容2
7评价程序及结果4
附录A(规范性)高质量团体标准评价表(技术类)6
附录B(规范性)高质量团体标准评价表(管理与服务类)10
参考文献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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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DBJ04/T386-2019
备案号:J14782-2019
拉脱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concrete
compressive strength by pulled off method
2019-08-08发布  2019-10-01实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J04T/386-2019,技术规程,拉脱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DBJ04/T 386-2019 拉脱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拉脱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的公告
2019年第7号
现批准《拉脱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为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04/T386一2019,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日常管理,由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8日

前言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晋建标字〔2011〕177号)的要求,由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检测装置;4试件及试验;5拉脱数值测量与计算;6抗压强度换算与推定。
本规程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日常管理,由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山右巷10号,邮编:030001)。
本规程主编单位: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太原市城市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阳泉市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检测所
临汾天正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应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太原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太原理工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山西省雁北煤炭工业学校

(略)

目次
1总则1
2术语和符号2
2.1术语2
2.2符号2
3检测装置4
3.1技术要求4
3.2校准与保养4
4试件及试验6
4.1拉脱测点的布置及试件钻制6
4.2拉脱试验6
5拉脱数值测量与计算9
6抗压强度换算与推定10
附录A  拉脱仪测力系统校准12
附录B  拉脱法检测记录表13
附录C  测点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表14
本规程用词说明15
引用标准名录16
附:条文说明17

内容摘要:

1总则
1.0.1为规范拉脱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在山西省的应用,保证检测精度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制订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不同龄期抗压强度在
10.0MPa~90.0MPa范围内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检测;本规程不适用于纤维混凝土和混凝土在硬化期间遭受冻害以及结构构件遭受化学侵蚀、火灾、高温损伤深度超过25mm的情况。
1.0.3拉脱法检测混凝土强度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l.1  拉脱法  pulled off method
在已硬化的混凝土结构构件上,钻制直径44mm、深度44mm的圆柱状芯样试件,用具有自动夹紧试件的装置进行拉脱试验,根据芯样试件的拉脱强度值推定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方法。
2.l.2  测点   testing point
构件上一个拉脱数值的检测点。
2.1.3 检测批  inspection lot
同一检测项目中,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质量要求和生产工艺等基本相同,且由一定数量的构件构成。
2.l.4  测点混凝土强度换算值 conversion value of concrete compressivestrength of testing point
由测点的拉脱强度值经测强曲线换算或测点强度换算表得到检测龄期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值。
2.l.5  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  estimation value of concretecompressive strength
按检测批抽样检测,相应于强度换算值总体分布中保证率为95%的构件中的检测龄期混凝土强度值。
2.2 符号
(略)

3检测装置
3.1 技术要求
3.1.1拉脱法检测装置应由钻芯机、金刚石钻磨头、拉脱仪组成。
3.1.2钻芯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操作灵活、固定和移动方便,并应有水冷却系统:
2应配置漏电保护装置、深度标尺、底盘设置锚固孔和试件定位框;
3齿轮箱应采用耐高温润滑脂。
3.1.3金刚石钻磨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径应为4404mm;
2宜设有钻取深度为44mm的磨平支撑面的定位装置。
3.1.4拉脱仪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对试件自动调节径向夹紧力的功能:
2应由传感器和具有实时显示、超载显示及峰值保持功能的荷载表组成:
3荷载表的分辨率或最小示值宜为1N,满量程测试误差不得大于1.0%:
4拉脱仪使用时的环境温度宜为-10℃~45℃。
3.2校准与保养
3.2.1钻制拉脱试件及测量的主要设备与仪器均应有产品合格证、校准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22拉脱仪应定期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校准,正常情况下校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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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图集,水处理图集,污水厂图集,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基础及参考图集

本书介绍了污水处理厂设计文件的组成、各主要设计构筑物的设计要点,并收集了大量实际工程中的典型构筑物设计图纸,可作为环境工程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市政工程专业高年级学生及从事污水处理设计的人员的设计入门参考书。本书在总结作者多年教学经验和实际工程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大学生及其他处于初学期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污水处理理论知识掌握的阶段性特点,以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为基础,从污水处理厂设计的程序、设计文件的编制、设计内容的基本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总结,并收集了相关的典型实际工程图纸,以明确实际工程图纸的表达方式与设计深度。力图为处于初学期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尽快熟练掌握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提供一些基础帮助,同时也为提高大学生毕业设计的水平提供技术参考。本书适宜处于初学期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人员参考,也是给排水及环境工程专业大学生毕业设计的参考书。

内容索引:

第一章概论/1
第一节城市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说明书文本编制格式及要求(参考)…………1
一、概述1
二、设计内容…1
三、污水处理厂水质水量分析…………1
四、处理方案的确定……2
五、工艺流程及主要构筑物说明……2
六、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2
七、电气设计……2
八、自控系统及仪表设计……2
九、降噪、安全、环保和节能…2
十、主要设备及材料估算……2
十一,经济分折……2
十二、,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和管理…2
十三、工程效益评价……………2
十四、结论和建议…………2
十五、图纸…2
第二节厂址选择和总体布置2
第三节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计算书3
一、内容3
二、设计水量……3
第四节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图纸绘制……3
一、基本要求…3
二、单体构筑物的绘制……7
三、污水处理厂总平面图绘制……7
四、污水处理厂的高程布置…10
五、水处理流程图绘制要求………11
第二章一级处理/17
第一节格栅17
一、格栅形式及分类17
二、格的选用…17

三、设计参数及要点17
四、常用的格栅设备及特点17
五、栅渣输送设备………20
六、人工清渣格栅的设计计算20
第二节沉砂池20
一、概述20
二、平流式沉砂池21
三、曝气沉砂池21
四、旋流式沉砂池21
第三节初沉池22
一、一般规定22
二、平流式初沉池23
三、竖流式初沉池23
四、辐流式初沉池23
五、斜板(管)式初沉池24
第三章二级处理/34
第一节传统活性污泥法34
一、概述34
二、设计34
第二节生物脱氮除磷36
一、概述36
二、缺氧-好氧(A1/O)脱氮工艺36

三、厌氧-好氧(A2/O)除磷工艺37
四、厌氧-缺氧-好氧(AO)生物脱氨除磷工艺…38
第三节氧化沟39
一、概述39
二、Carrousel氧化沟40
三、Carrousel2000型氧化沟…40
四、Carrousel3000型氧化沟41
五、Orbal氧化沟…41
第四节SBR及其变形工艺41
一、SBR工艺41
二、CASS工艺43
三、回流污泥和剩余污泥44
第五节生物膜法44
一、生物接触氧化法44
二、曝气生物滤池48
三、生物转盘49
四、生物滤池49

五、塔式生物滤池49
第六节化学除磷49
第七节二次沉淀池49
一、概述49
二、设计参数50
三、池型选择50
四、设计要点50
第四章消毒/90
第一节接触消毒池90
一、一般规定90
二、氯消毒基本原理及特点90
三、氯消毒接触池设计90
第二节加氯间90
一、加氯间的设计90
二、氯气投加设计91
第三节二氧化氯发生器91
一、原理及特点…91
二、设备类型及安全措施91
第四节紫外线消毒92

第五章污泥处理/97
第一节污泥浓缩97
一、重力浓缩97
二、机械浓缩98
第二节污泥脱水99
一、污泥机械脱水的设计规定99
二、脱水前加药99
三、压滤机99
四、离心脱水机…100
五、箱式过滤器100
六、土工织物…100
七、干化场101
八、污泥池101
第三节污泥输送101
第六章污水泵站/105
第一节污水泵站105

一、污水提升泵房与流程………105
二、设计基本原则……105
三、水泵的选择…105
第二节干式泵房的设计105
一、污水泵站的构造特点…105
二、进水闸井…………106
三、格栅间……106
四、集水间……106
五、水泵间设计……106
六、污水泵站中的辅助设备107
第三节潜污泵站的工艺设计108
一、潜水泵房的一般规定108
二、设计要点…108
第七章调节池及配水井/113
第一节调节池………113
一、调节池及其类型…………………113
二、调节池的设计……113
三、调节池结构设计要点…116
第二节配水井与汇水井117
一、配水井…117
二、汇水井117

第八章鼓风机房/122
第一节鼓风机选型……122
一、风量风压计算………122
二、鼓风机选型…………123
第二节鼓风机附属系统设计125
一、鼓风机风量调节…………125
二、进风系统125
三、鼓风机冷却系统…………126
四、鼓风及曝气系统……126
第三节鼓风机喘振、噪声及防止方法127
一、鼓风机喘振及防止…………………127
二、噪声挖制及治理…127
第四节其他辅助配套设施设计128
一、流量测量………………128
二、液位测量……132

三、辅助配套措施……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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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5.040
N 10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1251-2016
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安全要求
2016-10-10  发布
2016-12-10  实施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4/T 1251-2016,信息技术,安全要求,服务外包,DB14/T 1251-2016 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安全要求.pdf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经济和信总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信总技术产业协会、山西省经贸决策咨询中心、中国信总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省信总化和信总安全评测中心、山西省工业控制系统与安全产业联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亚超、左晓栋、李凯军、王乐、薛云琴、张明胜、陆希、苑化军、张卓娅、郭陈勋、刘闲桁。

内容摘抄:

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安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信总技术服务外包时的信总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辖区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重要领域的信总技术服务外包。外包服务商提供外包服务时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5069一2010信总安全技术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25069一201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信息技术服务
供方为需方提供开发,应用信总技术的活动,以及供方以信总技术为手段提供支特需方业务的活动。
3.2信息技术服务外包
以签订合同的方式,需方委托其他机构承担信总技术服务的行为。注:附录给出了信总技术服务外包的分类,包括信总技术咨询服务、系统集成服务、系统设计与升发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存储服务、灾难恢复服务、事件处理服务、安全测计认证服务、系统托管服务等
3.3外包服务商
服务外包中承担信总技术服务的机构。
3.4服务分包
外包服务商将自身承担的部分信总技术服务再次委托给其他机构完成的行为。
3.5信息技术供应链

通过多个资源和过程联系在一起的一系列组织,始于米加工的原材料,终于使用产品和服务的最终用户,是一个由多个上游与下游供应商形成的网链结构,可将信总通信技术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给最终用户。
3.6委托方
信总技术服务外包活动中的需求方,将信总技术服务委托给外包服务商,并对外包服务商提出信总安全要求。
3.7网络安全审查
回家网信部门组织实施的重要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利益的系统使用的重要信总技术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审查,审查重点为该产品安全性和可控性,旨在防止产品机供者利用提供产品的方便,非法控制、干扰、中断用户系统,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用户有关信总。
3.8
服务级别协议
委托方与外包服务商之间就外包服务的品质、水准、性能等方面所达成的双方共同认可的协议或契约。
4对委托方的基本要求
4.1委托方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安全管理基本原则委托方在信总技术服务外包活动中,应遵循以下信总安全管理基本原则:
a)责任延展原则。信总安全管理责任不应随服务外包而转移,无论委托方数据和业务是位于自身信总系统还是外包服务商的信总系统上,委托方都是信总安全的最终责任人。
b)领导决策原则。信总技术服务外包应获得委托方服务外包主管领导的支特、批准和授权。
c)风,险控制原则。委托方应始终关注信总技术服务外包可能带来的信总安全风险,并能够及时应用风险控制措施。
d)监督检查原则。委托方应对信总技术服务活动进行监管,并按受信总安全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委托方提供给外包服务商的数据、设备等资源,以及外包服务过程中收集、产生、存储的数据和文档等资源属委托方所有。外包服务商应保饰委托方对这些资源的访问、利用、支配,米经委托方投权,外包服务商和任何第三方不得访问、修改、被瑶、利用、钱让、销毁委托方的数据。
f)安全管理标准不变。外包服务商的信总系统中,凡承载委托方业务和数据的信总系统均应遵循与委托方自身系统完全一致的信总安全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与委托方自身系统一祥样按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委托方的信总安全监督管理。
g)敏感信总不出境。为委托方提供服务的重要信总基础设施,例如云计算服务平台、数据中心、升级服务器等要设在境内。敏感信总未经批准不得在境外传输、处理、存储。
4.2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安全管理职责
4.2.1管理角色

委托方应根据股务外包活动范围确定管理角色和责任:
a)应由委托方信总安全主管领导担任服务外包管理小组的刷职(含)以上领导。
b)根据外包类型的不同,委托方的多个内设机构分工承担负责外包管理职责,但外包活动信总安全管理的总职责应由委托方的信总安全部门承担,信总安全部门对外包活动中的信总安全相关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4.2.2主管领导
委托方应在服务外包活动中设置信总安全主管领导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在委托方信总安全管理的总体框架下,批准本机构的服务外包信总安全管理策路。
b)授权并支持相应的负责机构具体管理外包活动的信总安全。
c)支持对服务外包信总安全各环书的管理:
1)定期评审并发布服务外包信总安全管理制度,保持与委托方服务外包信总安全管理策略要求相一致。
2)提供并保饰服务外包信总安全管理所需要的资源。
3)组织检查信总技术服务外包中信总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调处置服务外包信总安全管理应急事件。
d)承担服务外包信总安全管理的监管责任。
4.2.3负责机枸
委托方应在外包活动中指定信总安全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恨于:
a)对信总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将服务外包信总安全管理情况、信总技术服务外包信总安全执行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b)落实服务外包信总安全管理策略要求,组织制定并执行服务外包信总安全管理制度、服务外包合同、股务外包信总安全管理计划等,具体职责应括以下方面:
1)按照服务外包信总安全风险评估有关要求,开展服务外包信总安全风险评估。
2)评估和推荐潜在的外包服务商和服务人员。
3)落实并监督服务外包基本信总安全控荆制措施。
4)落实服务外包信总安全管理应急处置措施。
5)提出服务外包信总安全管理的改进建议。
c)承担服务外包信总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
4.2.4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安全管理模型
委托方应建立信总技术服务外包安全管理模型,如图1所示。该模型将信总技术服务外包信总安全管理活动划分为服务外包信总安全规划准备、机构和人员选择、运行监督和改进完成4个管理阶段,针对性地机出了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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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1.100.30
Q14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408—2003
农田水利工程灌排渠用预制混凝土构件
Precast Concrete Unit for Irrigation and Drainage
Canal of Farmland Hydraulic Engineering
(报批稿)

2003一××一××发布 2003一××一××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 T 408-2003,农田,水利工程,渠用,灌排,预制混凝土构件,DB33/T 408-2003 农田水利工程灌排渠用预制混凝土构件.pdf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农田水利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良浩、韩玉玲、章晓桦、曾瑞胜、蒋屏、董福平、周苏波。

内容摘抄:

农田水利工程灌排渠用预制混凝土构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水利工程灌排渠用预制混凝土渠槽和预制混凝土板块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和命名、要求、检险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农田水利工程灌排渠用预制混凝土渠槽和预制混凝土板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悠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悠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T701一1997低碳钢热轧园盘条
GB1344一1999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T14684一2001建筑用砂
GB/T14685一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
GB50204一2002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一19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46一199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JGJ63一1989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DL/T5100一199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
DL/T5150一2001水工混凝土试险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外压破坏荷载
每米渠槽构件在外侧压力作用下破坏时的极限荷载,单位以N/计。
3.2内压破坏荷载
每米渠抽构件在内侧压力作用下破坏时的极限荷载,单位以N/m计。
4产品分类和命名
4.1产品分类
4.1.1预制混凝土渠槽
按其构件过水断面形状不同,可分为U型、梯型、矩型三种。
4.1.2预制混凝土板块
为等厚板,按几何形状不同,可分为矩形、异形两类。对不等厚板块,本标准不作规定。
4.2命名和标记
4.2.1预制混凝土渠槽产品命名
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4.2.1.1预制混凝上渠抽标记
第一部分:用大写字母表示:U一一表示槽型为U型。
T一表示槽型为梯型。
丁一表示槽型为矩型。
第二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所示数值为槽口净宽,单位以m计。
第三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所示数值为槽净深,单位以m计。
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所示数值为槽壁最小厚度,单位以m计。
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及第四部分之间用“X”连接。
4.2.1.2命名示例
U700×600×30表示U型渠抽,袖口净宽为700m,净深为600m,最小壁厚为30m。
T600×500×30表示梯型渠槽,槽口净宽为600mm,净深为500mm,最小壁厚为30mm。
J600×700×35表示矩型渠抽,槽口净宽为600mm,净深为700mm,最小壁厚为35m。
4.2.2预制混凝土板块产品命名
矩形板块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4.2.2.1预制混凝土炬形板块标记
第一部分:用大写字母B表示。
第二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所示数值为板块长度,单位以mm计。
第三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所示数值为板块宽度,单位以m计。
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所示数值为板块厚度,单位以m计。
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及第四部分之间用“×”连接。
4.2.2.2矩形板块命名示例
B600×400×50表示混凝土板块,长度为600mm、宽度为400mm、厚度为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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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20.40
COS R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1730-2022
油船清洗舱安全作业要求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tank cleaning operation of oil tankers
2022-07-13  发布
2023-02-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 41730-2022,安全作业要求,油船清洗舱,GB 41730-2022 油船清洗舱安全作业要求.pdf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M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并归口。

内容摘抄:

油船清洗舱安全作业要求
1范国
本文件规定了油船清洗枪安全作业的一般要求,以及洗舱、原油洗舱、除气、清舱等安全作业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越内150总吨及150总吨以上油船的清洗舱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作,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JT/T673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洗舱tank washing
以水,原油、化学清洗剂等作为介质,通过洗舱设备清洗货油舱内表面及其构件的作业,
3.2洗舱机tank washing machines
在驱动装置带动下,可在不同方向上改变喷嘴喷射角度的洗舱设备。
注:瓷帕机分为固定式沈舱机和移动式沈舱机,有单喷嘴,多喷嘴等型式,
3.3原油洗能crude oil washing
运输原油的油船以所载货油作为清洗介质,通过洗舱机在高压下喷射到货油舱内并依靠原油本身的溶解作用,将附着在舱壁,构件及舱底上的油渣洗掉,并同货油一起卸到舱外的作业。
3.4水洗舱water washing
以水作为介质,通过洗舱设备清洗货油舱内表面及其构件的作业。
注:包括成品袖船的水洗,原油船的水洗和原袖洗舱后的水洗
3.5惰性气体inert gas
含氧量不足以维持烃类化合物燃烧的单一或混合气体。
注:包括烟道废气,氯气等。
3.6惰化状态inert condition
货泊舱经过充人惰性气体之后,舱内气体含氧量按体积比已下降至百分之八或以下时的状态。

3.7惰性气体系统inert gas system:IGS
惰性气体装置和惰性气体分配系统以及防止货物气体回流至机器处所的装置,固定和手提式测量仪器及控制装置,
3.8情化inerting
将情性气体通入货泊舱以达到情化状态目的的作业。
3.9除气gas free
用新鲜空气通入舱内,将舱内有毒、可燃和情性气体排除,使舱内气体状态达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作业。
注:安金标准是指館中烃类化合物及其他可燃蒸气的含量低于可燃下限(LL)的1%,氧含量至少为20%,并且毒性气体浓度不相过职业暴露极限(OEL)的50%.
3.10驱气purging
将惰性气体通入已惰化的货油舱内,进一步降低氧含量,并降低烃类气体及其他可燃气体含量,使得即使随后向舱内通人空气也不能维持燃烧的作业。
3.11清舱tank cleaning
清除货油舱内烃类化合物蒸气、液体或残渣的作业,通常清舱要达到可以进舱检查,进行热工作业或装运不同等级货物以防污染的日的,
3.12
可燃下限lower f1 ammable limit:LFL
烃类化合物燕气能使火焰传播的最低极限浓度。
4一般要求
4.1作业设备
4.1.1检验作业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保持良好工况,
4.12移动式洗舱机及其软管
4.12.1移动式洗舱机的外壳材质与货油舱内部结构接触时应不致引起火花。洗舱机伸入舱内时,应用防静电绳案撑挂,不应使连接软管受力。
4.1,2.2软管的连接法兰应将洗舱机,软管和固定的洗舱管线有效连接:应控制洗舱软管人舱长度,避免移动式洗舱机外壳与货油舱内部结构意外接触。
4.1.2.3应使用外接的连接电线或等效方式,将洗舱机同洗舱管线导电连接,确保导电连续性。
4.1.2.4洗舱软管应确保其导电逢续性。各接头和法兰莲接处应设置静电跨接线。软管上应有清晰标记.
4.1.2.5即将同洗舱机连接的软管,使用前应检测干燥条件下的导电性,其电阻不应超过6D/m,并记录测试日期和结果,

4.1.3因定式洗舱机
原油洗舱应使用固定式洗舱机,
4.1.4移动式风扇或鼓风机
4.1.4.1移动式风扇或蚊风机应为防爆型。
4.1.4.2移动式风扇或鼓风机使用时应与船体有效跨接。
4.1.4.3使用蒸汽驱动的风扇或鼓风机,应确保蒸汽不会远人货油舱,以防静电聚集。
4.1.4.4含合成材料的风扇延长管,应与船体有微跨接,
4.1.5气体检测设备
4.1,5.1应配备以下气体检测设备:
a)能测量可燃气体体积百分比、可燃下限(LL)百分比的可燃气体指示仪器:
b)氧气分析仪器:
c)毒性气体检测仅器。
4.1.5.2气体检测设备在作业前应进行校准。
4.1.6洗舱站(趸船)
4.1.6.1洗舱站(延船)的护舷设施应与常泊的待洗舱船舶笔缘。不应使用跨接电缆连接洗舱站(延船)和待洗舱船的。
4.1.6.2洗舱站(趸船)与待洗舱船舶之间的通道(如有)不应成为两者间的电气通路。
4.1.6.3洗舱站(趸船)与待洗舱船帕之间的连接软管应装有一个绝缘祛兰或单独的一段不导电软管,绝缘法兰或单段不导电软管不应因与外部金属接柏而形成电气通路。
4.1.6.4绝缘法兰和不导电软管应至少每年检测。绝缘法兰电阻值应不小于1000口,不导电软管电阻值应不小于250000.
4.1.6.5金属洗舱设备(如潜水泵等)在作业前,应与船体有效跨接,直至被拆除。
4.2作业人员
4.2.1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肇握作业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2.2作业负责人应监督所有作业过程,并在作业开始前向所有作业人员详细介绍作业计划、工作人员的岗位以及责任。
4.2.3从事原油洗舱作业的人员,应至少有6个月的油船工作经历,且从事过卸油作业,在其将要从事洗舱作业的船上接受过原油洗舱作业的指导,熟悉本船经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授权的船检机构认可的《原油洗舱操作和设备手册》的内容,掌握本船原油洗舱作业计划并能按计划实植。
4.2.4船长、大副或负责货油管理的高级船员作为原油洗舱负贵人时,应至少具有一年油船工作经历,且其职责包括卸油及原油洗舱,并至少参加过2次原油洗舱,其中一次应在其负责卸油的船上进行,或在一艘与其负责卸油的类似船舶上进行,
4.2.5对以下船帕进行原油洗舱作业,作为4.2.4备选方案,应有至少参加过4次原油洗舱作业的高级船员在船上任职,或由船公司指派一位具有原油洗舱经验的岸上高级技术人员现杨指导:新船:
b)第一次改装原油的船舶;
c)对该船东来说是新船:
d)因改变了船籍而不能得到其体经验的船舶。

4.3作业环境
4.3.1夜间作业时,应具有充足的照明条件。注:作业宜在日间进行,
4.3.2不应在酷热、强降雨、冰雪、雷暴等恶劣天气进行作业。
4.3.3作业时,应评估风力条件,避免甲板上滞留高浓度的石油气以及烟囱的火星掉落甲板。
4.4作业计划
4.4.1所有清洗舱及除气作业都应有详细的作业计划,所有和作业有关的藩在风险应进行标识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风险等级尽可能降低,至少达到可接受水平。
4.4.2制定作业计划,应评估火灾/爆炸、人员中毒、室息等风险,排除空气(氧气)、火源、可然物质(如烃类蒸气)三要素中的一个或多个。
4.4.3作业计划应经本船作业负责人签字认可。
4.5防火防爆
4.5.1设备和工具应适用于易然环境。
4.5.2消防及溢油应急设备应处于随时可用状态,泡袜炮等围定系统应指向正在使用的歧管。
4.5.3附近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清洗舱等相关作业,并采取封舱关阁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4.5.4产生可燃气体的化学清洗剂应在惰化状态的货油舱内使用。
4.6人员保护
4.6.1作业人员应穿藏防护服装和用品。
4.6.2急救器材应随时可用。
4.6.3作业期间,用于船员进出生活区的舱门应保持随手关闭,所有舷窗及其他进出生活区的舱门都应关闭:用于生活区的空调系统应转为部分内循环并保持室内正压或关闭,关闭所有通向外部的通风口:没有认可证书证明可在易燃气体中安全使用的生活区外部空测机应切断电源。
4.6.4作业期间,应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防止人员疲劳。
4.6.5使用化学清洗剂,应按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4.7警示布告
4.7.1作业时,应在公共场所和主要通道张贴或悬挂警示布告,在作业现场设置隔离带,限制无关人员进人.
4.7.2装备有原油洗舱设备的船帕,应在其货控室、机控室,驾驶台和布告栏等处以明显方式张贴或悬挂“本船洗舱管路可能充有原油,未经许可不应开启任何管路阀门”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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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西省,市政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通用项目,道路工程,预算定额,2011年 山西省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7-201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市政工程》(LD/T99.1-2008,LD/T99.4~8-2008,LD/T99.12~13-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72.1~11-2008),根据国家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在2011年山西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基础上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标底)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山西省城镇管辖范围内(包括厂矿区、经济开发区及住宅小区等)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山西省内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编制的。除定额中允许调整和换算者外,不得因实际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的不同而调整定额。
五、本定额共八册: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排水工程》、第五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六册《给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如下。
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人工单价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山西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确定的。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如下。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2.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3.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砂浆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比按现行规范计算。实际配比与定额不同时,除“配合比”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水泥混凝土如采用蒸汽养护,可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中的相应项目。
4.材料价格是以《太原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2018)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5.本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的材料,其换入价格应为预算价格,可参与计取各项费用。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如下。
1.本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助机械和中小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考虑了按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用量极小的中小机械则列入其他机械费内。
2.本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3.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九、本定额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距为150m(另有说明者除外)。
十、本定额中列入“主材”的材料,预算价格中未包括其价格,需另行计算。定额中用( )表示的材料消耗量,预算价格中也未包括其价格,可按相应的说明计算其价格。
十一、本定额中的水泥混凝土按预拌混凝土考虑,砂浆按现场搅拌考虑,如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可按下列方法调整换算:
1.混凝土运输和泵送,按照各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使用现场拌和混凝土:
(1)人工每立方米混凝土增加0.60工日(为搅拌机后台用工,不包括运输);
(2)增加混凝土搅拌机(滚筒式400L),按每立方米混凝土0.05台班增加;
(3)混凝土品种换成现拌混凝土,标号、粒径采用与定额中预拌混凝土相同或相近者,数量不变。
3.使用干混预拌砂浆:
(1)人工按每立方米砂浆扣减0.41工日;
(2)扣除定额中灰浆搅拌机台班量,增加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按每立方米砂浆0.11台班增加;
(3)砂浆品种换成干混预拌砂浆,数量不变。
4.使用湿拌预拌砂浆:
(1)人工按每立方米砂浆扣减0.60工日;
(2)扣除定额中灰浆搅拌机台班量;
(3)砂浆品种换成湿拌预拌砂浆,数量不变。
十二、本定额的工作内容已包括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有些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已包括在定额内。
十三、定额中同一项目执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调整系数时,按连乘的方法计算。
十四、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注有“×××以上”或“×××以外”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五、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及各章的相关说明。
十六、本定额的解释权属于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1年,山西省,市政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通用项目,道路工程,预算定额,2011年 山西省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2011年,山西省,市政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通用项目,道路工程,预算定额,2011年 山西省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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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010
CCS F 0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2019-2022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范数据中心
Specification for equipping and managing of the measuring instrument of energy Data center
2022-09-29发布
2023-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 T 2019-202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范,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范 数据中心,DB11/T 2019-2022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范 数据中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优量云产业计量技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合创三众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云数据专业委员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保障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万国长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国际绿色经济协会、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栾国庆、徐科英、马运涛、郭峰、李红霞、辛小光、洗海珍、谢丽娜、王晓霖、陈曦、王路、于力轩、陈麒妃、郑宏、曹咏、张海芮、桑克花、郭欣、李毅、张莹、王迪、翟骏、刘涛、喻勇、张帆、杨维、张久岩、杨经荣。

内容摘抄: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范数据中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数据中心能源计量的种类和范围、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能源计量的管理要求、能源计量的数据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数据中心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422用能设备能量测试导则
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37779数据中心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GB40879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DB11/T1139数据中心能耗限额标准
DB11/T1638数据中心能效监测与评价技术导则
3术语和定义
GB17167、GB40879、DB11/T1139、DB11T163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缩路语
下列缩路语适用于本文件。
CLF:制冷负载系数(Cooling Load Factor)
CUE:碳利用率(Carbon Usage Effectiveness)
HVDC:高压直流供电系统(High-voltage direct current)
PDU:电源分配单元(Power Distribution Unit)
PLF:供电负载系数(Power Load Factor)
PUE:电能利用效率(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
pPLE:局部电能利用效率(partial Power Usage Eftectiveness)
REF:可再生能源利用率(Renewable Energy Factor)
UPS:不间断电源(Uninterruptible Uower Supply)
WUE:水资原使用效率(Water Usage Effectiveness)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1
5能源计量的种类和范围.2
6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2
7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2
8能源计量的管理要求5
9能源计量的数据要求6
参考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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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修缮工程,太原市,太原市 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2011,建筑工程分册,预算定额,2011年 太原市 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建筑工程分册

说明:

一、《太原市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分册)(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为依据,在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修缮工程的特点和太原市实际情况及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指导和控制房屋修缮工程投资,确定房屋修缮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招标文件,确定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也是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编制依据:
1.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
2. 1995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
4. 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5. 2005年《太原市修缮土建工程预算定额》。
6.其他有关资料。
四、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
1.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的拆除、整修、改建等修缮工程。
2.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零星(300m2以内)添建工程。
3.一般单层房屋的翻建工程。
4.在原有旧建筑物顶部加层(仅限一层)的工程。
5.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厂区范围内的场地、道路及排水的拆除、整修、改建等修缮工程。
五、编制内容:
本定额的编制内容分为三大部分:
拆除部分:包括人工拆除、机械拆除、爆破拆除。
整修部分:包括各个分部工程的整修、补修、零修、拆换、添配、翻新、堵抹等内容。
新做部分:包括修缮定额适用范围以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
六、定额水平的确定是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结合修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技术,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劳动组织条件和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情况下,根据社会平均水平确定的。
七、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以下影响修缮工程施工的降效因素:
1.施工地点分散,点多工程量少,工作面小,工期短,施工地点转移频繁,连续作业性差。
2.房屋密集,场地狭窄,运料、堆料、污土倒运困难。
3.在施工中保护原有建筑物及环境设施等影响施工的不利因素。
4.各种构件制作安装量少,规格多,部分构件利用旧料制作工效低等。
八、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一)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定额工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山西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二)定额材料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包括了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对于用量很少、不易计算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施工配合比用量与定额规定的用量不同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和调整。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3.材料预算价格是以2011年《太原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确定的。
4.本定额各章说明允许换算的材料,其换入的价格应为预算价格。
(三)施工机械台班使用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是以手工操作为主,个别项目辅以部分中小型机械。在实际施工中,不论是否使用中小型机械,也不论定额中是否列入中小型机械,除按本定额各章节执行外,另按第十四章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小型机械增加费”计算增加费,并按规定计取各项费用。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以2011年《山西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为依据确定的。
九、场内运输距离的确定:
1.拆除部分: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为起点,包括30m以内拆除材料的运输和分类堆码;污土的清理、倒运、堆积。
2.整修部分:以建筑物为中心,在50m半径以内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水平运输。
3.新做部分: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人力水平运输和人力一层垂直运输。
十、本定额人力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是按人力背、抬、扛、搬或人力吊运考虑的。卷扬机垂直运输是按卷扬机和龙门架分别编制的。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计取详见本定额第十七章。
十一、本定额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二、脚手架工程是结合修缮工程点多、量小、工期短、转移快等特点,进行编制的。
十三、定额中除砂浆用砂是按净干砂计算外,其他用砂是按干砂(含水率为零)计算的。砂的膨胀系数和过筛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
十四、定额中的中小型机械、周转性模板、脚手架等,均包括25km以内的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十五、在恶劣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规定:
1.降效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指有毒气、臭气、腐烂霉味的地沟、厕所、化粪池、检查井、渗井、房间、车间、构筑物等)中施工,可另行计取定额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的8%为降效增加费。
2.污物排除措施费:在上述恶劣环境中施工,如需采取排污措施时,措施费另行计算。
十六、建筑污土外运执行污土外运定额。污土量可参照定额所列的数量计算。定额内未包括污土占地费及污土处置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七、拆除工程在拆除施工中,尽量保护可利用的旧材料,对旧材料回收率定额不作规定。如对木门窗、石材、混凝土预制构件采取保护性拆除时,人工乘以系数1.8。
十八、修缮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可利用拆除后的旧料,旧料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利用旧料制作构件时,可按定额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
十九、材料预算价格的动态管理,由太原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
二十、本定额如有缺项,可编制补充定额,并报太原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备案。
二十一、凡是太原市房地局内部统管维护房产建筑修缮包工包料工程,均可按定额直接工程费的6%计取“房地局修缮工程专项费”。此项费用只可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二十二、本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二十三、本定额的解释权属于太原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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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01
CCS Z 0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2017-2022
射频电滋辐射车载巡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n drive test for radio 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2022-09-29发布
2023-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 T 2017-2022,射频电磁辐射车载巡测技术规范,电磁辐射车载巡测技术规范,DB11/T 2017-2022 射频电磁辐射车载巡测技术规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辉、佟品、梁云平、李飞、陈东兵。

内容摘抄:

射频电磁辐射车载巡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100kHz一6GH2频段内的电磁福射车载巡测的监测系统、监测设备、监测条件、监测方法、质量保证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区域电磁环境质量车载测。其他射频电磁场车载巡测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P代码)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423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8655车柄、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QC/T934无线电监测车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磁环境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
存在于给定场所的所有电磁现象的总和,
[来源:GB8702-2014,3.1]
3.2
电f磁辐射车载巡测drive test measurement of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将车载巡测系统的电磁场探头架设在监测车车顶,并在监测车移动过程中自动、连续获取每个点位
的环境电磁福射数据以及同步的旧期、时间、经纬度等信息的监测方式。
3.3
电场强度electric field strength
矢量场量E,其作用在静止的带电粒子上的力等于E与粒子电荷的乘积,其单位为伏特每米(Vm)。
[来源:GB8702-2014,3.6]

3.4
城市主干路main road
联系城市各主要地区(住宅区、工业区以及港口、机场和车站等客货运中心等),承担城市主要交通任务的交通干道,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
[来源:GB3096-2008,A.6,有修改]
3.5
城市快速路express way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
城市快速路一般在特大城市或大城市中设置,主要起联系城市内各主要地区、沟通对外联系的作用。
[来源:GB3096-2008,A.5]
4车载巡测系统
4.1系统组成
车载巡测系统主要由4部分组成:监测车、监测设备(包括具有各向同性响应的电磁场探头和监测主机)、定位导航棋块和数据储存展示模块。数据传输模块为车载巡测系统可选棋块。
4.2监测车
4.2.1监测车车顶平坦,车顶有足铭空间放置探头固定托架,
4.2.2监测车车顶安装电磁场探头,存在多个探头的,探头之间的隔离度应满足QC934的要求。
4.2.3采取的抑制监测车电磁干扰的所有措施不应危及人身、车内设备和汽车底盘的安全,不能影响
汽车系统的正常功能。保护车载巡测系统车外单元的无线电骚扰应符合GB14023的规定,保护车载巡测系统车内单元的无线电骚扰应符合GBT18655的规定。
4.2.4应根据传输信号的功率电平、频率范围和车内电磁环境等选用导线、电缆,如需要外部电源线,应采取必要的屏被措施。
4.2.5监则车运行安全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4.3监测设备
4.3.1电磁场探头
电磁场探头每一次测量,均应获取一个完整的电场强度数据。非选频式宽带电磁辐射监测仪全向电磁场探头的三个轴向应同时测量。
4.3.2监测主机
监测主机与电磁场探头直接连接或通过光纤线缆连接,探头采集的数据,以及采样日期、时间、点位经纬度整合为一条数据记录,在储存展示棋块中存储。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引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车载巡测系统2
5监测设备要求3
6监测条件4
7监测方法4
8质量保证5
附录A(资料性)射频电磁场地图颜色标注要求7
附录B(资料性)扩展不确定度评定8
参考文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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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修缮工程,太原市,装饰工程分册,预算定额,2011年 太原市 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装饰工程分册

总说明:

一、《太原市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装饰工程分册)(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为依据,在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修缮工程的特点和太原市实际情况及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指导和控制房屋修缮工程投资,确定房屋修缮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招标文件,确定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也是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编制依据:
1.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
2. 1995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LD/T73•1~4-2008)。
4. 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5. 2005年《太原市修缮土建工程预算定额》。
6.其他有关资料。
四、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
1.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的拆除、整修、改建等修缮工程。
2.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零星(300m2以内)添建工程。
3.一般单层房屋的翻建工程。
4.在原有旧建筑物顶部加层(仅限一层)的工程。
5.在旧基层上进行二次或再次装修的工程。
五、编制内容:
本定额的编制内容分为两大部分:
1.整修部分:包括各个分部工程的整修、补修、零修、拆换、添配、翻新、堵抹等内容。
2.新做部分:包括修缮定额适用范围以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
六、定额水平的确定是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结合修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技术,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劳动组织条件和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情况下,根据社会平均水平确定的。
七、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以下影响修缮工程施工的降效因素:
1.施工地点分散,点多工程量少,工作面小,工期短,施工地点转移频繁,连续作业性差。
2.房屋密集,场地狭窄,运料、堆料、污土倒运困难。
3.在施工中保护原有建筑物及环境设施等影响施工的不利因素。
4.各种构件制作安装量少,规格多,部分构件利用旧料制作工效低等。
八、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一)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定额工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山西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二)定额材料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包括了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对于用量很少、不易计算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2.本定额中的木材(包括门窗框料、扇料)是按规格料列入定额的,木材种类除注明“硬木”外,其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
3.材料预算价格是以2011年《太原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确定的。
(三)施工机械台班使用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是以手工操作为主,个别项目辅以部分中小型机械。在实际施工中,不论是否使用中小型机械,也不论定额中是否列入中小型机械,除按本定额各章节执行外,另按第七章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小型机械增加费”计算增加费,并按规定计取各项费用。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以2011年《山西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为依据确定的。
九、场内运输距离的确定:
1.整修部分:以建筑物为中心,在50m半径以内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水平运输。
2.新做部分: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人力水平运输和人力一层垂直运输。
十、垂直运输定额按层高3.3m考虑;除垂直运输及超高补贴费率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或6层以下)编制。垂直运输费已综合考虑了人力和各种垂直运输机械,实际不同时不做调整。垂直运输费和超高增加费按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乘以相应费率(见下表)计算。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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