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6定额章节说明含计算规则
费用组成说明及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结合我省实际,确定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
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组成,定额各项费用组成中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根程等。
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冈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问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材料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表见附表1。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白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电等。
(7)税费: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四)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4.T程项目附加税费: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15.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二、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内容包括: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及因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提高所需要的费用。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
5.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是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提高所需增加的费用。
(二)单价类措施费: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在施工过程中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内容包括:
1.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购置费的推销(或租赁)费用。
2.垂直运输费。
3.超高增加费。
4.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计价定额中列项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5.施工排水及井点降水。
6.其他。
(三)其他措施费(费率类):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在施工过程中不可计量的措施项目。内容包括:
1.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2.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除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4.其他。
三、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
3.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白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4.其他项目。
四、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或计取的费用。包括:
(一)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
(四)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五、增值税: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
六、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见附表2和附表3。
附表1材料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表
(除税价格)

注:①业主供应材料(简称甲供材)时,甲供材应以除税价格计入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内。
②材料单价(除税)=(除税原价+材料运杂费)×(l+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
或:材料单价(除税)=材料供应到现场的价格×(l+采购及保管费率)。
③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并由承包方采购时,双方应依据注②的方法计算,该价格与综合单价材料取定价格的差异应计算材料差价。
④甲供材到现场,承包方现场保管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该保管费可在税后返还甲供材料费内抵扣):
现场保管费=供应到现场的材料价格×表中的“现场交货”费率。
河北省2012定额章节说明含计算规则
A.1 土石方工程
章节说明
一、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
(1) 土方工程: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控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水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 石方工程
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20㎡以个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座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破,清理石渣。
四、挖地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五、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内。允许超挖量:松石、次坚石为200mm,普坚石、特坚石为150mm。
六、人工土石方
1.挖土方、挖地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按6m以内每加深1m乘以系数1.25。
2.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距7m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
3.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人工乘以1.43系数。
4.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1.5系数。
5.场地竖向布置挖、填、找平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6.回填灰土项目适用于地下室墙身外侧的回填、夯实。
七、机械土石方
1.土石方机械按单种机械不同规格划分。
2.编制标底、最高限价时,机械土石方按常用机械规格考虑。
3.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以上,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在15%以上,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系 数 表

4.土石方运输中机具上坡(坡度小于5%)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5.机械挖土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计算,套用人工挖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6.挖掘机挖松散土时,套用一、二类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0。
7.机械挖桩间土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8.自卸汽车运土,使用反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
9.装载机装淤泥、流砂套用装载机装土方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10.机械运淤泥、流砂按机械运土方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11.建筑垃圾装运仅适用于掺有砖、瓦、砂、石等的垃圾装运,其工程量以自然堆积方乘以系数0.80计算。
12.装载机装石渣套用装载机装建筑垃圾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80。
13.灰土碾压适用于地基处理工程。
14.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运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15.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项目中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发生时另行计算。
16.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项目乘以0.73系数。
八、爆破土、石方
1.石方爆破项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2.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起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项目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 计算。
3.项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雨水积水除外)计算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项目中未计算爆破时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的费用另行计算。
4.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增加的费用另计。
计算规则
一、土方体积的计算,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二、建筑物、构筑物及管道沟挖土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以"m3"计算。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挖土按山坡切土计算。
三、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底面积(包括外墙保温板)计算,包括有基础的底层阳台面积。围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1m计算。道路及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
四、外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中心线计算;内墙沟槽长度按沟槽净长线计算。其突出部分应并入沟槽工程量内计算。
各种检查井和给排水管道接口处加宽而增加的土方工程量,按相应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规定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尺寸表 单位:m

五、地下室墙基沟槽深度,系从地下室挖土底面计算至槽底。管道沟的深度,按分段间的地面平均自然标高减去管道底皮的平均标高计算。
六、挖沟槽、地坑、土方需放坡者,可按下表规定的放坡起点及放坡系数计算工程量。
土方工程放坡系数表

放坡起点,混凝土垫层由垫层底面开始放坡,灰土垫层由垫层上表面开始放坡,无垫层的由底面开始放坡。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因土质不好,地基处理采用挖土、换土时,其放坡点应从实际挖深开始。
七、在挖土方、槽、坑时,如遇不同土壤类别,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分别计算。边坡放坡系数可根据各土壤类别及深度加权取定。
海南省2017定额章节说明含计算规则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中注明的材料配合比、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费用不变。
二、木地板踢脚线定额子目适用高度200mm以内,其余踢脚线定额子目适用高度300mm以内。高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三、定额中使用各种砂浆的定额子目,除注明外,均包括扫水泥浆。
四、楼地面块料面层包含2cm找平层,计算时按设计要求换算相应配合比;找平层厚度不同时,按找平层子目厚度增减。
五、楼梯及台阶面层定额未包括防滑条。
六、铺贴块料项目按规格料考虑,如需现场倒角、磨边,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七、楼梯踢脚线块料面层,按相应踢脚线定额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5计算。
八、弧形、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计算,块料用量乘以系数1.10计算(块料用量实际不同时按实际调整)。
九、零星装饰适用于楼梯、台阶侧面装饰以及面积在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
十、木地板油漆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十一、装饰块料地面需要斜拼接,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0。
十二、装饰块料地面分色、大小尺寸、混分色拼贴,人工乘以系数1.10。弧形拼贴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0计算。
十三、水磨石地面包含酸洗打蜡,其他块料如需做酸洗打蜡,单独执行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找平层的工程量按相应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二、整体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柱、垛、附墙烟囱及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二)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三)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接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四)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阳台、雨篷的面层抹灰并入相应的楼地面抹灰项目计算。
(六)散水、防滑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楼地面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开口部分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计算。
(二)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三)零星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石材刷养护液、保护液,按相应石材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楼梯、台阶的石材刷养护液、保护液时,按定额子目乘以相应系数计算:楼梯 1.36,台阶 1.48。
(五)楼梯踏步地毯配件按配件设计图示数量以长度计算。
四、其他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楼梯及台阶面层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长度未标明时,防滑条按踏步两端距离各减150mm计算。
(二)分格嵌铜条、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三)单独酸洗打蜡,按楼地面、楼梯、台阶相应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说明
一、抹灰项目中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者,按设计要求调整;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厚度不同者,按相应增减厚度项目调整。
二、内外附墙柱、梁面的抹灰,不论柱、梁面与墙相平或凹凸,均并入墙面计算。
三、圆柱、圆弧墙、锯齿型等不规则墙面抹灰及镶贴块料,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计算。
四、墙裙、护壁套用墙面相应子目。
五、门窗洞口侧壁镶贴块料,套用零星块料面层相应子目。
六、墙柱面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抹灰底层,计算时按设计要求分别套用相应的抹灰底层子目。
七、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面层项目适用于单体面积在0.5m2以内的抹灰和块料面层。
八、木装饰面层、隔墙(间壁)、隔断项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
九、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如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材料用量,其他不变。
十、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用量乘以系数0.55。
十一、木龙骨如采用膨胀螺栓固定,不得换算。
十二、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相应子目执行。
十三、半玻璃隔断(隔墙)是指上部为玻璃隔断,下部为其他墙体,应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抹灰按设计图示结构尺寸以面积计算。
(一)墙面抹灰、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计算。
(二)独立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三)独立梁面抹灰据设计图示尺寸按梁断面周长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四)栏板、栏杆(包括立柱)装饰抹灰面积,按其抹灰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0以m2计算。外侧与内侧抹灰砂浆不同时,各乘以系数1.10计算。
(五)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四、木装饰及其他
(一)龙骨、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二)墙饰面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三)柱(梁)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四)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如与隔断相同,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1)隔断的不锈钢边框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2)全玻璃隔断如有加强肋,肋玻璃工程量并入隔断内。
第三章 天棚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除部分项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为天棚龙骨、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二、本定额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三、天棚的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天棚面层,天棚的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乘以系数1.10)。
四、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以系数0.85。
五、本定额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艺术造型天棚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其断面示意图见本定额附录。
六、龙骨架、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应按本定额第八章相应子目执行。
七、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八、天棚面层板缝刮嵌缝膏、贴绷带已综合在涂料子目中,不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的面积。斜屋面龙骨按面层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二、天棚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三、天棚装饰面层按主墙间实钉(胶)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四、本章定额中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同第三条。
五、板式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乘以系数1.15计算;梁式楼梯底面按展开面积计算。
六、灯光槽按延长米计算。
七、保温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八、网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天花周边夹板凹槽按延长米计算,计算龙骨及装饰面层时不扣除。
十、天花型钢吊顶按其实际用量以质量计算。
十一、在一个独立空间同一平面内,艺术造型吊顶面积超过吊顶面积的70%,则全部按艺术造型吊顶计算;如低于吊顶全部面积的70%,艺术造型吊顶面积按其外边尺寸增加1.0 m进行计算。
贵州省2016定额章节说明含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10.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2.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3.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14.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15.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6.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17.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8.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9.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0.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21.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22.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23.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4.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
25.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26.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2.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3.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7.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
8.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
9.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
10.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石方爆破、回填及其他六节。
二、土壤、岩石分类表。
1.土壤分类,土壤按一、二类土,三、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表1.1-1。
表1.1-1 土壤分类表

2.岩石分类,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表1.1-2。
表1.1-2 岩石分类表

三、天然湿度土、湿土、淤泥的划分。
天然湿度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天然湿度土,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土和水的混合物呈现流动状态时为淤泥。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含工作面,下同)≤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含工作面,下同)≤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为一般土石方。
五、土方定额项目按挖运天然湿度土编制。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挖、 运湿土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人工挖、运土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9,机械挖、运土不再乘以系数。
六、挡土板内人工挖槽坑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七、桩间挖土不扣除桩体和空孔所占体积。桩间挖土时,相应挖土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八、满堂基础垫层底以下局部加深的槽坑,按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九、挖掘机(含小型挖掘机)挖土石方,机械不能作业的边角,需要人工配合清理挖运的,其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土方执行相应的人工挖土方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石方执行人工凿石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十、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3m3的挖掘机,适用于基础(含垫层)底宽≤1.2m的沟槽土石方工程或底面积≤8m2的基坑土石方工程。
十一、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0.3m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十二、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十三、人工挖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6m以内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
十四、人工开挖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的沟槽或底面积≤150m2基坑以外的土石方,其垂直提运按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5m计算。
十五、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广东省2010定额章节说明含计算规则
A.1 土石方工程
章 说 明
一、一般规定
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
1)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2)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3)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4)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3、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详见附表)对照后确定。
4、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
1)建筑场地就地挖、填、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为平整场地;
2)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3)图示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4)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5、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
6、本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
7、本章的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道路是按不同道路等级综合确定的,己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汽车、人力车运输重车上坡降效因素,除定额有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8、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二、土方
1、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2、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挖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未考虑涌砂、涌泥,发生时按实。
3、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4、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5、机械挖土人工辅助开挖,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别计算机械、人工挖土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的,按机械挖土方94%、人工挖土方6%计算。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5,定额内未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的消耗。
7、人工挖桩间土和湿土时,按规定系数相加计算(1+0.3+0.18)。
8、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
地下室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10、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按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如室外地面发生水平运输,则另计一次水平运输。
11、推土机、铲运机推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12、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3。
13、淤泥、流砂运输定额按即挖即运考虑。对没有即时运走的,经凉晒后的淤泥、流砂按运一般土方子目计算。
三、石方
1、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除石方控制爆破子目外)另行计算。
2、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3、定额中的爆破子目(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未计爆破所需覆盖的安全设施、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4、凿桩头运输按石方运输子目计算。
四、人工挖孔桩如遇淤泥、流砂需要插钢筋的,钢筋数量按实计算,套桩头插筋相应子目。
五、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六、软基处理及支护加固
1、地基强夯分满夯和点夯子目,子目内不包括夯填料,夯填料按如下规定计算:
1)夯填料应根据夯沉量计算后乘以系数1.3或按实际填入量计算。
2)填料场内运输按实计算。
2、如夯条形基础、管沟,按相应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0。
3、地基强夯子目表内每100m2夯点数是点夯的最终夯点数。
4、地基强夯子目内不包括机下垫板,如需垫板时,每100m2增加松杂板材0.05m3。
5、整平包括夯前、夯间和夯后的整平。
6、夯击能量每tm按每10KN.m换算。
7、袋装砂井直径按7cm考虑,实际直径不同时按砂井截面积等比例调整砂用量,其他不变。
七、盖挖法(逆作法)
1、盖挖法是指先施工地下室某层楼板结构,然后在该楼板结构以下开挖土方的施工方法。
2、盖挖法挖土方,按室内实际净面积乘以挖土方深度以体积计算。
3、全部采用人工开挖土方时,按人工挖土方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80。机械开挖土方为主、人工开挖土方为辅时,人工挖土方按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60;机械挖土方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机械挖土方人工配合挖土时,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机械挖土方按总土方量的94%计算,人工挖土方按总土方量的6%计算。
4、以上系数未考虑洞内、暗室施工及土方的垂直提土运输、水平运输。
A.2 桩基础工程
章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1、本章桩基础工程指陆地上打桩,包括预制混凝土桩、成孔混凝土灌注桩、钢管桩、锚杆、地下连续墙等,不同土壤类别、机械类别和性能均包括在定额内。
2、本定额打(压)预制桩未包括接桩,打(压)桩的接桩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3、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4、打(压)试验桩套相应打(压)桩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2.00。
5、单位工程打(压)桩、灌注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5。

6、金属材料摊销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钢管、钢模、金属设备及料斗等,不包括钢板桩。
二、经审定的施工方案,单位工程内出现送桩和打桩的应分别计算。送桩工程量按送桩长度计算(即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或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套用相应打(压)桩子目,并按照下述规定调整消耗量。
1、预制混凝土桩送桩,人工及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2、钢管桩送桩,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50。
三、有计算送桩的打(压)预制混凝土桩项目,子目桩消耗量103.8m改为101m。
四、预制混凝土方桩接桩定额钢材用量与设计不同时,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五、现场预制混凝土方桩的,按相应子目含量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预制方桩制作子目,扣除子目中混凝土方桩消耗量,其他不变。方桩运输适用于承包方在预制加工场制作运至施工现场。
六、定额钢管桩按成品考虑,不含防腐处理费用,如发生时可根据实际要求按实计算。
七、人工挖孔桩护壁混凝土已包括规范规定凸出地面的20cm高度,如实际护壁混凝土与定额含量不同时,不作调整。
八、沉管混凝土灌注桩,钻(冲)孔灌注桩、水泥粉煤灰碎石灌注(CFG)桩和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含量按1.20扩散系数考虑,实际灌注量不同时,可调整混凝土量,其他不变。
九、沉管混凝土灌注桩
1、在原位打扩大桩时,人工消耗量乘以85%,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50%计算。
2、沉管混凝土灌注桩至地面部分(包括地下室)采用砂石代替混凝土时,其材料按实计算。
3、如在支架打桩,人工及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5。
4、活页桩尖铁件摊销每立方米混凝土1.5kg。
十、钻(冲)孔桩、地下连续墙、旋挖成孔灌注桩、锚杆入岩增加费,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按入岩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0。
十一、圆木桩未包括防腐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人工打圆木桩包括手绞捶和三星捶。
十二、高压旋喷桩,单位长度水泥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应扣除桩上部空孔材料用量。
十三、喷浆(粉)桩(深层搅拌桩)定额水泥损耗率按4%。水泥投放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根据设计要求调整。
十四、地下连续墙不包括导墙,导墙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十五、定额钢板桩子目未包括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漆。如打槽钢或钢轨,套用打钢板桩子目,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0.77。
十六、锚杆钻孔、灌浆,高于地面1.2m处作业搭设的操作平台,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2m宽,套满堂脚手架相应子目。
十七、钢筋笼、网片、插筋、锚杆、土钉钢筋(管)按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十八、泥浆运输子目适用于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成孔灌注桩、微型桩、地下连续墙等项目。本章子目未考虑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发生时按照措施其他项目的规定计算。
十九、喷射混凝土未包括搭设平台的费用,发生时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计算。
二十、所有桩的长度,除另有规定外,预算按设计长度;结算按实际入土桩的长度(单独制作的桩尖除外)计算,超出地面的桩长度不得计算,成孔灌注混凝土桩的计算桩长以成孔长度为准。
工程量计算规则
2.1 预制混凝土桩
2.1.1 打(压)预制混凝土方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打(压)预制混凝土管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不包括桩尖)计算。
2.1.2 钢桩尖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0.04m2内)、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1.3 预制混凝土接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接头数量以个计算。
2.1.4 预制混凝土管桩填芯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管内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2 钢管桩
2.2.1 打(压)钢管桩工程量,按入土长度的理论质量以质量计算。
2.2.2 钢管桩接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2.3 钢管桩内切割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2.2.4 钢管桩精割盖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2.5 钢管桩管内取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2.6 钢管桩填芯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管内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3 成孔混凝土灌注桩
2.3.1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夯扩桩工程量,按桩长乘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2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3 钻、冲孔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4 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冲孔桩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2.3.5 旋挖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6 人工挖孔桩护壁工程量,按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含护壁)以体积计算。人工挖孔桩桩芯工程量,按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含护壁)和定额含量以体积计算,扣除空桩部分体积。
2.4 微型桩(树根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2.5 打孔灌注砂桩、砂石桩工程量,按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6 圆木桩
2.6.1 圆木桩按林业主管部门原木材积表以体积计算。
2.6.2 打桩支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6.3 在沟槽(基坑)内打桩时,打桩机的临时支架,按沟槽(基坑)的实际上口面积计算,沟槽(基坑)宽在3m以内,不得计算。
2.7 高压旋喷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2.8 喷浆(粉)桩(深层搅拌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2.9 地下连续墙
2.9.1 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
2.9.2 泥浆运输按连续墙的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2,9.3 锁口管接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段数计算;工字形钢板封口接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理论质量以质量计算。
2.10 钢板桩按地面以下入土长度乘以单位长度理论质量以质量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规定的长度计算。
2.11 锚杆钻孔灌浆,土钉成孔灌浆工程量,按入土长度讨算。
2.12 高压定喷防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13 支护钢支撑工程量,按设计以理论质量计算。
2.14 喷射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北京2012修缮定额章节说明含计算规则
说明
一、《土建结构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平房全房拆除,土方及垫层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结构加固工程,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室外工程,场外运输,11章及附录共1672个子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修缮、改建、结构加固、重新装饰装修工程中的土建项目。古建筑修缮工程如遇按现代做法的项目,执行本定额相应子目。
三、本定额各项目不包括搭拆高度3.6m以上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不包括搭拆模板。实际发生时,可参考措施项目中相应子目。
四、本定额中各类砂浆、混凝土强度等级是按国家现行规范中常用标准编制的。若工程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五、本定额各章分项拆除项目除另有说明外,均包括本建筑物和毗连部位的支顶加固、现场监护,将拆下的可用材料和渣土废弃材料运至30m以内指定地点,清理归堆码放整齐。
六、本定额中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必要的支顶保护等措施和利用旧料、成品保护、清理现场的工作。
七、本定额拆除工程均不包括对水电线路及设备的拆除和保护;发生时,另行执行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八、本定额中凡基价带()者为不完全价,应补充缺项材料、成品、半成品价格,或按规定补充相应的费用后使用。
第一章 平房全房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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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章包括平房全房拆除,共23个子目。
一、工作内容
平房全房拆除包括:毗邻建筑物的保护;室内地坪以上全部建筑物拆除,将拆下的砖瓦、木材等可用的材料进行挑选、分类并运至被拆除建筑物30m以内的指定地点,分类码放整齐;渣土原地清理归堆。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平房全房拆除是指檐高在3.6m以内的平房及层高在3.6m以内的中式楼房的拆除;檐高超过3.6m的平房及层高超过3.6m的中式楼房的拆除执行各章中相应分项拆除定额。
2.凡符合全房拆除的工程项目,不得使用分项拆除定额。
3.斗墙结构全房拆除不分屋面形式综合考虑。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平房全房拆除均按图示或实际拆除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第二章 土方及垫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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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章包括土方、回填、垫层、余亏土运输工程,共4节33个子目。
一、工作内容
1.平整场地、平垫院子包括:挖土、运土、填土、找平。
2.挖土方、挖沟槽、挖基坑等包括:放线、挖土、运土、修整边坡及槽坑底、清土等。
3.挖淤泥、流砂定额包括:挖泥(砂)、装运、修理底边等。
4.打钎定额包括:布点编号、打钎、记录、拔钎、灌砂土。
5.拍底定额包括:找平、夯实。
6.混凝土垫层拆除包括:破碎、倒运、清理渣土等。
7.灰土垫层包括:闷筛灰、筛土、洒水拌和、找平拍底、铺灰土夯实等工作。
8.混凝土垫层包括:砂石筛选、生熟料运输、搅拌、浇筑、振捣和养护等全部工作。
9.回填土包括:筛土、运土、分层回填、找平、夯实等。
10.灰土回填土包括:闷筛灰、筛土、洒水拌合、分层回填夯实等。
11.素土夯实包括:松土、碎土、筛土、拍底、铺土夯实等。
12.场内余(亏)土运输包括:装土、运输、卸土。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土壤分类详见附表1。
2.平整场地的土方厚度以±30cm以内为准,其超出部分执行挖土方或回填土定额。
3.定额中土方的体积均按天然的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4.挖土方、沟槽、基坑的划分标准:
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执行挖沟槽定额;图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m2以外,执行挖土方定额子目。
5.挖土方、槽、基坑的定额,不包括排除地下障碍物及沟槽排水。
6.挖土方、槽、基坑均以挖干土编制,如挖湿土时,按相应预算基价乘以系数1.18执行。
7.拍底指单独拍底或做混凝土基础时使用。
8.定额内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实际发生的按实计算。
9.单位工程灰土工程量在2m3以内者,执行零星灰土定额。
10.场内余(亏)土运输分300m运距及增减50m运距两个子目,综合考虑了人工运输及小推车运输。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平整场地按建筑物首层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增加2m的水平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2.平垫院子按图示尺寸的水平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3.挖土方、沟槽、基坑均按图示底面积乘以深度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深度超过1.4m时,挖方工程量分别乘以下系数:挖土方1.23、挖槽沟1.27、挖基坑1.64,其系数均已包括工作面及放坡的增量。
4.挖淤泥、流砂按实挖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5.拍底、打钎按图示基底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6.垫层拆除按图示或实物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7.灰土垫层按图示或实际夯实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8.混凝土垫层按图示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9.回填土的工程量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扣除地坪以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墙基、柱基、垫层及直径500mm以上的管道体积;室内回填土的工程量按地面面积乘以室外设计地坪至室内地面垫层下皮的高度差,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并且扣除各种管沟等所占的体积。
10.场内余(亏)土运输工程量计算:
余土运输体积一挖土体积一回填土体积
取土运输体积一回填土体积一挖土体积(系指挖土少于回填土)
附表1土壤分类表
第三章 砌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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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章包括砖砌体、砖构筑物、砌块砌体、砌体配钢筋,共4节105个子目。
一、工作内容
1.墙体拆除包括:安全支护及监护、拆除墙体及墙面附着的饰面层、墙上原有门窗的拆除。
2.砖墙砌筑包括:检查皮数杆、找规矩、排砖、选砖、浇砖、砌角、砌垛、支1.5m以内平璇胎板、砌璇、封山、下檐、打碴、退碴、插檩档、椽档、安放0.03m3以内的构件、附墙烟囱及内衬抹灰、圈梁及预制楼板外圈包砖、下木砖、预留管槽、管洞、烟囱孔、安放抗震构件及铁件、钢筋、划缝、清扫墙面、落地灰等现场清理的工作。
3.砖墙拆砌包括:包括拆除及砌筑的全部工作内容,还包括分拣整理可利用的旧砖料。
4.砖基础砌筑包括:清扫槽底基层、放线弹线、砌垛、砌角、出退放脚、砌跨度在0.5m以内的砖平璇、安放预埋铁件及0.03m3以内的混凝土构件、预留洞口等工作。
5.半圆璇、砖平璇包括:拆、支璇胎板、砌璇等。
6.墙掏砌碱砖包括:简单支顶、掏砖、刮砖、浸砖、筛灰砂、调运砂浆、换砖砌筑、加楔背牢、清理等。
7.基础抹水泥防水砂浆防潮层包括:清扫基础墙的顶面、调运砂浆、抹防水砂浆等工作。
8.砌体配钢筋包括:除锈、加工成型、绑扎、场内运输、安装。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砌体工程定额中已包括安装0.03m3的小型构件及墙体拉筋安装的人工费,未包括小型构件及拉接钢筋的成品价格费用。
2.外墙定额中综合了清水、混水墙因素,实际施工时无论采用何种做法定额均不调整。
3.硬山搁檩墙拆除不包括檩的临时支顶。
4.砖柱不分柱基和柱身,套用砖柱的定额,两者的工程量合并计算。
5.混凝土砌块墙定额中,加气混凝土砌块规格为600×250×150(mm),定额用量含改锯损耗。
6.空心砖墙定额中,空心砖规格为240×240×115(mm),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规格换算砖的用量。
7.墙掏碱砖以掏透为准,不包括勾墙缝。
8.砖基础与砖墙(身)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砖砌体、砌块砌体、空心砖砌体拆除按设计图示尺寸或实际拆除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1)不扣除0.03m3以内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
(2)带装饰面的砌体拆除时,计算装饰面及结合层的体积,并人砖砌体拆除工程量;
2.砖基础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附墙烟囱、墙垛、基础放脚体积合并计算,扣除梁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2)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3.砖墙拆砌、砖墙砌筑、砌块墙砌筑、空心砖墙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扣除门窗洞口、半圆磺、跨度1.5m以上的平璇、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等所占的体积,不扣除单个体积在0.03m3以内的孔洞及梁头、梁垫、混凝土板头、墙内钢筋等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预制楼板靠墙挑砖等体积也不增加。墙垛、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洞等凸出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砌墙项目内进行计算,不扣除其空心体积,但内衬抹灰亦不再计算。
(2)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3)墙高度:
外墙:①平屋顶无挑檐者,墙高算至屋面板上皮;带挑檐者算至屋面板下皮。女儿墙高度自屋面板上皮算至图示高度。②坡屋顶有檐口天棚者,檐墙高度算至屋架下弦杆下皮另加0.2m;无檐口天棚时,墙高算至一层出檐上皮,一层檐并入墙身计算;一层檐以上者,算至檐子的下皮,檐子单独按延长米计算。山墙有檐口天棚者,墙高算至屋面板下皮;无檐口天棚者,高度算至墙顶(取平均高度)。
内墙:①平屋顶的墙高算至屋面板下皮。②坡屋顶的硬山墙高度算至屋面板下皮;有屋架者,墙高算至屋架下弦杆底面;纵墙与横隔墙的高度算至天棚底面另加0.1m。
4.砖檐拆砌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坡屋面的山墙砖檐按斜长计算。
5.墙掏砌碱砖按实际掏砌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6.门窗口掏砌按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7.填充墙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半圆璇、跨度1.5m以上的平璇所占的体积;不扣除体积在0.03m3以内的孔洞墙内钢筋等所占体积。
8.砖柱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形体积计算。
9.砖构筑物拆除按设计图示尺寸或实际拆除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10.砖烟囱、水塔砌筑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
11.砖烟道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体积。
12.砌体配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重量计算。

北京2012定额章节说明含计算规则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十七、建筑物层高的规定:
(一)首层层高按室内设计地坪标高算至首层顶部结构层楼板的板面高度;
(二)其他各层的层高均为上下结构层顶面标高之差。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摘自《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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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运输4节共53个子目。
(二)挖土方定额子目中综合了干土、湿土,执行中不得调整。
(三)土壤含水率大于40%的土质执行挖淤泥(流砂)定额子目。
(四)平整场地是指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找平;平均厚度>±300mm的竖向土方,执行挖一般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五)定额中不包括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及建筑物拆除后的垃圾清运,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六)土方工程无论是否带挡土板均执行本定额。
(七)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标准:
1.底宽≤7m,底长>3倍底宽,执行挖沟槽相应定额子目;
2.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执行挖基坑相应定额子目;
3.超出上述范围执行挖一般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4.石方工程的划分按土方工程标准执行。
(八)基坑内用于土方运输的汽车坡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子目中,执行时不得另行计算。
(九)混合结构的住宅工程和柱距6m以内的框架结构工程,设计为带形基础或独立柱基,且基础槽深>3m时,按外墙基础垫层外边线内包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不再计算工作面及放坡土方增量,执行挖一般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十)管沟土方执行沟槽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十一)土方回填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购土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二)土(石)方运输子目中不包括渣土消纳费用,渣土消纳费应按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另行计算。
(十三)人工土(石)方定额子目中已包含打钎拍底,机械土(石)方的打钎拍底另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石方工程中不分岩石种类,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超挖量。
(十五)土方、石方(碴)运输的规定:
1.机械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运距超过15km时执行第四节土(石)方运输每增5km定额子目。
2.回填土回运执行第四节土方回运运距1km以内及每增5km定额子目。
3.石方(碴)运输执行第四节石方(碴)运输相应定额子目。
(十六)打基础桩工程,设计桩顶标高至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的土方执行挖桩间土相应定额子目。
(十七)坑底挖槽子目适用于人工坑底挖沟槽的项目。
(十八)竖向布置挖石或山坡凿石的厚度>±300mm时执行挖一般石方定额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地下室单层建筑面积大于首层建筑面积时,按地下室最大单层建筑面积计算。
(二)基础挖土方:按挖土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挖土深度超过放坡起点1.5m时,另计算放坡土方增量,局部加深部分并入土方工程量中(见附表一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表)。
1.挖土底面积:
(1)-般土方、基坑按图示垫层外皮尺寸加工作面宽度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见附表二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2)沟槽按基础垫层宽度加工作面宽度(超过放坡起点时应再加上放坡增量)乘以沟槽长度计算。
(3)管沟按管沟底部宽度乘以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窨井增加的土方量并入管沟工程量中。管沟底部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附表三管沟底部宽度表计算。
2.挖土深度:
(1)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300mm时,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算至室外设计地坪标高。
(2)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300mm时,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算至自然地坪标高。
3.放坡增量:
(1)土方、基坑放坡土方增量按放坡部分的基坑下口外边线长度(含工作面宽度)乘以挖土深度再乘以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见附表一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表)以体积计算。
(2)沟槽(管沟)放坡土方增量按放坡部分的沟槽长度(含工作面宽度)乘以挖土深度再乘以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以体积计算。
(3)挖土方深度超过13m时,放坡土方增量按13m以外每增1m的折算厚度乘以超过的深度(不足1m按1m计算),并入到13m以内的折算厚度中计算。
(三)挖桩间土按打桩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设计桩顶面至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以体积计算,扣除桩所占体积。
(四)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的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五)挖一般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挖基坑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基坑底面积乘以挖石深度以体积计算。
(七)挖沟槽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沟槽底面积乘以挖石深度以体积计算。
挖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沟槽底面积乘以挖石深度以体积计算。
(八)打钎拍底按设计图示基础垫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场地碾压、原土打夯按设计图示碾压或打夯面积计算。
(十)回填土:
1.基础回填土按挖土体积减去室外设计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建筑物、构筑物、垫层所占的体积以体积计算。地下管道管径>500mm时按附表四管沟体积换算表的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2.房心回填土按主墙间的面积(扣除暖气沟及设备所占面积)乘以室外设计地坪至首层地面垫层下表面的高度以体积计算。
3.地下室内回填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场地填土按设计图示回填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计算。
(十一)土(石)方、淤泥、流砂、护壁泥浆运输按挖方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钢结构构件稳定理论》吕烈武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钢结构设计的特点与本书的任务
结构设计是以下述两方面的知识为基础的:
1.预期结构所承受荷载的性质和大小,以及其它使用上的要求;
2,结构及其构件的实际工作性能,包括它们的极限承载能力。
当然,在拟订具体设计准则时,还必须有安全度方面的考虑。
本书作为一本结构理论书籍,主要讨论上述第二方面的问题,而且重点放在基本构件的性能上。
土述两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而且问题十分多样化。例如,荷载按其性质有静载、动载之别,相应地就必须研究结构及其构件的静力反应和动力反应。它们分属相互区别的两个研究领域。结构的极限承载力无疑是结构设计中所要考虑的最重要的一种极限状态。根据结构形式、受力方式、材料性质等方面具体条件的不同,一个结构的承载能力可能取决于材料所能达到的最大强度、结构或其构件的平衡丧失稳定、材料发生疲劳或脆断等各种不同因素。它们各自形成专门的研究领域。从结构使用的角度,不容许结构产生过大的变形或振动,这也要求对某一方面的结构性能〔例如荷载-位移关系)有充分的了解。
由此可见,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说,结构设计所涉及的问题是十分广泛的。
但另一方面,如果限于讨论特定范围内的结构设计问题,涉及的领域就各有其侧重点,这需视结构类型的性质而定。
钢材强度很高,具有极好的延性,钢构件壁薄修长,构造轻巧。因此,当研究钢结构及其构件的工作性能和极限承载力时,弹性阶段或弹一塑性阶段的稳定问题就成为不可避免地要涉及的一个主要课题。在多数情形下,钢结构及其构件的承载能力取决于稳定条件。自然,这并不是否定疲劳和脆断问题在钢结构设计中的重要意义。在有些场合,疲劳或脆断是必须加以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但它们宜作为专门问题来研究。此外,动荷作用下的结构反应已构成一专门的领域,本书也不拟涉及。
因此,本书给自己规定的任务是:主要讨论静荷载作用下钢结构基本构件的总体稳定问题,重点放在常与构件的弹一塑性失稳相联系的极限承载力的确定上。在大多数工程实际问题中,钢结构构件的极限状态是由此决定的。
至于载面的极限强度,它是作为失稳极限承载能力的一个上限来讨论的。组成构件的各板件的局部稳定问题,在设计中常由规定板件的最小厚度来保证。在探讨构件的总体稳定问题时,它与截面的极限强度类似,也仅起到一个上限的作用,而并无更多的相互联系。因此,本书对板件的局部失稳理论,不拟作专门的讨论。
《地基处理》第二版 代国忠 吴晓枫

本书较系统地介绍了各类地基处理方法的基本概念、加固地基原理、设计计算、施工技术、质量检验和工程应用实例等方面内容。全书共分为15章,除绪论外,内容包括:换填垫层法、夯实地基法、预压地基法、复合地基理论、挤密地基法(包括振冲碎石桩和沉管砂石桩、石灰桩、灰土挤密桩和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夯实水泥土桩法、柱锤冲扩桩法、水泥土搅拌法、高压喷射注浆法、注浆加固法、加筋法、特殊土地基处理、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本书密切结合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突出教材的实用性和综合应用性,各章内容由浅入深、概念清楚、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涉及地基处理工程设计和施工部分均依照我国现行规范进行编写,主要章节附有例题及习题。
本书主要作为普通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岩土工程等)本科的教学用书,亦可供其他专业师生及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参考第二版基本保持了原作的风格与特点,密切结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一2012)及公路、铁路等现行技术规范的规定,较系统地介绍了国内外常用地基处理方法和新技术应用成果,内容包括换填垫层法、夯实地基法、预压地基法、复合地基理论、挤密地基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夯实水泥土桩法、柱锤冲扩桩法、水泥土搅拌法、高压喷射注浆法、注浆加固法、加筋法、特殊土地基处理、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等地基处理方法。着重阐述了各类地基处理方法的设计计算、施工技术、质量检验和工程应用实例等方面内容。
第二版由常州工学院代国忠教授、吴晓枫副教授担任主编,重庆大学朱凡教授担任主审。
全书由代国忠教授制定编写大纲,并负责编写第1,2,3,4,5,13章;吴晓枫副教授负责编写第9,10,11,15章;华北科技学院齐宏伟教授负责编写第7,8章;吉林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蔺刚副教授负责编写第1章;常州工学院史贵才副教授负责编写第6章,李雄威副教授负责编写第12章。
本书主要作为普通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岩土工程等)本科的教学用书,计划授课时数50学时左右。本书亦可供其他专业师生及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参考。
高清无水印《陈绍蕃论文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编

4M撑杆式预应力钢吊车梁模型静力及动力试验报告………………陈绍蕃(1)
预应力撑杆式吊车梁动力系数的分析………………陈绍蕃(14)
圆形双层悬索屋盖设计中的几个问题………………陈绍蕃(25)
开口截面钢偏心压杆在弯矩作用平面外的稳定系数………………陈绍蕃(33)
T形截面钢偏心压杆在弯矩作用平面外的稳定问题………………陈绍蕃(58)
工字形截面钢偏心压杆有塑性区时的弯扭屈曲………………陈绍蕃(73)
钢压杆绕弱轴受弯时的弯扭屈曲………………陈绍蕃(84)
偏心压杆弯扭屈曲的相关公式………………陈绍蕃(94)
钢压弯构件弯扭屈曲的研究………………栋绍蕃(110)
钢结构在反复动力荷载作用下的塑性设计………………童根树、陈绍蕃(120)
遵义铁合金厂重型桁架模型试验………………宋延刚、陈绍蕃(128)
钢压弯构件空间失稳的几个方面………………陈绍蕃(139)
充分利用钢结构的塑性性能………………陈绍蕃(147)
冷弯薄壁槽钢短柱局部屈曲后相关作用的弹塑性分析………………郭彦林、陈绍蕃(157)
单层空间钢框架模型拟静力循环荷载试验研究………………段炼、陈绍蕃(169)
关于钢结构塑性设计的强度折减系数………………杨应华、陈绍蕃(176)
建筑钢结构在动力荷载作用下的性态………………陈绍蕃(185)
动力荷载作用下钢结构塑性性能的利用………………陈绍蕃(193)
宽腹板工形截面偏压构件平面内的承载能力………………顾强、陈绍蕃(198)
弹塑性体的动力安定性(1)——连续体的动力安定定理………………童根树、陈绍(206)
弹塑性体的动力安定性(Ⅱ)一—杆系结构的动力安定定理及其应用………………童根树、陈绍蕃(211)
宽腹板工形截面偏压杆的M-P-中曲线………………顾强、陈绍暮(216)
厚板焊接箱形截面柱残余应力的试验研究………………·顾强、陈绍蕃(228)
钢结构稳定设计的几个基本概念………………陈绍蕃(233)
冷弯型钢局部屈曲的相关性和卷边板件的有效宽度………………陈绍蕃、惠颖(240)
循环荷载作用下钢结构滞回性能的数值模型………………郝际平、陈绍(247)
角焊缝在快速荷载作用下的受力性能………………于安林、陈绍蕃、申林(253)
厚板焊接柱残余应力的有限元分析………………顾强、陈绍蕃(257)
钢结构在循环荷载作用下的局部屈曲和低周疲劳的试验研究………………郝际平、陈绍蕃(267)
桁架受压腹杆的面外稳定和支撑体系………………陈绍蕃(279)
设计规范GBJ17-88第五章修订建议………………陈绍蕃(288)
卷边槽钢梁受压翼缘畸变屈曲时的屈曲系数………………苏明周、陈绍蕃(298)
钢结构设计规范修订工作刍议………………陈绍蕃(304)
试论结构工程设计规范的发展………………陈绍蕃(308)
门式钢框架轻型化的技术措施………………陈绍蕃(314)
轻型钢结构变截面门式刚架的稳定计算………………陈绍蕃(321)
I形截面钢构件腹板屈曲后强度利用………………陈绍蕃(331)
残余应力对卷边槽钢局部相关屈曲的影响………………王海忠、陈绍蕃(338)
初始缺陷对冷弯薄壁卷边槽钢梁局部相关屈曲的影响………………陶忠陈绍蕃(345)
门式刚架端板螺栓连接的强度和刚度………………陈绍(353)
角钢、剖分T形钢压杆的弯扭屈曲(1)………………陈绍蕃(361)
角钢、剂分T形钢压杆的弯扭屈曲(2)………………陈绍蕃(366)
T形截面压杆的腹板局部屈曲………………陈绍蕃(370)
卷边槽钢的局部相关屈曲和畸变屈曲………………陈绍蕃(374)
冷弯型钢板件相关屈曲和极限承载力………………陈绍蕃(382)
广房框架柱平面外稳定计算的几个问题………………陈绍蕃(388)
钢结构设计中的变形问题………………陈绍蕃(395)
常用静力计算方法.pdf

常用结构的静力计算方法
常用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的近似计算方法
高层建筑结构的内力与位移的计算原理
《材料力学》金康宁、谢群丹
21 世纪全国应用型本科土木建筑系列实用规划教材。本教材共分为 12 章,内容包括:概述,杆件的拉伸与压缩,剪切与扭转,梁的内力,梁的应力,梁的位移,应力状态理论,强度理论,组合变形,压杆稳定,能量法,材料性能研究中的其他问题。本教材各章的编写由五部分组成:前言,基本内容,小结,思考题,习题。本教材可用于高等学校工科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生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也可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参考。建议学时数为 74 学时,其中理论教学 68 学时,实验 6 学时。

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全日制高等学校每年招生人数至 2004 年已达到 420 万人,毛入学率 19%,步入国际公认的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面临这大规模的扩招,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的两个主体:一是学生,一是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是在这两个主体上的反映,教材则是两个主体的媒介,属于教学的载体。
教育部曾在第三次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研讨会上指出:“一些高校办学定位不明,盲目追求上层次、上规格,导致人才培养规格盲目拔高,培养模式趋同。高校学生中‘升本热’、‘考硕热’、‘考博热’持续升温,应试学习倾向仍然比较普遍,导致各层次人才培养目标难于全面实现,大学生知识结构不够合理,动手能力弱,实际工作能力不强。”而作为知识传承载体的教材,在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教材建设却远远滞后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步伐,许多应用型本科院校一直沿用偏重于研究型的教材,缺乏针对性强的实用教材。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之一,随着本世纪我国城市化的大趋势,土木建筑行业对实用型人才的需求还将持续增加。为了满足相关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学需求,从 2004 年 10 月北京大学出版社第六事业部就开始策划本套丛书,并派出 10 多位编辑分赴全国近 30 个省份调研了两百多所院校的课程改革与教材建设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规划出了涵盖“大土建”六个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城市规划、给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的基础课程及专业主干课程的系列教材。通过 2005 年 1 月份在湖南大学的组稿会和 2005 年 4 月份在三峡大学的审纲会,在来自全国各地几十所高校的知名专家、教授的共同努力下,不但成立了本丛书的编审委员会,还规划出了首批包括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及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等专业方向的 40 多个选题,再经过各位主编老师和参编老师的艰苦努力,并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各级领导的关心和第六事业部的各位编辑辛勤劳动下,首批教材终于 2006 年春季学期前夕陆续出版发行了。
在首批教材的编写出版过程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来自全国各地相关兄弟院校的领导和专家的大力支持。于是,在顺利运作第一批土建教材的鼓舞下,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全国七十多家开设有土木建筑相关专业的高校,于 2005 年 11 月 26 日在长沙中南林学院召开了《21 世纪全国应用型本科土木建筑系列实用规划教材》(第二批)组稿会,规划了①建筑学专业;②城市规划专业;③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④给排水工程专业;⑤土木工程专业道路、桥梁、地下、岩土、矿山课群组近 60 多个选题。至此,北京大学出版社规划的“大土木建筑系列教材”已经涵盖了“大土建”的 6 个专业,是近年来全国高等教育出版界唯一一套完全覆盖“大土建”六个专业方向的系列教材,并将于 2007 年全部出版发行。
我国高等学校土木建筑专业的教育,在国家教育部和建设部的指导下,经土木建筑专业指导委员会六年来的研讨,已经形成了宽口径“大土建”的专业发展模式,明确了土木建筑专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毕业生基本规格,从宽口径的视角,要求毕业生能从事土木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管理工作。业务范围涉及房屋建筑、隧道与地下建筑、公路与城市道路、铁道工程与桥梁、矿山建筑等,并且制定一整套课程教学大纲。本系列教材就是根据最新的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由一批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并有过多年工程经验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主编,以定位“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而编撰,具有以下特点:
(1) 按照宽口径土木工程专业培养方案,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注重加强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优化基本理论知识结构,不刻意追求理论研究型教材深度,内容取舍少而精,向培养土木工程师从事设计、施工与管理的应用方向拓展。
(2) 在理解土木工程相关学科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各课程之间的相互关系,各课程教材既要反映本学科发展水平,保证教材自身体系的完整性,又要尽量避免内容的重复。
(3) 培养学生,单靠专门的设计技巧训练和运用现成的方法,要取得专门实践的成功是不够的,因为这些方法随科学技术的发展经常在改变。为了了解并和这些迅速发展的方法同步,教材的编撰侧重培养学生透析理解教材中的基本理论、基本特性和性能,又同时熟悉现行设计方法的理论依据和工程背景,以不变应万变,这是本系列教材力图涵盖的两个方面。
(4) 我国颁发的现行有关土木工程类的规范及规程,系 1999~2002 年完成的修订,内容有较大的取舍和更新,反映了我国土木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的发展。作为应用型教材,为培养学生毕业后获得注册执业资格,在内容上涉及不少相关规范条文和算例。但并不是规范条文的释义。
(5) 当代土木工程设计,越来越多地使用计算机程序或采用通用性的商业软件,有些结构特殊要求,则由工程师自行编写程序。本系列的相关工程结构课程的教材中,在阐述真实结构、简化计算模型、数学表达式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给出了设计方法的详细步骤,这些步骤均可容易地转换成工程结构的流程图,有助于培养学生编写计算机程序。
(6) 按照科学发展观,从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根据课程特点,反映学科现代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新近成果充实、更新教材内容,尽最大可能在教材中增加了这方面的信息量。同时考虑开发音像、电子、网络等多媒体教学形式,以提高教学效果和效率。
问题专业:土建,
提问日期:2022-01-19 15:58:52
提问网友:smile︶
屋面老虎窗的墙和板应该归类到剪力墙和有梁板呢?还是归类到小型构件?坐标广西南宁
解答网友:陈工
是有梁板和剪力墙的。
问题专业:土建,
提问日期:2022-01-19 15:58:46
提问网友:耶耶
解答网友:
用结构图纸中的首层底标高,跟室外标高没有关系。
如下图所示,在工程信息中才填室外标高。

问题专业:土建,
提问日期:2022-01-19 15:58:19
提问网友:阳
解答网友:
没有装修构件的是毛坯。

答疑:请教一下各大家,这个阐阀套什么概算定额?-浙江
问题专业:安装 概算
所属地区:浙江
提问日期:2022-01-19 15:55:51
提问网友:自由如风
阐阀De110 备注就只有球墨铸铁 所以请问一下要套什么概算定额?
解答网友:米老鼠
套相同直径阀门的子目,主材单价按实际材质阀门的实际单价去输入就可以了
在安装定额中是有阀门的子目的,阀门的连接方式在设计说明里是有相关规定的
问题专业:土建,市政,
提问日期:2022-01-19 15:55:10
提问网友:高源

解答网友:可遇难求
要记取,单位是m2,套市政道路标线定额。
答疑:湖南的加密锁能打开江西的造价软件吗-湖南计价软件GCCP
问题专业:计价软件GCCP,
提问日期:2022-01-19 15:54:03
提问网友:扭扭捏捏
解答网友:红梅傲雪
不可以的哦,全国版的可以
答疑:请教:22m³的拉土车载重多少,套那个运输定额合理-湖北预算
问题专业:预算,
提问日期:2022-01-19 15:53:12
提问网友:蜗牛
解答网友:小老百姓
25吨
高清无水印《结构力学》(第2版)于玲玲 研究生入学考试辅导书

结构力学是土木水利等专业的重要专业技术基础课,常被称为结构工程师的看家本领。掌握结构力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分析计算方法对学习后续专业课及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十分重要。而且,结构力学是报考结构工程专业研究生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主要课程。
为了帮助学生深人理解结构力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明确解题思路,提高分析与解算问题的能力,更是为了每位应试者提高结构力学的复习效率,能在短时间内掌握重点、难点,抓住要点,提纲挈领,取得理想的考试成绩,我们于2009年编写了《研究生入学考试辅导丛书—一结构力学》。该书出版后深受广大学生的喜爱和好评,称其是一本难得的好参考书,为学生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不少学生给我们发来短信或通过其他途径告知我们说该书在他们的同学中几乎每人一本,同时在网上也有很高的人气。如今该书已经使用了⑤年,书中的诸多例题也显得比较陈旧了,并且随着各高校考研试题的变化,以及我们对近几年试题的研究和总结,又提炼出不少新内容,于是编写了第二版。第二版基本沿用了第一版的重要知识点,内容上稍有增减,但书中的“例题解析”绝大部分题目都进行了更换,并且对例题的讲解比第一版更加详细。
全书分为平面体系的几何组成分析、静定结构的内力计算、影响线、静定结构的位移计算、力法、位移法、渐进法、矩阵位移法、结构的动力计算、结构的极限荷载及结构的稳定计算等十一个章节。每章都对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分析计算方法进行了归纳总结,对重点、难点内容,通过剖析例题,给出了比教材更为详尽而深入的阐述和讨论。全书给出概念题、计算题以及练习题共964道(比第一版增加了15.7%),绝大多数是近几年全国三十多所大学(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湖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长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四川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山东建筑大学、烟台大学等)报考结构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结构力学试题,具有较强的灵活性、综合性和典型性,同时逐题给出较为详细的分析解答,对典型试题,还给出了多种解答,并说明分析要点、解题思路、方法和技巧以及应注意的问题。有利于读者对结构力学的学习、复习取得事半功倍、熟能生巧、见多识广的效果。
前言
第一版前言
第一章结构的几何构造分析1
一、基本概念1
二、平面几何不变体系的组成规律及灵活运用4
三、平面杆件体系的计算自由度W 5
四、对体系做几何构造分析的其他方法6
五、例题解析6
六、练习题23
七、练习题答案25
第二章静定结构的受力分析27
一、静定结构的一般性质27
二、符号规定27
三、基本原理和方法27
四、例题解析28
第一节静定多跨连续梁和刚架30
一、基本概念30
二、内力图的特点31
三、解题技巧34
四、例题解析35
五、练习题54
六、练习题答案58
第二节静定平面桁架61
一、桁架的内力计算中采用的假定61
二、桁架的分类61
三、桁架的内力计算方法62
四、桁架内力计算的技巧65
五、例题解析65
六、练习题78
七、练习题答案80
第三节组合结构81
一、基本知识81
二、例题解析81
三、练习题86
四、练习题答案87
第四节三铰拱88
一、拱的受力特点88
二、三铰拱在竖向荷载下的计算公式88
三、拱的合理轴线89
四、例题解析…90
五、练习题……95
六、练习题答案95
第三章静定结构的影响线96
一、基本概念96
二、绘制影响线的方法96
三、影响线的应用98
四、例题解析100
五、练习题123
六、练习题答案126
第四章静定结构的位移计算…130
一、虚功原理…130
二、各种情况下位移的计算132
三、图乘法公式及其应用条件136
四、互等定理
五、例题解析…138
六、练习题152
七、练习题答案……154
第五章力法…156
一、超静定结构总论…156
二、力法的计算方法…157
三、对称性的利用…………163
四、几个有用的结论………170
五、用力法计算超静定结构的位移·172
六、超静定结构的校核173
七、例题解析174
八、练习题……228
九、练习题答案234
第六章位移法………238
一、位移法的基本思路238
二、位移法的基本未知量239
三、位移法方程及解题步骤240
四、简化计算方法240
五、支座位移和温度改变时的计算242
六、位移法计算超静定结构的位移………242
七、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242
八、力法与位移法的比较250
九、例题解析250
十、练习题306
十一、练习题答案311
第七章渐近法及超静定力的影响线316
一、基本概念316
二、力矩分配法的基本思路318
三、力矩分配法与位移法的比较…321
四、无剪力分配法321
五、超静定力的影响线……321
六、例题解析………322
七、练习题341
八、练习题答案……343
第八章矩阵位移法…345
一、基本概念345
二、计算公式347
三、不同的坐标系对矩阵位移法的计算有何影响350
四、不需坐标变换或虽需变换但可采用特殊单元刚度矩阵以减少计算工作量的几种情况351
五、矩形刚架忽略轴向变形时形成整体刚度矩阵的简便方法352
六、弹性支座的处理354
七、例题解析354
八、练习题…380
九、练习题答案…382
第九章结构的动力计算……384
一、弹性体系的自由度384
二、单自由度体系的自由振动384
三、单自由度体系的强迫振动385
四、阻尼对振动的影响387
五、多自由度体系的自由振动……388
六、多自由度体系的强迫振动390
七、对称性利用390
八、弹簧(支座)的计算390
九、主振型的正交性391
十、例题解析392
十一、练习题423
十二、练习题答案427
第十章结构的塑性分析与极限荷载429
一、基本概念429
二、基本理论430
三、分析方法431
四、注意点431
五、例题解析432
六、练习题………443
七、练习题答案443
第十一章结构的稳定计算445
一、基本概念…445
二、确定临界荷载的方法446
三、例题解析447
四、练习题461
五、练习题答案462
参考文献…………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