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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专业:土建 计价软件GCCP 土建计量GTJ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提问日期:2022-11-16 00:19:07

提问网友:益禾


2022-11-16 00:20:56 补充

重新计算的价格少了三百多万

2022-11-16 00:21:32 补充

为啥会少钱呢???

解答网友:GXZ


只要定额工程量不变,总价是不受影响的呢

提问日期:2022-11-15 23:29:02

提问网友:爵爷


GTJ2021中阳台投影面积工程量如何处理?如果用板投影面积代替阳台投影面积软件默认设置是板投影面积扣梁面积,不扣阳台梁面积,请问阳台梁如何设置?

解答网友:GXZ


阳台的梁板合并

ICS45.080 S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T3522一2018
铁路线路防护栅栏
Protection fence for railway line
2018-07-31发布
2019-02-01实施
国家铁路局发布

TB/T 3522-2018,铁路,铁路线路,防护栅栏,TB/T 3522-2018 铁路线路防护栅栏.pdf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线路防护栅栏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储运。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铁路工程和既有铁路改造工程的防护栅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70一2008锌锭
GB/T706热轧型钢
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T13793直缝电焊钢管
GB/T18226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
JT/T374隔离栅技术条件
TB/T3275铁路混凝土
TB10005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TB10424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刺丝滚笼
barbed-wire rolling cage
由刀片刺绳或钢丝刺绳编织而成的笼状防护、隔离物。
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防护栅栏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本标准制造。
4.1.2防护栅栏构件应工厂化生产。
4.1.3防护栅栏预制构件中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30。对特殊环境下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根据耐久性要求确定,并满足TB10005的规定。
4.1.4防护栅栏混凝土预制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下槛在栏片安装完成后挠度最大值不应大于6 mme
4.1.5钢筋混凝土构件的使用年限不应小于30年,金属网片使用年限不应小于15年,刺丝滚笼和刺绳应满足8~10年有效防护年限的要求。
4.2材料
4.2.1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应使用早强水泥。水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的规定。
4.2.2粗骨料应采用5mm~16mm连续级配碎石,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
4.2.3细骨料应采用天然中粗河砂,含泥量按质量计不应大于1.5%,其他技术标准应符合TB/T3275。
4.2.4拌合水应符合TB/T3275。
4.2.5外加剂应符合TB/T3275。
4.2.6钢筋应采用不低于HPB300和HRB335钢筋,其材质应分别符合GB1499.1、GB1499.2。矩管材质应符合GB/T13793。螺栓应采用不低于HRB335的钢筋加工。
4.2.7金属网钢丝、刺绳纵向拉筋钢丝、刺丝滚笼纵向钢丝应由HPB3006.5mm高线钢丝冷拔加工,其材质应符合GB1499.1。
4.2.8刺丝滚笼刀片应由冲切钢板采用机械压轧在钢丝上成形,刀片采用厚度0.5mm的Q195钢板冲切制作,芯丝由HPB3006.5mm高线钢丝冷拔加工。
4.2.9热镀锌所用的锌应为GB/T470一2008规定的特一号、一号锌锭。
4.2.10刺丝滚笼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镀锌量一般环境采用120g/m2,特殊环境采用270g/2。纵向拉筋、冷拔钢丝、支架、抱箍、连接钢丝等均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镀锌量为270g/2。
4.2.11金属网片及栅栏门的网片成形后应整体镀锌并进行热浸塑或喷塑处理,浸塑层可为聚乙烯、聚氯乙烯,镀锌量为270g/m2,浸塑厚度不低于0.4mm。
4.2.12水泥、粗骨料、细骨料、减水剂、矿物摻和料等的储存、使用及检验等应符合TB/T3275的规定。钢材的存储、使用及检验应符合TB10424的规定。
4.2.13混凝土的抗冻等级不应小于F250。
4.2.14混凝土的碱含量不应超过3.0kg/3。混凝土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06%,混凝土的三氧化硫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4.0%。
4.2.15骨料应有出入场复检报告单,其他材料应有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明书及复检报告单。
4.2.16推拉式栅栏门钢材应满足GB/T706。
4.3制造
4.3.1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保证混凝土防护栅栏各部件形状、尺寸与预埋件的准确位置。
4.3.2钢筋加工时,切口应平齐,钢筋在模板中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3mm。
4.3.3混凝土配制和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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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J16289-2022
DB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P DBJ51/T194-2022
四川省城镇房屋白蚁预防工程药物土壤屏障检测和评价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testing method and evaluation on chemical soil barrier of urban buildings for termite prevention projects in Sichuan Province
2022-03-10   发布
2022-07-01   实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J51/ T 194-2022,四川省城镇房屋,土壤屏障,工程药物,技术标准,检测和评价,白蚁预防,DBJ51/T 194-2022 四川省城镇房屋白蚁预防工程药物土壤屏障检测和评价技术标准.pdf(内附条文说明)

前言
本标准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川建标发〔2021)162号文《关于下达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成都市房屋安全事务中心(成都市白蚁防治研究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参考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7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采样;4样品包装和储运;5样品制备:6毗虫啉、毒死蜱、联苯菊酯和氰戊菊酯的测定;7评价判定。本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成都市房屋安全事务中心(成都市白蚊防治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成都市房屋安全事务中心(成都市白蚁防治研究中心)(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如是庵街46号:邮编:610016)
主编单位:成都市房屋安全事务中心(戒都市白蚊防治研究中心)
参编单位: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 宜宾市白蚊防治研究所 自贡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

主要起草人:尹久亮 左定伦 李建 吴颗 徐鹏 张亮 刘军 谢刚 郭熙蒂 严少辉 易恒 贾慧娴 熊先贵 彭凯俊 王思忠 曾小虎
主要审查人:杨晓风 王广成 欧阳华学 苏祥云 胡江涛 李昆 骆春迎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规范四川省城镇房屋白蚁预防工程药物土壤屏障检测
和评价工作,保障施工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使用吡虫啉、毒死蜱、联苯菊酯和
氰戊菊酯四种有效成分的药物的城镇房屋白蚁预防工程药物土壤屏障的检测和评价工作。
1.0.3四川省城镇房屋白蚁预防工程药物土壤屏障施工操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JGJ/T245以及四川省现行地方标准《白蚁防治技术规程》DB51/T5012的规定。
1.0.4四川省城镇房屋白蚁预防工程药物土壤屏障检测和评价,除应执行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药物土壤屏障chemical soil barrier
通过药物处理房屋基础、周边及室内地坪土壤后,在房屋基础、周边及室内地坪形成含有白蚁防治药物的连续毒土屏障,能有效防止白蚁人侵房屋。
2.0.2干土药物含量pesticide content in dried soil
室内晾干(控制室温不超过35℃)的土壤(含水率<5%)中检测出的药物含量。

3采样
3.0.1采样人员应由不少于两名经培训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0.2采样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样工具应为铁铲和非原状土取土器。非原状土取土器由T形手柄、Edelman钻以及扩展杆组成,取样部分内径为50mm。
2采样辅助用品应包含卷尺、样品袋(无色聚乙烯封口袋)、样品标签、记录本和笔等。
3安全防护用品应包含工作服、安全帽和防渗胶质手套等。
3.0.3采样应在白蚁预防药物土壤屏障施工后4h~72h,土壤表面无积水时进行。采样前,应清除施药土壤表面的覆盖物和杂质,采样后应恢复药物土壤屏障的完整性。
3.0.4采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样单元的数量应根据建筑物的底层建筑面积确定,并按表3.0.4规定的采样单元数量进行采样。

2室内采样单元为1m×1m,于室内随机分布;散水部位采样单元为0.5m×2m,沿外墙随机分布:两个相邻采样单元距离不宜少于2m。室内采样时还应考虑建筑物易受白蚁危害部位,如墙根、厨房、卫生间、电梯井和线缆槽等,这些部位的样品单元数应不少于室内样品单元总数的13。
3每个采样单元内采样点不应少于3个,采样深度为100mm。采样时,将取样器垂直旋转下插,注意保持取样器内土样的完整性,一个采样单元的土样混合为一个样品。
4检测对象以单栋独立的建筑为单位,原则上要求室内和散水部位均要采样。
5应在建筑物外围未施药部位采集对照土样约500g,并贴上标签。
6样品采集完成后,采样人员应填写样品采集记录表,采集记录表应参照本标准附录A中表A.0.1制定。

4样品包装和储运
4.0.1采集的土样应立即装入样品袋密封,贴上标签并编号,样品标签伴随样品的各个阶段,直至形成检测结果并达到储存期限。标签应包括但不限于采样日期、工程名称、采样部位、采样人等信息。
4.0.2样品的储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样品密封后应立即放在阴凉、避光的环境中,于24h以内送至室内低温保存。样品处理前,在4℃以下保存不应超过7d,在-18℃以下保存不应超过1个月。
2样品运输过程中应严防样品的损失、混淆和污染。
3样品接收者与送样者应在交接记录表上签字,送样记录双方各存一份。交接记录表应参照本标准附录A中表A.0.2制定。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采样3
4样品包装和储运5
5样品制备6
6吡虫啉、毒死蜱、联苯菊酯和氰戊菊酯的测定7
6.1第一法分散固相萃取法7
6.2第二法振荡萃取法(吡虫琳的测定)12
6.3第二法振荡萃取法(毒死婢、联苯菊酯和氰戊菊酯的测定)16
7评价判定22
附录A相关记录表格和报告格式23
附录B色谐图26
本标准用词说明29
引用标准名录31
附:条文说明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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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1/T 194-2022 四川省城镇房屋白蚁预防工程药物土壤屏障检测和评价技术标准.pdf(内附条文说明)已关闭评论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 DB
DB/T29-92-2022
备案号:J10439-2022
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of Maintainance and Rejuvenation for Ancient and Famous Woody Plants in Tianjin
2022-08-02发布
2022-10-01实施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

DB /T 29-92-2022,古树名木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技术规程,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技术规程,DB/T 29-92-2022 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技术规程

前言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下达2019年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住建设[2019]27号)文件要求,规程修编组在广泛调研,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原《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技术规程》(DBT29-92-2004)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完成了与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协调与衔接:明确了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和分级标准:对相关章节的顺序进行了调整,更符合“日常养护”与“复壮”之间的现实逻辑关系;对“有害生物防治”相关章节进行了内容扩充,明确了“无公害综合防治”要求:提出和完善了对支撑、修补树洞等技术措施的细节要求:并对相关条文和附录部分进行了相应的补充或修改。
本规程共分5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本规定:4.日常养护:5.复壮,以及有关附录。
本规程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贵管理,由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01号,邮编:300181)。
本规程主编单位: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天津市风景园林学会
本规程参编单位: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风景园林
设计研究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王和祥 戴松香 张 磊 陈晓霞
陈小奎 李津立 王运良 曹 宇
李琼琼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郭喜东 陈召忠 汤巧香 陈 良
何 芬 胡仲英 邳树田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保护好我市古树名木,科学规范古树名木保护和复壮技术措施,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我市市域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复壮。
1.0.3古树名木保护和复壮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古树ancient woody plants
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
2.0.2名木famous woody plants
指树种珍贵稀有、树型奇特,具有历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或具有科研价值的树木。
2.0.3古树群ancient tree population
10株以上集中分布的或有一定群落组成关系的古树群体。
2.0.4复rejuvenatio
对生长衰弱或频危的古树名木,通过改善生长环境条件,以促进生长、恢复树势的技术措施。
2.0.5复壮基质rejuvenation medium
根据古树名木立地条件,人工配制的特殊栽种介质,具有促进古树生长的作用。
2.0.6树冠投影crown projection
指树冠枝叶外缘向地面垂直投影后形成的影区。
2.0.7根系分布区root zone
树木根系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伸展形成的区域。
2.0.8支撑brace
用不同材料对不稳固树体采取的支撑加固措施。
2.0.9树洞修补repair and fill hollow
对腐朽的树洞采取防腐、加固等措施。

3基本规定
3.0.1保护古树名木所在地原有的生态环境,并明确划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的划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1单株应为树冠垂直投影外延5m范围内:
2群株应为其边缘植株树冠外侧投影外延5连线范围内。
3.02古树名木必须挂牌保护,标牌内容应包括名称、拉丁学名、科属、保护级别、编码等。天津市古树名木品种名录见附录A。古树名木保护级别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古树保护级别分为三级,树龄500年以上的为一级古树,树龄在300年~499年的为二级古树,树龄在100年~299年的为三级古树:
2名木不受树龄限制,不分级。
3.0.3古树名木必须设立专项档案,一树(群)一档,应包含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古树名木代码与条码编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古树名木代码与条码》LYT1664的规定。
3.0.4古树名木应专树(群)专管,并建立日常巡视和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具体巡视内容见附录B。
3.0.5对古树名木的生长和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整理存档。古树名木的生长和环境监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古树名木生长与环境监测技术规程》LYT2970的规定。
3.0.6古树名木不得砍伐、迁移和随意修剪。

4日常养护
4.1立地环境治理
4.1.1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不得有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建(构)筑物,不得挖土、取石、动用明火、排放废水废气,或堆放、倾倒杂物、有毒有害物质。
4.12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附近施工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护树体和根系,不得对古树名木树体造成机械损伤,不得破坏古树名木根系生长的土壤环境。
4.1.3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不得采用不透气硬铺装。
4.14生长在高处、空地或树体高大的古树名木必须安设避雷装置。避雷装置的安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古树名木防雷技术规程》QXT231的规定。
4.1.5应及时去除古树名木树冠上覆盖的积雪,不得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堆放被融雪剂污染的积雪。
4.1.6对古树名木生长有影响的植被应去除,影响古树名木采光的周边植物枝条应进行修剪。
4.1.7古树名木根系区域应适时进行中耕除草。
4.1.8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不得铺设草坪,可使用有机覆盖物。
4.1.9生长在平地的古树名木,根系裸露于地表的应加以保护,并覆盖10cm以上的适合根系生长的土壤或基质:生长于坡地且树根周围出现水土流失的古树名木,应设置护坡,并回填适合根系生长的土壤或基质,护坡高度、长度和走向依地形而定:生长于水系边的古树名木,应根据周边环境进行护岸加固,可采用木桩、石驳等。
4.1.10主干被埋的古树名木,应视情况逐步清除填埋物。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3
4日常养护4
4.1立地环境治理4
4.2浇水与排水5
4.3施肥5
4.4有害生物防治7
4.5修剪8
5复壮9
5.1一般规定9
5.2健康诊断9
5.3土壤改良10
5.4树体保护与支撑12
5.5树洞修补13
附录A天津古树名木树种15
附录B古树名木巡查记录表15
附录C古树名木树体支撑和加固18
C.1支撑18
C.2加固19
本规程用词说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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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J16319-2022
DB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P DBJ51T197-2022
四川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预制外墙接缝防水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prefabricated exterior wall joints in assembled concrete buildings in Sichuan Province
2022-03-25  发布
2022-08-01  实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J51/ T 197-2022,四川省装配式,技术标准,接缝防水,混凝土建筑,预制外墙,DBJ51/T 197-2022 四川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预制外墙接缝防水技术标准.pdf(内附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川建标发〔2020]23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充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国家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8章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材料:5防水设计:6施工;7质量验收;8检查与维修。
本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成都市土木建筑学会负贵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成都市土木建筑学会(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长顺下街139号1栋2214号;邮编:610031;电话:028-8624399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成都市土木建筑学会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成都建工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都天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成都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静 赵卫东 刘宏 李维 刘刚 吴体 章一萍 白永学 李熊飞 田泽辉 周练 陈朝晖 杨艳 胡夏风 魏明宇 贾鹏坤 吴思杉 文俊杰 刘彬 唐丽娜 罗佳 宗强 王刚 袁美琴 柳智胜 李存 李坤 万健 吴俊峰 吴穹 周平
主要审查人:毕琼 向学 陈跃熙 徐存光 赖伟 徐创霞 赵延亮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保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预制外墙接缝防水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施工方便,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预制外墙接缝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
1.0.3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预制外墙接缝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筑密封胶building sealant
以非成型状态嵌入接缝中,通过与接缝表面粘接使其密封并能够承受接缝两侧混凝土构件相对位移以满足气密性、水密性的胶粘剂,简称密封胶。
2.0.2背衬材料back-up material
安装于接缝内用于控制建筑密封胶施胶深度的材料。
2.0.3防粘材料bond breaker
设置于位移缝底部,用于防止发生三面粘接的材料。
2.0.4防污带masking tape
施工中为使填充部位之外不附若建筑密封胶,并使其表面容易修整而使用的胶粘带。
2.0.5底涂液primer
在建筑密封胶施工之前为保证粘接性能而涂敷于接缝内表面上的涂层。
2.0.6清洁溶剂cleaning solvent
用于清洗接键表面污物的溶剂。
2.0.7橡胶空心气密条airtight strip
预先粘贴在预制外挂墙板侧边和上下两边,用于密封防水的橡胶空心条。
2.0.8导水管drainage pipe
安装在预制构件间接缝中,平衡空腔内外气压平衡,并将渗入空腔的积水排出的专用导水管。
2.0.9接缝joint
本标准中的接缝特指预制外墙迎水面一侧的构造接缝。
2.0.10位移缝expansion joint
在温度、外力及结构变形等作用下产生的接缝两侧混凝土构件相对位移量与建筑密封胶的变形能力相比不可忽略的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间的接缝。
2.0.11非位移缝non-expansion joint
在温度、外力及结构变形等作用下产生的接缝两侧混凝土构件相对位移量与建筑密封胶的变形能力相比可忽略的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间的接缝。
2.0.12空腔构造cavity structure
在预制外墙板侧面和上下设置沟(槽),通过预制外墙板拼接形成空腔构造,起防水作用的构造措施。
2.0.13粗糙面aggregates exposed surface
采用特殊工具或工艺形成预制构件混凝土凹凸不平的表面,实现预制构件和后浇混凝土的可靠结合。
2.0.14相容性compatibility
律筑密封胶与其他材料的接触面互相不产生不良的物理化学反应的性能。

3基本规定
3.0.1预制混凝土外墙板接缝防水应根据其特点,采取多种防水做法,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表略)

3.0.2预制混凝土外墙板外侧接缝应采用建筑密封胶进行密封。建筑密封胶与基层、背衬材料间应具有良好的相容性及满足规定的抗剪切和伸缩变形能力。
3.0.3建筑密封胶施工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C,基材表面应干燥,且基层表面温度不应高于40C,严禁在雨天及五级风以上时露天作业。

4材料
4.1一般规定
4.1.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预制构件接缝防水密封用建筑密封胶应选用低模量产品,其位移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低于20级。
4,1.2严禁使用过期的建筑密封胶及配套材料。
4.1,3建筑密封胶应综合考虑建筑设计、基材特性、接缝功能、使用环境等因素,并根据使用环境、防水、保温隔热、防火、隔声及耐久性等要求进行选择。
4.2建筑密封胶
4.2.1建筑密封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混凝土接缝用建筑密封胶》JCT881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4.2.2建筑密封胶性能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2.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略)

4.3配套材料
4.3.1清洁溶剂不应与建筑密封胶及基材、底涂液等产生不良反应。
4.3.2背衬材料及防粘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背村材料及防粘材料应与建筑密封胶具有相容性,其相容性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2背衬材料及防粘材料不应与清洁溶剂和底涂液发生不良反应:
3背村材料直径宜为接缝宽度的1.3倍~1.5倍,宜选择棒状聚烯烃类材料:
4防粘材料宜选择一面带有粘接层的条带状聚乙烯膜。
4.3.3与建筑密封胶配合使用的底涂液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底涂液应能够增强密封胶与基材的粘接性,粘接性的检验方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进行:
2底涂液不应与基材及建筑密封胶发生不良反应;
3使用前,确认底涂液应无凝固、沉淀或者硬化等变质现象;
4底涂液应由建筑密封胶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配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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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1/T 197-2022 四川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预制外墙接缝防水技术标准.pdf(内附条文说明)已关闭评论

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DBJ04/T 436-2022,装配式,设计标准,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DBJ04/T 436-2022 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内容摘抄:

前 言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晋建标函〔2020〕366号),标准编制组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依照国家有关现行规范,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设计;5.集成设计;6.结构系统设计;7. 外围护系统设计;8.设备及管线系统设计;9.内装系统设计。
本标准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府东街5号,邮编∶03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山西莱钢绿建置业有限公司
山西宏厚装配式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牟秀泉 王国强 闫富云 池伟 赖忠毅 张国伟 张方 王宇 张峰 杨丰亮 郭磊鑫田智峰 张波 苏笋然 王琳 赵健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陈保胜 李成杰 李红 王荣香 严平 吕平 徐用生 路文渊 张文杰

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山西省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的政策,实现节约能源、减少能耗,规范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的建筑设计,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建筑高度大于27m、小于100m,建筑主体采用装配式钢结构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高层住宅(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的建筑设计。

1.0.3 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应以建筑的规划设计、集成建造、使用维护及功能可变为基础,满足住宅建筑的有机更新和长期优良品质的要求,实现住宅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可持续发展。

1.0.4 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 assembled steel structure high-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s
以(地下室顶板以上的)钢结构作为建筑结构体系,由预制部品部件装配而成的建筑高度大于27m、小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

2.0.2 建筑系统集成 building system integration
以装配化建造方式为基础,统筹策划、设计、生产和施工等,实现住宅建筑的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及管线系统和内装系统一体化的设计、生产、建造过程。

2.0.3 集成设计 integrated design
建筑的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及管线系统和内装系统一体化的设计方法和过程
2.0.4 协同设计 coordination design
装配式建筑设计中通过建筑、结构、设备、内装等专业相互配合,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满足建筑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等要求的一体化设计
2.0.5 建筑信息模型(BIM)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
在建设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

2.0.6 结构系统 structural system
由结构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以承受或传递荷载作用的整体。
2.0.7 外围护系统 envelope system
(略)

3 基本规定
3.0.1 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应满足建筑全生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综合性能要求。

3.0.2 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设计中应通过建筑、结构、设备、内装等专业相互协同,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满足建筑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等要求的一体化设计。
3.0.3 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设计,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并应实现各专业、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3.0.4 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应遵循建筑使用与维护的便利性原则,内装的设备管线与主体结构宜分离,管线更换或装修时不应影响结构性能,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行性。
3.0.5 新建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应实施全装修,住宅的全装修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
3.0.6 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的装配率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04/1396的规定。

4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技术标准》JGJ/T469和《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标准》JGJ/T 398等的规定。
4.1.2 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的规定,并应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4.1.3 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隔声设计及其措施应根据功能部位、使用要求等确定,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
4.1.4 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交GB50016的规定。
4.1.5 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的热工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以及现行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4-242等的规定。
4.2 模数协调
4.2.1 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设计应遵循模数协调的原则,采用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的设计方法,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
4.2.2 建筑部件和内装部品定位宜在设计模数的基础上,通过设置模数网格来控制。建筑部件的水平定位宜采用中心线定位法,部件的竖向定位和部品的定位宜采用界面定位法。
(略)

内容目录: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6

4 建筑设计7
4.1 一般规定7

4.2 模数协调7

4.3 标准化设计8

4.4 平面、立面与空间设计10

4.5 协同设计11

5 集成设计12

6 结构系统设计15
6.1 一般规定15

6.2结构设计16

6.3 结构体系16

6.4钢结构防腐18

6.5 钢结构防火19

7 外围护系统设计22
7.1 一般规定22

7.2 屋面系统22

7.3 外墙围护系统23

7.4外门窗系统23

7.4 外门窗系统23

8 设备及管线系统设计25
8.1 一般规定25

8.2给水排水25

8.3 供暖、通风、空调及燃气26

8.4 电气与智能化26

9 内装系统设计29
9.1 一般规定29

9.2 部品集成、设计和选型29

9.3 隔墙、吊顶和楼地面30

9.4 厨房、卫生间和收纳33

9.5 户内设备及管线34

附录A 山西省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37

本标准用词说明39

引用标准名录40

条文说明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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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
T/CECS901-2021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隧道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tunnel fireproof coatings
中国计划出版社

T /CECS 901-2021,应用技术规程,防火涂料,隧道防火,隧道防火涂料,T/CECS 901-2021 隧道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pdf(内附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9)22号)的要求,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为6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材料、设计、施工、验收等。
请注意本规程的某些内容涉及“一种防火涂料抗风振试验设备”(ZL202022494440.0)专利。涉及专利的具体技术问题,使用者可直接与本规程的主编单位及专利持有人(专利持有人:福州市宇心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处理。除此之外,本规程的其他内容仍有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消防系统专业委员会归口管理,由福州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福州大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学园路2号,邮编:350108)。
主编单位:福州大学 福州市宇心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材行业联合会防火涂料分会 大厂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湖州盛世华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融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羽泽科技有限公司 夏门安隆达消防材料有限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季韬 周骏宇 胡胜利 黄志斌 马道贞 李严 邹华俊 张晓曦 钟益雄 杨再兴 崔淑斌 李保明 施星 叶六明 范宏 高献
主要审查人:马恒高伟 施敬林 贺鸿珠 张正雄 黄建华 陈宇峰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规范隧道防火涂料的工程应用,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公路隧道、铁路隧道和城市交通隧道防火涂料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1.0.3隧道防火涂料的应用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隧道防火涂料tunnel fireproof coating
涂覆在公路隧道、铁路隧道和城市交通隧道混凝土表面,能形成耐火隔热保护层,以提高隧道结构耐火极限的涂料。
2.0.2膨胀型隧道防火涂料expansive tunnel fireproof coating
涂层在高温时膨胀发泡,形成耐火隔热保护层的隧道防火涂料。
2.0.3非膨胀型隧道防火涂料non-expansive tunnel fire-prool coating
涂层在高温时不膨胀发泡,其自身形成耐火隔热保护层的隧道防火涂料。
2.0.4抗风振性能wind and vibration resistance
隧道防火涂料具有的抵抗风吸作用和车辆行驶过程产生振动的能力。

3材料
3.0.1隧道防火涂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0.1的规定:抗风振性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其他理化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GB28375和《公路工程隧道防火涂料》JT/T1308的有关规定。

3.0.2隧道防火涂料应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等资料。
3.0.3隧道防火涂料进场时,应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国家认可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3.0.4隧道防火涂料的运输过程应防止雨淋或曝晒。
3.0.5严禁使用结块或过期的隧道防火涂料。

4.0.3遂道承重结构表面的防火涂层厚度应根据产品检测报告进行设计,膨胀型隧道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不应小于2mm,非膨胀型隧道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4.0.4隧道防火涂料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照RABT标准升温曲线,一类隧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二类隧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2按照HC标准升温曲线,通行机动车三类隧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3仅限行人或通行非机动车三类隧道,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可供选择和附加的试验程序》GB/T26784规定的标准升温曲线进行试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4四类隧道,耐火极限可不限。

4.0.5当隧道防火涂料设计厚度超过20mm时,应在防火涂层内加网:加网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协会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T/CECS2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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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J16356-2022
DB  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P    DBJ51/T201-2022
四川省机制砂生产与应用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production and application of manufactured sand in Sichuan Province
2022-04-25  发布
2022-09-01  实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J51/ T 201-2022,四川省机制砂,技术标准,生产与应用,DBJ51/T 201-2022 四川省机制砂生产与应用技术标准.pdf(内附条文说明)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川建标发〔2020〕368号),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会同西南交通大学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标准编制组依据现行相关标准,深人调查研究,总结近年来国内机制砂生产与应用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结合四川省原材料的特点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机制砂生产及质量控制;5机制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6机制砂混凝土;7机制砂砂浆。
本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三段55号;邮编:610081;电话:028-67135751;邮箱:scsjzs.2021@163.com)。
主编单位: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 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 成都翔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成都精准混凝土有限公司 成都山峰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建业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精衡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四川省科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四川省同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四川精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中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成都市鑫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四川坤嘉混凝土有限公司 四川星宇天成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四川建仪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威卓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吴体 徐创霞 毛海勇 刘洋 张洪波 武海轮 李固华 杨曜 何顺爱 刘迎兵 王小均 陈玉凯 张远 邹小平 谭秋香 周红梅 赵琳 袁国军 张伟 黄昱霖 杨晋 陈东平
主要审查人:秦钢 向学 江成贵 张厚卿 王栓喜 叶勇 胡亮

内容索引:

1总则
1.0.1为促进和规范机制砂的生产及应用,做到绿色环保、技
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以天然岩石、卵石、矿
山废石为原料的机制砂生产,及机制砂混凝土和砂浆的生产、施工和质量验收。
1.0.3生产与应用机制砂时,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机制砂manufactured sand
以天然岩石、卵石、矿山废石等为原料,经除土处理,由机械破碎、整形、筛分、粉控等工艺制成的级配、粒形和石粉含量满足要求且粒径小于4.75mm的颗粒,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颗粒。
2.0.2天然砂natural sand
在自然条件作用下岩石产生破碎、风化、分选、运移、堆(沉)积,形成的粒径小于4.75mm的岩石颗粒,包括河砂、湖砂、山砂、净化处理的海砂,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颗粒。
2.0.3混合砂mixed sand
由机制砂和天然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砂。
2.0.4母岩parent rock
用于生产机制砂的天然岩石、卵石、矿山废石。
2.0.5石粉rushes dust
机制砂中粒径小于0.075mm且矿物组成和化学成分与被加工母岩相同的颗粒。
2.0.6亚甲蓝(MB)值methylene blue value
用于判定机制砂中石粉颗粒吸附性能的指标。
2.0.7机制砂片状颗粒flaky particles in manufactured sand
粒径1.18mm以上的机制砂颗粒中最小一维尺寸小于该颗粒所属粒级的平均粒径0.45倍的颗粒。
2.0.8轻物质lightweight material
砂中表观密度小于2000kgm的物质。

3基本规定
3.0.1母岩应符合我国环保和安全相关标准的规定,不应对人体、生物、环境及以其为骨料生产的混凝土、砂浆产生有害影响。
3.0.2在机制砂生产过程中,当新产地和原产地母岩存在较大差异时,在开采前应对母岩进行基本性质和工艺性质试验。
3.0.3采用采矿废石生产机制砂前,应对机制砂生产与应用的健康、环保和安全进行评审。
3.0.4机制砂生产企业应对其生产的机制砂进行日常产品检验,并向使用者提供机制砂型式检验报告和每批产品的质量合格证。
3.0.5机制砂进人应用场地后应按产地、类别、规格分别堆放。
3.0.6机制砂进入应用场地后应对颗粒级配、细度模数、石粉含量、MB值、泥块含量、坚固性、压碎值进行复验,复验项目不合格的机制砂不得使用。
3.0.7机制砂混凝土、砂浆宜采用强制式搅拌生产技术。
3.0.8机制砂混凝土、砂浆制备和施工过程中,应对计量、混合、搅拌、运输、施工及养护进行全过程控制。
3.0.9机制砂混凝土、砂浆的生产与应用不应对人体、生物和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涉及有关的安全与环保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3.0.10机制砂混凝土、砂浆的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

4机制砂生产及质量控制
4.1机制砂的生产
4.1.1机制砂母岩技术指标及储存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母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中对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比活度的有关规定。
2母岩应洁净、质地坚硬。
3母岩抗压强度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4母岩进入生产场地后,应根据母岩的组分、强度分类堆放。
4.1.2开采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采加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JCT2299的相关规定。
2采场和加工厂应提前进行规划与设计,并且应制订有效的废料回收利用方案或安全排放方案,在进行机制砂生产工作时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3湿法生产机制砂:生产加工场所应配套建设生产废水回收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回收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水达标排放。干法生产机制砂:生产加工应在室内生产车间进行,加工生产车间应封闭,所有粉尘排放点应设置收尘装置收尘,废气经除尘达标排放。
4当开采的母岩混有泥土、杂物时,破碎前应采用条式振动筛或冲洗法清除。
5机制砂生产宜采取三级破碎加工。其粗碎、中碎宜分别采用颚式破碎机与反击式破碎机或圆锥式破碎机,细碎宜选用立式冲击破碎机、棒磨机等。
6机制砂生产时应根据细度模数的要求,选择对应的筛孔尺寸筛网,调整振动筛的角度,细碎进料粒度宜控制在20mm左右。
7生产的同一规格机制砂,其细度模数相差宜不大于0.2。机制砂细度模数稳定性等级按表4.1.2评定。

(表略)

8机制砂生产工艺参数应按设备的特性进行优化,加强设备的维护,及时更换易磨损设备。
9机制砂生产可经过混合配料调整级配,成品机制砂的颗粒级配及石粉含量应符合质量要求。必要时,应采取颗粒整形、混料级配和天然砂机制砂混配生产工艺。
10干法生产机制砂时,应选用能够避免机制砂离析的装备和工艺制度。
11废水沉淀所用的絮凝剂不应明显影响混凝土、砂浆性能。

4.2质量检验
4.2.1机制砂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4.2.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细度模数、颗粒级配、石粉含量与MB值、泥块含量、云母含量、氯离子含量、表观密度、松散堆积密度、空隙率、压碎指标、含水率和吸水率。其中,云母含量、氯离子含量、含水率和吸水率为有要求时检验项目。
4.2.3型式检验
机制砂的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新产品投产和老产品转产时。
2原料资源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
3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4停产一个月或更长时间后恢复生产时。
5 t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或使用单位提出进行型式检
验要求时。
4.2.4组批
按同分类、类别及日产量:日产量不超过4000t时,每2000t
为一批,不足2000t亦为一批;日产量超过4000t时,按每条
生产线连续生产每8h的产量为一批,不足8h的亦为一批。
4.2.5判定
机制砂产品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若试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的相应类别规定,可判为该批产品合格。

2技术要求5.2.1~5.2.11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双倍取样,对该项指标进行复检。若复检合格,可判为该批产品合格;若仍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3若有两项及以上试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4.2.6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机制砂出厂时,生产厂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其内容包括:
1机制砂的规格、类别和生产厂信息。
2批量编号及供货数量。
3出厂检验结果、日期及执行标准编号。
4合格证编号及发放日期。
5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
4.3储存和运输
4.3.1存储
机制砂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制砂应按规格、类别分别堆放和转运,防止颗粒离析、人为碾压、混人杂物或污染物,成品干料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m。
2露天堆放场地上方应采取抑尘、排水措施,室内堆放应对场地硬化。
4.3.2运输
机制砂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输车辆货舱应有防止扬尘及抛撒的遮盖。
2装运前应对运输车辆认真清扫杂物。
3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遗撒措施。
4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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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40
CCS Z 6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2007-2022
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 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2022-08-05发布
2023-02-01实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 /2007-2022,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2007-2022 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前言
本文件为全文强制。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2022年07月09日批准。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玉花、毕海涛、隗潇、杨帆。

内容摘抄:

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设计处理能力≥50000立方米/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包括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设计处理能力<50000立方米/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DB11/501的相关规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锅炉、污泥焚烧装置、沼气发电机组、沼气拖动鼓风机等设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669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14675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14678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38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533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4环境空气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604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732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759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略)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镇污水处理厂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来源:GB18918—2002,3.2]
3.2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existing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本文件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城镇污水处理厂(3.1)。
3.3
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new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城镇污水处理厂(3.1)。

(略)

4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排放限值
4.1.1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表1的规定。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3
5监测5
6实施与监督6
附录A(规范性)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计算7
参考文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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