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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专业:土建 招投标 计价软件GCCP

所属地区:湖北

提问日期:2022-12-31 19:29:15

提问网友:Zina


土建,招投标,湖北,计价软件GCCP,答疑:请部这个清单怎样套定额-湖北

这个清单工作内容只有抹找平层,项目特征里有找平层和找坡层的特征值,套定额时是只套找平层还是套找平层和找坡层两项

解答网友:欢乐心中飞雪


这样是套用两个定额的

找平层是套用水泥砂浆找平层子目

找坡成套用混凝土找平层子目

1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DBJ03-22-2014
12N1供暖工程

DBJ03-22-2014,供暖系统,蒙12N1,DBJ03-22-2014 蒙12N1 供暖系统.pdf

1.适用范围
本图集适用于民用及工业建筑的热水、蒸汽采暖系统的设备、附件及管道安装。供设计、施工、监理工作人员使用。
2.编制依据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GB50155-92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50114-2010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CB50494-2009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散热器恒灌控制阀》JG/T195-2007
《幅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灰铸铁柱型散热器》JG3-2002
《灰铸铁翼型散热器》JG4-2002
《铝制柱翼型散热器》JG143-2002
《钢管散热器》JG/T148-2002
3.主要内容
本围集主要内容有散热器及暖风机安装;采暖入口装里及采暖附件安装;采暖系统管道安装;分户热计量热水采暖系统及低温地板辐射果暖系统;果暖管道穿墙、楼板做法;管沟内管道安装,另外还编入部分新技术、新设备、新系统及附件等。
4.其它
4.1本图册未列入防腐保温与管道支吊架,此部分内容见12N9、12S10.
4.2水系安装见12S2.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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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80.05 B 11
DB65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65/T 3974—2017
土壤中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Soil-Determination of 5 metal elements-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mass spectrometry
2017-01-20发布2017-02-20实施
发 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DB65/T 3974-2017,土壤中重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DB65/T 3974-2017 土壤中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站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周明冬、徐熠、苏海英、阿不力孜艾力、候洪、付铭、艾尼瓦尔阿不都瓦依提、殷新、杨中、董道瑞。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农产品产地土壤中铅汞(Hg)、(Pb)、镉(Cd)、铬(Cr)、砷(As)多种重金属元素的方法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样品、分析步骤、结果计算与表示、精密度和准确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产品产地土壤中的汞(Hg)、铅(Pb)、镉(Cd)、铬(Cr)、砷(As)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样品由载气(氩气)引入雾化系统进行雾化后,以气溶胶形式进入等高子体中心区,在高温和惰性气氛中被去溶剂化、汽化解离和电离,转化成带正电荷的正离子经离子采集系统进入质谱仪,质谱仪根据质荷比即元素的质量数进行分离,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元素质量数所对应的信号响应值与其浓度成正比。

4 试剂和材料
本标准所用试剂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级纯化学试剂。4.1 实验用水:电阻率≥18.2MQ·cm,其余指标满足GB/T 6682中的一级水标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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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 B 65
DB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5/T 4027—2017
新疆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assessment of wetland ecosystem services in Xinjiang
2017-12-15实施
2017-11-15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65/T 4027-2017,新疆,服务功能,湿地,生态系统,评估,DB65/T 4027-2017 新疆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提出。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林业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新斌,买尔燕古丽·阿不都热合曼,江晓珩,刘丽燕,布早拉木,林宣龙,田润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疆湿地生态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法、评估公式和评估数据汇总表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境内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但不涉及到湿地资源的价值和湿地自身价值的评估。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湿地 Wetland
是天然或人造、长久或暂时之死水或流水、淡水、微咸或咸水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 m的海水区。

2.2
河流湿地 River wetland
是河水浅滩或滞流处发生沼泽化过程而形成的湿地。新疆有分永久性河流、季节性河流、洪泛平原湿地等类型。

2.3
湖泊湿地 Lake wetland
是湖泊岸边或浅湖发生沼泽化过程而形成的湿地。新疆有永久性淡水湖、永久性咸水湖、季节性淡水湖、季节性咸水湖等类型。

2.4
沼泽湿地 Marsh wetland
是土壤过湿,地表积水,土壤为泥炭或潜育化沼泽土。新疆有草本沼泽、灌丛沼泽、森林沼泽、内陆盐沼、季节性咸水沼泽、沼泽化草甸等类型。

2.5
人工湿地 Artificial wetland
是面积不小于8hm²的库塘、运河、输水河、水产养殖场、稻田(冬水田)和盐田等。

(略)

3 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
新疆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指标体系包括11项评估指标,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见附录A。
4 评估公式
新疆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以人民币元为基本单位表现。各项服务功能价值计算评估公式见附录B。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3

4评估公式……………………………………………………………………………………3

5 新疆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数据汇总表………………………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 5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新疆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公式…………………………6

附录 C(参考性附录) 评估数据汇总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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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140.90 Q 78
DB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5/T 4031—2017
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规则
Rules for the safety assessment of escalators and walkways
2017-08-15发布
2017-09-15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65/T 4031-2017,安全评估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DB65/T 4031-2017 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规则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振虎、陈飞、伊新、王剑平、叶伟、张磊、王刚、李峰、麦斯提热古·吐逊、张明扬、景战军、邓俊君。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安全评估程序、安全评估方法、安全评估报告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 16899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20900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风险评估和降低的方法TSG T5001 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TSG T7005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一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GB 16899、GB/T 20900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existing 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 已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2
安全评估 safety assessment
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委托,以实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为目的,通过查找设备本体、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等一个或多个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对其进行风险分析和评定,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的活动。

3.3
风险 risk
本标准中所指的风险是伤害的严重程度和伤害发生的概率的函数。
4 基本原则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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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01 B 60
DB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5/T 4063—2017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沙障建设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on Sand Barrier Construction of Desertificaition and Protection Zone
2017-10-20发布
2017-11-20实施
发 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DB65/T 4063-2017,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沙障建设,DB65/T 4063-2017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沙障建设技术工程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编制。本标准由新疆林业科学院提出。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新疆林业科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沙治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林科院荒漠化研究所、塔里木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宁虎森、吉小敏、文青、雷春英、王天斌、吴明、罗青红、朱雅娟、梁继业、吴圣华、沈飞、王磊、徐彩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沙障建的术语和定义、沙障类型、草方格沙障技术指标、高立式沙障技术指标、验收、维护、技术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需要设置机械沙障的流动沙地、半固定沙地。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141-2007防沙治沙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the closure of naturereserve construction of desertification land 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以及因保护生态的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划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实行封禁保护的区域。

3.2
流动沙地 shifting sandy land
植被盖度小于 10%,风沙活动强烈,地表沙物质流动性强的沙地。

3.3
固定沙地 fixed sandy land
植被盖度大于30%,地面具有明显结皮,风沙活动较弱,地表沙物质基本不流动的沙地。

3.4
半固定沙地 semi-fixed sandy land
植被盖度介于 10%~30%之间,地面常有薄层结皮,风沙活动较剧烈,局部沙物质流动的沙地。

3.5
机械沙障 sand barrier

为控制地表风沙运动,防止风沙危害,采用柴草、树枝、秸杆、板条、黏土、卵石及其他材料,在流动沙地上设置各种形式的障蔽物。

3.6
草方格沙障 straw checkerboard sand barrier
专指用稻草、芦苇、秸杆等韧性材料在流沙中铺设的一定规格的方格沙障。

3.7
高立式沙障 high windbreaks
采用柴草、芦苇、树枝、秸杆及其他材料,在流动沙地上直立设置的高处沙面 50 cm~150 cm 的沙障。

3.8
沙障孔隙度 sand barrier porosity
通常把沙障孔隙面积与沙障总面积之比称为沙障孔隙度,常被用作衡量啥长得透风性能。一般情况下,孔隙度越小,沙障越紧密,积沙范围越窄,即延伸距离越短。但当孔隙度大于 50% 时,沙障前缘和沙障基部常被风蚀而遭破坏。
4 沙障类型

4.1 沙障形式
4.1.1 根据对流沙的作用目的和露出地表的高度,沙障形式可划分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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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01 B 60
DB65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65/T 4064—2017
荒漠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assessment of desert forest ecosystem services
2017-10-20发布 2017-11-20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65/T 4064-2017,服务功能,荒漠林生态系统,荒漠林生态系统功能,DB65/T 4064-2017 荒漠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规范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规程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提出。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林业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军辉、王新英、刘茂秀、宁虎森、吉小敏、李丕军、罗青红、雷春英、艾吉尔.阿不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荒漠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评估指标体系、数据来源、评估公式。本标准适用于荒漠林生态系统主要服务功能评估。不适用于林木资源价值、林副产品和林地自身价值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 1606 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LY/T 1698 荒漠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LY/T 1721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 1752 荒漠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技术规范LY/T 1952 森林生态系统长期定位观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荒漠林生态系统 desert forest ecosystem
平原区由胡杨、怪柳和梭梭等乔灌木占优势的生物群落以及降水稀少、蒸发强烈、干旱的非生物环境共同形成的自然生态系统。

3.2
荒漠林生态系统功能 desert forest ecosystem services
荒漠林生态系统及其物种所提供的能满足和维持人类生活所需要的条件和过程。主要包括荒漠林在防风固沙、固持水、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景观游憩等方面提供的生态服务功能。

3.3
荒漠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 desert forest ecosystem services assessment
采用荒漠林生态系统长期连续定位观测数据、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及社会公共数据对荒漠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展开实物量与价值量评估。

(略)

3.12
净初级生产力 net primary production(NPP)
绿色植物光合作用固定的有机物总量与植物自养呼吸的有机物质之差。

4 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体系见图1,共包括8个类别13个评估指标。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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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40 B 64
DB65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65/T 4192—2019
生态绿化工程盐碱地改良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line-alkaline land improvement in ecological greening projects
2019-03-01发布2019-04-01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5/T 4192-2019,改良技术,生态绿化工程,盐碱地,DB65/T 4192-2019 生态绿化工程盐碱地改良技术规程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标准依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新疆林业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鲁天平、刘永萍、朱玉伟、宁虎森、桑巴叶、刘炳辉、郭靖、史永清、候予红、闫丽丹、张建斌、张彬、黄兰兵。
本标准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对本标准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69号)或新疆林业科学院(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191号)。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1-2817179;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4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991-5813240; 传真:0991-5580237; 邮编:83000 新疆林业科学院 联系电话:0991-4627814;传真:0991-4627814;邮编:830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疆生态绿化工程盐碱地改良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类型划分、土壤改良技术、造林技术、抚育管理、有害生物防治及档案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生态绿化工程盐碱地造林的生产技术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76-201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8337.3-2001 生态公益林建设 技术规程

TD/T 1043.2-2013暗管改良盐碱地技术规程 第二部分:规划设计与施工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LY/T 1607-2003新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DB65/T 2201-2014新疆主要树种造林技术规程
DB65/T 2521-2005 CJ/T 340-2016 绿化种植土壤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

GB/T 51040-2014土壤检测
NY/T 1121.1-25矿化度的测定(重量法)
SL 79-1994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态绿化 ecological greening
运用生态学原理和技术,再配合人工的方式,依据自然生态演变的原则和规律,以植物群落为绿化基本单元,创造融合自然的环境空间和稳定的绿化空间。

3.2
盐碱土 saline-alkaline soil
受盐碱作用,包括盐土、碱土及其他不同程度盐化和碱化土壤,又称盐渍土。盐分组成主要以氯化物、硫酸盐、碳酸盐等为主,也伴有苏打盐土或苏打-硫酸盐-氯化物盐渍土。

(略)

4 盐碱地类型划分

4.1土壤调查与分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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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5.180.10 K 61
DB65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65/T 4225—2019
南疆“煤改电”工程用 石墨化碳基类电散热器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graphitized carbon-based electric radiators for coal to electricity project in southern xinjiang
2019-05-13实施2019-05-13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65/T 4225-2019,煤改电工程,石墨化碳基类电散热器,通用技术条件,DB65/T 4225-2019 南疆“煤改电”工程用 石墨化碳基类电散热器通用技术条件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超草。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红外及工业电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喀什地区产品质量检验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新疆宏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锅炉(电采暖)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宁继荣、陆伟、冉文生、吴迪、李晓东、唐亦兵、胡小明、王小伟、文红梅、关保林、李统中、陈中原、热娜、田战玲、李蕾、王金泉、柳立慧、潘霞、王春明、罗雪芳、王风林、王立学、陶光烈。
本标准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本标准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岛普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8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1-2817197;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电话:0991-4523014;传真:0991-4520676;邮编:83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系电话:0991-3191251;传真:0991-3191251;邮编:8300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电话:0991-2817441;传真:0991-2817472;邮编:830011

(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墨化碳基类电散热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新政办发〔2019〕20号文件要求的南疆“煤改电”工程室内供热用,以石墨化碳基导热材料类作为发热体的电散热器。包含碳晶、碳纤维等导热材料为发热体的电散热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23-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T 5013.1
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5013.3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3部分:耐热硅橡胶绝缘电缆红外辐射加热器试验方法

GB/T 7287-2008 GB/T 9816.3热熔断体 第3部分:易融合金感温型热熔断体的特殊要求
GB/T 1453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4536.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电动机热保护器的特殊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GB/T 14536.10温度敏感控制器的特殊要求
GB/T 15470-2002 家用直接作用式房间电加热器性能测试方法

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JG/T 538建筑用碳纤维发热线
关于印发《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工程(一期)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20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石墨化碳基类电散热器 graphitized carbon-based electric radiator
以石墨化碳基类导热材料作为发热材料,将电能主要转换成热能的室内加热器,一般由发热体、内置温控器、热熔断体、保温板、外壳、内部布线、外部软线等构成。包含吊装式、壁挂式、落地式。

(略)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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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5/T 4225-2019 南疆“煤改电”工程用 石墨化碳基类电散热器通用技术条件已关闭评论

ICS 03.120.10 A 00
DB65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65/T 4226—2019
南疆“煤改电”工程用 石墨化碳基类电散热器企业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Factory quality assurance requirements for graphitized carbon-based electric radiator enterprises for coal to electricity project in southern xinjiang
2019-05-13发布2019-05-13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65/T 4226-2019,工厂质量,煤改电工程,石墨化碳基类电散热器,石墨化碳基类电散热器企业,DB65/T 4226-2019 南疆“煤改电”工程用 石墨化碳基类电散热器企业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红外及工业电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喀什地区产品质量检验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新疆宏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锅炉(电采暖)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宁继荣、陆伟、冉文生、吴迪、李晓东、唐亦兵、王小伟、胡小明、关保林、文红梅、陈中原、李统中、田战玲、热娜、李疆、王金帛、柳立慧、潘霞、王春明、罗雪芳、王风林、王立学、陶光烈。
本标准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本标准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8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1-2817197;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电话:0991-4523014;传真:0991-4520676;邮编:83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系电话:0991-3191251;传真:0991-3191251;邮编:8300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电话:0991-2817441;传真:0991-2817472:邮编:830011

(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墨化碳基类电散热器企业工厂质量保证的能力要求、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例行检验和/或成品检验、不合格品的控制、产品防护和交付、CCC证书和标志、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政办发〔2019〕20号文件要求的南疆地区“煤改电”工程用石墨化碳基类电散热器企业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 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GB/T 100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99.1-2008 GB 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GB 4706.23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5013.1-2008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5023.1-2008热熔断体 第3部分:易融合金感温型热熔断体的特殊要求
GB/T 9816.3-2018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3140.1-2008
GB/T 13140.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
GB/T 13140.3-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无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
GB/T 13140.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刺穿绝缘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
GB/T 13140.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扭接式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
GB/T 14536.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4536.1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温度敏感控制器的特殊要求
南疆"煤改电"工程用 石墨化碳基类电散热器通用技术条件
DB65/T 4225
CNCA-C07-01:2017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CQC-C0701-2017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原质检总局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CNCA 2001年第1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国认证〔2014〕1 号)
关于印发《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工程(一期)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20号)
3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1 人员要求
3.1.1 根据生产实际,配备足够数量的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验员、生产人员。3.1.2 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验员这三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具体要求(略)
3.2 基础设施要求
3.2.1 生产工厂设置应布局合理,主要建筑物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相关规定。

3.2.2 生产工厂应有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独立办公场所、生产车间、检验检测室、库房等。

3.2.3 生产工厂应设置相对独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不合格品存放的场地。
3.2.4 检验区域应独立设置,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应配备绝缘垫、绝缘靴、绝缘手套等,并配备警示标志。

3.3 生产设备要求
3.3.1 按照产品生产工艺所需应配置相应的设备,符合3C认证提交的设备清单。3.3.2 生产设备的数量、能力满足生产的要求。
3.3.3 生产以碳晶为导热材料的发热体的工厂,应配备丝网印刷设备、烘干设备、压合设备、裁切设备、焊接设备等;
3.3.4 以外购发热体进行组装的工厂,应配备工作台、铆钉枪、电动起子等。

3.4 检验设备要求
3.4.1 生产工厂的检测设备种类和数量应与生产能力要求匹配,满足检验试验能力,应有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维护记录,可满足产品出厂检验需求,具体要求见表2。

3.4.2 检验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查,保存校准记录。
4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控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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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5/T 4226-2019 南疆“煤改电”工程用 石墨化碳基类电散热器企业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已关闭评论

ICS 27.220 J 98
DB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5/T 4242—2019
燃气锅炉间壁式烟气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rwall recovery and utilization of waste heat from gas-fired boiler
2019-09-12发布2019-10-01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5/T 4242-2019,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燃气锅炉,间壁式换热方式,DB65/T 4242-2019 燃气锅炉间壁式烟气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规范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奥林燃烧器(无锡)有限公司、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新疆城镇供热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新疆市政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宁继荣、韩伟、李晓东、彭军、唐亦兵、张建良、胡小明、金东海、李统中、吴建中、文红梅、朱海涛、王亮、马平、郑羸、康飞、宋军、王永兵、陈伟、马研、薛梁、陆学峰、邓文叶、热娜·艾尔肯、曾长平、霍川、吴磊、哈丽旦·艾比布拉、张洪洲、汪利洪。
本标准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标准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8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1-2817197;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电话:0991-2824272;传真:0991-2825243;邮编:83000 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91-6641337;传真:0991-6640337;邮编:83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电话:0991-2817441;传真:0991-2817472;邮编:83001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锅炉间壁式烟气余热回收利用技术的术语和定义、余热回收利用工艺流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建、扩建、改造的采用高频电阻焊螺旋翅片管技术制造的烟气余热回收装置,且采用二次管网(地板辐射采暖)回水作为二级冷凝器冷源的燃气锅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
GB/T 16507(所有部分)水管锅炉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64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燃气锅炉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
CJ/T 515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0001《锅炉设备空气动力计算标准》标准方法 第三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间壁式换热方式 inter-wall heat transfer mode

两种换热介质在换热壁面两侧流动,进行热量传递的换热形式。

3.2
显热 sensible heat
当此热量加入或移去后,会导致物质温度的变化,而不发生相变。物质的摩尔量、摩尔热容和温差三者的乘积为显热。即物体不发生化学变化或相变化时,温度升高或降低所需要的热称为显热。

3.3
潜热 latent heat

(略)

3.12
节能量 energy saving
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的有效输出热量与回收该部分烟气热能所消耗能量之差。

3.13
节能率 energy saving rate
单位时间内,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的节能量与燃气锅炉所消耗的按燃气低位发热值计算的输入热量的比值。
4 余热回收利用工艺流程
燃气锅炉间壁式余热回收系统包括:第一级为一级节能器,第二级为二级冷凝器,第三级为烟风换热装置(含烟气热交换器、空气热交换器、介质循环泵、闭路循环管道),以及连通烟风道、烟气冷凝水排放管、放气、排污、温度和压力仪表等组成,用于加热一次管网回水、二次管网回水和助燃冷空气。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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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060 J 98
DB65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65/T 4243—2019
燃气锅炉烟气再循环降氮技术规范

Flue gas recircu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gas boiler NOx reduction
2019-10-01实施
2019-09-12发布
发 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DB65/T 4243-2019,烟气再循环,燃气锅炉,降氮技术,DB65/T 4243-2019 燃气锅炉烟气再循环降氮技术规范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共同归口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奥林燃烧器(无锡)有限公司、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新疆城镇供热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新疆市政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宁继荣、薛梁、李晓东、彭军、唐亦兵、张建良、胡小明、金东海、李统中、吴建中、文红梅、朱海涛、王亮、康飞、郑嬴、韩伟、马平、宋军、王永兵、陈伟、马研、陆学峰、邓文叶、热娜艾尔肯、曾长平、霍川、吴磊、哈丽旦艾比布拉、张洪洲、汪利洪。
本标准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标准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岛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8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1-2817197;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电话:0991-2824272;传真:0991-2825243;邮编:83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991-4165389;传真:0991-4165394;邮编:83000 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91-6641337;传真:0991-6640337:邮编:83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电话:0991-2817441;传真:0991-2817472:邮编:83001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锅炉烟气再循环降氮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烟气再循环降氮原理、烟气再循环降氮工艺流程及要求、锅炉降氮改造通用要求、降氮改造后锅炉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安装或在用改造的额定功率大于0.7MW的燃气锅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SJ/T 10674 涂料涂覆通用技术条件TSG G0001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2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烟气再循环 flue gas recirculation
将部分烟气通过外部循环或内部循环的方式,送入炉内参与燃气燃烧的技术。

3.2
烟气外循环(FGR) external circulation of flue gas
通过风机和外部烟道,将部分锅炉尾部烟气与助燃空气混合送入燃烧器参与燃气燃烧的烟气循环流程。

3.3
烟气再循环率 flue gas recirculation rate
r=(再循环烟气量/烟气总量)×100%
注:无再循环时烟气量基于273K,101.325kpa压力下的标态,单位为m²/h。

(略)

3.4
过量空气系数 excess air coefficient 燃烧实际供给空气量与理论空气量的比值。

3.5
助燃空气 combustion supporting air 与天然气发生燃烧反应的空气。

3.6
混合空气 mixed air
使用FGR系统中烟气与空气混合后与天然气发生燃烧反应的空气。

3.7
降氮率 nitrogen reduction rate
降氮率=【(锅炉改造前氮氧化物排放值-锅炉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值)/锅炉改造前氮氧化物排放值】×100%
4 烟气再循环降氮原理
4.1 烟气再循环的本质是通过将燃烧产出的烟气重新引入燃烧区域,实现对燃烧温度氧化物浓度的控制,降低峰值火焰的温度,从而实现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效果。其减排机理可以用热力型NO,的生成机理来解释。在高温条件下,由空气中的氮经氧化而生成的NO,,称为热力型NO,(Thernal NO,)。其生成过程可用下面一组连锁反应来描述。

(略)

资源链接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
①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如果您对本资料有版权申诉,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页脚)。
②由于网络或浏览器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下载失败,请加客服微信处理(详见下载弹窗提示),感谢理解。
③本资料由其他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数量等令人满意,若存在资料虚假不完整,请及时联系客服投诉处理。

ICS 13.030.01 CCS Z 16
0B65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65/T 4372——2021
固体废物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Solid waste-determination of petroleum oils-infrared spectrophotometry
2021-06-22发布2021-09-01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65/T 4372-2021,固体废物,石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DB65/T 4372-2021 固体废物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克拉玛依市环境科研监测中心站。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刚、阿加尔·赛依提、李媛、段小燕、施玉格、刘政印、李立仁、古丽娜尔·艾合坦木、刘喜、陈静、吐拉别克·吐逊江、米哈古丽·哈斯木。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岛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街42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1-2817197;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991-4165377;传真:0991-4165385;邮编:83006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联系电话:0991-3830929;传真:0991-3843405;邮编:830011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中石油类的红外分光光度法的术语和定义、方法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样品采集和制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与表示、精密度和准确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弃物的处理、注意事项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油气田勘探开发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固体废物,以及经处理后的含油污泥中石油类含量的测定。
注: 当取样量为2.5g,提取液体积为100 mL,使用 40 mm 石英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0.02 mg/g,测定下限为0.08mg/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分析实验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613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DB 65/T 3997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 3998 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石油类 petroleum oil
在本文件规定的条件下,能够被四氯乙烯提取且不被硅酸镁吸附,在波数为2930cm²、2960cm²、3030cm2全部或部分谱带处有特征吸收的物质。

3.2
钻井固体废物 drilling solid waste
油气田勘探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包括水基和油基等泥浆体系的废弃钻井泥浆)及岩屑。

3.3
含油污泥 oily sludge
原油开采和集输过程中产生的油、水与泥土等混合形成的非均质多相分散体系,包括废水沉降油污泥、管线刺漏污泥的油泥砂、联合站沉降罐油泥砂等,但不包括废弃油基钻井泥浆及岩屑。

3.4
含油污泥处理 oily sludge treatment
通过各种方法、技术和工艺,对含油污泥进行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过程。

4 方法原理
固体废物用四氯乙烯提取,提取液经硅酸镁柱净化处理后,测定石油类。石油类的含量由波数分别为2930cm2(CHz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960cm2(CH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和3030cm³(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处的吸光度Azs30、A2so和Ax30,根据校正系数进行计算。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方法原理..。2
5试剂和材料2
6仪器和设备3
7样品.…3
8分析步骤...4
9结果计算与表示5
10精密度和准确度..·6
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6
12废弃物的处理.···6
13注意事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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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5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65/T 4466—2021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导则

Guidelines for classified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safety risks of special equipment
2022-01-01实施2021-11-22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65/T 4466-2021,分级管控,工作导则,特种设备安全风险,DB65/T 4466-2021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导则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振虎、苗锐、景战军、叶伟、闫歌、鲁玉坤、陈飞、赵磊、时亚南、胡立权、伊新、董婷、吴林洁。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18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联系电话:0991-3192110;传真:0991-319210;邮编:83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1-2818750;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4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开展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程序及内容、风险分级管控、效果评估、档案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充装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建立和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694 风险管理 术语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2014年第114号3 术语和定义
TSG 08-2017和GB/T 2369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风险 risk
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注: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3.2
风险点 risk point

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风险点有时亦称为风险源。

3.3
特种设备风险点 risk site of special equipment
特种设备及其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气瓶充装等。

3.4
风险分级管控 risk classification control
按照风险等级不同、所需资源不同、管控能力不同、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4 基本要求
4.1 原则
使用单位应按本文件实施特种设备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分级管控,使用单位已建立相应体系的,其内容也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4.2 企业主体责任
4.2.1 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
4.2.2 使用单位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最高领导的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组织机构。明确特种设备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的主管部门或机构:明确其组织及成员的职书、目标与任务,组织机构成员应包括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安全、设备、工艺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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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5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65/T 4467—2021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导则

Guidelines for investigation and treatment of potential accidents of special equipment
2021-11-22发布 2022-01-01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65/T 4467-2021,工作导则,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DB65/T 4467-2021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导则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振虎、李军、景战军、闫歌、叶伟、鲁玉坤、戴勇、赵磊、时亚南、胡立权、伊新、董婷、吴林洁。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18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联系电话:0991-3192110;传真:0991-3192100;邮编:83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1-2818750;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4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含充装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事故隐患分类分级、隐患排查治理流程、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档案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4346 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2014年第114号
3 术语和定义
TSG 08—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special equipment accident potential
使用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风险管控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行为;或风险管控缺失、失效;或因其他因素导致在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可能引发事故的设备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和环境上的缺陷等。

3.2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special equipment accident potential

根据特种设备隐患产生的直接原因确定的隐患类别。

3.3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级 grading of special equipment accident potential

根据特种设备隐患的严重程度确定的隐患级别。
4 基本要求

4.1 企业主体责任
4.1.1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是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根据本文件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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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5 ICS:13.060.20 CCS:P 4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J 14572—2019
DB65/T 8001—2019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secondary water supply projects
2019-03-01实施2019-01-25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

DB65/T 8001-2019,二次供水,二次供水工程,二次供水设施,DB65/T 8001-2019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

内容摘抄:

前言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8年自治区第四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新建标函〔2018〕25 号),由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认真总结了国内的先进经验,结合目前广泛使用的二次供水设备情况,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的研究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的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 术语;3基本规定;4水质、水量、水压;5泵房;6二次供水设施及设计;7电气;8 自控;9施工;10调试与验收;11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本标准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有关资料寄送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23号,邮编830000,联系电话(传真):0991 -5851677)。
本标准主编单位: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自治区城镇供排水协会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昌源水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彩萍 王学萍 葛福荣 王 娟

(略)

1 总 则
1.0.1 为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卫生和社会公众利益,提高二次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资源节约和节能高效的目标,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自治区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项 目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以及 “一户一表”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1.0.3 二次供水工程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对水压 、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自用的供水方式。
2.0.2 二次供水设施 secondary water supply installation
为二次供水系统设置的泵房、室内外供水管道、总水 表、进户表、泵房、水箱 (池)、安防设施、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容器及相关辅助设施。
2.0.3 引人管 service pipe inlet pipe
由城镇给水管网引人小区给水管网 的管段,或由小区给水接户管引人建筑物的管段。
2.0.4 接户管 building unite pipe
布置在建筑物周围,直接与建筑 引人管相接的给水管道。

2.0.5 人户管 inlet pipe
从给水系统单独供水至 每个用户的给水管道。
2.0.6 贸易结算水表 (电表) Trade Settlement water meter(electricity meter)
用于供水 ( 电)企业与用户进行水 (电)费结算的计量装置。
2.0.7 叠压 (无负压)供水设备 additive pressure water supply
叠压 (无负压)供水设备是一种能与城镇供水管网直接连 接,在从市政供水管网取水时能够保护管网的压力,且保证供水管网压力不低于当地供水部门所规定的最小服务压力和消防规范所规定的压力的加压供水装置,同时满足用户用水需求的二次加

(略)

3 基本规定
3.0.1 所有涉及到二次供水工程的材料与设备不得影响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 和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
准》 (GB/T17219) 的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的、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3.0.2 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用户对水压、流量要求超过城镇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时,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3.0.3 二次供水工程应根据城市规划和供水专项规划进行,做到远近结合,以近为主,并按发展预留场地。
3.0.4 二次供水不得影响城镇管网的正常供水。

(略)

4 水质、水量、水压
4.0.1 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4.0.2 二次供水水量应根据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的使用J哇质、规模、用水范围、用水器具及设备用水量进行计算确定。用水定额及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和 自治区现行有关标准
规定。
4.0.3 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和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等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的规定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水质、水量、水压5
5泵房6
5.1一般规定6
5.2泵房设计6
5.3噪声控制7
5.4安防与数据监控8
6二次供水设施及设计9
6.1一般规定9
6.2系统选择9
6.3流量与压力…11
6.4管道布置11
6.5水箱(池)12
6.6水泵14
6.7水表及水表箱(井)15
6.8管道与附件16
6.9消毒设备…18
7电气….........。19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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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 P 70
DB1503

乌海市地方标准
DB 1503/T 01——2018
矿山排土场连片治理规范

Code for treatment of mine dump
2018-03-30发布2018-06-30实施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1503/T 01-2018,排土场,矿山排土场,连片治理,DB1503/T 01-2018 矿山排土场连片治理规范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海南区人民政府提出。
本标准由乌海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广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中地宝联(北京)国土资源勘查技术有限公司、乌海市隆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海市国士资源局海南分局、乌海市规划局海南分局、海南区煤炭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海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南区农牧林业局、海南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海南区水利局、海南区环境保护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全才、王全家、肖飞、张丁未、杨军、刘勐、杨晓宁、高军。

(略)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矿山排土场连片治理的工作程序、状况调查、连片划分、治理方案编制、工程实施和工程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乌海市境内具备连片治理条件的矿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958 区域地质图图例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TD/T 1031.1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排土场 soil dump
矿山采矿排弃物集中排放的场所。

3.2
连片治理serialized governance
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矿山企业共同治理,实现景观再造或废弃土地再利用。
4 工作程序
矿区排土场连片治理工程按下列程序进行:a)治理区现状调查和资料搜集;b)排土场治理连片划分;c)编制排土场连片治理方案;d)治理工程设计及经费预算;e)方案评审及备案;f)工程实施;g)工程验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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