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980-2022 道路交通事故与违法地点表述规范.pdf
ICS03.160 CCS R 80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1980-2022 道路交通事故与违法地点表述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locations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s and violations 2022-04-08发布 202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T1980-2022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 4地点表述要素1 4.1一般要求 4.2事故与违法所在道路1 4.3参照点 3 4.4方位 .4 4.5距离 5 4.6路侧 7 5地点表述规则 8 附录A(资料性)典型事故与违法地点表述规则 .9 A.1概述 9 A.2高速公路 9 A.3普通公路13 A.4城市快速路15 A.5城市普通道路 18 没 参考文献 I ...
GA/T 1202-2022 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pdf
ICS93.080.30 CCS R87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1202—2022 代替GA/T1202一2014 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fill light device for traffic technology monitoring imaging 2022-09-30发布 2023-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GA/T1202-2022 目 次 前言 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分类和命名 2 5技术要求 3 6试验方法6 7检验规则 .12 8标志、合格证和包装13 9设置要求和眩光评价 14 附录A(资料性)补光区域示意图 18 附录B(资料性)补光装置安装示意图19 GA/T1202-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A/T1202一2014《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与GA/T1202一2014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的术语和定义(见3.1 2014年版的3.1); b)删除了峰值光照度术语和定义(见2014年版的3.6); c)增加了回电时间术语和定义(见3.4); d)更改了平均光照度的术语和定义(见3.5 2014年版的3.4); )增加了补光区域术语和定义(见3.7); f)增加了分类(见4.1); g)更改了命名(见4.2 2014年版的4.1.1); h)增加了组成(见5.1); i)更改了光学性能(见5.3 2014年版的4.3); j)更改了光源光谱特性(见5.4 2014年版的4.4); k)更改了闪烁特性(见5.5 2014年版的4.5); 1)更改了功耗要求(见5.6 2014年版的4.6); m)更改了电源适应性要求(见5.7.1 2014年版的4.7.1); n)增加了光辐射安全性要求(见5.9); o)更改了气候环境适应性要求(见5.10 2014年版的4.9); p)更改了光学性能试验方法(见6.2 2014年版的5.3); 9)更改了光源光谱特性试验方法(见6.3 2014年版的5.4); )更改了闪烁特性试验方法(见6.4 2014年版的5.5); s)增加了光辐射安全性试验方法(见6.8); t)更改了低温试验方法(见6.9.3 2014年版的5.9.2); u)更改了检验条件(见7.2.1 2014年版的7.2.1); v)更改了设置要求(见9.1 2014年版的第6章); w)增加了眩光评价(见9.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磊、马静洁、胡新维、张军、华佳峰、陆宇、缪路平、刘洪模.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4年首次发布为GA/T120...
E-012 ARJ21-700飞机公务机客舱设计更改项目对CCAR-25-R3第25.785(j)款要求的豁免.pdf
豁免 编 号:E-012 日 期:2021年2月10日 局长授权批准: 徐超群 ARJ21-700飞机公务机客舱设计更改项目对CCAR-25-R3第25.785(j)款 要求的豁免 本豁免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 定规定》(CCAR-21)颁发. 1.生效日期 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2.豁免有效期 长期有效. 3.背景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提出ARJ21-700飞 机公务机客舱设计更改项目(AMI-00231)的申请.该设计的最大客座 量是13座,且不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 则》运营.基于客户需求,客舱的VIP区的座椅椅背可作为牢固扶手, 但VIP区椅背的间距较大,某些位置的牢固扶手不易达到,且客舱的其 他部分区域无法安装紧密间隔的牢固扶手.该设计不能满足CCAR-25-R3 第25.785(j)款关于“如果椅背上没有牢固的扶手处,则沿每条过道必 须装有把手或扶杆,使乘员在中等颠簸气流情况下使用过道时能够稳 第1页/共2页 住”的要求.因此,申请人于2018年11月19日提出对CCAR-25-R3第 25.785(j)款要求的豁免请求,并明确了为保证具有等效安全水平的措 施和限制. 4.适用范围 适用于ARJ21-700飞机公务机客舱设计更改项目(AMI-00231). 5.豁免内容 ARJ21-700飞机公务机客舱设计更改项目(AMI-00231)对 CCAR-25-R3第25.785(j)款关于“如果椅背上没有牢固的扶手处,则沿 每条过道必须装有把手或扶杆,使乘员在中等颠簸气流情况下使用过道 时能够稳住”要求的豁免. 6.豁免的限制条件 在满足如下规定要求的情况下接受豁免CCAR-25-R3第25.785(j) 款的要求: 1)应当有标牌或者通过有关手册中规定的起飞前安全简介,建议乘 客持续就座并系紧安全带. 2)对每一个客舱区域至少有一条能够提供牢固扶手的路径使乘客 回到自已的座位,这些客舱区域中: a.牢固扶手的位置应当易于为乘员识别和使用;且 b.牢固扶手间距离不得大于2.15米(84英寸). 3)不靠近座位的区域,可以接受乘员通过倚靠侧壁或其他内部组件 来稳住自已. 4)必须表明作为牢固扶手的物件具有足够的结构承载能力. 第2页/共2页 ...
E-011 ARJ21-700飞机公务机客舱设计更改项目对CCAR-25-R3第25.813(e)款要求的豁免.pdf
豁免 编 号:E-011 日 期:2021年2月10日 局长授权批准: 徐超群 ARJ21-700飞机公务机客舱设计更改项目对CCAR-25-R3第25.813()款 要求的豁免 本豁免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 定规定》(CCAR-21)颁发. 1.生效日期 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2.豁免有效期 长期有效. 3.背景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提出ARJ21-700飞 机公务机客舱设计更改项目(AMI-00231)的申请.此设计的最大客座 量是13座,且不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 则》运营.基于客户需求,客舱的VIP区与会议/就餐区之间设置有隔 断门.该内部舱门(隔断门)可能对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如造成乘员视 线上的阻碍),尤其是在应急情况下,若无意中关闭,更将造成乘员快 速撤离上的物理阻隔.该设计不能满足CCAR-25-R3第25 813(e)款关于 “在客舱之间的任何隔板上不可设置舱门”的要求.因此,申请人于2018 第1页/共3页 年11月19日提出对CCAR-25-R3第25.813(e)款要求的豁免请求,并明 确了为保证具有等效安全水平的措施和限制. 4.适用范围 适用于ARJ21-700飞机公务机客舱设计更改项目(AMI-00231). 5.豁免内容 ARJ21-700飞机公务机客舱设计更改项目(AMI-00231)对 CCAR-25-R3第25.813(C)款关于“在客舱之间的任何隔板上不可设置舱 门”要求的豁免. 6.豁免的限制条件 在满足如下规定要求的情况下接受豁免CCAR-25-R3第25.813(e) 款的要求: 1)必须在设置内部舱门的隔板两侧设置满足CCAR-25-R3第25.811 和25.812条的应急出口位置标示. 2)内部舱门两侧必须有标牌,指示在滑行、起飞和着陆阶段中该内 部舱门处于打开位置. 3)该内部舱门必须能从两侧操作打开,如果装有门锁机构,应能不 用特殊工具可从两侧开启. 4)必须具有将该内部舱门门住在打开位置的措施,锁门装置必须在 任何单个失效之后,仍能承受当门相对周围结构受到CCAR-25-R3第 25.561(b)款所述的极限惯性力时所造成的载荷. 5)在驾驶舱内必须有目视措施,如果飞机在滑行、起飞和着陆阶段 该内部舱门没有打开并锁门,则给驾驶员发出信号,该信号必须至少是 第2页/共3页 满足CCAR-25-R3第25.1322条要求的琥珀色戒备灯.另外,必须制定 合适的程序,明确此时飞机不能起飞或着陆. 6)该内部舱门必须具有易碎性,当该门卡住的情况下能允许机上乘 员和/或救援人员很容易的打碎从而通过. 7)必须在合适的手册中明确该内部舱门操作的说明,包括其应急通 道特征的说明,在起飞前的安全简介和乘客须知卡中也必须包含上述说 明. 第3页/共3页 ...
E-010 关于对CCAR-25-R4 25.809(a)要求的部分豁免.pdf
豁免 编号:E-010 日期:2019-07-15 局长授权颁发: 徐群 关于对CCAR-25-R425.809(a)要求的部分豁免 本豁免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 定规定》(CCAR-21)颁发. 1.生效日期 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2.豁免有效期 长期有效. 3.背景 CCAR-25-R4第25.809(a)条规定了三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求应急 出口必须能通向外部;二是要求有设施可以观察外部,以在应急情况下 判明外部的状况,比如是否存在火情,以决定该出口是否可以打开用于 应急撤离,这种设施通常是舱门上的窗户;三是要求有设施可以观察撤 离人员接地的可能区域,以便在应急情况下判明撤离人员可能接地的区 域(比如滑梯底部区域)是否有障碍等不适合撤离的情况出现.对于第 三方面要求,一般的登机门等应急出口,可以在其上的窗户上安装透镜, 使观察视线发生一定偏转,从而观察到滑梯底部接地区域.而对翼上应 急出口,由于从翼上出口撤离的人员接地的可能区域位于机翼后部,采 1/3 用透镜等方式满足“提供设施观察撤离人员接地的可能区域”的要求是 不可能的. 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现行有效的CS25.809(a)中“提供设施 观察撤离人员接地的可能区域”的要求不适用于翼上应急出口,而 CCAR-25-R4第25.809条(a)款对应急出口均有上述要求,两者在 条款内容上存在差异.经EASA审定的A321NE0ACF/ACT型飞机翼上应 急出口不满足CCAR-25-R4第25.809条(a)款的要求. 申请人空客公司说明:A321NE0ACF/ACT型飞机翼上应急出口上设 有窗户,应急出口打开前,在照明打开的情况下,机翼表面有足够 的照明可供撤离人员通过应急出口上的窗户确认机翼上的状况;一旦打 开出口,撤离者可以通过滑梯上的LED照明观察到撤离人员接地的可能 区域.根据以上情况认为,申请人已经采取措施保持等效安全水平.在 此前提下,要求A321NE0ACF/ACT型飞机翼上应急出口满足CCAR-25-R4 第25.809(a)关于提供设施观察撤离人员接地的可能区域的要求,不 会对乘员安全有实质性贡献. 基于上述原因,申请人提出对CCAR-25-R4第25.809(a)关于提供 设施观察撤离人员接地的可能区域要求的豁免请求. 4.适用范围 A321-271NX -272NX -251NX -252NX -253NX型飞机(统称为 A321NE0ACF/ACT飞机,ACT表示在A321 NEO ACF飞机上选装辅助燃油 箱). 5.豁免内容 2/3 A321NE0ACF/ACT飞机对CCAR25.809(a)关于提供设施能够观察 撤离人员接地的可能区域的要求的豁免. 6.豁免的限制条件 无. 3/3 ...
E-009 关于对CCAR-25-R4 25. 901 (c)要求的部分豁免.pdf
豁免 编号:E-009 日期:2019年4月30日 局长授权颁发 徐趁群 关于对CCAR-25-R425.901(c)要求的部分豁免 本豁免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 定规定》(CCAR-21)颁发. 1.生效日期 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2.豁免有效期 长期有效. 3.背景 按照CCAR-25-R4中25.901(c)的要求,对于动力装置和辅助动力装 置的安装,必须确认任何单个失效或故障或可能的失效组合都不会危及 飞机的安全运行.而BD-500-1A10/-1A11型飞机油门台设计存在导致机 组无法通过正常方法来减少过大的发动机推力(功率)的某种单个失效 和可能的失效组合. 申请人C系列飞机有限合作公司在BD-500-1A10/-1A11型飞机发动 机控制系统中设计有推力控制异常处理功能,大部分不可控高推力失效 场景可通过发动机控制系统内置的该功能进行纠正.对于油门台的单点 失效问题,申请人认为如果引入一个新颖的、更加复杂的油门台设计, 1/2 需要增加更多部件,可能带来其他的系统失效,提高系统失效率.这有 违航空工业和适航局方持续提供民航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的初衷.庞巴 迪公司安装FADEC发动机控制系统的飞机已累积一千六百万飞行小时服 役时间,未发生过由于油门台失效导致的不可控高推力事件. BD-500-1A10/-1A11型飞机不可控高推力失效状态风险水平不高于庞巴 迪公司全球运输类飞机机队的风险水平. 申请人C系列飞机有限合作公司制定了BD-500-1A10/-1A11型飞机 持续适航管理大纲,给出了为保证可能导致不可控高推力(UHT)状态 的油门台失效小于或低于当前庞巴迪公司全球运输类飞机机队的风险 水平的风险评估和管理计划. 基于上述原因,申请人提出对该条款中不可控高推力失效的豁免请 求. 4.适用范围 BD-500-1A10/-1A11型飞机 5.豁免内容 BD-500-1A10/-1A11型飞机对CCAR-25-R425.901(c)条款不可控高 推力失效要求的豁免. 6.豁免的限制条件 无 2/2 ...
DB52/T 1724-2023 城市道路指路标志设置与管理规范.pdf
ICS03.220.20 CCS R 80 0B52 贵 州 省 地 方标准 DB52/T1724—2023 城市道路指路标志设置与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layout and management of urban road guide signs 2023-04-12发布 2023-10-01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2/T1724—2023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一般规定 2 5基本要求. 4 2 6指路标志设置位置 2 7指路标志支撑方式. 4 8标志版面布置... 9管理流程.... 10指路标志信息体系. 6 11快速路指路标志7 12一般道路指路标志21 13旅游指路标志......... ..32 14特殊条件下隧道指路标志设置...... ..32 附录A(资料性)交通标志常用名词对照表........... .............37 附录B(资料性)指路标志设置示例38 附录C(资料性)指路标志信息分层体系(以贵阳市为例)42 I DB52/T1724—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智贤、赵亚钦、陈维明、唐冲、李昂、吴海、王小毅、苏波、赵晓惠、李宗 泽、马松、潘雷、苏永云、卢果、万年良、李宁、林纪、张道荣、刘燕霞、孙红兵、卜一凡、林鑫、龙 顺、胡恒. II ...
DB52/T 1723-2023 城市道路占道作业交通组织与安全设施设置要求.pdf
ICS03.220.20 CCS R 80 0B52 贵 州 省 地 方标准 DB52/T1723—2023 城市道路占道作业交通组织与 安全设施设置要求 Requirements for traffic operation and layout of safety facilities on urban road work zone 2023-04-12发布 2023-10-01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2/T1723—2023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规定 2 5占道作业交通组织方案设计 3 6作业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9 附录A(资料性)作业区组成. .16 附录B(资料性)占道作业交通组织报告主要内容18 附录C(资料性)作业区交通安全设施图例..19 附录D(资料性)作业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示例25 I DB52/T1723—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贵州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智贤、赵亚钦、陈维明、吴松、李昂、李永前、苏波、袁利芳、王海龙、 刘钦、潘雷、潘祖俊、苏永云、卢果、万年良、李宁、林纪、张道荣、刘燕霞、孙红兵、卜一凡、林鑫、 龙顺、胡恒.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
DB52/T 1722-2023 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设置规范.pdf
ICS03.220.20 CCS R84 0852 贵 州 省 地 方标准 DB52/T1722—2023 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设置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layout of urban road pedestrian crossing facilities 2023-04-12发布 2023-10-01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2/T1722—2023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符号 2 5人行过街设施类型及组成 2 6人行过街设施设置3 7人行过街设施布设要求. .4 附录A(资料性)人行过街设施通行能力.... ..10 附录B(资料性)行人二次过街控制方式. 11 附录C(资料性)行人过街安全岛设置示例14 I DB52/T1722—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贵州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智贤、赵亚钦、陈维明、唐冲、王媛媛、王小毅、袁利芳、郭鹏、李锟、方 军、吴航、李雪鹏、苏永云、卢果、万年良、李宁、林纪、张道荣、刘燕霞、孙红兵、卜一凡、林鑫、 龙顺、胡恒. II ...
DB52/T 1721-2023 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点(段)治理技术指南.pdf
ICS03.220.20 CCS R84 0852 贵 州 省 地 方标准 DB52/T1721—2023 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点(段)治理 技术指南 Guidel ines for urban road traffic congestion locations improvement 2023-04-12发布 2023-10-01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2/T1721-2023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规定. 5交通调查与分析 4 6交通拥堵特征与成因 .8 7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11 8交通拥堵治理方案. ...12 9实施和优化.. 22 附录A(资料性)车型分类及小微型客车当量交通流量换算系数23 附录B(资料性)交通拥堵点(段)治理方案主要内容24 附录C(资料性)交通拥堵治理常用措施应用27 附录D(资料性)交通拥堵点(段)治理新技术33 I DB52/T1721-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智贤、赵亚钦、陈维明、王媛媛、唐冲、马莎、李永前、张春晖、郭鹏、赵 晓惠、方军、胡云飞、苏永云、卢果、万年良、李宁、林纪、张道荣、刘燕霞、孙红兵、卜一凡、林鑫、 龙顺、胡恒. II ...
DB52/T 1720.3-2023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3部分:道路交通监控设施.pdf
ICS03.220.20 CCS R 80 0B52 贵 州 省 地 方标准 DB52/T1720.3—2023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3部分:道路交通监控设施 Specification for layout of urban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facilities Part 3 Road traffic monitoring facilities 2023-04-12发布 2023-10-01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2/T1720.3—2023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3 5交通信号灯...... 6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自动记录系统) 7 7交通参数检测器.... ........9 8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10 附录A(资料性)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技术指引...............12 附录B(资料性)畸形交叉口车行信号灯设置视野检查28 I DB52/T1720.3—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52/T1720《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的第3部分.DB52/T1720已经发布了以 下部分: 一一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一一第2部分:道路交通隔离设施; 一一第3部分:道路交通监控设施. 本文件由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智贤、赵亚钦、陈维明、王媛媛、吴松、吴海、罗波、王海龙、马松、刘钦、 李宗泽、胡云飞、苏永云、卢果、万年良、李宁、林纪、张道荣、刘燕霞、孙红兵、卜一凡、林鑫、龙 顺、胡恒. II ...
DB52/T 1720.2-2023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2部分:道路交通隔离设施.pdf
ICS03.220.20 CCS R 80 0B52 贵 州 省 地 方标准 DB52/T1720.2—2023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2部分:道路交通隔离设施 Specification for layout of urban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facilities Part 2:Road traffic separate facilities 2023-04-12发布 2023-10-01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2/T1720.2—2023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规定 2 5机动车隔离设施 2 6机非隔离设施. 4 7行人隔离设施,. ...5 8其他隔离设施....... .7 附录A(资料性)机动车隔离栏设置.... 附录B(资料性)“多彩贵州”特色隔离栏方案设计样式....12 I DB52/T1720.2—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52/T1720《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的第1部分.DB52/T1720已经发布了以 下部分: 一一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一一第2部分:道路交通隔离设施; 一一第3部分:道路交通监控设施. 本文件由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智贤、赵亚钦、陈维明、王媛媛、吴松、吴海、罗波、王海龙、马松、刘钦、 李宗泽、胡云飞、苏永云、卢果、万年良、李宁、林纪、张道荣、刘燕霞、孙红兵、卜一凡、林鑫、龙 顺、胡恒. II ...
DB52/T 1720.1-2023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pdf
ICS03.220.20 CCS R 80 0B52 贵 州 省 地 方标准 DB52/T1720.1—2023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Specification for layout of urban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facilities Part 1 Road traffic signs and marking 2023-04-12发布 2023-10-01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2/T1720.1-2023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1 4交通标志标线的基本要求 2 5平面交叉口交通标志标线7 6路段交通标志标线.. 23 7互通式立交交通标志标线. .......40 8道路横断面发生变化交通标志标线 45 9特定交通组织管理交通标志标线50 10特定区域交通标志标线57 附录A(资料性)交通标志图例及适用特点.62 附录B(资料性)交通标线图例及适用特点76 I DB52/T1720.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52/T1720《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的第1部分.DB52/T1720已经发布了以 下部分: 一一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一一第2部分:道路交通隔离设施; 一一第3部分:道路交通监控设施. 本文件由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智贤、赵亚钦、陈维明、王媛媛、吴松、吴海、罗波、王海龙、马松、刘钦、 李宗泽、胡云飞、苏永云、卢果、万年良、李宁、林纪、张道荣、刘燕霞、孙红兵、卜一凡、林鑫、 龙顺、胡恒. II ...
CTSO-2C706 航空抗燃磷酸酯液压油.pdf
编号:CTSO-2C706 日期:2020年12月24日 CAAC 局长授权 批准: 徐群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航空抗燃磷酸酯液压油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航空抗燃磷酸酯液压油(简 称液压油)申请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的制造人.本 CTSO规定了液压油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 必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的申请.按本CTSO批准的 液压油,其设计大改应按CCAR-21要求重新申请CTSOA. 3.要求 a.组成要求 液压油应以磷酸酯类化合物为基础油,并与添加剂调合组成. 液压油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毒理、安全相关的法 律、法规的要求,应建立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或者相关文 -1- CAAC CTSO-2C706 件. b.分类要求 液压油可分为V型油和V型油,V型油分为IV型1类和IV 型2类,V型油可分为V型A级和V型B级. c.性能要求 (1)型式检验 新申请的液压油应按本CTSO或SAE AS1241D要求进行型式检 验,包括理化性能、应用性能以及台架试验,结果应满足附录1要求 (i)理化性能试验:外观、颜色、黏度(-54℃、38℃、99℃ 和127℃)、化学污染物(氯、钙、钠、钾、硫)、水含量、酸值、 密度(25℃)、电导率(20℃)、倾点、开口闪点、燃点、自燃点、 热膨胀系数(25~99℃)、毒性、抗腐蚀添加剂含量、泡沫特性、颗 粒污染物等项目. ()应用性能试验:歧管试验、高压喷雾点火试验、灯芯点火 试验、体积弹性模量、水解稳定性、热稳定性、与其他材料相容性(获 批准的液压油、溶剂、涂层、弹性体)、高温金属稳定性、四球磨损 试验等项目. (ⅲ)台架试验包括:流体性能试验(泵试验)应完成液压泵性 能测试、500小时高温循环试验、液压油检测以及泵拆卸检查等工作, 分析试验前后流体性能变化、泵性能变化以及液压组件磨损腐蚀沉积 情况.流量控制阀寿命试验(耐腐蚀试验)应完成控制阀校准、200 小时高温循环、加氯后300小时高温循环以及液压油检测等工作,分 -2- CAAC CTSO-2C706 析试验前后控制阀泄漏情况和液压组件磨损腐蚀沉积情况. (2)质量控制检验 通过型式检验后的液压油进行批次生产时,每批次应完成质量控 制检验,包括运动黏度(38℃和99℃),氯化学污染含量、密度 (25℃)、酸值、水含量、自燃点、开口闪点、颗粒污染物等项目, 结果应满足附录2要求. d.其他要求 局方要求的其他试验项目. e.检验机构 的试验均应在局方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 4.标记 a.液压油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文件至少应标注以下内 容,但不仅限于: (1)产品名称、牌号和级别; (2)局方批准的CTSOA证书号以及对应的CTSO标准号; (3)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 (4)批次号; (5)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b.液压油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可参考附录3所示. 5.资料要求 申请人应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支持设计和生产批准,包括: a.CCAR-21中有关申请CTSOA的资料: -3- ...
CTSO-2C705 航空汽油.pdf
编号:CTSO-2C705 日期:2020年12月25日 CAAC 局长授权 批准: 徐群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航空汽油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航空汽油(也称航空活塞式 发动机燃料)申请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的制造人. 本CTSO规定了航空汽油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CTSO标记进行标 识所必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的申请.按本CTSO批准的 航空汽油,其设计大改应按CCAR-21要求重新申请CTSOA. 3.要求 a.航空汽油的组成与工艺要求 航空汽油的组成包括烃类和添加剂.烃类来源于原油和天然气凝 析油,也可以含合成烷烃或合成芳烃.添加剂包括抗爆剂、染料、抗 氧剂和抗静电剂等.航空汽油由烃类和添加剂通过调合工艺制备而 -1- CAAC CTSO-2C705 成. 化学成分和产品应符合国家关于环保、毒理、安全方面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航空汽油产品应建立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或者相关文件. b.最低性能要求 (1)已列入标准的航空汽油 不同牌号的航空汽油性能应满足对应产品标准及牌号的要求,产 品标准包括《航空活塞式发动机燃料》(GB1787) “Leaded Aviation Gasolines"(ASTMD910) “Hydrocarbon Unleaded Aviation Gasoline" (ASTM D7547) “High Aromatic Content Unleaded Hydrocarbon Aviation Gasoline"(ASTM D7719) “Unleaded Aviation Gasoline Test Fuel Containing Non-hydrocarbon Components”(ASTM D7960)或 “Gasoline Aviation Grades UL91 100/130and100/130 Low Lead" (DEF STAN91-090)等,具体产品标准和牌号对应内容见表1: 表1不同牌号航空汽油对应产品标准 序号 航空汽油 产品标准 1 UL91 ASTM D7547或DEF STAN91-090或GB1787 2 UL94 ASTM D7547 3 95号 GB1787 4 100 ASTM D910或DEF STAN91-090或GB1787 5 100LL ASTM D910或DEF STAN91-090或GB1787 6 100VLL ASTM D910 -2- CAAC CTSO-2C705 7 UL102 ASTM D7719或ASTM D7960 其中具体产品标准包括《航空活塞式发动机燃料》(GB1787) “Leaded Aviation Gasolines"(ASTM D9l0) “Hydrocarbon Unleaded Aviation Gasoline"(ASTM D7547) “High Aromatic Content Unleaded Hydrocarbon Aviation Gasoline"(ASTM D7719) “Unleaded Aviation Gasoline Test Fuel Containing Non-hydrocarbo...
CTSO-2C704 民用航空发动机润滑油(试行).pdf
编 号:CTSO-2C704 日 期:2019年10月14日 CAAC 局长授权 批准: 徐群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民用航空发动机润滑油(试行)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民用航空发动机润滑油申请 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的制造人.本CTSO规定了民 用航空发动机润滑油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CTSO标记进行标识 所必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的申请. a.民用航空发动机润滑油包括民用航空涡轮发动机润滑油和民 用航空活塞发动机润滑油. b.按本CTSO批准的润滑油,其设计大改应按CCAR-21要求重 新申请CTSOA. 3.要求 3.1民用航空涡轮发动机润滑油 -1- CAAC CTSO-2C704 a.组成要求 民用航空涡轮发动机润滑油(以下简称涡轮润滑油)应主要以多 元醇酯类化合物为基础油,不应使用含有钡和钛类有机化合物,如果 使用磷酸三甲酚酯(TCP)类添加剂,其中邻位异构体的质量分数不 应超过0.2%. 涡轮润滑油的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环保和毒 理的要求,应建立材料安全数据清单(MSDS)或者相关文件. b.性能要求 涡轮润滑油应按本CTSO要求进行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稳定性 能、沉积性能、摩擦性能以及其他附加试验. (1)物理性能试验 包括运动黏度(-40℃、40℃和100℃)、黏度稳定性、倾点、开 口闪点、蒸发损失、泡沫特性、剪切安定性等项目,应符合SAE AS.5780 和MH/T6084的要求; (2)化学性能试验 包括总酸值、沉积物/灰分含量、油品相容性、橡胶相容性、微 量金属含量等项目,应符合SAE AS5780和MH/T6084的要求; (3)稳定性能试验 包括氧化腐蚀安定性和热安定腐蚀性试验,应符合SAE AS5780 或MH/T6084的要求; (4)沉积性能试验 HLPS动态结焦试验应符合SAE AS5780和MH/T6084的要求, -2- CAAC CTSO-2C704 高温轴承沉积试验应满足FED-STD-791 D Method3410或等效替代方 法要求; (5)摩擦性能试验 齿轮台架试验应满足FED-STD-791 D Method6508或等效替代方 法要求. (6)附加试验 涡轮润滑油附加试验项目,包括酸组成、运动黏度(200℃)、 黏度指数、压粘系数、密度、比热、导热系数、电导率、水解安定性、 氧化安定性、橡胶相容性(1800h)、气相结焦(VPC)、高温管沉 积(HTDT)、中度磨损(ALTE)、苛刻磨损(ALTE)、热老化性 能(150、180和225℃)、颗粒物、承载能力(WAM)、橡胶相容 性(试验至橡胶失效)等应符合SAE AS5780和MH/T6084的要求. c.其他要求 涡轮润滑油除应满足组成要求和性能要求外,还应完成飞机或发 动机制造商要求的其他试验项目. d.检验机构 的试验均应在局方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 3.2民用航空活塞发动机润滑油 a.组成要求 民用航空活塞发动机润滑油(以下简称活塞润滑油)的化学 成分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环保和毒理的要求,应建立材料安全 数据清单(MSDS)或者相关文件. -3- ...
CTSO-2C703 煤直接液化喷气燃料(试行).pdf
编 号:CTSO-2C703 日 期:2019年10月14日 CAAC 局长授权 批准: 徐群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煤直接液化喷气燃料(试行)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煤直接液化喷气燃料申请技 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的制造人.本CTSO规定了煤直 接液化喷气燃料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必 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的申请.按本CTSO批准的 煤直接液化喷气燃料,其设计大改应按CCAR-21要求重新申请 CTSOA. 3.要求 a.工艺要求 本CTSO标记的煤直接液化喷气燃料(以下简称煤基喷气燃料) 应按照煤直接液化工艺要求,依次通过加氢液化反应、加氢稳定和加 -1- CAAC CTSO-2C703 氢改质等三步关键加氢工艺生产得到. b.性能要求 煤基喷气燃料应按本CTSO要求完成产品规格、特性性能、发动 机试车以及试飞验证等试验. (1)产品规格检验 应满足GB6537、ASTM D1655或DEF-STAN91-091等通行的 民用喷气燃料产品标准的要求. (2)特性性能试验 包括化学性能(烷烃含量、芳烃含量、氢含量)、痕量物质(羰 基化合物、醇、酯、酚、氮、金属)、燃料储存稳定性测试、与飞机 发动机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相容性测试以及燃料特性性能曲线等 项目,应符合ASTM D4054-19表2的要求; (3)发动机试车 应至少在一型发动机上使用煤基喷气燃料开展发动机的功能和 性能试车,对比分析煤基喷气燃料与传统喷气燃料试车时的发动机转 速、燃料流量、油耗、启动时间、加速时间、最大功率、发动机排气 温度等参数的差异,试车结束后,应对发动机燃烧室、燃油喷嘴、高 压涡轮和低压涡轮叶片等热端部件进行孔探或拆解,检查试验前后部 件是否新增烧蚀、裂纹、涂层脱落以及积碳等现象,具体试车要求应 按照局方批准的试验大纲开展. (4)试飞验证 应至少在一型航空器上使用煤基喷气燃料和传统喷气燃料开展 -2- CAAC CTSO-2C703 试飞验证,对比分析飞机和发动机在地面慢车、起飞、不同高度巡航、 近进和着陆阶段的最高排气温度(EGT)、最大推力(EPR)、最大 振动指数(VIB)、低压转子转速(N1)、高压转子转速(N2)、 燃滑油温度以及燃滑油消耗量等参数差异.试飞结束后,应参照发动 机试车要求对各热端部件进行孔探或拆解检查.具体试飞验证要求应 按照局方批准的试验大纲开展. c.其他要求 煤基喷气燃料除满足工艺要求和性能要求外,还应完成局方要求 的其他试验项目. d.检验机构 的试验均应在局方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 4.标记 a.煤基喷气燃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文件至少应标注 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1)局方批准的煤基喷气燃料的牌号或CTSOA号; (2)生产单位的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批次号; (3)适航审查人员或委任航油航化代表(DFCR)的签字; b.煤基喷气燃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可参考附录1所示. 5.资料要求 申请人必须向负责该项目审查的人员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支持 设计和生产批准.除了CCAR-21中有关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 (CTSOA)的资料要求外,申请人还应提交下述资料: -3- ...
CTSO-2C702 民用航空喷气燃料(试行).pdf
编号:CTSO-2C702 日期:2019年10月14日 CAAC 局长授权 批准: 徐群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民用航空喷气燃料(试行)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民用航空喷气燃料申请技术 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的制造人.本CTSO规定了民用航 空喷气燃料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必须满 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的申请.按本CTSO批准的 民用航空喷气燃料,其设计大改应按CCAR-21要求重新申请 CTSOA. 3.要求 a.原油来源 本CTSO标记的喷气燃料的原油应来自于原油、天然气凝析油、 重油、页岩油和油砂等,且经过证实,该原油生产的喷气燃料曾在民 -1- CAAC CTSO-2C702 航运输业使用. b.性能要求 喷气燃料应满足国内外通行的产品标准要求.通行的产品标准有 GB6537、ASTM D1655、DEF-STAN91-091等. c.其他要求 喷气燃料除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外,还应满足ASTM D4054-19 Table2中部分特性性能要求,如化学性能(烷烃含量、芳烃含量、 氢含量)、痕量物质(羰基化合物、醇、酯、酚、氮、金属)、燃料 储存稳定性测试、与飞机发动机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相容性以及 燃料特性性能曲线的要求,具体试验项目由局方确定. d.检验机构 的试验均在局方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 4.标记 喷气燃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文件至少应标注以下内 容,但不仅限于: a.局方批准的民用航空喷气燃料的牌号或CTSOA号码; b.原油类属及产地; c.民用航空喷气燃料的加氢精制和加氢裂化组分含量; d.生产单位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日期、生产数量和批次号; e.适航审查人员或委任航油航化代表(DFCR)的签字. 5.资料要求 申请人必须向负责该项目审查的人员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支持 -2- CAAC CTSO-2C702 设计和生产批准.除了CCAR-21中有关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 (CTSOA)的资料要求外,申请人还应提交下述资料: a.申请CTSOA涉及的标准或规范; b.原油说明; c.生产工艺的说明; d.产品的材料安全数据清单(MSDS); e.局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6.应用说明 获得本CTSOA的喷气燃料,由于其产品标准已列入了飞机和发 动机制造商的型号合格数据单(TCDS)、补充型号合格证(STC)或 服务通告(SB)等文件,已获得装机批准,可直接使用. 7.引用文件 a.ASTM标准可以从下列地址购买:ASTM 100 Barr Harbor Drive West Conshohocken PA 19428-2959. b.GB标准可以从下列地址购买: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复兴门 外三里河北街16号,010-68523946. c.DEF-STAN标准可从下列地址订购: Defence Standardization 65 Brown Street Kentigern House UK. 也可通过网站.dstan.mod.uk订购副本. .3- ...
CTSO-2C605 便携式氧气瓶组件.pdf
编 号:CTSO-2C605 日 期:2022年1月7日 CAAC 局长授权 批准: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便携式氧气瓶组件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便携式氧气瓶组件申请技术 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的制造人.本CTSO规定了便携式 氧气瓶组件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必须满 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CTSOA申请的便携式氧气 瓶组件. 3.要求 在本CTSO生效之日或生效之后制造并欲使用本CTSO标记进行 标识的便携式氧气瓶组件必须满足本文件附录1规定的最低性能标 准. a.功能 -1- CAAC CTSO-2C605 本CTSO的标准适用于航空器便携式氧气瓶组件,该组件用于为 乘客或机组人员提供应急呼吸用氧. b.失效状态类别 本CTSO没有标准的最低失效状态类别.设备适用的失效状态类 别取决于其在特定飞机的预期用途.在设备设计时应记录其功能丧失 和故障的失效状态类别. c.功能鉴定 应按本CTSO附录1中最低性能要求,证明设备性能满足要求. d.环境鉴定 应按本CTSO附录1,采用适用于该设备的标准环境条件和试验 程序,证明设备满足最低性能标准要求的性能. e.偏离 如果采用替代或等效的符合性方法来满足本CTSO规定的最低 性能标准要求,则申请人必须表明设备保持了等效的安全水平.申请 人应按照CCAR-21-R4第21.368条(一)款要求申请偏离. 4.标记 a.至少应为一个主要的部件设置永久清晰的标记,标记应包括 CCAR-21-R4第21.423条(二)款规定的信息.标记必须包含设 备序列号、CTSO标准号、制造人名称、产品编号、产品容积、工作 压力、试验压力、产品重量、介质种类、易燃易爆标识、旋钮开关方 向标识、使用寿命、制造日期、操作标识、流量、操作说明、注意事 项. -2- CAAC CTSO-2C605 b.应为以下零部件设置永久清晰的标记,标记至少包括制造人名 称、零部件件号和CTSO标准号: (1)容易拆卸(无需手持工具)的零部件; (2)制造人确定可能与其他氧气瓶组件中的零部件或组件互换 的可互换零部件和组件. 5.申请资料要求 申请人必须向负责该项目审查的人员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支持 设计和生产批准.提交资料包括CCAR-21-R4第21.353条及后续版 本要求规定的符合性声明和以下资料副本. a.手册.包含以下内容: (1)运行说明和设备限制,该内容应对设备运行能力进行充分描 述. (2)对偏离的详细描述. (3)安装程序和限制.必须确保便携式氧气瓶组件按照此安装程 序安装后,设备仍符合本CTSO的要求.限制必须确定任何特殊的安 装要求,还必须以注释的方式包含以下声明: “本设备满足技术标准规定中要求的最低性能标准和质量控制 标准.如欲安装此设备,必须获得单独的安装批准.” (4)设备中每个部件进行环境鉴定的试验条件总结.例如,可采 用RTCA/D0-160G《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程序》附录A的表格 方式描述. (5)原理图及设备安装所必须的其他文件. -3- ...
CTSO-2C604 仅用作航空器追踪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机载设备.pdf
编号:CTSO-2C604 日 期:2019年8月14日 CAAC 局长授权 批准: 徐群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仅用作航空器追踪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机载设备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仅用作航空器追踪的北斗卫星 导航系统(BDS)机载设备申请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 的制造人.本CTSO规定仅用作航空器追踪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BDS)机载设备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必 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的申请.按本CTSO批准的 设备,其设计大改应按CCAR-21-R4第21.353条要求重新申请 CTSOA. 3.要求 在本CTSO生效之日或生效之后制造并欲使用本CTSO标记进行 标识的设备必须满足本CTSO附录1至附录4中规定的最低性能标 -1- CAAC CTSO-2C604 准. a.功能 本CTSO标准适用于基于北斗定位功能对航空器进行实时定位, 使用短报文功能将得到的航空器识别号、位置、速度、时间等参数周 期性发送给地面站台,仅实现对航空器追踪功能的BDS机载设备. 基于该设备输出的航空器参数不应向机组显示.正常情况下,也不能 作为空中交通管制人员实施空中管制决策的依据. 该设备包括卫星无线电导航服务(RNSS)定位单元及天线,卫 星无线电测定服务(RDSS)通信单元及天线. (1)RNSS定位单元及天线 定位单元应能够接收B1I北斗公开服务信号,提供基于BDCS 坐标系下的航空器识别号、位置信息(经纬度及高度)、对地速度信 息,以及基于协调世界时(UTC)的时间信息. (2)RDSS通信单元及天线 依照RDSS服务协议实现北斗短报文通信功能,接收RNSS定位 单元的位置等数据并发送.发送的信息至少包括基于BDCS坐标系下 的位置信息(经纬度及高度)、对地速度信息、基于协调世界时(UTC) 的时间信息、航空器识别号等.服务频度和通信等级由用户信息中的 相应参数控制.用户信息报告间隔,应不大于15分钟. 注:如采用基于WGS-84坐标系下的相关信息,则需要具有由 BDCS坐标系向WGS-84坐标系的转换功能. b.失效状态类别 -2- CAAC CTSO-2C604 (1)本CTSO第3.a节定义的功能,错误报告且没有通告的失 效为无安全影响失效状态. (2)本CTSO第3.a节定义的功能丧失为无安全影响失效状态. (3)设备的研制保证等级应至少与这种失效状态类别相对应. c.功能鉴定 对于RNSS定位天线部分,应满足附录1中的最低性能标准要求. 对于RNSS定位单元部分,应满足附录2中的最低性能标准要求. 对于RDSS通信单元部分,应满足附录3中的最低性能标准要求. 对于RDSS通信天线部分,应满足附录4中的最低性能标准要求. 注:对于RNSS与RDSS一体化设计的设备,同样应满足以上标 准要求. d.环境鉴定 应按本CTSO附录1至附录4中的试验条件,采用该设备适用的 标准环境条件和试验程序,证明设备性能满足要求.除 RTCA/D0-160G以外,申请人也可采用其它适用的标准环境条件和试 验程序. 注:附录1至附录4中的部分性能要求无需在RTCA/D0-160G 中所含的条件下进行试验.如果经过判断和经验可以说明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