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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01 A20 备案号:21772一2007 S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0437-2007 美容美发行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 Management and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beauty enterprises 2007-09-10发布 2008-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数码防伪 SB/T10437-2007 前言 本标准在原SB/T10270一1996《美发美容业开业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和借鉴上海市地方标准的 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中国美发美容协会、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秀珍、徐敏、骆燮龙、张健康、卢庆东、张有旺、傅明蓉、武意训、李京平、 郑福远、林连强、陈宝岩、金江善、李勇达、彭薇、王春、方跃、刘勃、张野、张慧、李旭、徐巍. 本标准首次发布. I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jz321.net SB/T10437-2007 美容美发行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容美发行业的定义、专业条件和经营管理应具备的专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美容院、美发厅、美体中心、美甲店、综合性美容美发中心等经营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GB7916化妆品卫生标准 GB966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GB10070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17790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 GB19085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WS205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6]53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美容院beauty salon 运用专业手法技术、设备仪器、用品用具等手段,并借助美容护肤、化妆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护理 美容、修饰美容等相关服务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美容院、美容中心、美容会所等. 3.2 美发厅hair salon 运用专业技术技艺、设备仪器、用品用具等手段,并借助美发用品,为消费者提供发型设计、理发、饰 发、护发等相关服务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理发店、美发厅、美发沙龙、发型设计中心. 3.3 美体中心body salon 运用专业手法技艺、设备仪器、用品用具等手段,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美体、塑身美容等相关服务的经 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SPA馆、美体健身会馆等. 1 SB/T10437-2007 3.4 美甲店nail salon 运用专业技术技艺,设备仪器并借助护手、美甲等专业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手足部按摩和手足部皮 肤护理、指甲修整、人造指甲、艺术指甲等服务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美甲店、美甲沙龙、美甲 会所等. 3.5 综合性美容美发中心beauty center 兼营上述两类以上服务项目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美容美发中心、美容美发公司、美容 城、美体健身馆等. 4专业条件 4.1经营服务场所 4.1.1建筑物牢固安全,外立面完好、整洁、美观,字号牌匾等服务标志设置符合有关市容规定. 4.1.2经营服务场所层高宜在2.6m以上,营业面积适宜,应符合下列条件: a)美容院面积宜在30m2以上,美发厅面积宜在20m2以上,美甲店面积宜在20m2以上,美体 中心宜在60m2以上; b)每个美容床位服务面积宜在3m2以上,床间距1m以上;每个美发座位服务面积宜在2.5m2 以上,座椅间距1.5m以上;美甲每客位服务面积宜在2m2以上,坐位距0.5m以上. 4.1.3服务场所应按服务流程设置接待、等候、操作、消毒等区域,布局合理. 4.1.4服务场所室内整洁,通风良好,光线和温度适宜,卫生条件、空气质量应符合GB9666的要求. 4.1.5新建美容院、美发厅等周边5m范围内不得有公用的厕所、垃圾箱、粪池以及产生有毒有害气 体的污染源. 4.1.6污水应当经预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道集中处理,不能纳入城市污水管道的应自行处理达到污 水排放的有关规定. 4.1.7空调安装使用应符合GB17790的规定. 4.1.8边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的规定,有振动影响的应符合GB10070的规定.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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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00.01 A10 备案号:21771—2007 S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0436—2007 金属材料交易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Management technical criterion for metal material trading market 2007-09-10发布 2008-03-01实施 数码防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 SB/T10436-2007 目 次 前言 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经营环境要求 1 5经营管理要求 3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jz321.net 一 SB/T10436-2007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祝敏莉、姜超峰、胡剑萍、李小晶、王勇、颜学云、陈晓君、徐川、康永龙、董艳民、 金振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负责解释. I SB/T10436—2007 金属材料交易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材料交易市场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管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开业和运营中的以现货交易为主的金属材料交易市场以及其他生产资料交易市 场中的金属材料现货交易部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9670一1996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1一2006, ISO 7001:1990 Public information symbols NEQ)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50016一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JGJ48一1988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SBJ09一1995物资仓库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金属材料metal material 本标准所述金属材料主要包括钢、铁、铝、铜、锌等及其合金材料、压延产品,金、银、铂等贵金属不属 本标准范围. 3.2 金属材料交易市场metal material trading market 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以金属材料交易为主要交易方式,具有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专业管理人员和 相关服务功能的,为买卖双方提供金属材料交易的固定场所. 4经营环境要求 4.1选址 新建市场应符合本地区的城市建设规划、消防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要求. 4.2场区环境 4.2.1场区布局和设施的配置应符合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和消防等公共安全的要求. 4.2.2场区应设有车辆和人员专用出人口.主要出入口前,应留有适当的集散场地. 4.2.3应设有专用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场应就近布置,面积应满足市场经营需要,并应符合消防的有 关规定. 1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jz321.net SB/T10436-2007 4.3交易场所环境 4.3.1交易场所的主体建筑应为正式建筑,并符合JGJ48一1988及GB50016一2006的有关要求. 4.3.2应通风、采光良好、照明光线充足,店面(门面)应整洁、美观. 4.3.3地面应平整、防滑、耐磨和便于清洗. 4.3.4应设有通道,并符合以下要求: a)保证顺畅通行、迅速疏散和安全; b)通道中安全标志明显规范,符合GB15630的有关要求; c)水平通道最小净宽度应符合JGJ48一1988中3.2.8的规定; d)多层市场应设客用电梯或自动扶梯,自动扶梯应符合JGJ48一1988中3.1.8的规定. 4.4设施设备 4.4.1服务设施设备 应设立市场整体布局标示图、信息展示板或电子屏幕等公共服务设施.各类公共设施标识应齐全、 醒目,符合GB10001.1的规定. 4.4.2卫生设施 4.4.2.1应按照GB9670一1996中2.1和2.2.1~2.2.3的规定设立卫生设施. 4.4.2.2应设顾客卫生间,卫生间的数量、面积、条件应与交易场所的面积、条件相匹配,卫生应符合 GB/T17217的要求. 4.4.3通讯、信息基础设施设备 4.4.3.1应设有足够有效的通讯设施,保证交易市场和外界的信息交流. 4.4.3.2应设立信息公告设施,公示市场各项承诺及服务规范. 4.4.3.3应具备一定的电子信息化条件,如构建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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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1.100.50 B71 备案号:2129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0435-2007 木材防腐剂铜唑-B型(CA-B) Wood preservative-—Copper Azole-Type B(CA-B) 2007-07-24发布 2007-12-01实施 数码防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SB/T10435-2007 目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要求 1 3试验 1 4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4 1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jz321.net SB/T10435-2007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木材节约发展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东莞天保木材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不同木业有限 公司、考伯斯-奥麒木材保护有限公司、长春市新阳光防腐木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重为、喻酒秋、马守华、陶以明、张祖雄、邱伟建.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jz321.net SB/T10435-2007 木材防腐剂铜唑-B型(CA-B)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唑-B型(CA-B)木材防腐剂的要求、试验、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非水溶性的二价铜化合物和唑类化合物为主要活性成分,溶解在乙醇胺和表面活 性剂中制得的水载型复合木材防腐剂. CA-B木材防腐剂适用于处理建筑用材、园林景观用材、矿用木材以及其他与土壤和淡水接触的木 材,以达到防腐、防虫(蚁)的目的. 2要求 2.1外观:深蓝色液体,无沉淀物. 2.2有效成分应符合表1要求. 表1CA-B木材防腐剂有效成分表 有效成分 指标 铜(以Cu计)/% 95.4~96.8(96.1) 唑(以戊唑醇计)/% 3.2~4.6(3.9) a括号内的数值为代表性值. 2.3pH值:9~12. 2.4二价铜化合物原料应该是纯度高于95%(无水基)的碱式碳酸铜、氧化铜等,不能用硫酸铜、氯化 铜等水溶性铜盐.戊唑醇(无水基)原料的纯度应高于95%. 2.5配置CA-B防腐剂时,乙醇胺的质量应为铜质量的3.8士0.2倍. 3试验 3.1取样 3.1.1组批 每批产品的最小取样数量符合表2要求. 表2每批产品的最小取样数量 一批产品的总件数 取样的件数 ≤10 1 11~20 2 21~260 每增加20件增抽1件,不到20件按20件计 ≥261 15 3.1.2取样 采用随机取样的方法取样,先将选中的产品桶中的防腐剂搅拌均匀后,用清洁干燥的取样器从每桶 产品的上、中、下部(即从产品高度的1/4、1/2、3/4处)等量取样,所取试样总量不得少于300mL. 将取得的试样混合均匀后,等量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磨口瓶中,瓶上标签注明产品名 称、批次、取样日期和取样人员姓名.一瓶用于分析检验,另一瓶留样备查,留样保存期为两个月.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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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00.20 Y69 备案号:21282一2007 S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0429-2007 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 Management principle of the home appliance speciality store 2007-07-24发布 2007-12-01实施 数码防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SB/T10429-2007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经营场地和营业设施 2 5商品采购和与供应商关系 2 6商品陈列和销售管理 3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4 8员工管理 4 I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jz321.net SB/T10429-2007 前言 为规范家电专业店经营管理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根据该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永乐 (中国)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和南京交电家电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锡时、韩建华、李锡鸿、孙一丁、陈金凤、谢欢、高平.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负责解释.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jz321.net SB/T10429-2007 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电专业店在经营场地、营业设施和商品采购、商品销售、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员工 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连锁或独立经营的家电专业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8106零售业态分类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商务部等五部委[2006年]18号令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商务部等五部委[2006年]17号令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5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年]公号33号国家第一批实 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家电专业店home appliance speciality store 以专门经营消费类电子电器产品为主的营业场所. 3.2 大型店home appliance speciality store of large scale 营业面积在8000m2以上,经营品种在12000种以上的专业店. 3.3 中型店home appliance speciality store of middle scale 营业面积在3000m2~8000m2之间,经营品种在7000种以上的专业店. 3.4 小型店home appliance speciality store of small scale 营业面积在3000m2以下,经营品种在7000种以下的专业店. 3.5 促销服务费service charge for sales promotion 依照书面合同约定,为促进供应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种商品的销售,商店以提供印制海报、开展促 销活动、广告宣传等相应服务为条件,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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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01 A10 备案号:20845一2007 S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0425-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服务 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 Criterion on measurement of satisfaction in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onic and electrical appliance service 2007-05-30发布 2007-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数码防伪 SB/T10425-2007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2 5建立测评体系 3 6测评模型 3 7调查问卷设计 4 8抽样调查的基本要求 5 9调查实施 6 10数据处理 6 11数据分析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服务供方满意度测评模型和测评指标体系 9 附录B(规范性附录)综合测评模型与测评指标体系 14 附录C(规范性附录)分类别调查测评模型与测评指标体系19 I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jz321.net : SB/T10425-2007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海尔集团,海信集团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 司家庭小电器,LG电子(中国)售后服务本部,美的日用家电集团有限公司,索尼(中国)有限公司,松下 (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以上按企业全称拼音字母排序).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艳梅、郭赤兵、刘松、杨朝辉、李秀琍、陈炜、宋健康、刘明、刘赛、张维作. Ⅲ 建筑321-一标准查询下载网.jz321.net SB/T10425-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服务 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服务顾客满意度的综合测评模型和测评指标体系;不同服务类 别服务顾客满意度的调查测评模型与测评指标体系;调查问卷设计、抽样调查的基本要求、调查实施和 数据处理及数据分析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服务行业开展服务顾客满意度测评以及对服务供方满意度 测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000一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因果关系模型causal model 基于社会学、心理学、统计学的理论,构建反映影响顾客满意度的主要因素和它们之间的原因与结 果关系的结构方程模型. 3.2 结构变量latent variables 在顾客满意度因果关系模型中,由若干个观测变量反映出来的、抽象的、不能直接测量的变量(测评 模型中圆框里的变量为结构变量). 3.3 观测变量measurable variables 在顾客满意度因果关系模型中,反映对应的结构变量、具体的、可以直接测量的变量(测评模型中方 框里的变量为观测变量). 3.4 满意度指标ponents of customer satisfaction 顾客满意度测量中采用的结构变量和观测变量的总和. 3.5 原因要素causal factors 直接或间接影响服务顾客满意度的结构变量. 3.6 结果要素resultant factors 导致服务顾客满意度结果的结构变量.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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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00.20 A10 备案号:20175-2007 S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0410-2007 20072278 特许经营管理体系指南 Franchise system managerial guide 2007-01-25发布 2007-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 数码防伪 SB/T10410-2007 目次 前言 I 引言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1 3授权系统 2 4运营系统 4 5支持系统 5 6特许体系关系管理 .7 7文件与手册 7 参考文献 10 建筑321-一-标准查询下载网.jz321.net SB/T10410-2007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裴亮、尹虹、陈实、尹春洪、张平、武瑞玲、杨青松、苏霜. I SB/T10410-2007 引言 随着特许经营在中国的迅速发展,对特许经营企业和其管理体系的规范已成为市场和行业管理重 要内容.国务院已出台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本标准的制定有利于落实《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 例》,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特许经营在我国的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特许经营企业的利益. Ⅱ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jz321.net SB/T10410-2007 特许经营管理体系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体系相关术语和定义、授权系统、运营系统、支持系统、特许体系关 系管理和文件与手册.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企业(不含加油站).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商业特许经营business format franchising 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 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 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2.2 特许经营体系franchise system 在统一的品牌和经营模式下,由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共同经营的一个管理和运营系统. 2.3 特许人franchisor 拥有可授予他人使用的经营模式以及注册商标、字号、专利、技术等并授予他人使用的一方. 2.4 被特许人franchisee 获得他人授权,使用其经营模式以及注册商标、字号、专利、技术等来从事经营活动的一方. 2.5 加盟店franchised outlet 被特许人获得特许人授权后,使用其商标、商号、经营模式、专利和技术等经营资源建立的经营 场所和设施. 2.6 特许经营费franchise fee 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人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专利和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使用权而向特许人 支付的费用.包括:加盟费、使用费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2.6.1 加盟费up-front franchise fee 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人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专利和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使用权而向特许人 支付的一次性费. 2.6.2 使用费on-going royalty fee 被特许人在加盟特许经营体系后,为获得由特许人提供的持续服务和支持,按合同双方约定,如期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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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00.20 A10 备案号:38514—2013 S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0358—2012 代替SB/T10358一2002 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 Rating standard for professional exhibition 2013-01-04发布 2013-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SB/T10358—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SB/T10358一2002《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的修订.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修改了参展商的定义; 一取消了境外参展商的定义; —修订了等级的表示方法; 一修订了专业性展览会的等级及表示方法; 一增加了评定机构; 一一修订了专业性展览会等级评定条件; 一修订了附录A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标准. 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国家会议中心、宁波市人民政府会展工作办公 室、长沙市人民政府会展工作管理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闯、刘海莹、杜中塔、张幸迩、常大磊、张颖. 本标准于2002年12月2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 建筑321-一标准查询下载网.jz321.net SB/T10358-2012 4等级的划分、依据和评定方式 4.1专业性展览会的等级评定分为三个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AAA级、AA级、A级. 4.2等级的划分是以专业性展览会的主要构成要素为依据,包括:展览面积、参展商、观众、展览的连续 性、参展商满意率和相关活动等方面. 4.3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具体评定标准,按照附录A执行. 4.4专业性展览会的等级是由评定机构依据统一的评定标准及方法评定产生,其评定结果表示该专业 性展览会当前的等级状况,有效期为3年.具体的评定方式按专业性展览会评定机构制定的评定程序 和评定实施细则执行. 4.5评定机构以文本的形式提出专业性展览会的等级,并出具由评定机构签章的专业性展览会等级证 明文书. 4.6专业性展览会等级证明文书应清晰列明专业性展览会的等级、专业性展览会的名称、专业性展览 会主办(承办)方、连续举办届数、有效期限等. 4.7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评定采取自愿的原则,主办(承办)方按有关程序向评定机构提出申请,由评 定机构予以评定. 5安全、卫生、环境和建筑的要求 专业性展览会举办场馆的建筑、附属设施和管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消防、安全、卫 生、环境保护等有关法规和标准. 6专业性展览会等级评定条件 6.1AAA级 6.1.1展览面积 6.1.1.1展出净面积不少于10000m2. 6.1.1.2特殊装修展位面积比至少达到50%. 6.1.2参展商 行业内骨干企业参展展位面积与展出净面积的比值不少于20%. 6.1.3观众 展览期间专业观众人次与观众总人次的比值不少于60%. 6.1.4展览的连续性 同一个专业性展览会连续举办不少于6次. 6.1.5参展商满意率 参展商满意率的评价按“参展商满意率调查表”的调查结果进行,其中总体评价结论为“很满意”和 “满意”的数量总和,应不低于参展商总数的80%. 2 建筑321一-标准查询下载网.jz321.net SB/T10358-2012 6.1.6相关活动 专业性展览会期间组织与专业性展览会主题相关的活动. 6.2AA级 6.2.1展览面积 6.2.1.1展出净面积不少于8000m2. 6.2.1.2特殊装修展位面积比至少达到40%. 6.2.2参展商 行业内骨千企业参展展位面积与展出净面积的比值不少于10%. 6.2.3观众 展览期间专业观众人次与观众总人次的比值不少于50%. 6.2.4展览的连续性 同一个专业性展览会连续举办不少于4次. 6.2.5参展商满意率 参展商满意率的评价按“参展商满意率调查表”的调查结果进行,其中总体评价结论为“很满意”和 “满意”的数量总和,应不低于参展商总数的75%. 6.2.6相关活动 专业性展览会期间组织与专业性展览会主题相关的活动. 6.3A级 6.3.1展览面积 6.3.1.1展出净面积不少于5000m2. 6.3.1.2特殊装修展位面积比至少达到30%. 6.3.2参展商 行业内骨干企业参展展位面积与展出净面积的比值不少于5%. 6.3.3观众 展览期间专业观众人次与观众总人次的比值不少于40%. 6.3.4展览的连续性 同一个专业性展览会连续举办不少于3次. 6.3.5参展商满意率 参展商满意率的评价按“参展商满意率调查表”的调查结果进行,其中总体评价结论为“很满意”和 “满意”的数量总和,应不低于参展商总数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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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867.180 X30 备案号:14166一2004 S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0385-2004 中央储备糖储存库资质条件 Requirements of storehouse of central sugar reserve 2004-08-04发布 2004-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 SB/T10385-2004 前言 木标准对中夹储备糖储存仓库的库房建筑结构、存储条件、设施设备,管理、养护能力等方面的基本 要求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商务部屏技术鉴定中心. 木标准主要起草人严伟华、张夏英、徐加爱、李玉林、安宝军、余从东、李红册、周朝义. 本标准委托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负责解释, SB/T10385—2004 中央储备糖储存库资质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央储备糖储存仓库的库房建筑结构、环境条件、库房条件、设施设备、库房管理等方 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子承担中央储备糖储存任务的仓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动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207星面工程技术规范 G围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SB09物质仓库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中央储备糖储存仓库storehouse of central sugar reserve 具体承担中央储备糖储存、保管养护工作的仓库, 3.2 业务作业besiness operation 包括中央储备糖的人库作业、在库保管作业和出库作业. 3.3 五距five kinds of distance 中央储备糖在库内堆码时所涉及的墙距、燥距、顶距、柱距和灯距, 境距:库房内墙与糖操之间的距离(遇内墙有墙柱时按柱到绿的距离计算), 操距:糖操与糖燥之间的距离. 顶距:糖操垛顶与库顶之间的距离. 柱距:糖燥与库内柱子之间的距离, 灯距:糖与库内照明灯之间的距离, 4储备规模和吞吐能力要求 4.1仓库设计总储存规模应在3万t以上. 4.2日人库能力不低于1500t 日出库能力不低于1500t 综合日吞吐能力不低于2000t 5仓库环境 5.1仓库位置和交通 5.1.1储存仓库要选择交通便利、调度灵活、辅射能力强和安全经济的地区,有较强的中转、装卸、调运 1 SB/T10385-2004 能力, 5.1.2储存原糖的仓库要地处食糖产区、糖厂附近、港口城市和调运方便的城市, 5.1.3储存成品糖的仓库要地处食糖主销区和港口城市. 5.2库区环境条件 5.2.1储存仓库周围现状和规划均无污染型、易燃易爆型、危险型等工矿金业和仓库,库区内不应兼 营、生产,存放有碍卫生的其他产品, 5.2.2储存仓摩地面的整体标高要高于其周围地区地面的平均标高, 5.2.3库区应供水充足,能够满足消防和生活用水的需要, 5.2.4排水系统完善通畅,具有抵街洪水灾害的能力, 5.2.5仓库内库区、生活区、生产区严格分开,并有严格的界线. 5.2.6库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污染物、杂物、杂草等,路面平整,无积水,无裸露地面,绿化面积的比 例符合当地要求, 5.2.7库区路面的荷载能力要与仓库的吞吐能力相匹配, 6库房 6.1库房建设 6.1 1储存仓库应果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或体结构, 6.1.2储存仓库库房主体结构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符合GB16的规定, 6.1.3库房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和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GBJ16的规定. 6.1.4库房的室内地坪应高于库区地坪, 6.1.5库房屋面的防水等级不应低于Ⅲ级,符合GB50207的规定. 6.1.6库房室内地面应有防潮层,淮河以南地区库房室内墙面应有防潮面层, 6.1.7库房的门窗应为密封门窗,且开启灵活,整体密封、防潮、厢热效果良好, 6.2库房设施设备 6.2.1库房设施设备及所使用的材料应与库房面积和吞吐能力相适应,同时应符合食品卫生、消防和 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6.2.2垛底应用垫木,垫板,石条等作为通风垛底,高度不应低于10c 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铺设 相应的苦垫物. 6.2.3库房每1500m2应配备不低于每小时30kg除湿量的除湿设备,并配备4台以上排风扇, 6.2.4每间库房配备的温湿度仪不应少于4个,且应有技术监督部门定期检验的合格报告, 6 2.5有与吞吐能力相匹配的传送带、吊机,叉车等吞吐作业所需的设施设备. 6.2.6检重衡器数量充足,并应有技术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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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 ICS 27.200 J73 备案号:11229-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行业标准 SB/T 10355--2002 制冷系统和热泵 软管件、隔振器和膨胀接头 要求、设计与安装 Refrigerating systemsandheatpumps- Flexible pipe elements,vibration solators and expansionjoints- Requirements,design and installation (EN 1736:2000,MOD) 2002-12-25发布 200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SB/T 10355-2002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TC182制订的欧洲标准EN1736:2000《制冷系统和热泵一 软管件、隔振器和膨胀接头一要求、设计和安装》修改转化为行业标准。

该标准是欧洲的最新版本。

目前,在我国的制冷空调行业尚未制订过类似的标准。

因此,该标准的出台,对完善制冷系统和热泵的 设计、安装,特别是确保安全性方面有着重要的规范作用。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德胜、俞炳丰: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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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10355-2002 制冷系统和热泵 软管件、隔振器和膨胀接头一 要求、设计与安装 1范围 本标准阐述了制冷系统和热泵的制冷剂回路中采用软管件的要求、设计及其安装,(这些软管件包 括金属软管,金属挠管,非金属软管,隔振器,膨胀接头)。

对于只偶然超出弹性极限的受力情况,如在修理过程中,或与自由转动或铰接的接头相连时,软管 不适用。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 1 软管件flexiblepipeelement 连接间有相对位移的任何形式的管道(或管子)。

注1:该通称包括2.2至2.4中定义的种类。

注2:软管件的结构中可能包含一塑胶隔层,该隔层或是内表面的内衬,或是管壁中的夹层。

其主要作用是减少制 冷剂气体的渗漏。

2.2 金属软管metallic flexible pipe(见图1) 易于弯曲、小口径的管子,在制冷系统运行过程中能在其弹性极限范围内位移。

注:借助于该类管子呈柔性,可将管子进行弯曲,例如绕成盘状的毛细管。

2.3 金属挠管metallicflexibletube(见图1) 在规定限度内弯曲的管状挠性管件,它包含有金属制伸缩皱纹管,其波纹可能呈环状或呈螺旋状。

注1:金属挠管可通过用橡胶或塑胶覆盖的金属编织物强化。

但整个管件的设计当其在预定限度范围内弯曲时,所 受的应力不超过弹性极限。

注2:借助于管子的设计和构造,该类管子呈柔性,例如波纹管。

2. 4 非金属挠管non-metallicflexibletube(见图1) 在规定限度内弯曲的管状挠性管件。

注1:非金属挠管的内孔可能是光滑的或是波纹形的。

可对挠管增加强度,以承受压力、真空或外部的碰撞。

注2:借助于挑管的材质,该类管子可呈柔性,例如合成橡胶。

注3:非金属挑管的分类如下:
SB/T 10355-2002 A类:管子在两层合成橡胶之间具有一层热塑隔层。

增强的方法是把纺纱线绳或纤维织物粘附在管子和覆盖层 上。

外层是隔热和隔气的合成橡胶。

1.隔热和隔气合成橡胶 2.纺纱线、绳或纤维织物增强层 3.热塑隔层 m 4.合成橡胶层 B类:管子有一层热塑内衬,且在两层合成橡胶之间有热塑隔层。

增强的方法是把纺纱线、绳或纤维织物粘附在管 子和覆盖层上。

外层是隔热和隔气的合成橡胶。

1.隔热和隔气合成橡胶 2.纺纱线、绳或纤维织物增强层 3.热塑隔层 3 4.合成橡胶层 5.热塑内衬 C类:管子有一层整体合成橡胶。

增强的方法是把纺纱线、绳或纤维织物粘附在管子和覆盖层上。

外是隔热和隔气 的合成橡胶。

-2 1.隔热和隔气合成橡胶 2.纺纱线、绳或纤维织物增强层 3.整体合成橡胶 D类:管子有一层整体合成橡胶。

增强的方法是把钢线粘附在合成橡胶层上。

外层由纺纱线与合成橡胶粘结而成。

2 1.纺纱线与合成橡胶粘结而成的隔热层 2.钢丝增强层 3 3.整体合成橡胶层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 jz321. net
SB/T 10355-2002 E类:管子有一层热层。

增强的方法是把纺纱线、绳或纤维织物粘附在管子和覆盖层上。

外层是隔热和隔气的合 成橡胶。

1.隔热和隔气合成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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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200 SB J73 备案号:11228-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行业标准 SB/T 10354--2002 制冷系统和热泵 系统流程图和管路仪表图 绘图与符号 Refrigerating systems and heat pumps- Systemflowdiagramsandpipinginstrumentdiagrams Layout and symbols (EN 1861:1998, MOD) 2002-12-25发布 200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SB/T 10354-2002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TC182制订的欧洲标准EN1861:1998《制冷系统和热泵一 系统流程图和管路仪表图-绘图与符号》修改转化为行业标准。

制修订EN1861标准的主要参照标准 是:ISO 1000:ISO 3098-1;ISO 3511-1、2、3、4;ISO 4196:ISO 5457;ISO 7200;ISO 10628 沿用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是与国际水平接轨的重要基础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德胜、俞炳丰;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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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0354--2002 制冷系统和热泵- 系统流程图和管路仪表图- 绘图与符号 1范围 本标准为制冷系统和热泵的系统流程图和管路仪表图规定了符号和绘图规则。

这些图形不仅说明制 冷系统的构造和功能,而且成为制冷系统设计、制作、安装、投产、运行、维护和停产所必需的全部技 术文件的一部分。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热制冷系统,如帕尔帖效应。

2规范性引用文件 ISO1000国际单位和推荐使用的其他有关单位 ISO5457工艺图平面的尺寸和版面设计 ISO7200工艺图建筑标题 3术语和定义 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流程图flowdiagram 用图形符号、注释和字母数字码简化的图,该图能反映制冷系统的流程、构造和功能。

4分类、信息含量和表示 4.1根据信息和表示方式的不同,制冷系统的流程图分成两类: -系统流程图(见4.2); 一管路仪表图(见4.3); 流程图必须考虑功能要求。

图形的表示必须符合第6章的要求。

流动的线路与方向必须用直线与箭头表示。

流程图上标明的压力均为绝对压力,除非另有说明。

4.2系统流程图 4.2.1_系统流程图借助于由流动线路内连接的图形符号表示制冷系统。

图形符号代表部件,直线代表物质流、能量流动或能量的载体,如管道或导线。

4.2.2基本资料 系统流程图必须按照第6章使用图形符号,并应包含下列信息: a)制冷系统必需的设备和机械: b)能被冷却或加热的流进和流出物质的名称和流量; c)制冷剂、传热介质、吸收剂和吸附剂的名称; d)特性运行工况。

4.2.3附加资料 系统流程图必须按照第6章使用图形符号,并应包含如下内容:
SB/T 10354-2002 a)过程步骤之间流体的名称及其流量; b)合理位置上必需的阀及其功能; c)在主要点处测量和控制的功能要求; d)辅助运行工况: e)用图示或以单独列出的方法说明的设备、机械和其它部件的性能数据。

4.3管路仪表图 4.3.1以系统流程图为基础的管路仪表图,必须用代表设备、机械和管路的图形符号,以及代表测量 和控制元件的图形符号,反映制冷系统的技术内涵。

4.3.2基本资料 管路仪表图必须按照第6章使用图形符号,并应包含下列资料: a)制冷剂、传热介质、吸收剂和吸附剂的名称; b)特性运行工况; c)设备、机械和其它部件(如驱动装置、管路、传送装置、阀及接头,以及已安装的备用设备); d)注明的设备、机械和其它部件的特性数据,如有必要,单独列出; e)管路的尺寸、额定压力、材料和类型,如可通过管路编号、管路等级或标志号表示; f)隔热层; g)测量和控制功能; h)安全设备。

4.3.3附加资料 管路仪表图必须按照第6章使用图形符号,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a)制冷剂和传热介质的质量流量和充注量; b)制冷剂和传热介质的流动途径和方向; c)如有必要单独列出管路、设备、阀、机械和隔热层的结构数据。

5绘图 5.1规则 5.1.1一般要求 表示制冷系统流程图的图形必须采用标准化绘图规则。

5.1.2图纸尺寸 必须采用ISO5457中所示的图纸尺寸。

注:考虑到现有的各种复印技术,不应采用长的以及大于AO的图纸尺寸。

5.1.3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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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7.030 Y60 备案号:11003—2002 SB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行业标准 SB/T10349-—2002 230307 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 Evaluation standardization of grade for household electrical appliance service center 2002一09—29发布 2003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SB/T10349—2002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4等级划分 5等级划分的依据和评定方式 1 猝级评定和等级管理原则 7评审员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划分条件3 I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jz321.net SB/T10349—2002 前言 目前,我国家用电器维修服务企业众多,其维修服务水平良莠不齐,技术水平差异很大,设备、 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差别更大.为了规范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行业的秩序,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 质量,防止商业欺诈行为,逐步营造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市场环 境,使顾客在接受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时,得到满意地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家用电器维修服务企业的人员构成、维修场地、技术设备、服务管理等项提出了具体要 求,为有关部门对维修服务企业进行资质审查提供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家用电器维修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中商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三联家电集团、上海家维家电 器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秀敏、赵菡、宋友山、孙玉、常宝文、宫培谦、姜亚彬、尹英祥、段书 民、汪伯申. Ⅲ SB/T10349—2002 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划分的条件和评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经营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624.1一1995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总则 GB17790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 国经贸[1995]458号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家用电器household electrical appliance 主要指家庭使用的电子电器装置. 3.2 服务service 为满足顾客的需要,由供方和顾客之间接触的活动以及供方内部活动所产生的结果. [GB/T15624.1一1995,定义3.2] 3.3 维修服务部service center 可以独立完成接待、维修、服务全过程的门店. 注:包括维修中心、维修部、维修站等. 4等级划分 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分为5个等级,分别是特级、一级、二级、二级、四级. 5等级划分的依据和评定方式 5.1等级划分的依据是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的资源能力和管理水平,包括场地、设备、设施、人员索 质、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5.2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划分的具体条件,按附录A执行. 5.3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的具体方式按全国等级评定机构制定的评审程序和细则执行. 5.4一个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评定一个等级.如果由若干分店、附属店或连锁店组成的企业,应按各 店的实际情况分别评定等级. 1 建筑321-一一标准查询下载网.jz321.net SB/T10349—2002 6等级评定和等级管理原则 6.1具有工商登记注册,连续经营时间在两年以上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均可参加等级评定. 6.2等级评定采取自愿申请,分级评定的方法.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向辖区内的地方等级评定机构申 请,由等级评定机构按评定权限评审. 6.3特级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由全国等级评定机构评审;其余四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市等级评定机构评审,评定结果报全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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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00.20 A10 备案号:6878~6880一2000 SB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B/T10333~10335-2000 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管理通用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 for supermarket and convenience store pany management 2000一03一31发布 2000一10一01实施 国家国内贸易局发布 目录 SB/T10333一2000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管理通用要求术语规范1 SB/T10334一2000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管理通用要求总部管理规范9 SB/T10335一2000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管理通用要求门店管理规范15 SB/T10335-2000 前言 为了促进连锁超级市场和连锁便利店门店的管理,使员工更深刻的理解岗位职责,提高各 岗位规范操作程度,便于各岗职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国内贸易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国内贸易局连锁经营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经济研究中心、国家国内贸易局连锁经营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淑华、郭戈平、孟黎加、查丽华、高观. 15 备案号:6880一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管理通用要求 门店管理规范 Outlet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general regpirement for supermarket and convenlence store pany management SB/T10335-2000 1范围 本标准对连锁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店的门店管理进行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超级市场和便利店业态的连锁经营. 2连锁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店门店管理规范 2.1现场管理规范 主要是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加来店顾客,提高客单价,扩大销售.现场管理重点有: 2.1.1卫生管理.确保销售场地整洁,过道通畅,设备、货架布局合理,时时保持设备、货架、柜 台、橱窗等的干净、明亮,不擅自乱贴店内广告等. 2.1.2陈列管理.商品丰富、货架丰满,根据商品保质期,先进先出、显而易见、易拿易放、商品 组合陈列合理. 2.1.3商品管理.开展科学的商品管理,注意收集时点销售数据管理系统(POS)的信息和利 用ABC分析法,筛选出畅销商品.灵活运用订货、补货,扩大畅销商品陈列室间,定期检查畅销 商品的库存和货架卡,以确保畅销商品不断档 2.2服务管理规范 2.2.1服务用语服务语言:“您好”、“请稍等”、“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欢迎光临”、“欢迎 再来”等.忌讳用“不知道”、“卖完了”、“不行”、“没有了”等语言. 2.2.2对缺货的处理发现顾客购买的商品缺货时,首先应表示道歉,然后应告知该商品何时 到货,或主动建议其他能取代的商品,最后店员必须将缺货的商品作为下次订货或补货的参考 信息,给店内相头的负责人. 2.2.3客诉处理.处理客诉时,严禁对客诉推诿责任,应以诚挚的关心态度,耐心听取其陈述 后,酌情处理,不能因此造成顾客流失. 2.3门店人员岗位职责规范 2.3.1店长、副店长职责 店长是门店的核心人物,店长必须服从连锁公司总部的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总部 的各项营销策略,达到门店的经营指标.要做到: 国家国内贸易局2000一03一31批准 2000一10一01实施 16 SB/T10335-2000 一一监督商品的要货、上货、补货,做好进货验收、商品陈列、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管理等 有关作业. —一执行总部下达的商品价格变动. 一执行总部下达的销售计划、促销计划和促销活动. 一掌握门店的销售动态,向总部建议新商品的引进和滞销品的淘汰. ——掌握门店各种设备的维护保养知识. 一监督和审查门店会计、收银和报表制作、帐务处理等作业. 一监督和检查理货员、服务员及其他人员作业. 一一负责对职工考勤、仪容、仪表和服务规范执行情况的管理. 一负责对职工人事考核、职工提升、降级和调动的建议. 一负责对员工的培训教育. 一一妥善处理顾客和服务工作中所发生的各种矛盾. ——监督门店内外的清洁卫生,负责保卫、防火等作业管理. —监督门店商品损耗管理,把握商品损耗尺度. 一做好与门店周围社区的各项协调工作. 店长、副店长除具备各岗职技能外,还要有全盘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 2.3.2店助理(部门主任、组长)职贵 店助理对本岗位工作应有相当丰富的经验,掌握本岗位技能,熟知门店各岗职技能,熟悉 店长、副店长的工作职责,协助店长、副店长做好工作. 2.3.3门店收银员职责 门店收银员具有:熟悉商品的货区、商品基本价位、收银业务、结算小票管理业务、收集和 提供商品销售信息、顾客信息、退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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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0334-2000 前 旱 为了引导我国连锁经营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管理化的经营轨道上来,促使我国连锁经营 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缩短与国际同行的差距,增强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力,以提高 企业管理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国内贸易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国内贸易局连锁经营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经济研究中心、国家国内贸易局连锁经营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淑华、董天曙、孟黎加、查丽华、高观。

备案号:6879-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管理通用要求 总部管理规范 Headquarters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general requirement for supermarket and convenience store pany management SB/T 10334--2000 1 范围 本标准对连锁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店总部的主要经营管理进行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超级市场和便利店业态的连锁经营。

2连锁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店总部管理规范 2.1_连锁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店总部的组织机构 连锁总部根据企业发展规模和速度不同,应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主要有:发展部、人事教 育部、商品(开发)采购部、商品配送中心、企业管理部、财务部、信息部以及相关的后勤部门。

2.2_总部各部门的职责 2.2.1发展部的职责 发展部具有网点开发、选择、论证、项目谈判、签约、档案工作以及开店前后的设备管理和 对外联络工作职责。

2.2.1.1.网点的选择应注意策略性和原则性。

在选址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a)在选择网点前,要有规划地进行环境分析:如商圈发展潜力,将来可能变化的趋势、城 市规划、交通状况、人文景观变化等。

b)开展市场调查,主要调查:人口结构、就业状况、人均收入、住房状况以及周边的机关团 体、企事业单位入住等项。

c)对竞争店或同业态店开展调查,主要调查:销售额、商店规模、客流量、商品价格、商品 陈列、商品质量等项。

d)分析开店市场潜力:分析新建城市、新居民区或新商业区的市场潜力,预测近期或将来 发展潜力以及开店后达到盈亏平衡点所需时间等。

根据分析,决定选址与否。

避免在竞争激烈 的地方或因同业态的商圈重叠造成的两败俱伤。

e)在发展网点时,要坚持区域集中开店原则,为开展组织化、集约化经营创造基础条件。

2.2.1.2新开门店的租金确定和投资预算 a)租赁年限和租金确定:租赁网点,考虑租金时,应为门店每平方米销售额的3%左右,同 时还要考虑租赁年限。

国家国内贸易局2000-03-31批准 2000-10-01实施 10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SB/T 10334-2000 b)投资预算:根据国际贯例,一般在2~3年内收回投资成本为宣。

2.2.1.3新开门店卖场、仓库、办公室配置 a)合理配置前后台面积:合理配置营业场所、仓库、办公室的比例,尽可能增大营业面积, 缩小仓库、办公面积。

b)前台配置必须做到:整个卖场布局主次通道设定、设备布局需求适量,内外装饰设计协 调、玻璃透明、灯光明亮、墙壁坚固、价廉美观、地板耐久、耐脏、易清洗。

2.2.1.4新开店工程进度控制、监督验收 a)控制好进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争取早开业。

b)严格按施工标准进行监督、验收,验收不合格,一律不能交付使用。

特别是水、电的配套 工程。

2.2.1.5设备采购和维修 a)设备采购:超级市场营业时间较长,采购设备必须本着牢固、耐用的原则,必需设备有 敞开式货架、收银机、空调机等。

b)设备维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2.2.2人事教育部职责 人事教育部具有人员调配、提升、分配和人才培训两大职能。

此外,还应协助其他部门,研 究企业发展战略。

2.2.2.1人员的调配、提升、分配职责 a)人员的调任、提升:企业要为每一个人创造提升、增薪的机会。

连锁公司网点分散,因 此,在用人、提升、调任方面,都要有一套考核标准,严格按标准进行操作。

b)人员调配和聘任 1)管理人员的招聘:一般指店长、副店长或店长助理的招聘,对他们的基本素质(如学 历等)必须有一个标准。

同时,再进行一段时间的培训、考察,以确定是否掌握门店 的各种岗位技能,还要考察是否具备领导能力和组织经营能力。

2)一般工作人员的招聘:对理货员、收银员也应有一套完整的考核标准。

“-- c)用工的分配 1)根据销售额与利润率、人均销售额等,合理地确定门店用工人数。

2)根据工作量和操作技能,合理调配各部门的用工数。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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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168-1997 SB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B/T10284-1997 薄型雨衣 Thin raincoat 1997-03-10发布 1997-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 发布
SB/T 10284-1997 前 言 薄型雨衣产品,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商品流通缺乏可靠的技术依据,为了规 范生产、满足消费需要,便于加强流通领域质量监督和管理,编制起草了薄型雨衣行业标准。

本标准所规定的抗透水性、涂层粘附强度、合缝扯断强度、配片色差以及面料厚度质量指 标,主要依据实物样品检测结果和GB/T14312-93防水服通用技术条件及LD30-92劳动 防护雨衣,相应做出具体规定。

附录A规格尺寸公差及对称部位互差(标准的附录)。

附录B规格尺寸测量方法(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百货商品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内贸易部百货劳保质检中心(天津)起草。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津广制衣厂、天津市近代雨衣厂、天津市振津雨衣厂、天津市 橡胶制品三厂一分厂、天津市振北粘合材料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国忠、李洪、张万成、权力。

建筑321- 标准查询下载网 nww. jz321. 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薄型雨衣 Thin raincoat SB/T 10284-199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薄型雨衣产品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薄型橡胶、塑料涂覆织物为面料,经裁剪、缝制、粘合工艺制成的薄型雨衣 (含有衬里雨衣)。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 示版本均为有效。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 可能性。

GB191一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532-89硫化橡胶与织物粘合强度的测定 GB2828一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2829一87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10720一89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涂覆层粘附强度的测定 GB/T14312-93防水服通用技术条件 LD30一92劳动防护雨衣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薄型涂覆织物thin fabric with coating 以化纤织物为基布,用橡胶或塑料薄膜在一定温度压力条件下,复合制成的厚度小于 0.21mm的单面涂覆织物。

3.2薄型雨衣thinraincoat 以薄型涂覆织物为面料制成的,具有防水功能的服装。

3.3面料抗透水性face material water-proof property 指产品面料在规定试验条件下,抗透水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7-03-10批准 1997-10-01实施 1
SB/T 10284-1997 3.4合缝抗透水性lap joint water-prof property 指雨衣面料缝合处在规定试验条件下,抗透水的能力。

3.5粘条粘附力stick strength of paste stripe 指粘条与面料实际粘着宽度的粘合力。

4产品分类 4.1一按类别分为:男式、女式。

4.2按面料分为:橡胶涂覆织物、塑料涂覆织物。

4.3按品种分为:长身式(含有衬里雨衣);分身式(含有衬里套服);雨披。

4.4规格尺寸 4.4.1产品具体规格尺寸,按各厂标准规定执行。

4.4.2特殊品种规格尺寸,按供需双方合同或协议规定执行。

4.4.3规格尺寸公差及对称部位互差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5要求 5.1产品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序号 项目名称 指 标 合缝2kPa一小时不透水 1 抗透水性 面料30kPa一小时不透水 2 涂层粘附强度;N/m V 150 3 粘条粘附力;N V 4.5 4 合缝扯断强度;kN/m W 3.8 5 配片色差;级 V 3.0 6 面料厚度;mm V 0.21 5.2外观质量 5.2.1面料平整、洁净、颜色鲜艳一致,无破残、刀痕、死折、缺膜、欠硫和脱层。

内衬平整,与 面料大小适宜。

5.2.2缝纫线路顺直,针码均匀整齐,松紧适宜。

断线后重针1.5cm以上缝线起止回针 lcm。

针距密度明线9~12针/3cmo 5.2.3拉链应顺滑平服,无起龙、破肚、掉牙现象。

5.2.4粘条牢固、顺直、粘条粘合后宽度不小于1.4cmo 5.2.5装扣牢固,配合松紧适宜,扣位对称,错位不大于0.3cme 5.2.6商标应装钉在领缝中间,字迹清晰,端正。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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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0273-1996 前言 本标准是在我国印章刻字业从业现状和行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对该行业的发 展要求,首次制定为行业标准的。

印章刻字业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艺术性与实用性。

刻制的印章 代表着单位和个人的权力与信誉,因此国家和地方工商和公安部门对经营印章刻字的治安管 理均有严格的规定,本标准从印章刻字业的专业技术要求出发,规定了该行业经营者依法独立 开业,取得执业资格最基本的专业条件,也规定了从业人员取得从业资格应具备的业务技术能 力的起点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全国印章刻字业经营者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的规 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饮食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公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饮食服务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立、章文耀。

34
SB/T 10273-1996 目 次 前言 1范围 36 2定义 36 3专业条件 36 4技术要求 37 35 建筑321- 标准查询下载网 . jz321. net
备案号:34-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印章刻字业 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Professionalconditions and technicalrequirements for seal-engraving industry opening SB/T 10273-199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印章刻字业的定义和开业应具备的经营场地、生产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技 术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不同经济成分、不同经营规模的印章刻字业的经营者。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印章刻字业seal-engraving industry 利用手工技术或机器设备制作各种印章以及刻制各种文字、图案,而形成产品为国家机 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居民需要提供服务的行业。

3专业条件 3.1经营场地和生产服务设施 一经营项目单一,以传统手工技术制作印章的不同规模的经营者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有柜台、保密柜,有工作台、灯具、笔纸墨砚、刻刀、刻床、油石、画规、电锯等必备工具及用品; 一中型以上的店、厂或公司,经营多种类型的印章,应有相应的业务部和生产加工车间, 接、登记、签字手续,并有保密柜保管印章; -生产现代印章应有电脑排版设备、植字机(照排机)、立式照相机、铜锌版涂胶机、晒版 机、腐蚀机、烘干箱、切版机、电力热压机、冷却器、注油机等设备。

3.2店容店貌 门店装饰美观大方,字号牌匾的文字书写工整、规范、醒目,商品摆布合理。

3.3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6一11一06批准 1997-07-01实施 36
SB/T10273-1996 一严格按照工商、公安部门关于刻字行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经营服务; --企业负责人应具备印章刻字业的基本知识,懂得服务程序,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 平; 一一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保卫、岗位责任、服务规范、质量标准等; -一应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质量标准及营业时间,各类图章、牌匾等加工制作的产 品,应有制作图样或样品; 一使用本企业专用包装及印有本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的订活单; 一本店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兼营项目,要有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合同书。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生产制作人员要经有关部门考核,达到岗位合格的要求或持有等级技师证书的人员 上岗服务; -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历、并符合工商、公安 部门从事经营刻字业的有关要求的规定。

4.2岗位合格标准 -熟练掌握刻制印章的刀具、卡具及其他工具的性能、使用方法和维修保养方法; 一掌握一般常见印章材料的种类、产地和特性; 一掌握篆刻工艺中的书法、章法、刀法的基础理论知识; 了解楷书、隶书、篆书、老宋、仿宋、黑体等字体的结构特征; 一一能正确掌握毛笔的运用方法,在印章材料上书写字体做到字意准确,印文布局合理; 一能独立刻制印章,质量要求应达到本行业的产品质量标准,并能满足客户的使用要 求。

一一掌握现代印章制做的工艺流程、技术参数,热练操纵机器设备,在专用材料上制做印 章达到字意准确,印文布局合理,符合本行业产品质量标准,满足客户的使用要求。

37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 jz321. 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业标准 餐饮业等七个行业 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SB/T 10267~10273-1996 国内贸易部标准编辑出版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十一号楼 单位:国内贸易部科技信息研究所 邮编:100045 电话:(010) 不得 准印证号:92一0683(京) 199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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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0272-1996 前言 本标准是在我国浴池业从业现状和行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对该行业的发展要 求,首次制定为行业标准的。

浴池业作为传统的服务行业,在新的条件下,已由洁身型逐步发展为集治疗、健身、享受于 一体的,与人民身心健康密切相关的多功能服务性行业,对该行业的经营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

本标准从促进该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出发,规定了该 行业经营者依法独立开业,取得执业资格最基本的专业条件,也规定了从业人员取得从业资格 应具备的业务技术能力的起点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全国浴池业经营者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均应达到本标准规 定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饮食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饮食服务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刚、章文耀。

29
SB/T 10272-1996 目 次 前言 1范围 3 2引用标准.. 31 3定义. 31 4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31 30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 jz321. net
备案号:33-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浴池业 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Professional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bathing industry opening SB/T 10272-199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浴池业的定义和开业应具备的经营服务场地、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业务技 术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行各业开设的各种经济成分的经营各种浴种的沐浴厅、浴池、浴馆、浴室 的经营单位。

2引用标准 下列法规和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法规发布和 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法规、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 下列法规、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1991年3月11日卫生部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82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GB9665一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8978一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3271一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浴池业bathing industry 为宾客提供沐浴服务为主要经营内容,兼营搓澡、按摩、修治脚病等服务项目的行业。

4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6一11一06批准 1997-07-01实施 31
SB/T 10272-1996 个方面。

4.1经营服务场地 一房屋结构质量良好,墙体牢固.防水性能好,地面平整防滑,墙壁保温、隔热、隔音,布 局合理,能兼顾遮挡,防火、灭火设施齐备; "一应有齐全的供暖排风系统和供水设备,上下水道设备要完善; 一排放污水应符合GB8978的规定; 一锅炉的安装、使用应符合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3271的规定; 一浴室、候浴室、休息室、大厅空气流通,无异味,采光良好; -一门面装修整洁大方,字号牌匾的文字书写规范、工整、醒目,店面橱窗布置整齐、优雅、 洁净,有特色。

4.2服务设施 一要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各种浴室及相应的设施; 一要有与洗浴室相配套的候浴室、休息室(厅)及卫生间、电话间、消毒室、商品部; 一候浴室的更衣柜(橱)及附属的床或沙发(椅)要坚固、安全,与所能接待的顾客数量配 备比例适当; 一有完善的消毒设备和设施; -一浴池使用的各种仪器、器械及饮水设备等,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并符 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4.3经营管理 一-经营负责人应熟练掌握经营管理的有关知识,能正确处理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 题; 一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操作程序、质量标准、服务规范,严格按政府的有关法 律、法令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组织经营管理; 一一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保护顾客财物安全的措施和设施; 一顾客用具更换、消毒以及浴池卫生指标应达到GB9665及国家规定的要求; 一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茶具、浴巾、面巾、拖鞋等应分开消毒; 更衣柜每周至少消毒一次,池塘、浴盆及其他浴种的用具、器械应坚持消毒制度,其中 池水每天定时消毒,浴盆一客一消毒; 有禁止性病、皮肤病及其他各种传染病顾客就浴的标志及措施; 一卫生基础设备设施保持良好,有检查、检修制度; 一一应明示本浴池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卫生标准、营业时间和有关的注意事项; 一各工种人员的配置应与浴池的经营项目和接待能力相适应,上岗人员一律着整洁的 工作服,并佩带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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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0271-1996
前旱
本标准是在我国洗染业从业现状和行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对该行业的发展要 求,首次制定为行业标准的。

洗染业作为传统的服务行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洗染业的现代 科学技术含量不断增加,服务手段逐步向现代化方向发展,经营范围也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 高而扩大,从而向洗染业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标准从提高洗染业经营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的要求出发,规定了洗染业经营者依法 独立开业,取得执业资格最基本的专业条件,也规定了从业人员取得从业资格应具备的业务技 术能力的起点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全国洗染业经营者的开业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的规 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饮食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饮食服务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文耀。

24
SB/T 10271-1996
目次
前言 1范围26 2引用标准26 3定义26 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27
25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备案号:32-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洗染业 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Professional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laundry and dyeing industry opening
SB/T 10271-199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洗染业的定义和开业应具备的经营服务场地、生产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业 务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行各业开设的不同经济成分的洗染店。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 版本均为有效。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 能性。

GB 4287 -9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洗染业 laundry and dyeing industry 从事洗衣、烫衣、染色、织补以及皮革或裘皮衣物的清洗、上光等服务项目的经营单位。

3.1.1洗衣適laundry 利用各种洗涤机具、洗涤剂(粉)或各种有机溶剂,对各种衣物及针纺织品进行水洗或干洗 以及皮革或裘皮衣物的清洗上光。

3.1.2熨烫ironing 运用各种熨烫机具和设备,将洗净后的衣物或新缝制的服装,经“定型”整理,去除折皱,使 衣服线条清楚、挺括美观 3.1.3染色dye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6一11一06批准1997-07-01实施 26
SB/T 10271-1996
运用各种染料、染色助剂和相应设备,对各类衣物及纺织物进行染色加工 3. 1. 4 织补 weaving and sewing 运用各种特制针具,凭手工技能,对各种破损的纺织物、针织物、地毯等,按照织物的原色、 原纱、原结构,进行重新组合,使之恢复原样。

4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洗染店开业应具备的专业条件包括:经营服务场地、生产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 等几个方面。

4.1经营服务场地 一一有固定的店堂或营业场所; -门面装饰美观大方,字号牌匾的文字书写规范、工整、醒目,店堂内外整齐清洁; 一店堂设有专用的存衣设施和收付衣物的柜台; 加工生产车间房屋建筑坚固、实用,光线充足,地面、墙面应达到易清洁、不脱落的要 求。

4.2生产服务设施 一-上下水道及取暖通风设备完善,污水(包括干洗衣使用的有机溶剂)及废气的排放应 符合GB4287、GB8978及国家有关规定; 一一具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水洗、干洗、脱水、熨烫、染色、织补以及皮革或裘皮衣物清 洗上光的生产设备; -消防安全设施齐备。

4.3经营管理 严格按政府的有关法律、法令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组织经营管理; 各项规章制度、各工种的服务规范以及劳动保护办法健全; 应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营业时间和交活期限; 有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服务项目,应明示双方所签订的合同; 使用印有本店字号、地址的收取衣物凭证。

4.4业务技术 4.4.1基本要求 从业人员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一具有技术等级证书或是经过专业部门考核,达到岗位合格的要求。

4.4.2岗位合格的标准...- a)负责人
熟悉经营洗染业的业务知识和所经营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能解决经营服务中遇到 的具体问题; 一一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

b)洗衣工 一了解纤维分类,能鉴别常见纤维的性质和特点;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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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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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0270-1996 前 本标准是在我国美发美容业从业现状和行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对该行业的发 展要求,首次制定为行业标准的。

美发美容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不仅复盖面广,并直接关系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与 身心健康,因此制定并贯彻实施本标准,以达到提高美发美容业的经营服务水平,促进行业的 健康发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美发美容业经营者依法独立开业,取得执业资格最基本的专业条件,也规定 了从业人员取得从业资格应具备的业务技术能力的起点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全国美发美容业经营者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 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饮食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饮食服务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文耀。

18
SB/T10270-1996 日 次 前言 1范围 20 2引用标准 20. 3定义. 20 4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21 附录A(标准的附录)对乡镇或街道简易理发店(摊)的要求 23 19 建筑321- 标准查询下载网 jz321. net
备案号:31-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美发美容业 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Professional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hairdressing andbeauty industry opening SB/T 10270-199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发美容业的定义和开业应具备的经营服务场地、经营服务设施、经营管理 和业务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行各业开设的各种经济成分的专业美(理)发美容公司、店、厅、馆、室、廊、 屋和饭店、宾馆、游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设的美(理)发美容厅、馆、室。

2引1用标准 下列法规和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法规发布和 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法规、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 下列法规、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1991年3月11日卫生部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GB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美(理)发hairdressing 根据宾客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为其设计、剪修、制作发型,提供肩部以上按摩及其相关 服务。

3.2美容beauty 根据宾客的面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多种美容技术、器械和化妆品,为其提供真皮层以 上的护肤美容、化妆美容及其相关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6一11一06批准 1997-07-01实施 20
SB/T 10270-1996 4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本章所列条款对乡镇或街道简易理发店(摊)仅有参考作用,对乡镇或街道简易理发店 (摊)的要求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美(理)发美容业开业应具备的专业条件包括:经营服务场地,经营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 业务技术等几个方面。

4.1经营服务场地 一门面装饰美观,有明显的标志,字号牌匾的文字书写规范、工整、醒目,店面橱窗布置 整齐、洁净,有特色; -室内整洁,通风良好,光线充足,温度适宜,并有一定的等候面积和条件。

4.2经营服务设施 理发座椅、美容床及所需各类工具、用具齐全; -有与经营美容服务相适应的仪器和器械用具; 一洗发、烫发、染发、漂发、护发、固发、刮脸(修面)及美容等服务项目所用的各种化学或 天然物制成的用品,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 一上下水道畅通,消毒设备齐全,面巾、围布、胡刷、刀剪、推子等工具用具的消毒应有保 证,并设有皮肤病患者的专用工具; "消防安全设施齐备。

4.3经营管理 -一严格按政府有关的法律、法令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组织经营管理; 实行岗位责任制和服务规范化; 一应明示全部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营业时间; 一上岗人员一律着工作服,保持整洁,并佩带标志。

4.4业务技术 4.4.1基本要求 从业人员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一一具有国家颁发的等级技师证书或是经过专业部门考核,达到岗位合格的要求; 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皮肤病(美容技术人员应无色盲),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 查,取得健康合格证。

4.4.2岗位合格的标准 a)负责人 "一熟知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经营美发美容业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定; 一掌握本店经营项目的有关知识,能解决服务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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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010 P75 备案号:43668 RB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行业标准 RB/T109-2013 能源管理体系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 认证要求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s-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 for wood based panels and wood products enterprise 2013-12-02发布 2014-06-15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RB/T109—2013 目次 前言 引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与定义 1 4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2 附录A(资料性附录)人造板及木制品行业概况8 附录B(资料性附录)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能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标准文件清单14 附录C(资料性附录)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应用示例16 RB/T109-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GB/T23331一2012《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在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应用的具体要求,是 对GB/T23331的细化.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吉林森工集团、北京绿奥诺建筑板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小丹、王璟、吕斌、张玉萍、林诚、吴盛富、李小勇、郑江利、张小全, RB/T109—2013 引言 人造板及木制品产业是提高我国木材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森林优质木材资源的消耗、发展循环经 济的战略性产业,节能降耗一直是人造板及木制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之一.附录A提供了人造板 及木制品行业能源管理基本情况.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能源管理过程,采用系统的方法使人造板和木 制品企业实现能源日标,提高能源绩效.同时,本标准为认证机构在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开展能源管理 体系认证提供统一、规范的依据. GB/T23331一2012规定了适用于各类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为各类组织建立、实施、保持 和改进能源管理体系提供了系统的要求. 本标准依据GB/T23331一-2012,结合人造板及木制品行业能源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面制定. 本标准的基本框架与国家标准GB/T23331一2012保持一致.在基本的框架内,提出了针对人造板及 木制品企业的能源管理相关要求, 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可将本标准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相结合并加以应用, 本标准对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不规定具休的能源绩效准则,不提供详细的管理体系设计规范 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可按照本标准寻求第三方认证机构对其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也可在开展自 我评价和自我声明、寻求相关方对其符合性的确认时参照本标准. RB/T109-2013 能源管理体系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 认证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对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要求,规定了对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能 源使用和消耗实施系统管理的基本要求,确定了影响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能源绩效的因素,明确了人造 板及木制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可用于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建立、实施、 保持和改进其能源管理体系,也作为各相关方考核人造板及木制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23899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综合能耗 GB50822中密度纤维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27创花板工程设计规范 LY/T1451纤维板生产综合能耗 LY/T1529胶合板生产综合能耗 LY/T1530刨花板生产综合能耗 LY/T1703实木地板生产综合能耗 LY/T2071细木工板生产综合能耗 LY/T2073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生产综合能耗 LY/T2074竹材胶合板生产综合能耗 LYJ120胶合板工程设计规范 3术语与定义 GB/T23331一2012、GB/T258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人造板wood based panels 以木材或非木材植物纤维材料为主要原料,加工成各种材料单元,施加(或不施加)胶黏剂和其他添 加剂,组坯胶合而成的板材或成型制品,主要包括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及其表面装饰板等产品. [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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