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545-2013 鞋用材料耐磨性能试验方法(Taber耐磨试验机法).pdf
ICS61.060 分类号:Y78 备案号:43567-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545-2013 鞋用材料耐磨性能试验方法 (Taber耐磨试验机法) Test method for abrasion resistance of footwear materials (Taber abrader) 2013-12-31发布 201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545-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在制订测试原理时参考了ASTM D3884-09《纺织品耐磨性指南(旋转平台,双头法)》Standard Guide for Abrasion Resistance of Textile Fabrics(Rotary Platform Double-Head Method)标准. 本标准与ASTM D3884-09主要区别是本标准适用于皮革类、人造革类、合成革类、移膜革类、涂 层织物类等更广泛领域的鞋用材料.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皮鞋分技术委员会(SAC/TC305/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温州)、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浙诺尔鞋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闵宝乾、杨志敏、章献忠、林明标、陈大志、尹洪雷、林志武、潘文文. QB/T4545-2013 鞋用材料耐磨性能试验方法(Taber耐磨试验机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鞋用材料Taber耐磨试验机法[又称:旋转平台双头磨耗机(RPDH试验机)]的术语 和定义、测试原理、仪器设备、试样及样品调节、测试用砂轮的选择、试验步骤、结果表示及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涂层织物、移膜革、纺织品等鞋用材料耐磨性能的测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50一2008,ISO105-A02:1993 IDT) GB/T22049鞋类鞋类和鞋类部件环境调节及试验用标准环境(GB/T22049一2008,ISO 18454:2001 IDT)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磨损abrasion 通过表面摩擦使材料表层脱层或损耗的过程. 3.2 耐磨性能abrasion resistance 表征材料表面抗磨损程度的等级指标.这些等级评估依据可包括:表层破裂、纱线断裂、涂层损失、 颜色变化、光泽度损失、起毛起球、亮度改变或表观上的其他变化. 4测试原理 被测试样放置在一个旋转平台上,通过旋转平台带动其上方的两个摩擦轮滚动,摩擦轮在一定负荷 下与试样进行旋转摩擦运动来磨损试样.一个摩擦轮朝外,另一个摩擦轮朝内摩擦试样.磨耗痕迹为一 个重叠的环形.经过规定频率及摩擦圈数后,通过外观评估试样的耐磨性能. 5仪器设备 5.1 Taber耐磨试验机[又称:旋转平台双头(RPDH)磨耗机] 5.1.1该装置由一个旋转平台、一个可拆卸的平整圆形试样夹、一对装有砂轮的支撑压杆、电动机、 真空吸嘴和吸尘装置、计数器组成.图1为砂轮和试样结构装置图.符合该装置技术特点和要求的此类 试验机均可使用. 1 QB/T4545-2013 单位为毫米 410 19.1±0.1 106 76.2±0.1 空 5 516士0.1 1一砂轮2-旋转平台及圆形试样夹,(106士1)mm;3一试样表面环形磨损区域(痕迹); 4一中心圆孔,中(60士0.5)mm;5-真空吸嘴端口,(8.0士0.5)mm. 图1砂轮和试样结构装置图 5.1.2旋转平台:试样夹持于其上并进行水平旋转,转速为(72士5)r/min. 5.1.3支压杆:位置对称的两个支撑臂,分别带有砂轮,可抬起或放下,试验时放下压杆使砂轮与 试样表面接角,此时每个压杆包括砂轮对被测试样施加(250土10)g的负荷. 5.1.4砂轮位置:两个砂轮与试样旋转平台的中心位置的距离是相等的,砂轮内侧边沿距试样旋转平 台的轴心(26.20.1)mm.两个砂轮分别通过轴承平行安装在支撑压杆末端,砂轮的轴与水平面相平 行,当试样平台旋转时,带动砂轮借以磨耗试样 5.1.5真空吸嘴和吸尘装置:试验时,真空吸嘴位于被测试样表面上方,后端连接吸尘装置用于吸附 砂轮与试样摩擦产生的灰尘 5.1.6负荷调节:通过增加负重块改变砂轮作用于试样上的负荷.每个砂轮作用于试样的负荷可从 (250±10)g增加到(500士10)g以及(1000...
QB/T 4460-2013 折叠式会议桌.pdf
ICS97.140 分类号:Y81 备案号:41589-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60-2013 折叠式会议桌 Folding conference table 2013-07-22发布 2013-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60-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荣业家具有限公司、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 术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百仕盾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俊、陈贵荣、舒甜甜、陈晨红、凌海林、沈炳富、黄皓哲、王国尧. QB/T4460-2013 折叠式会议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折叠式会议桌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 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折叠式会议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50一2008,ISO105-A02:1993 IDT) GB/T1043.1塑料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非仪器化冲击试验(GB/T1043.1一2008, ISO179-1:2000 IDT)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12 ISO2859-1:1999 IDT) GB/T2912.1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2912.1一2009, ISO14184-1:1998 MOD) GB/T3325一2008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392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3920一2008,ISO105-X12:2001 MOD) GB/T4689.20皮革涂层粘着牢度测定方法(GB/T4689.20一1996,ISO11644:1993 EQV) GB5296.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 GB/T6343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GB/T6343一2009,ISO845:2006 IDT) GB/T6669一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ISO1856:2000 DT) GB/T6670软质泡沫聚合材料落球法回弹性能的测定(GB/T6670一2008,ISO8307:2007 MOD) GB/T15102一200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GB/T15104一2006装饰单板饰面人造板 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T16422.2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GB/T16422.2一1999,ISO 4892-2:1994 IDT) GB/T17657一1999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ISO9427:1989等,IDT) GB17927(部分)软体家具弹簧软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 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2028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折叠式会议桌folding conference table 通过部件的折叠、翻转,改变桌子形状或体积便于放置、运输、移动和节约空间的会议桌. QB/T4460-2013 3.2 锁定装置/locking deviee 用于固定活动部件的装置. 4分类 4.1按锁定方式分为: a)手动锁定型折叠式会议桌: b)自动锁定型折叠式会议桌. 4.2按桌面用材分为: a)木制桌面折叠式会议桌:桌面来用实木或木质人造板制成的折叠式会议桌; b)塑料桌面折叠式会议桌:桌面采用塑料材料制成的折叠式会议桌; c)玻璃桌面折叠式会议桌:桌面来用玻璃材料制成的折叠式会议桌; d)金属桌面折叠式会议桌:桌面来用金属材料制成的折叠式会议桌; )复合型桌面折叠式会议桌:桌面采用多种材料混合制成的折叠式会议桌. 4.3按结构形式分 为: a)单体折叠式会议桌:由主桌独立构成的折叠式会议桌: b)组合折叠式会议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可独立使用的单体组合而成的折叠式会议桌. 5要求 5.1主要尺寸和外形极限偏差 5.1.1折叠式会议桌打开至最终使用状态后的主要尺寸应符合GB/T3325一2008中表1对桌类产品的要 求. 5.1.2折叠式会议桌打开至最终使用状态后的外形极限偏差应符合...
QB/T 4418-2012 10-十一烯酸.pdf
ICS71.100.60 分类号:Y41 备案号:39468-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18-2012 10-十一烯酸 10-Undecenoic acid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18-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六安市香料厂、上海香料研究所、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家荣、左芳、金其璋、王萍. I 7 QB/T4418-2012 10-十一烯酸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10-十一烯酸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以蓖麻油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10-十一烯酸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538一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609:1985 IDT) GB/T11540香料相对密度的测定(GB/T11540一2008,ISO279:1998 MOD) GB/T14454.2香料香气评定法 GB/T14454.4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GB/T14454.4一2008,ISO280:1998 MOD) 3产品化学名称、CAS号、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 化学名称:10-十一烯酸 CAS号:112-38-9 分子式:C11H20O2 结构式:CH2=CH(CH2):COOH 相对分子质量:184.28 4要求 4.1色状:无色至苍黄色液体. 4.2香气:具有特殊水果型香气. 4.3相对密度(25℃/25℃):0.908~0.915. 4.4折光指数(25℃):1.4460~1.4530. 4.5含量(GC):不小于96.0%. 5试验方法 5.1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 5.2香气的评定 按GB/T14454.2的规定进行. 5.3相对密度的测定 按GB/T11540的规定进行. 5.4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GB/T14454.4的规定进行. 5.5含量的测定 5.5.1仪器 5.5.1.1气相色谱仪:按GB/T11538一2006中第5章的规定. 5.5.1.2柱:毛细管柱. 1 QB/T4418-2012 5.5.1.3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5.5.2测定方法 面积归一化法:按GB/T11538一2006中10.4指定的方法测定10-十一烯酸含量. 5.5.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个11538一2006中11.4的规定进行. 10-十十烯酸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 ! 6检验规则 6.110-十烯酸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 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含量为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 每季度进行1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做 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 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100mL 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 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 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 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 编号及相关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包装 10-十一烯酸应装于清洁无杂味的高密度聚乙烯塑料桶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 7.3运输A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 的规定. 7.4贮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 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本产品保质期不应小于1年.! ...
QB/T 4417-2012 10-十一烯酸甲酯.pdf
ICS71.100.60 分类号:Y41 备案号:39467-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17-2012 10-十一烯酸甲酯 Methyl 10-undecenoate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17-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六安市香料厂、上海香料研究所、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家荣、左芳、金其璋、王萍. I QB/T4417-2012 10-十一烯酸甲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1-十一烯酸甲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以蓖麻油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1-十一烯酸甲酯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538一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609:1985 IDT) GB/T11540香料相对密度的测定(GB/T11540一2008,ISO279:1998 MOD) GB/T14454.2香料香气评定法 GB/T14454.4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GB/T14454.4一2008,ISO280:1998 MOD) 3产品化学名称、CAS号、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 化学名称:10-十一烯酸甲酯 CAS号:111-81-9 分子式:C12H22O2 结构式:CH2=CH(CH2):COOCH3 相对分子质量:198.31 4要求 对10-十一烯酸甲酯的要求见表1. 表1要求 规格及要求 项目 95%规格 98%规格 色状 无色至浅黄色液体 无色液体 香气 油脂气息 相对密度(20℃/20℃) 0.880~0.905 0.885~0.891 折光指数(20℃) 1.4340~1.4420 1.4360~1.4420 含量(GC) ≥95.0% ≥98.0% .5试验方法 5.1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 5.2香气的评定 按GB/T14454.2的规定进行. 5.3相对密度的测定 按GB/T11540的规定进行. QB/T4417-2012 5.4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GB/T 14454.4的规定进行. 5.5含量的测定、 5.5.1仪器 5.5.1.1/气相色谱仪:按GBT11538一2006中第5章的规定. 5.5.1.2!柱:毛细管柱. 5.5.1.3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5.5.2测定方法 面积归一化法:按GB/T11538一2006中10.4指定的方法测定10-十一烯酸甲酯含量. 5.5.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11538一2006中11.4的规定进行. 10-十一烯酸甲酯典型气相色谱图 (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 6检验规则 6.110十一烯酸甲酯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含量为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 验,每季度进行1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做 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 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100mL 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 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 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 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 编号及相关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包装 10十一烯酸甲酯应装于清洁无杂味的高密度聚乙烯塑料桶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 7.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 的规定. 7.4贮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
QB/T 4416-2012 化妆品用原料透明质酸钠.pdf
ICS71.100.60 分类号:Y41 备案号:39466-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16-2012 化妆品用原料透明质酸钠 Cosmetic ingredients Sodium hyaluronate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16-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华熙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市日用化 学工业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学平、郭风仙、穆淑娥、张昱、沈敏、康薇. I QB/T4416-2012 化妆品用原料透明质酸钠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用原料透明质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 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微生物(马链球菌兽疫亚种)发酵法制得的、作为化妆品原料应用的透明质酸钠(一 种黏多糖类物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一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678一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卫监督发[2007]1号化妆品卫生规范 中国药典2010年版 3产品化学名称、NCI名称、中文名称、分子式、CAS号、结构式 化学名称:[(1→4)-O-B-D葡萄糖醛酸一(1→3)-2-乙酰氨基-2-脱氧-3-D葡萄糖]n INCI名称:Sodium Hyaluronate 中文名称:透明质酸钠 分子式:(C14H20NNaO11)n CAS号:9067-32-7 结构式: ONa OH OH OH H OH OH NH H3C 0 n 4要求 4.1外观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4.2鉴别反应 4.2.1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4000cm~600cm)应与透明质酸钠红外光吸收对照图谱一致. 4.2.2本品在无色火焰中燃烧,火焰应显鲜黄色. 4.3理化卫生 透明质酸钠的理化卫生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QB/T4416-2012 表1理化卫生 项目 要求 含量/% ≥ 92.0 平均相对分子质量 实测值(标示量的80.0%~120.0%) 吸光度(5mg/mL 水溶液,280nm波长) ≤ 0.25 溶液的透光率/% ≥ 99.0 干燥失重/% ≤ 10.0 pH(5mg/mL 水溶液,25C) 5.0~8.5 重金属/(以铅(Pb)计,mg/kg) ≤ 20 菌落总数/(CFU/g) ≤ 100 霉菌和酵母菌/(CFU/g) ≤ 50 金黄色葡萄球菌/g 不应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g 不应检出 5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试剂,除另有说明外,均为分析纯(AR) 试剂溶液未指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用 纯水配制.本标准所用水,除另有说明外,均指纯水,包括卫监督发[2007]1号《化妆品卫生规范》中 规定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等. 5.1外观 在光线明亮但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5.2鉴别反应 5.2.1鉴别(1) 取干燥失重下的本品2mg~3mg和干燥的溴化钾细粉200mg~300mg 置于玛瑙研钵中,混匀研细, 压片,作为供试片,同法制备空白片.对比供试片的红外光吸收图谱(4000cm~600cm)与附录A 中图A.1是否一致. 5.2.2鉴别(2) 取铂丝,用盐酸湿润后,蘸取本品,在无色火焰中燃烧,观察火焰是否显鲜黄色. 5.3含量 5.3.1仪器和设备 5.3.1.1分光光度计:带有1cm吸收池. 5.3.1.2电子天平:精度为0.1mg. 5.3.2试剂和溶液 5.3.2.1硼砂硫酸溶液:称取四硼酸钠4.77g 溶于500mL浓硫酸中. 5.3.2.2咔唑试液:称取咔唑0.125g 溶于100mL无水乙醇中,置于棕色瓶中保存. 5.3.2.3葡萄糖醛酸标准溶液的制备:精密称取经105℃真空干燥至恒重的葡萄糖醛酸标准品约50g 放入100mL容量瓶中,加水溶解稀释至刻度,摇匀,再稀释10倍得约50μg/mL的标准溶液. 5.3.2.4供试液的制备:取本品(w1).约80mg 精确至0.001g 置于10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并 稀释至刻度,摇匀,储备液备用;称取储备液(w2)约5.0g(密度约为1.00g/mL 即相当于5.0mL) 置于5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得供试液. 2 QB/T4416-2012 5.3.3测定步骤 5.3.3.1标准曲线的制备:精密量取标准溶液(5.3.2.3)0mL、0.2mL、0....
QB/T 4406-2012 商用豆浆机.pdf
ICS97.040.50 分类号:Y63 备案号:39456-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06-2012 商用豆浆机 Commercial soymilk maker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06-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美斯特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广东美 的精品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 德区欧科电器有限公司、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润、顾永洪、黄欣、周益林、蔡才德、杨彬、刘水华、陈美荣、胡恒莹. I QB/T4406-2012 商用豆浆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豆浆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 装、运输、贮存,以及安装和保养. 本标准适用于在商用场所使用,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额定容量大于2.5L的商用豆浆机. 注1:商用场所是指宾馆、酒店、集体餐厅等环境. 注2:用于海拔超过1000m地区的商用豆浆机的要求正在考虑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1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GB/T4214.1声学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测试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4214.1 一2000,IEC60704-1:1997 EQV)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一2005,EC60335-1: 2004(Ed.4.1) IDT] GB4706.3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煮锅的特殊要求(GB4706.35一2003,EC 60335-2-47:1995 IDT) GB4706.3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4706.36一 1997 IEC60335-2-63:1990 IDT) GB4706.3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的特殊要求(GB4706.38一 2008 IEC60335-2-64:2002 IDT) GB4706.5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GB4706.52 一2001,IEC60335-2-36:1993及其修订件第1号(1996),IDT] GB4806.1一1994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标准 GB/T5009.62一2003陶瓷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71一2003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80一2003食品容器内壁聚四氟乙烯涂料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81一2003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99一2003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5296.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GB9684一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 GB9693一19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 GB11678食品容器内壁聚四氟乙烯涂料卫生标准 GB13116一1991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卫生标准 GB13121一1991陶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 GB19778一2005包装玻璃容器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 GB/T26176一2010豆浆机 3术语和定义 GB/T26176一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l QB/T4406-2012 3.1 7 商用豆浆机mercial soymilk maker 用于商用场所的,至少可制作纯豆浆的食品加工器具. 3.2 过滤纯豆浆filtered.soymilk 纯豆浆经30目标准筛网过滤而得到的乳状饮料. 3.3 额定制浆容量rated making volume 由制造厂规定的器具制作过滤纯豆浆的最大容量. 3.4 额定负载,rated volume load 按照使用说明规定的额定容量对应的水的质量和标准湿大豆或标准干大豆质量的总和. 4分类和型号命名 4.1器具按功能分类分为: a)单功能豆浆机; b)多功能豆浆机. 4.2产品型号的表示方法如下: DS口口-口 一设计代号和附加代号 额定制浆容量代号 功能代号 1 商用豆浆机...
QB/T 4055-2017 手表用金属陶瓷外观件.pdf
ICS39.040.10 分类号:Y11 备案号:57030-2017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055-2017 代替QB/T4055.1一2010、QB/T4055.2一2011 手表用金属陶瓷外观件 Ceramic casings of watches 2017-01-09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055-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B/T4055.1一2010《手表用金属陶瓷外观件第1部分:氧化物金属陶瓷外观件》和 QB/T4055.2一2011《手表用金属陶瓷外观件第2部分:碳化物金属陶瓷外观件》. 本标准以QB/T4055.2一2011为主,整合了QB/T4055.1一2010的部分内容,与QB/T4055.2一2011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修改了耐腐蚀性能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5.3.2): 新增了耐热冲击性能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3、5.3.3); —新增了耐光照性能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4、5.3.4): —修改了硬度的要求(见4.6); —修改了镍释放量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8、5.3.8); —修改了抗弯强度和弹性模量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新增了资料性附录进行规定(见4.9、5.3.9、 附录B); —新增了试验方法中的样本状态(见5.2); 一修改了外观的试验方法(见5.3.7):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6章); —修改了标记方法(见7.1.2).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钟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6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飞亚达精密计时制造有限公司、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罗西尼表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格雅表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娜、鲍贤勇、崔晓龙、严明、靳磊、宋鹏涛、郭新刚、沙琳凯.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T4055.1-2010、QB/T4055.2-2011. QB/T4055-2017 手表用金属陶瓷外观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表用金属陶瓷外观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记、包装、运 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氧化锆(ZO2)为主要成分的氧化物金属陶瓷材料制造的外观件,以及以碳化钨 (WC)或碳化钛(TiC)为主要成分的碳化物金属陶瓷材料制造的外观件.其他成分的金属陶瓷材料 制造的外观件亦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3489硬质合金孔隙度和非化合碳的金相测定 GB/T7997硬质合金维氏硬度试验方法 GB/T9820.2一2008计时学术语第2部分:技术和商业用定义 GB/T10111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HG/T3689鞋类耐黄变试验方法 QB/T1898钟表防震手表 QB/T4775表壳体及其附件人工汗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 QB/T4781手表外观件的外观检验条件 EN1811长期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物品以及插入人体刺穿部位的组件的镍释放量参考试验方 法(Reference test method for release of nickel from all post assemblies which are inserted into pierced parts of the human body and articles intended to e into direct and prolonged contact with the skin) 3术语和定义 3.1 氧化物金属陶瓷oxide ceramic 以氧化物为主要成分的金属陶瓷.例如氧化锆金属陶瓷(zirconia ceramic)以氧化锆为主要成分, 化学式为ZrO2. 3.2 碳化物金属陶瓷carbide cermet 以碳化物为主要成分的金属陶瓷.例如碳化钨金属陶瓷(tungsten carbide cermet)以碳化钨为主要 成分,化学式为WC;碳化钛金属陶瓷(titanium carbide cermet)以碳化钛为主要成分,化学式为TiC. 3.3 外观件casing 附加到机心上并对机心起保护、固定、控制等作用的零、部、组件,如表壳、表盘、指针和表 带等. 注:改写GB/T...
QB/T 2993-2015 可擦性圆珠笔和笔芯.pdf
ICS97.180 分类号:Y50 备案号:51113-2015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993-2015 代替QB/T2993一2008 可擦性圆珠笔和笔芯 Erasable ball pens and refills 2015-07-14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2993-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B/T2993一2008《可擦性油墨圆珠笔和笔芯》的修订.本标准与QB/T2993一2008相 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范围(见1 2008版的1); 修改了产品分类(见3 2008版的3); 删除了出墨量、冒油迹、划线长度、渗化度、球珠固着度、金属笔夹夹着力、饰面理化性能 (保留镀层抗蚀性)、笔套拉力的要求和试验方法(2008版的4、6.2、6.3、6.5、6.8、6.12、 6.15、6.16、6.18); 修改了初写性能的要求(见4.1 2008版的4.1); 修改了可擦性的要求(见4.1 2008版的4.1); 修改了耐晒性的项目名称和要求(见4.1、6.9 2008版的4.1、6.9); 增加了渗透性、复印性、间歇书写、保存性、金属笔夹弹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6.5、 6.7、6.10、6.11、6.14);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7 2008版的7); 删除了保质期(2008版的8.4).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真彩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制笔工业研究所、 上海纳诺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万年文具有限公司、广东联众文具有 限公司、昆山市大市天龙制笔零件厂、上海文正笔业有限公司、苏州雄鹰笔墨科技有限公司、温州爱好 笔业有限公司、浙江省圆珠笔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桐庐).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炜、周蓓坚、张芳、姚鹤忠、陈景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T2993一2008. QB/T2993-2015 可擦性圆珠笔和笔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可擦性圆珠笔和笔芯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可擦性中性圆珠笔和可擦性油墨圆珠笔,也适用于同类产品的笔芯.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学消色型可擦性圆珠笔.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21027学生用品安全通用要求 GB/T26714一2011油墨圆珠笔和笔芯 QB/T2309一2010橡皮擦 QB/T2625一2011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 3分类 3.1书写介质分类 按书写介质可分为可擦性中性圆珠笔和可擦性油墨圆珠笔. 3.2可擦性类型分类 可擦性中性圆珠笔分为橡皮可擦型和温敏可擦型. 可擦性油墨圆珠笔为橡皮可擦型. 3.3结构分类 可擦性圆珠笔按其结构可分为固定式可擦性圆珠笔和活动式可擦性圆珠笔. 4要求 4.1可擦性圆珠笔和笔芯的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要求 试验 项目 可擦性中性圆珠笔 可擦性油墨圆珠笔 方法 温敏可擦型 橡皮可擦型 初写性能 100mm内出墨正常 6.1 划线300m以 书写性能 划10以上,我造应无明显断线,变淡现 象 变淡现象 线迹应无明显断线、 6.2 书写后10min 可擦性 初期可擦 书写后2h 线迹经擦除后,复印应无明显痕迹 无明显痕迹 线近经擦除后,复印应 6.3 经时可擦 书写后72h 线迹经擦除后,复印无明显痕迹 耐擦性 书写后72h 线迹经擦拭后应保持可见 6.4 1 QB/T2993-2015 表1(续) 要求 试验 项目 可擦性中性圆珠笔 可擦性油墨圆珠笔 方法 温敏可擦型 橡皮可擦型 渗透性 ≥24h 书写纸背面应无明显痕迹 6.5 干燥性 ≤20S 覆盖纸应无墨迹 6.6 复印性 复印线迹应保持可见 6.7 耐水性 ≥1h 线迹应保持可见 6.8 耐光性 ≥24h 线迹应保持可见 6.9 间歇书写 ≥24h 100mm内应出墨正常 6.10 A法 保存性 性求、10天,应符合初写性能和书 性能的要求 天,应合初性 6.11 B法b (40士2)℃,(55士5)%R.H. 90天,应符合初写性能和书写性能的要求 温敏可擦型的温敏性能要求见表2. b当对试验结果有异议时,B法为仲裁试验方法. 4.2温敏可擦型的温敏性...
QB/T 2956-2017 鞋类外底.pdf
ICS61.060 分类号:Y78 备案号:60684-2017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956-2017 代替QB/T2956一2008 鞋类外底 Outsoles of shoes 2017-11-07发布 201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2956-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B/T2956一2008《皮鞋外底》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2956一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删除了引言(2008年版引言);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第1章); —修改了产品分类(见第3章,2008年版第3章); 删除了对优等品的要求(2008年版第4章); 删除了一般要求(2008年版4.1); 修改了对感官质量的要求(见4.1 2008年版4.2); —修改了对耐折性能的要求(见4.2.1 2008年版4.3.1); 删除了对硬度的要求(2008年版4.3.3); 删除了对回弹性能的要求(2008年版4.3.8);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6章,2008年版第6章).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德州市鑫华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茂泰(福建)鞋 材有限公司、广东志达行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骁、李玉才、丁思博、伍达志、许燕、李斌. 本标准所代替并废止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T2956-2008. I QB/T2956-2017 鞋类外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鞋类外底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日常穿用鞋的外底. 本标准不适用于职业、防护、安全鞋用外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32一2008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与织物粘合强度的测定 GB/T3903.1鞋类通用试验方法耐折性能 GB/T3903.2鞋类通用试验方法耐磨性能 GB/T3903.5鞋类整鞋试验方法感官质量 GB/T3903.12鞋类外底试验方法撕裂强度 GB/T3903.13鞋类外底试验方法尺寸稳定性 HG/T3689一2014鞋类耐黄变试验方法 3分类 3.1按使用对象分类 分为成人鞋、儿童鞋和婴幼儿鞋外底. 3.2按外底材料分类 分为天然皮革、橡胶、塑料等材料制成和多种材料混用组合制成的鞋类外底. 3.3按外底结构分类 分为微孔外底、实心外底、组合外底和其他外底. 4要求 4.1感官质量 感官质量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感官质量 序号 项目 要求a 表面应洁净,各部位应修剪整齐,外底花纹应清晰;同双外底相同部位的色泽、花纹应基本 1 整体外观 一致(特殊风格产品除外);无收缩变形、开裂、分层现象等明显感官缺陷:外底的着地面 及外侧面不应有砂粒、杂质,气泡或气孔直径不应大于1m;非着地面的气泡、砂粒、杂 质直径不应大于3mm 深度不应大于1.5mm 且数量不应多于3处 2 色差 同双底(片)相同部位可有轻微色差,同批色泽应基本一致 欠硫、喷霜、 3 海绵状 不应有(发泡微孔材料的海绵状除外) 4 缺胶料 屈挠部位及花纹表面不应有 5 外底厚度 前掌着力部位扣除花纹后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外底设计为贯通花纹的除外) 1 QB/T2956-2017 表1(续) 序号 项目 要求 6 尺寸 同双外底长度相差≤2.0mm 宽度相差≤1.5mm 厚度相差≤1.0mm a表中未列入的感官质量缺陷按以上类似项目处理. 4.2物理机械性能(婴幼儿鞋外底不测) 4.2.1耐折性能 4.2.1.1屈挠部位(含花纹)厚度大于25mm的外底不测耐折性能. 4.2.1.2鞋类外底耐折性能的技术指标见表2. 表2耐折性能 项目 要求 天然皮革外底 (不割口) 不应起过3处且单个装纹长皮不应大于50:不应出涂色脱器 和开胶现象 折后割口裂口长度不应大于20.0mm.折后出现新裂纹不应超过3处且单个 耐折性能 其他外底 裂纹长度不应大于5.0mm;不应出现涂色脱落和开胶现象;有沿条的外底 (预割口5mm) 沿条处不应出现开胶、裂纹.有气(液)垫的鞋底折后气(液)不应出现 漏气(液)、瘪塌现象 4.2.2耐磨性能 4.2.2.1天然皮革外底不测耐磨性能. 4.2.2.2磨痕长度不应大于14.0mm. 4.2.3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 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不应小于20N/cm 微孔底撕裂而胶层不开时不应小于15N/cm. 4...
QB/T 2927.2-2017 钓具 第2部分:钓鱼浮标.pdf
ICS97.200 分类号:Y56 备案号:58806-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927.2-2017 代替QB/T2927.2一2007 钓具第2部分:钓鱼浮标 Fishing tackle-Part 2:fishing floats 2017-04-12发布 2017-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2927.2-2017 前 言 QB/T2927《钓具》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钓鱼钩; —第2部分:钓鱼浮标 本部分为QB/T2927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QB/T2927.2一2007《钓具第2部分:钓鱼浮标》. 本部分与QB/T2927.2一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适用范围中的非自立标、自立标浮标为直立标、横标(见1 2007版1); —修改术语非自立标、自立标为直立标、横标(见3.1、3.2 2007版3.1、3.2); 一增加紧固豆、引线、浮标标号、浮标浮力四项术语和定义(见3.5、3.8、3.10、3.11); —修改材质分类(见4.1 2007版4.1); —删除对材料的要求(见2007版5.1): —增加外形尺寸中对横标的要求(见5.2.4): —修改标体直度的内容(见5.3 2007版5.4); 一修改浮力为浮力稳定性及对应的试验方法(见5.4.1、6.4.1 2007版5.5、6.4); 增加标号浮力和浮力偏差的内容及对应的试验方法(见5.4.2、5.4.3、6.4.2、6.4.3); —修改印刷油墨为涂层及对应的试验方法(见5.5、6.5 2007版5.6、6.5).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文体用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湖南名昶渔具有限公司、上海三信渔具有限公司、湖南省池海浮标钓具有限公司、 湖南名冠钓具有限公司、临湘市名门钓具有限公司、临湘市海鳌鱼具有限公司、临湘市刀郎钓具有限 公司、临湘市天野钓具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宁波市北仑海伯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杭州富凡实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继恩、杨界雄、唐阿康、丁龙兴、武海云.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T2927.2-2007. I QB/T2927.2-2017 钓具第2部分:钓鱼浮标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钓鱼浮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海洋、湖泊、溪流、池塘等水中钓鱼用的直立标、横标系列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接收质量(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6675.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直立标standing float 根据浮标在水中浮力的大小,在标下端配加一定重物,入水后能正立或斜立于水中的浮标. 3.2 横标round float 各种几何形状的浮标入水后,标身能横浮在水面的浮标. 3.3 标体body 浮标的整体. 注:标体包括标身、标脚、标尾,如图1所示. d a一标身:b一标身直径:d一标脚:c一标尾: 图1标体结构示意图 3.4 标身trunk 又称标肚,浮标的主体部分,可浮在水上. 1 QB/T2927.2-2017 3.5 紧固豆bead stop 连接标身,紧固鱼线,内置于标身中间,放置一或两枚,用于横标. 3.6 标身直径diameter 标身最粗处(一般为锥体最大的直径处). 3.7 标尾tail 又称视标、标尖,标身上端细小显示目标的部位,有实芯尾、空芯尾两种. 3.8 引线string 合并双线通过标身中间并穿过紧固豆,起引导鱼线之用. 3.9 标脚food 在标身下端,用于扦于或固定在浮标座中. 3.10 浮标标号float grade 按浮标的浮力大小而编的浮标号码称为“标号”,通常称X号浮标.号位数字小,表示浮力小. 3.11 浮标浮力float buoyancy 将钓鱼浮标的标身(标肚)全部浸水中水对标身的向上作用力. 4分类 4.1按材质分类 羽标、木质标、通草标、高分子材料标. 4.2按用途分类 海钓标、小海标、池钓标、溪钓标、冰钓标. 4.3按产品形状分类 一直立标(细长流线型标、菱形标、椭圆形标等); —横标(圆球形标、水滴形标等). 5要求 5.1外观 5.1.1...
QB/T 2916-2017 自由低音手风琴.pdf
ICS97.200.20 分类号:Y58 备案号:57033-2017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916-2017 代替QB/T2916一2007 自由低音手风琴 Free bass accordions 2017-01-09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2916-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B/T2916一2007《自由低音手风琴》. 本标准与QB/T2916一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增加了适用标准的引用; —增加了适用的术语和定义; —将分类、标记从要求中移出,作为单独章并表述为分类和标记; —增加了对产品贝司按钮表面高度差的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测试方法; —调整了对产品键盘部分、贝司部分的表述,并将其要求进行了分别表述; —增加了对产品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测试方法; —将产品贝司部分属外观的要求,并入到工艺及外观的条款中: —增加了对废弃产品回收利用的表述; ——修改了检验规则.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阴金杯安琪乐器有限公司、北京乐器研究所、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 心(广州)、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红棉乐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时建明、缪庆平、王伟、潘绮珊、肖巍、何志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T2916-2007. QB/T2916-2017 自由低音手风琴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鸣乐器自由低音手风琴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主要部位名称、要求、废弃产品 的回收利用、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贝司琴箱内设有双系统并由系统转换器控制且可以演奏任意旋律的手风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451一1982标准调音频率 GB/T23146一2008十二平均律的频率与音分的计算 GB/T28489一2012乐器有害物质限量 GB/T31731一2015废弃乐器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规范 QB/T1298一2014手风琴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自由低音free bass 贝司部分按照音阶的半音音程关系排列,以单音形式发音,可伴奏或独奏的低音部分. 3.2 双系统double-system 由转换器控制,兼具自由低音与传统低音两种方式的低音系统,其自由低音部分根据结构的设置按 半音排列的方向不同分为B、C系统. 3.3 B系统B-system 自由低音系统按半音关系由高到低依次排列,高音在上,低音在下. 3.4 C系统C-system 自由低音系统按半音关系由低到高依次排列,低音在上,高音在下. 3.5 系统转换器system convertor 自由低音系统与传统低音系统的转换装置. 3.6 基础低音ground bass 按照纯五度关系排列且采用十二平均律的左手固定低音. 3.7 琴箱cabinet 具有共鸣作用和可装载各功能部件结构的框架主体. [QB/T1298一2014,定义3.1] QB/T2916-2017 3.8 风箱bellows 可拉伸、压缩起吸排气作用的折层状箱体. [QB/T1298一2014,定义3.2] 3.9 键盘keyboard 按一定音程关系排列的以钢琴式琴键或按钮式琴键组成的可演奏主旋律的部件. [QB/T1298一2014,定义3.3] 3.10 贝司bass 按一定规则排列的以按钮式琴键组成的可演奏主旋律或兼有伴奏功能的部件. [QB/T1298一2014,定义3.4] 3.11 音簧reed 发音的振动体. [QB/T1298一2014,定义3.5] 3.12 音列reed blocks 按一定音程关系排列的音簧组合. [QB/T1298一2014,定义3.6] 3.13 变音器registers 可改变音列组合并丰富音色的传动机构. [QB/T1298一2014,定义3.7] 3.14 风压wind pressure 拉伸压缩风箱而产生的能使音簧振动的气体压力. [QB/T1298一2014,定义3.8] 3.15 波动音waving tone 两个同度音簧同时振动发音而因其频率差异所产生的拍音. [QB/T1298一2014,定义3.9] 3.16 双波动音double waving tone 三个同度音簧同时振动发音而因其频率差异所产生的拍音. [QB/T1298一...
QB/T 2841-2017 乐器音准装置及准确度等级判定.pdf
ICS97.200.20 分类号:Y58 备案号:57034-2017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841-2017 代替QB/T2841-2007 乐器音准装置及准确度等级判定 Tuning device of musical instruments estimation of the accuracy class 2017-01-09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2841-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B/T2841一2007《乐器音准装置准确度等级判定》. 本标准与QB/T2841一2007相比,除做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适用标准的引用;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对音准装置分类的表述: —调整了对音准装置准确度等级的表述; —增加了对音准装置性能、标志及说明书、使用安全、电源端骚扰电压、骚扰功率、谐波电流限 值、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测试方法: 一修改了检验规则,并删除了原标准中降级的判定方法; —将“使用范围、检验周期”从“检验规则”中移出,作为单独章并表述为“使用范围和校准周 期”; 增加了对废弃音准装置回收利用的表述; 增加了对音准装置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表述.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吟飞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北京乐器研究所、国家轻工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广州)、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蔚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音乐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廷国、秦宏伟、张小川、王伟、肖巍、潘琦珊、赵哲、朱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T2841-2007. QB/T2841-2017 乐器音准装置及准确度等级判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乐器音准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使用范围和校准周期、废弃产品的回收利 用、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乐器频率所使用和校准乐器的音准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一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947一1996声学名词术语 GB/T6388一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8898一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GB/T13837一2012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GB17625.1一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T23146一2008十二平均律的频率与音分的计算 GB/T23151一2008乐器产品使用说明的编制原则 GB/T28489一2012乐器有害物质限量 GB/T31731一2015废弃乐器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音准装置tuning device 用于测量乐器频率及偏差大小或提供指定频率的装置. 3.2 音分cent 两个相比等于2的1200次方根的频率间的频程. [GB/T3947一1996,定义11.20]. 注:频率与音分的换算见GB/T23146一2008中3.5. 4分类 分为三类: a)只接收频率的音准装置; b)可接收频率又可发出指定频率的音准装置; c)仅发出指定频率的音准装置. 5要求 5.1律制 音准装置应采用十二平均律. 1 QB/T2841-2017 5.2标准音 音准装置以小字一组a音的频率为标准音. 5.3准确度等级划分 在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35%~75%、交流供电的频率在(50±2)Hz、电压(220± 22)V和在直流供电额定工作电压±15%的条件下,按照音域测量范围及测量准确度的允许误差,接收 乐器频率音准装置的分级与判定应符合表1的规定,可发出指定频率音准装置的分级与判定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1 等级 音域测量范围 测量准确度(音分) I ≥7组(大字二组-小字五组) ±0.5 Ⅱ ≥5组(含小字一组) ±1 Ⅲ ≥1组(含小字一组) ±5 表2 等级 发声准确度(音分) I ±0.2 Ⅱ ±1 ±3 5.4灵敏度 音准装置在电信号输入、电压幅度不小于10mV条件下,音准装置应能准确测量音高或频率. 5.5发音持续时间及衰减量 可发声出指定频率音准装置所发出的频率应稳定、持续时间不应小于10$,其衰减量不应大于 2dB/s. 5.6构及操作功能 结构应无机械损伤,控制件应灵敏、有效、无松旷,显...
QB/T 2838-2014 爵士鼓.pdf
...
QB/T 2826-2017 胶印紫外光固化油墨.pdf
ICS87.080 分类号:A17 备案号:57066-2017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826-2017 代替QB/T2826一2006 胶印紫外光固化油墨 Ultraviolet curing offset ink 2017-01-09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2826-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B/T2826一2006《胶印紫外光固化油墨》. 本标准与QB/T2826一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删除外观指标及试验方法(见2006版表1及4.1); 修改细度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1及4.3 2006版表1及4.3); 修改黏性指标(见表1 2006版表1); 修改干燥性指标和照射条件(见表1及4.6.3 2006版的表1及4.6.3); 增加流动度指标及检测方法(见表1及4.6.6): 删除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误差指标(见2006版的3.2); 修改有害可溶性元素的最大限量的名称及测定方法(见3.2及4.6.7 2006版的表2及4.7); 增加有害元素总含量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见3.3及4.6.8); 增加有机挥发性物质(V0C)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见3.4及4.7); 修改检验温度条件(见4.1 2006版的4.8); 修改检验规则(见5 2005版5); 修改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见6 2006版的6).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油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中钞油墨有限公司、洋紫荆油 墨有限公司、盛威科(上海)油墨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油墨有限公司、天津天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剑彬、张进梅、李青、杨爱军、杨清、张涛、周金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QB/T2826-2006. I QB/T2826-2017 胶印紫光固化油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胶印紫外光固化油墨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带紫外光固化装置的胶印印刷机、纸张及复合材料上使用的胶印紫外光固化油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8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14624.1胶印油墨颜色检验方法 GB/T14624.2胶印油墨着色力检验方法 GB/T14624.3胶印油墨流动度检验方法 GB/T18723印刷技术用黏性仪测定浆状油墨和连接料的黏性 GB/T23986一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CY/T127一2015用于纸质印刷品的印刷材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试样的制备方法 QB/T1149回形针 QB/T2624一2012单张纸胶印油墨 QB2930.1油墨中某些有害元素的限量及其测定方法第1部分:可溶性元素 QB2930.2油墨中某些有害元素的限量及其测定方法第2部分:铅、汞、镉、六价铬 3要求 3.1技术性能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技术性能指标 序号 项目 要求 1 颜色/级 ≥ 4 2 细度1/um ≤ 12.5 3 细度2/um ≤ 25.0 着色力1% 95~105 5 黏性 7.0~16.0 6 干燥性/次 ≤ 3 7 流动度/mm 23~42 细度1/细度2二者选一,方法依据QB/T2624一2012附录A 指标与方法相互对应. 3.2有害可溶性元素的最大限量 应符合表2的规定. 1 QB/T2826-2017 表2有害可溶性元素的最大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元素名称 铅(Pb) 汞(Hg) 砷(As) 铬(Cr) (Cd) 锑(Sb) 钡(Ba) 硒(Se) 限量/(mg/kg) 90 60 25 60 75 60 1000 500 注:大红墨、金红墨的钡元素的最大限量不在此范围. 3.3有害元素总含量限量 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的总含量限量应小于100mg/kg 3.4有机挥发性物质(V00)限量 应符合有机挥发性物质总量(V0Cs)不大于2%. 4试验方法 4.1实验室条件 试验应在环境温度(23士2)℃、相对湿度(655)%条件下进行. 4.2颜色 按GB/T14624.1进行试验. 4.3细度 4.3.1细度1按QB/T2624一2012中附录A方法一进行试验. 4.3.2细度2按QB/T2624一2012中附录A方法二进行试验. 4.4着色力 按...
QB/T 2821-2015 金属晾衣架.pdf
ICS91.060 分类号:Y71 备案号:51111-2015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821-2015 代替QB/T2821一2006 金属晾衣架 Metal hanger 2015-07-14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2821-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B/T2821一2006《金属晾衣架》的修订.与QB/T2821一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修改适用范围; 增加按控制方式的产品分类: 删除了标记; 修改承重性的要求; 修改自锁性的要求; 修改结构稳定性的要求; 增加电气安全的要求; 修改使用寿命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五金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4/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永康市越超工贸有限公司、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友利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芳园五金制品厂、佛山市侨源家居用品有限 公司、江阴市友邦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华峰瑞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中宇建材集团有限公 司、九牧智能厨卫(安徽)有限公司、浙江小白杨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南昌艾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上 海明日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福太太家居用品厂、卡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标准化 研究与促进中心、辉煌水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上海建筑五金工业研究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徐杰、杨其武、黄安川、钦建宏、章国政、李俊、缪震、史普芹、曾天生、王红旗、 李岩清、万小刚、黄友康、李新国、黄万格、林涛、林补生、邹长征、徐永安、忻成梁、严德勇、全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T2821-2006. I QB/T2821-2015 金属晾衣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晾衣架的分类、使用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 存. 本标准适用于居室内、外晾晒衣、物使用的金属晾衣架(以下简称“晾衣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1732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4706.1一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5237.2一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 GB/T6461一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 GB/T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10125一2012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T13452.2色漆和清漆漆膜的测定 QB/T3821一200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 3分类 晾衣架按安装方式分为落地式(落地折叠式、落地伸缩式)晾衣架和挂式晾衣架;按使用形式分为 升降式晾衣架、推拉式晾衣架和折叠式晾衣架;按控制方式分为手动晾衣架和电动晾衣架. 4使用条件 晾衣架宜在风力不大于六级的气象条件下使用. 5要求 5.1材料 5.1.1杆件应采用不锈钢、碳素钢、铝合金、不锈钢复合材料等材料制造,也可使用保证产品性能的 其他金属材料制造. 5.1.2塑料件应采用耐老化塑料. 5.2加工与装配 5.2.1直杆件应挺直,弯曲度不应大于杆件总长的1%. 5.2.2平行杆件之间应相互平行,平行度不应大于杆件间距的1%. 5.2.3固定连接的构件应连接牢固,无卡阻、转动.活动部件(如铰链、轮子、滚动轴承等)应活动 灵活,手感轻便. 1 QB/T2821-2015 5.3外观 5.3.1抛光件,压铸件外表边沿不应有明显的疵锋及飞边,衣面及口边、孔位不应有变形、破裂、裂 痕、冷隔、碰伤、缺料痕等缺陷,表面图案、文字、线条应清晰. 5.3.2塑料件表面不有明显的填料斑、溢料、缩痕、气孔、翘曲、熔接痕、擦伤、划伤和污垢. 5.3.3电镀层表面应光泽均匀,不应有脱皮、起泡、龟裂、烧焦、露底、剥落、黑斑及明显的麻点等 缺陷. 5.3.4喷涂层表面不应有气泡、橘皮、色差/异色、露底掉漆、积漆/溢漆、烧焦/发黄、少漆/薄漆、补 漆等缺陷. 5.3.5不锈钢表面不应明显皱折、划伤、凹坑、瘪等缺陷. 5.4镀、涂层结合强度 5.4.1镀层应结合牢固,漆膜涂层附着力应为1级. 5.4.2喷塑层附着力应为0级 5.4.3涂层厚度不应低于0.06mm. 5.4.4涂层在承受...
QB/T 2806-2017 温控水嘴.pdf
ICS91.060 分类号:Y71 备案号:59735-2017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806-2017 代替QB2806一2006 温控水嘴 Thermotatic faucets 2017-07-07发布 2018-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2806-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B2806一2006《温控水嘴》的修订,与QB2806一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 术变化如下: —本标准性质改为推荐性; —增加了温控水嘴的金属污染物析出量要求; —修改了材料要求; —增加了配套装置; —删除了橡胶件表面质量要求; 删除了陶瓷阀片硬度要求; —删除了温控水嘴P类; —增加了单柄三控温控水嘴: 将出水温度38℃修改为40℃; 一修改了表面耐腐蚀性能要求; —增加了热水失供的安全性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五金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4/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珠海市舒丽玛温控卫浴设备有限公司、珠海普乐美厨卫有限公司、宁波埃美柯铜 阀门有限公司、广东华艺卫浴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摩恩水暖器材有限公司、中国五金制品协会、厦门松 霖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国人温控卫浴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恒洁卫浴有限公司、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雅鼎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奥雷士洁具有限公司、中宇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 司、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上海建筑五金工业研究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谢庆俊、陈建业、郑雪珍、丁言飞、王惠敏、柳润峰、黄远方、杨和军、林培旭、 林细勇、俞光、张伟、曾天生、岳鹏、区卓琨、郝非、忻成梁、俞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2806-2006. I QB/T2806-2017 3.4 关进水水嘴close the inlet water 水嘴启闭由启闭冷、热两路进水方式实现. 3.5 关出水水嘴close the outlet water 水嘴启闭由直接启闭混合水方式实现. 3.6 安全性safety with cold water or hot water failure 冷水或热水失供时,温控装置迅速作出反应,调控热水或冷水供水,使出水温度和流量达到规定值, 避免人体烫伤或感觉不适. 3.7 使用寿命mechanical endurance 水嘴经一定数量出水温度交变试验周期后,其使用性能仍符合本标准要求,这个操作周期数即为水 嘴使用寿命. 3.8 管道温控阀pipeline thermostatic valve 安装在供水管道上用于调控出水温度的温控装置. 3.9 普通水压温控水嘴general pressure thermostatic faucets 在0.1MPa~0.5MPa水压下使用的温控水嘴. 3.10 高水压温控水嘴high pressure thermostatic faucets 在0.1MPa~2.0MPa水压下使用的温控水嘴. 4分类及命名 4.1分类 4.1.1按控制手柄数量分为单柄和双柄. 4.1.2按控温类型分为恒温水嘴(以下用T表示)和恒温衡压水嘴(以下用TP表示). 4.1.3按使用场合分为淋浴、浴缸、洗涤、面盆、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管道阀等. 4.1.4按安装形式分为明装和暗装. 4.1.5按使用压力分为普通水压和高水压. 4.2命名 命名宜包含控制手柄数量、控温类型、使用场合、安装形式和使用压力. 示例: 控制手柄数量为单柄、控温类型为恒温衡压、使用场合为浴缸、安装形式为明装、使用压力为高水压的产品可命名 为单柄恒温衡压浴缸明装高水压水嘴. 5使用条件 5.1工作压力 5.1.1普通水压:供水压力0.1MPa~0.5MPa 超过0.5MPa应加装减压阀. 5.1.2高水压:供水压力0.1MPa~2.0MPa 建议正常使用水压为0.3MPa~1.5MPa. 2 QB/T2806-2017 5.2介质使用温度 冷水温度4℃~29℃、热水温度45℃~85℃,建议正常使用热水温度为50℃~75℃. 6材料 6.1产品使用的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材料,在本标准规定的使用条件下,不应对人体健康造成危 害,不应对饮用水造成任何水质、外观、味觉、嗅觉等变化. 6.2水嘴与水接触的部件不应使用锌合金等易腐蚀材料.在保证产品性能的条件下,产品所使用的材 料应符合相应的材料标准. 7配套装置 7.1与水嘴配套的花洒应符合GB/T23447的规定. 7.2与水嘴配套的软管应符合GBT23448的规定. 7.3与水嘴配套的排水配件应符合JC/T932的规定. 8要求 8.1外观 8.1.1镀层表...
QB/T 2778-2015 荧光笔.pdf
ICS97.180 分类号:Y50 备案号:51115-2015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778-2015 代替QB/T2778一2006 荧光笔 Fluorescent pens 2015-07-14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2778-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B/T2778一2006《荧光笔》的修订.本标准与QB/T2778一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见1 2006版的1);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见2006版的3); 修改了书写性能要求(见4.1 2006版的5); 修改了抗漏性要求(见4.1 2006版的5); 修改了间歇书写要求(见4.1 2006版的5); 增加了可迁移元素含量和笔套安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4.3、6.14); 修改了划线仪器、书写载荷和书写角度要求(见5.1 2006版的6.1); 修改了标志的要求(见8.1.1 2006版的9.1); 修改了型式检验规定(见7.2.1 2006版的8.1.1); 删除了保质期(2006版的9.4.2).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金万年文具有限公司、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制笔工业研究所、 广东联众文具有限公司、真彩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韶关盛怡文具有限公司、深 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雄鹰笔墨科技有限公司、温州爱好笔业有限公司、温州市天丰文具有 限公司、温州市天好笔业有限公司、温州市文泰笔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田忠、周秋腾、朱慧兰、姚鹤忠、陈景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T2778-2006. I QB/T2778-2015 荧光笔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荧光笔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纸张上作记号或标志之用的水性墨水荧光笔.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12564书写纸 GB2102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3分类 荧光笔按其储水结构可分为储水芯式荧光笔和直液式荧光笔. 4要求 4.1荧光笔的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初写性能 100mm内出墨正常 6.1 书写性能 划线100m以上,线迹应流畅,无明显变淡、断线现象 6.2 抗漏性/kPa ≤-10 6.3 笔头滑缩力N ≥5.9 6.4 笔头强度/N ≥4.9 6.5 发光性能b 紫外光下线迹应明显发光 6.6 透过性能 复印前:遮盖字迹应清晰显现;复印后:字迹应可辨 6.7 干燥性 ≤30s 覆盖纸上应无墨迹 6.8 间歌书写 ≥2h 100mm内应出墨正常 6.9 耐温性 (60士2)℃、1h 书写应出墨正常,无渗漏墨水现象 6.10 耐冲击性 1m高度水平跌落,书写应出墨正常,零部件应无开裂、变形、脱落 6.11 笔套拉力/N 4.9~39.2 6.12 外观 表面应光洁,无擦伤、裂纹等缺陷:整笔应无明显歪斜;零部件装配应 6.13 平服、牢固;标志应字迹清晰;笔头部或尾部应无渗漏墨水现象 仅适用于直液式荧光笔. b仅适用于灌注红、黄、橙、绿、粉红色墨水的荧光笔. 不适用于灌注紫色墨水的荧光笔. 4.2荧光笔墨水中的可迁移元素含量应符合GB21027的规定. QB/T2778-2015 4.314周岁以下学生使用的荧光笔笔杆、笔套上的涂层中的可迁移元素含量及笔套安全应符合GB 21027的规定. 5试验仪器、材料和条件 5.1划线仪 当使用划线仪时,应设定至满足下列条件: a)书写载荷:线迹宽度<2.5mm 0.49N; 线迹宽度≥2.5mm 0.98N; b)划线速度:线迹宽度<2.5mm (5.0士0.5)m/min; 线迹宽度≥2.5mm (9.0±0.5)m/min; c)书写角度:圆型笔头:(65土5)°; 非圆型笔头:笔头最大宽度部分与纸面完全接触时的角度; d)衬垫板:抛光的不锈钢板. 5.2书写纸 符合GB/T12654的定量规格为70g/m2的书写纸. 5.3环境条件 若无特别的规定,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进行: a)环境温度:15℃~25℃; b)相对湿度:50%~80%. 6试验方法 6.1初写性能 6.1.1试验器具 60...
QB/T 2777-2015 记号笔.pdf
ICS97.180 分类号:Y50 备案号:51114-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777-2015 代替QB/T2777一2006 记号笔 Marking pens 2015-07-14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2777-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B/T2777一2006《记号笔》的修订.本标准与QB/T2777一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如下: 修改了书写性能要求(见4.1 2006版的4); 修改了抗漏性要求(见4.1 2006版的4); 修改了间歇书写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1、6.8 2006版的4、6.8); 修改了外观要求(见4.1 2006版的4); 增加了可迁移元素含量和笔套安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4.3、6.15); 修改了划线仪器、书写载荷和书写角度要求(见5.1 2006版的5.1); 修改了干燥性的试验方法(见6.6 2006版的6.6); 修改了型式检验的规定(见7.2.1 2006版的7.1.1); 删除了保质期(2006版的8.4.2).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制笔工业研究所、 广东联众文具有限公司、真彩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万年文具有限公司、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广东宝克文具有限公司、上海飞华制笔有限公司,山东一枝笔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永生文教 用品有限公司、韶关盛怡文具有限公司、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雄鹰笔墨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爱好笔业有限公司、温州市天丰文具有限公司、温州市天好笔业有限公司、温州市文泰笔业有限公 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殷永生、龙水云、胡省洋、姚鹤忠、陈景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T2777-2006. QB/T2777-2015 记号笔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记号笔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纸张、木材、金属、玻璃、塑料、搪瓷、陶瓷等一种或多种材料上作记号或标志的 记号笔.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12654书写纸 GB2102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3分类 3.1记号笔按墨水种类可分为两类:使用水性墨水的为水性记号笔(包括彩色水笔);使用油性墨水 的为油性记号笔. 3.2记号笔按其储水结构可分为储水芯式记号笔和直液式记号笔. 4要求 4.1记号笔的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要求 项目 试验方法 水性记号笔 油性记号笔 初写性能 100mm内应出墨正常 6.1 书写性能 划线100m以上,线迹应流畅,无明显变淡、断线现象 6.2 抗漏性/kPa ≤-10 6.3 笔头滑缩力/N ≥5.9 6.4 笔头强度/N ≥4.9 6.5 干燥性 ≤1min 覆盖纸上应无墨迹 6.6 附着性 载荷4.9N 线迹不应被擦除b 6.7 间歇书写 ≥5h 100mm内应出墨正常 ≥30min 100mm内应出墨正常 6.8 耐水性 ≥1h 线迹应保持可见c 6.9 耐光性 ≥24h 线迹应保持可见 6.10 耐温性 (60士2)℃、1h 书写应出墨正常,无渗漏墨水现象 6.11 耐冲击性 1m高度水平跌落,书写应出墨正常.零部件无开裂、变形、脱落 6.12 笔套拉力/N 4.9~39.2 6.13 QB/T2777-2015 表1(续) 要求 项目 试验方法 水性记号笔 油性记号笔 表面应光洁,无擦伤、裂纹等缺陷;整笔应无明显歪斜;零部件装配应平 外观 6.14 服、牢固;标志应字迹清晰;笔头部或尾部应无渗漏墨水现象 仅适用于直液式记号笔. b不适用于彩色水笔. 不适用于无耐水性标志的水性记号笔. 4.2记号笔墨水中的可迁移元素含量应符合GB21027的规定. 4.314周岁以下学生使用的记号笔笔杆、笔套上的涂层中可迁移元素含量及笔套安全应符合GB21027 的规定. 5试验仪器、材料和条件 5.1划线仪 当使用划线仪时,应设定至满足下列条件: a)书写载荷:线迹宽度<2.5mm 0.49N; 线迹宽度≥2.5mm 0.98N; b)划线速度:线迹宽度<2.5mm (5.0±0.5)m/min; 线迹宽度≥2.5mm (9.0±0.5)m/mi...
QB/T 2740-2014 口风琴.pdf
ICS97.200.20 分类号:Y58 备案号:46706-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740-2014 代替QB/T2740一2005 口风琴 Melodica 2014-07-09发布 2014-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2740-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B/T2740一2005《口风琴》的修订.与QB/T2740一2005相比,除做编辑性修改外, 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适用标准的引用; 增加了术语,修改了部分术语的定义内容; 删除以工艺、材料作为划分等级的内容; 修改了标准音的要求: 修改了音准的要求: 修改了发音灵敏性的要求; 增加了吹口与吹管插拔力和插接尺寸的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测试方法; 增加了音孔板和音簧的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测试方法; 增加了琴箱漏气量的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测试方法; 增加了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测试方法; 修改了检验规则; 修改和增加了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表述和规定.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奇美乐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龙贵、董德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的情况为: —QB/T2740-2005. QB/T2740-2014 口风琴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鸣乐器口风琴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主要原材料、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 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铜质音簧为发音体并带有键盘装置的口风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451一1982标准调音频率 GB/T191一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388一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10567.1一1997铜及铜合金加工材残余应力检验方法硝酸亚汞试验法 GB/T23146一2008十二平均律的频率与音分的计算 GB/T28489一2012乐器有害物质限量 GB/T31109一2014乐器声学品质评价方法 QB/T3814一1999(200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外观质量测试方法 QB/T4131一2010键盘乐器键宽尺寸系列 QB/T2894一2007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色母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琴箱cabinet 装载各功能部件的箱体. 3.2 支架bracket 用来固定各功能部件并与琴箱相连接的主体架. 3.3 音孔板sound hole board 固定音簧的金属板. 3.4 音簧reed 发音的振动体. 3.5 键盘keyboard 按一定音程关系排列的、并以钢琴式琴键组成的可演奏旋律的部件. 3.6 吹口mouthpiece 用于吹奏的部件. QB/T2740-2014 3.7 吹管blowpipe 吹奏时用连接吹口与琴箱的部件. 4分类 4.1根据音域范围分为24键、25键、27键、32键、36键、37键. 4.2根据声学品质、演奏性能的不同,分为高级品和普及品. 5要求 5.1声学品质 5.1.1律制 应采用十二平均律. 5.1.2标准音 小字一组a音的频率应在440.00Hz一443.83Hz的范围内确定,确定的小字一组a音的频率值应符 合GB/T23146一2008附录A中表A.4的规定. 5.1.3音准 各音音准允许误差和相邻两音音准允许误差之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要求 等级 各音音准允许误差/音分 相邻两音音准允许误差之音分 高级品 10 ≤8 20 普及品 ≤12 -10 5.1.4谐和性 全音域内的同度音和八度音应谐和. 5.1.5音质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等级 要求 高级品 应清脆、柔和、圆润、响亮、均匀,应无沙音、哑音、杂音 普及品 应柔和、圆润、均匀,应无沙音、哑音、杂音 5.2演奏性能 5.2.1发音灵敏性 风压不超过490Pa时,按键盘上任意一键应开始发音. 5.2.2键盘 5.2.2.1八度音程的白键宽度应符合QB/T4131一2010表1中键形式代号C的规定. 5.2.2.2相邻两琴键下沉深度误差之差不应大于2.0mm. 5.2.2.3黑键上表面宽度应符合QB/T4131一2010表1中键形式代号C的规定. 5.2.2.4白键间隙应符合QB/T4131一2010表1中键形式代号C的规定. 2 QB/T2740-2014 5.2.2.5黑键前端上表面距白键面的高度应为5.0mm~7.5mm. 5.2.2.6白键静止最大负荷应...
QB/T 2730.2-2013 水基喷绘墨水.pdf
ICS87.080 分类号:A17 备案号:43555-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730.2-2013 代替QB/T2730.2一2005 水基喷绘墨水 Water based ink for large format ink jet printing 2013-12-31发布 201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2730.2-2013 前 言 QB/T2730为系列标准,分为两个部分: 一喷墨打印机用墨水; —水基喷绘墨水. 本部分为QB/T273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是对QB/T2730.2一2005《喷墨打印墨水第2部分:喷绘墨水》的修订,与QB/T2730.2一 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水基喷绘墨水”; 修改了“范围”(见1 2005年版的1): 规范性引用文件对版本和引用文件进行了相应的增减和修改; 删除了“产品分类”(见2005年版的3);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3); 一技术性能要求作如下修改: ●修改了“表面张力”和“黏度”的范围(见4.1表1 2005年版的4.1表2): 删除了“pH”、“打印效果”、“间歇性打印效果”和“耐水性”要求(见2005年版的 4.1表2); 将“色度”修改为“印迹色密度”,并制定其要求(见4.1表1 2005年版的4.1表2); 将“耐光色牢度”修改为“印迹耐紫外光照性”,并制定其要求(见4.1表1 2005年版的 4.1表2); 将“耐寒性”修改为“冻融稳定性”,并制定其要求(见4.1表1 2005年版的4.1表2); 将“扩散度”修改为“印迹互渗性”,并制定其要求(见4.1表1 2005年版的4.1表2): 将“经时劣化性”修改为“贮存稳定性”,并制定其要求(见4.1表1 2005年版的4.1表2); 删除了“主要包装质量”(见2005年版的4.3); 增加了“净含量”要求(见4.2). 删除了“卫生安全性”,将其要求归入技术性能要求(见4.1表2 2005年版的4.2表3); 修订了“试验方法”(见5 2005年版的5): 修订了“检验规则”要求(见6 2005年版的6); 一修订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见7 2005年版的7).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油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珠海保税区天然宝杰数码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郑州鸿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精化科技有限公司、潍坊环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工商大学、中山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田永中、秦国胜、王相军、黄星周、辛秀兰、王小妹、刘德文. 本部分于2005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QB/T2730.2-2013 水基喷绘墨水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水基喷绘墨水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水基染料型喷绘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 ISO2859-1:1999 IDT) GB/T10247一2008粘度测量方法 GB/T18722一2002印刷技术反射密度测量和色度测量在印刷过程控制中的应用 GB/T22237一2008表面活性剂表面张力的测定 QB2930.1一2008油墨中某些有害元素的限量及其测定方法第1部分:可溶性元素 HG/T3506一1999表面活性剂试验用水或水溶液电导率的测定 HJ567一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喷墨墨水 JJF1070一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喷绘墨水ink for large format ink jet printing 用着色剂、连结料、助剂等成分组成分散体系,在喷绘过程中被转移到打印介质上的着色物质. 3.2 印迹printout 通过喷绘机喷绘在打印介质上的痕迹. 3.3 标准印样standard proofs 通过规范介质、色块、覆盖率、图样、分辨率,打印形成的印迹. 4要求 4.1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表2的规定. 表1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要求 1 表面张力/(mN/m) 25~60 2 黏度/(mPas) 1.0~15.0 3 电导率y(uS/cm) < 10000 4 冻融稳定性 -20℃条件下墨水放置24h 表面张力和黏度的变化率不应超过20%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