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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甘孜州扶贫开发局,广元市以工代账事 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以工代项目工作,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 能作用,我们编制了《以工代账项目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以工代项目工作流程 四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6
附件 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流程 以工代账是我国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参与式扶贫 的重要手段.

以工代项目工作流程主要针对中央预算内以工代 赈示范工程资金、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省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 省级财政扶贫(以工代赈)资金投入的项目,现将流程制定如下.

一、规划编制 县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编制本级以工代赈 建设中长期规划.

规划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建设规模、资金筹播、 效益预测和保障措施等.

规划应落实国家、省相关要求,符合当 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总体布局.

二、项目储备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贩办)根据以工代贩建设规划组 织项目业主单位建立县级项目库.

省、市发晨改革部门(以工代 办)根据以工代贩建设规划和下级准荐的入库项目情况,建立 本级项目库.

省级项目库项目须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编制.

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计划编报 按照国、省以工代贩项目年度计划编报安排,县级发展改革 47
部门(以工代贩办)原则上应在以工代贩项目库中择优、择重、 择急选取项目,组织项目业主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编制年度建议 计划,并报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贩办) 纳入年度建议计划的项目应完成前期工作,审批手续齐全, 具备开工条件.项目业主单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可行性 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完成用地预审、项目选址、 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节能审查等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县级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审批.

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审核、汇总县级年度建议 计划,并编制本级年度建议计划: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 赈办)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按照有关项目规定,采用 因素法、遵选法确定选择项目,形成省级年度建议计划,中央预 算内投资、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项目按要求将建议计划上报国家 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加强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中央预算内 投资以工代项目应纳入国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储备项目库.

资料要件:市级、具级上报计划文件,必要的项目申报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

四、计划下达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中央财攻预算内 8
资金.

省发展改革委收到国家下达计划文件20个工作日内,将核 定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到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市 级发晨改革部门(以工代账办)在收到上级下达计划文件20个工 作日内,将计划转下达到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账办).县 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在收到上级下达计划文件20个工 作日内,将计划转下达到具体项目,并下达到所在的县级部门或 乡(镇) 省发展改革委下达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省财政预算内资金.

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在收到上级下达计划文件20 个工作日内,将计划转下达到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贩办)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在收到上级下达计划文件20 个工作日内,将计划转下达到具体项目,并下达到所在的县级部 门或乡(镇)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要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分解落实 到具体项目,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 省分解下达计划把项目推送至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月调度系统).

投资计划下达后,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如因特殊原因确需 调整的,应当根据审批权限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并报上级主管 部门备案.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调整,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以 工代办)应及时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更新相关情况.

资料要件:省下达计划文件,市、县转下达文件,计划调整 申请及批复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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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实施 (一)项目管理 1.开工准备.

项目业主单位根据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和规模 优化项目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预算,委托财评, 落实项目建设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对采取招投标方式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确定 施工单位;对政府采购方式的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确定施工单位; 对采取竞争方式的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 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 的意见》以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碰商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对采取 村民自建方式的项目,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农 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 举产生的项目理事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组织项目施工.鼓励村 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 队伍进行建设.

资料要件:确定项目建设方式的会议记录,招投标、政府采 购、竞争性谈判、村民自建相关材料 2.工程建设.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和质量 标准施工.

项目业主单位应成立工程建设协调机构、改善施工环境,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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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省级选 工作有关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广元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工作,我们结合近年来以工 代赈项目遵选有关情况,广泛收集各地和相关单位意见,研究制 定了《四川以工代赈项目符合性审查表》《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 陈述评分表》《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工作评价表》,现予以印 发供参考.

在开展省级遵选前,我们将根据有关情况进一步明确.

附件:1.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符合性审查表 2.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陈述评分表 3.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工作评价表 帝展和瓷 四 员会 年5
附件1 四川以工代账项目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XX县(市、区)XX以工代振项目 序号 指标 审查要求 是否符合 在在的问题 编制单位 合规性审查 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是否符合承业规定.

建设内容包括农村中小整生活、交通、水利等公基性基础设施和农 支持范围 建设内容审查 收、参村文化收游,林业草路等产业发展配留基设施建设,以及 复条、跑工安全风险高、施工工艺复杂的项目,大型桥梁、石 极据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工程建设.

原则上不得包括地形地质条件 刘刷、高挡土墙(m以上)、腐路前路暨等 和节务报酬润算一杂,科学论证工粒建设的务工岗位设置,用工数 可报告成实施方案章节体系、内容宽舱,专门设置项图用工求 方案充整性 显和工时、岗前技能培训人数等,逐明测算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及额 . 可研担告或实施方案是否罚合相关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要求,是否 选到标步设计和概踪深度.

建设方案 报告,可时报告成实施方案中.

设计和造快部分应该达到利步设计 包品:端制项目可研报告减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 方案可行性 和概算度,并能有效指导工程施工,可不再编制初步设计报香、 施工陷设计猴告,对于地质结构复杂,路工安全风险商,施工工艺 复录等工权复杂的限目,应单独编制初步设计报告、面工图设计报 告.需能地的的项需提供地期资料.

批复要件 据以工代服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性后,审批要件主要包项目用 地、选址、环评、脱诉、水士保持、行识论证等内容.

合理性 现范缴财以工代账项设计械预算文件编工作的通知》相关资 项月概预是否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客财政厅类于 求,概是面合理 投资规浆 在项用概媒(预期)表中对部项民体工配应发劳务报酬金限及明目 合规性 发政劳务报酬总额了以单列,应明步务报颜发议标准和总,以 及发放主体、发放对象,发放方式.

劳务报酬点申造资金规模的比 9不得低于30% 审查结果 符合成不符合 1.总体审查纳果分方特合一不将合,单明中有1增不符合的,总体审查即为“不目合”; 2.对存在问题和不是的指标项,请指遇主要用题或需优化内容.

附件2 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陈述评分表 项目名称: 项目员型: 进选编号: 评委编号: 序号 指标 分值 评审标准 得分 各性 项图基(市、区)分管以工代振县领导账述得5分, 维织领导 (20分) 陈述人 15 项目县县级分管负责网志对以工代服的政策理解、工作部署 政策理解(5分)、工作部署(5 和创缴情况90-15分 分)、创断情况(5分)前情打分.

定设方式 6 采用村民自建方式的项目6分 其他方式得4分, 建进度 6 永还省级资金计划下达后及时开工,并保证1年内完成建设任 务,得6分.

项目管理 (35分) 建设质量 10 永述工程建设质最符合行业标准.

资金筹措 承证明确和露实县级资全筹插.

7 绩效管理 8 承证及时拨付专项资会,不据用挤占等超范围使用专项受金 专项资全每100万校资吸纳报疾人、食人口、历止返贫监测 对象,易地肤贫搬迁路众等重点群众数超过7人得5分, 群众务工组织 9 10 专项资金每100万投资吸纳务工人数超过30人得10分.

10 特殊岗监设置 5 积服劳力、半劳力以及家庭图难婴服济的老党员,军别 11 政策逐卖 就业技能培训 5 开测阅能技能培科、务工以岗代调、就业技能培圳(产业类 (45分) 项目必须有产业技能培训)得5分,缺项不得分.

12 公营性岗位设置 结合项目实施,按屋设立乡村造路养护管理员、村级公益设 管理员,环垃卫生保洁员,治安联防静管员、生态护员 和昌地期迁安置点会益性岗位等.

折股量化分红 项思成的烫产折取是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易地撤迁安置 13 社区或村货体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用受型主体根据产 业项围经官和收益情况,开测以工代服资产析股量化分征.

14 劳务报发放 15 通*卡造平台发级 合计得分 审人员 H期 年 月日
附件3 四川省以工代项目管理工作评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进选编号: 序号 评审标理 各位 1.中、省能募内资金提付本高于9%的符1分、80%的初3 资全价理特况 10 分、109%的时分: 有多个项目的项目平均分值计分, 2023年度项日情况, 2.中、省财现内获全拨付本于90%的排分,95% 的指分、10%的符5分.

联全省以工代服月通被调度数部为准.

工代服项目 管情况 项日盈资计下达1年内完成项目建设的指分.

有多个项目的报项目平均分值计分,以 200年应项0况, (30分) 充成项目理登的3个月尚高成标额价收初6价: 在一卡理“平台提交唯工为准.

12 基统龙时限内民成有限专药工各存注分: 200年度成目情况, 开加岗前培,以工代到,就业(产业)技能培询荐2分 有多个项目目按项目平均分值计分.

产业类项目必须有产业技能培到.

款工代服专项使金项目劳 监总比例司达到专用资金申数承诺比例的得4分.

全容使用~卡通“平自发政劳务额酬得3分:每个项目发 2003年,204年4类变金全部项日计划下 站一年以上丹应运到兼进比例.

用一卡适平台发量务额的项目财查货金超试1500 就业农村基础设烫策 采打投标方式实的的与个项目发放劳务报顾总报配例 万元排4分: 城携广以工代国方式项目 均达别当年度计划财政变金控入10%以上的和采取村民自 列入2924年提广类目请单并实游的项目 务报 让目每个项目发政总要均达到当年度计划财政资金段入 (2分) 实通以工代版重点工程理 3个及以上项目使用一卡通“平台发放劳务投酬初5分.

200年的疫推工作情况.

吸纳目众务工贴况 专理资余司100月2管电的人即过50人存4分: 02押度目督况: 吸纳重点人群务工结况 专项资全与100万投资吸的重点人群人数超过7人初分.

202年度联目情况,重点人指线疾人 、股货人口、前止返食别时象、杨地 专理费金理目全部位用发成初2分,收盖,重指项目全部 10 按月发放劳务提剧 接用发政扫1分, 202年、202年适过一卡通发量的项目 190 5 11 本推准目工作 农业农村基结设施设锁 (9) 域如广以工代服方式 农自是项目财政资金地试1500万元行分, 买衣推项口图政资金入1500万元以上的得5分: 28年的农董工告结况, 12 椎目工告 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 4 建定是很推广项目销单得2分,实值重推项目3个发以上 (69) 7369. 210年的重雅工作指成.

39个次发运品哦 图、省多村振兴重点指扶 39个次发达县域得3分,国、省步村据列雍点暂扶是分别 14 3 839、2分. 因、省多村制兴点扶县在中央资全 三类情况有重合的,不重复得分.

15 自然大害等共他收监希响 文持的目 进受重大自然灾害等其他政策确支持的项目,指2分.

09. 国、省政 产佳类项目 北雁资产析股量化分点,有2分.

H址中机用目, 17 文持事况 N省宜图宜业和费多村 理设 中提项目在下年度征业成的阳川省宜居宜业和美当村的 (18分) 29. 在中、在预内符分成.

18 成国、者交办其融往务 承必国家、省线星场会程 东办国线、省线医路会分别目5分、49:完成国家康 者额交办但务分别指1分,13分.

2302年以案.

19 地肤指额迁安置点情况 自接为品地容相进是中安置点康务的质目者2分.

20 收等实售观 苏实莹托重点明目完遗大学生就业政集物县区解决名以 上文学生就业得1分.

202年以束.

21 计度内向有联工民服办综合处通运系岗需综同志存分, 2023年以来.

省道报情 国家通报 专理通报表的次4分:避技后评估考额,财政效考 22 (0) 對政续效考核街出列题1次报分:国家调度通提,重 核有指出所超分:连视、审计、智查、后证它考核 202年认来.

大日车预警通限:次图1分.

省限月调皮地质表扬1核间2分.

通报批请次租2会.

国家级普血教助和综合成 2004年以来, 24 我评价 家细查激助,项初3分, (59) 20以案,日一事座得较高分,只加 25 快莓省线督查动,1项阅2分.

改,项目由县区自主决定.

26 省年线管导批品错况 以工代国工布供得育定哲批本改司3分.

家发题委通 以工代限工作执得背定性批示改得2分.

初次分,只加次,项目由县区自主决 20年以案,同一事项多个管导示, 27 加分项 (59) 2分 同有关额导批示指况 28 同、省发国改革委类型案 宜传拾广特况 例、经指量法采纳推广特 为型案例检家是纳数广1次指分,被者级采纳推广1次 (10分) 204年以案,不超过1类资金.

台、因川日提纸质接通1次存2分.

央电提台,人民目提成质推道1次得分,校管电线 美注1上一年度无项目的是(有、区),其涉及项目管理的分为本(州)有中报目得分的平均分: 2.市州分,自图明确分: 3.存在提供项目有关资料齐连作始的,取销项目是(言、区)评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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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川发改赈[2020]94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办)县(市、区)发展改革 局(以工代赈办):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19]112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使用 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川办发【2019]49号)要求,经研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把握以工代赈资金的本质特征 以工代赈是我国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参与式扶
贫的重要手段.

长期以来,以工代赈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了 一大批农业农村中小型公益性设施,有效改善了贫困乡村生产 生活条件,并通过发放劳务报酬,促进贫困群众就地就业增收, 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方面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在新的时期,各地要进一步全面把握以工代赈资金的本质 特征,发挥以工代赈资金可以支持山、水、田、林、路建设的 综合优势,坚持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组织群众务工、 发放劳务报酬、激发内生动力作为以工代赈资金投资的根本要 求,择优投资一批综合扶贫效益好,对贫困群众务工增收带动 作用强的项目,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发挥好以工代赈资金“赈”的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新的 更大贡献.

二、进一步明确以工代赈资金的投资重点 以工代赈资金支持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相 关的基本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小流域治 理、片区综合开发、草场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

支持以工代 赈资金继续向“三区三州”和深度贫困县,以及革命老区、民族 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及其他贫困地区倾斜,优先用于易地 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公益性设施和后续产业基地(园区)配套 基础设施建设和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贫困乡村.

鼓励开展以工代赈资产折股量化分红试点,在按照标准发 放劳务报酬的基础上,将以工代赈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 一2一
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旅游开发等 项目,探索“以工代赈资产变股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变股东、 贫困户参与收益分配”的资产收益扶贫方式.

对于资金规模小、施工技术相对简单的以工代赈项目,继 续执行可不招投标的有关规定,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 的合作社组织当地贫困群众组建施工队伍,探索自建自管等有 效方式.

三、进一步拓展以工代赈资金的筹措渠道 省级以工代赈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预算内扶贫资金和中央 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预算内扶贫资金和省预算内投资.

除中 央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外,中央财政预算内 扶贫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内扶贫资金和省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 其他以工代赈项目.

各地应进一步加强本级以工代赈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筹 措资金投资以工代赈项目建设.

积极引导东西部扶贫协作、定 点扶贫相关资金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以及民营企业、 社会组织、个人捐赠帮扶资金等,共同投入以工代赈项目建设.

积极支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通过以工代赈 项目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引导相关涉农资金和专项扶贫资金向 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倾斜,确保以工代赈项目按计划实施.

积极 争取将符合资金整合条件、带贫益贫作用强的以工代赈项目纳 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在更大范围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一3一
四、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赈资金的分配方式 中央预算内投资采用遵选方式分配.

各地要建立以工代赈 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和项目前期工作,并从项目库中提取项 目编制资金申报方案(包括建设必要性、资产性收益、劳务收 益等方面).省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 地资金申报方案组织遵选并公示.

遵选具体办法按照省发展改 革委《关于采用遵选方式确定以工代赈资金安排的通知》(川发 改赈(2016]487号)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根据选结果编制 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投资计划,并以“切块"方式将资 金下达到县(市、区).

中央财政预算内扶贫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内扶贫资金采取 因素法分配.

因素指标包括减贫任务、贫困程度、易地扶贫搬 迁规模、集中安置、日常工作开展及成效等,各个因素设置不 同的权重,每年因素设置和权重根据当年工作重点进行适当调 整.

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年度资金总体规模和各地因素指标分值, 编制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内投资计划,并 以“切块"方式将资金下达到县(市、区).

省预算内投资主要根据年度中央财政预算内计划、中央预 算内投资计划、省级财政预算内计划资金分配情况,统筹考虑 全省各地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工作需要,结合 工作成效和自然灾害等工作任务进行分配,并以“切块”方式下 达到县(市、区).

一4一
五、进一步确保劳务报酬的足额发放 各地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应对是否 能够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参照当地农民务工平均收入 水平,确定劳务报酬指导标准,在项目估算或概算中对应发劳 务报酬予以单列.

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责成项目实施单 位组织群众特别是项目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在 签订工程合同时对项目组织群众务工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指 导项目实施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劳务报 酬发放情况将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各地应严格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以工代赈项目的劳务报酬 应严格按照不低于国家、省级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中明确的比 例(一般应不低于该项目中央、省级资金的10%)进行发放, 其中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的劳务报酬比例应不低于该项目 劳务报酬的50%.

县级发展改革(以工代赈)部门要会同县级 有关部门(单位)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 名册,作为工程项目峻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六、进一步落实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责任 各地应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协 调配合,强化规划衔接和项目对接,上下联动抓好资金管理工 作.

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审批权和责任由县(市、区)具体负责.

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争取国家投资,以及分解下达、资 金安排、劳务报酬督促落实工作,加大对各地的工作指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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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MMMMMMM 川 省 财 政 厅厅厅厅厅局局 川 省 交 通 运 输 文件 省 水 利 省 农业农 省 文化和旅 游原兴 省 林业和草 省乡村振 川发改赈[2022]260号 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指南 (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党委农村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 牧)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林草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广元
市以工代账事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农 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 振兴[2020]167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坚守“赈” 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发改振兴[2021] 1852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 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 有关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赈 项目(包括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项 目)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作用,特制定本工 作指南.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员会中共四川省委农村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 交通 国川省财政历 四
省 农 业 香 四 村
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指南 (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 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振兴【2020] 1675号)要求,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 施项目,按照招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 求,可以不进行招标.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 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进行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 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发改振兴【2021]1852号)要求,在农 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充分发挥以 工代赈政策功能作用,村民委员会作为项目业主单位的以工代赈 项目,一般采用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以 工代赈)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以工代赈项目组织 实施相关政策和管理细则,鼓励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组建 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等方式,由村民自主开展项目 建设和管理,切实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 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要求,为进一步调动广 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切实体现农村 一4一
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政府支农资金投资效益,推进村民自建, 实现民主选择项目、自主参与项目建设,实现由政府主导建设向 政府引导、村民自建为主转变,逐步形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决策民主、建设规范、投入高效、运行安全的建设管理机制.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 赈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以工代赈群众务工组织有关 工作的通知》《四川以工代赈工作问答(试行》》等文件,明确对 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术要求不高的以工代赈项目, 鼓励采用村民自建方式实施,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乡镇分 管负责人全过程指导、参与、监督,由基层组织通过组织当地群 众采用会议民主议定、公开公示监督的方式决策项目建设各环节 重要事项,实现项目由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促进村民 自治,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升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和在农业农村基础 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以下统称为以工代赈项 目)资金安全,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 内容,防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特制定本工作 指南.

一、前期谋划 (一)项目准备 村委会围绕以工代赈资金投向及重点建设领域,按照“先有 一5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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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百问百答 誉目 1.村民自建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0 2.实施村民自建前提条件是什么?

. ..10 3.村民自建的主要工作内容?

...11 4.村民自建如何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11 5.村民自建如何有效防止腐败?

. 6.村民自建如何有效组织群众参与务工?

...13 7.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图... ...14 8.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流程图 ...14. 9.村民自建重点抓好哪几项工作?

...14. 10.如何通过村民自建提升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

. 14. 11.村民自建如何实现高质高效?

..15 12.村民自建如何激发群众知党恩、感党恩?

...16 13.村民自建如何体现按劳分配?

...1.7 14.村民自建如何助力共同富裕?

..18 15.如何充分吸纳群众参加务工?

...18
16.如何增强群众的内生动力?

..19 17.如何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8.如何评估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的可行性?

19.项目涉及多个村如何确定业主单位?

...0 20.项目初步设计如何确定劳务报酬发放总额?

..20 21.如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

...1 22.如何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1 23.如何办理用地许可手续?

...2 24.如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 25.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2 26.简易审批涉及村民自建工作主要有哪些方面?

27.项目工程设计有什么要求?

...23 28.跨村项目如何选举项目理事会?

.24 29.项目理事会一般多少人?

...4 30.项目理事会理事长一般由谁担任?

...24 31.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主导组建项目理事会?

...5 32.如何产生项目工程管理机构?

...25 33.项目理事会如何推进项目建设?

...6 34.如何组织召开项目理事会例会?

..27 35.如何实施对项目理事会的监督管理?

...27 -5
36.聘用专业人才是否可以成为项目理事会成员?

.. 37.聘用专业人才和委托第三方机构有哪些要求?

.2.8 38.如何选择聘用专业人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

.8 39.如何确定劳务报酬标准?

, ...29 40.如何召开定人定岗定酬会议?

...9 41.定人定岗定酬的关键环节有哪些?

...30 42.定人定岗定酬的原则有哪些?

...0 43.如何组建务工班组?

...1 44.如何设置特殊岗位?

...31 45.如何组织岗前技能培训?

. 46.聘用施工管理员是否签订协议(合同)?

..2 47.聘用质量监督员是否签订协议(合同)?

48.聘用档案收集员是否签订协议(合同)?

...3. 49.施工管理组(员)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3.3 50.施工日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 51.质量监督组(员)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52.质量监督日志的主要内容?

...35 53.财务管理组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6 54.材料采购组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36 55.物资保管组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6-
56.档案收集组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57.如何组织务工以岗代训?

...39 58.如何组织现场施工管理工作?

..9 59.一般租用哪些设备?

, ..4.0 60.租用设备的一般价格是多少?

..40 61.聘用人员工资一般水平是多少?

...41 62.聘用人员报酬可否计入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总额?

63.租用机械操作手工资是否计入劳务报酬?

...1 64.确定《租购聘工作方案》一般哪些人列席?

65.询价比价结果评定一般采用什么方法?

...42 66.重要物资采购要注意哪些方面?

..3 67.如何采购项目辅材物资?

... 68.县级供应商信息库如何建立?

.44 69.县级供应商信息库如何作为询价比价的参考依据?

70.资金管理工作制度的内容?

. ...45 71.“6项工作步骤法"的具体内容?

...45 72.哪些人参加检验验收隐蔽工程?

...6 73.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如何全过程监督建设质量?

.46 74.资金管理重点工作有哪些?

...46 75.预先拨付资金有什么要求?

...47 -7-
76.县级报账制有哪些要求?

..47 77.如何保证村民自建资金专款专用?

.47 78.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如何监督资金安全?

...48 79.如何购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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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农国 政 部部口 业 农 村 国家乡村振兴 局 文件 国 家发展改革 委委局 国国 家 民 家林 草 财农[2022]14号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农垦 管理部门)、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委(厅、局) 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局、林草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重点工作的意见》有关部署,针对巩固衔接过渡期新情况,切实 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 使用管理,推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底线,现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持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 积极适应巩固衔接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 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突出资金支持重点, 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为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总体稳定.

围绕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继续通 过原有资金渠道巩固“三保障”.

坚持中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不变、 主管部门不变、分配方式总体稳定、支持重点进一步聚焦,稳步 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促进带动就业,力争过渡期内脱贫人 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平均增速.

突出重点.

突出重点地区,进一步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 帮扶县的倾斜力度.

突出重点群体,优先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 增收.

突出重点内容,推动帮扶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

聚焦 短板弱项,继续支持弥补农村供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 板和急需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项目.

聚焦关键.

加强工作的系统谋划,紧紧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 发展、培育县域富民产业,支持全产业链的关键环节,解决产业 提档升级的关键制约.

创新资金分配使用方式,强化生产经营主 体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到人到户项目的帮扶实效.

一2一
压实责任.

发挥地方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督促强化 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领导作用.

压实县级主体责任,落实行业主 管部门资金项目指导监督管理责任,凝聚资金使用管理合力.

聚 焦项目储备、项目实施、绩效管理等重点环节,提升项目资金使 用管理水平.

二、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 有关省份要切实将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摆在巩固拓展脱 贫攻坚成果的突出位置,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对重点帮扶县 的倾斜支持力度.

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时,根据重点帮扶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需要,符合资金管理规定的可以单独 给予定额补助支持,也可在因素法分配时适当调高重点帮扶县的 困难系数权重、补助系数等,确保中央有关倾斜支持重点帮扶县 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强化对重点帮扶县的工作指导,督促 指导编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突出资金支持重点 (一)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

1.重点内容.

逐年稳步提高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 支持各地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票赋、 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 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 展,统筹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手工业,并建立健全联 农带农富农机制.

2.关键环节.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促进全产业链发展、 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 提档升级.

支持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加工技术,购买技术服 务.

支持建设配套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设施,以当地农产 品为主要原料供应的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鼓励 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

支持农产品、特色手工制品 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促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3.扶持方式.

各地可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通过以奖代补、贷 -3一
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重点产业、重点环节,具体由地 方根据产业类型和支持环节论证选择.

落实精准帮扶要求,中央 衔接资金要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监测对 象、脱贫户发展生产增收.

通过完善奖补政策设计,引导其扩大 种植养殖规模、应用良种良法、调整优化生产结构等,通过参与 生产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

积极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 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依托上述主体实施 的产业项目,财政投入资金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并通过方案、 协议等形式,明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 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级集体经济、 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发展,避免简单入股分红,确保群众充分受益, 并向监测对象倾斜.

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 营主体申报衔接资金项目,一律不得由中介机构直接代理,一律 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鼓励各地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优势资源票赋,统筹 支持产业发展的各渠道资金,用好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 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壮大县域富民产业,让农民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各地在不违反资金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利用中央衔接资金支 持上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之外的产业项目,要更加充分做好可 行性论证、支持方式比选,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依托企业等生产 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投资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项目主管部 门要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具体限额标准由省级明确.

(二)统筹支持促进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

各地可利用中央衔接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脱贫 人口开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到帮扶车间就 业,聘用搬迁群众提供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优先聘用监 测对象等从事公益岗位,帮助就业创业增收.

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 劳动力(含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促进脱贫劳 动力稳定转移就业.

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安排“雨 一4一
露计划”补助,帮助提升就业能力.

东部省份应结合实际将中央衔 接资金主要用于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

各地可利用中央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支持实施兴 边富民行动、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民族手工业等特色产业发展和 实施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试点.

利用中央衔接资金(以工代 赈任务)支持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当地监测对象、脱贫人口 等务工就业.

利用中央衔接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巩 固提升任务)支持发展农场、林场的特色优势产业,挖掘开发优 势资源.

(三)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

1.重点内容.

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根据城镇和村庄布局 分类,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支持因地 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允许 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农场、林场)内 道路、桥梁、排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

支持完善易地搬迁集 中安置区社区内必要的配套设施,适当补助“一站式”社区综合 服务设施建设.

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整村规划建设,集中连片 民族村寨整体规划建设,推动民族村寨整体面貌提升,特色建筑 保护利用.

中央衔接资金支持的村内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要避免与其他渠道安排的资金重复.

2.支持方式.

各地可因地制宜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项目 建设,具备条件的可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群众就地就业.

允 许各地在科学规划、统筹谋划的基础上,采取分领域推进的方式, 解决符合资金用途的一两项突出短板,看准一件抓一件;或者统 筹相关领域资金,集中连片改善村内基础设施条件,确保建一个 成一个.

利用中央衔接资金支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要根据 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杜绝形象工程.

(四)杜绝用于负面清单事项.

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 资金,不得将资金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 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支 一5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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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5项任务具体测算指标 序号 任务 因素1:相关人群数量因素2:相关人群收入( 因素3:政策因素 绩效等考核结果( 及结构(权重30%) 权重30%) (权重30%) 权重10%) 巩固拓展 党中央国务院巩固拓 脱贫攻坚 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根据年度资金绩效评 1 村振兴任口及结构 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价及相关考核结果确 工作等政策任务、受定 务 灾因素等 根据年度资金绩效评 2 任务 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等 价及相关考核结果确 规模及结构 定 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等数量及结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镇农兴边富民行动、民族 根据年度资金绩效评 3 发展任务构 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村寨等 价及相关考核结果确 定 有农场现欠发达国有农场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年均收入 欠发达国 根据年度资金绩效评 4 固提升任数量及结构 国有农场改革情况等 价及相关考核结果确 务 定 有林场现欠发达国有林场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年均收入 欠发达国 根据年度资金绩效评 5 固提升任数量及结构 国有林场改革情况等 价及相关考核结果确 务 定
注:每年分配资金选择的具体因素和权重,可根据当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工作重点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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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21〕1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 革委、民(宗)委(厅、局)、农业农村(农垦管理部门)、林业 和草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 展改革委、民宗局: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 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原中央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更名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 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 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加强过渡期中 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 理,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 统称各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 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 强化及时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 施和事后帮扶措施.

可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 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

低保、医保、养 老保险、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措施,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

监测预警工作经费通过各级部门预算安排.

2."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支持实施带动搬 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 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 当补助.

对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 方政府债券按规定予以贴息补助.

3.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 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

采 取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 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

继续向符合条件 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1.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 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

推动产销 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支持必要的产 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 施建设短板.

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 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

教育、卫生、养老服 务、文化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

3.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 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发展、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以工代 赈项目,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发展,“三 西”地区农业建设.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 他相关支出.

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 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 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偿还债务和垫资等.

偿还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按有关规定执
行.

第二条衔接资金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 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欠 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三西”农业建设任务进行分配.

资金分配按照因素法进行测算,因素和权重为:相关人群数 量及结构30%、相关人群收入30%、政策因素30%、绩效 等考核结果10%,并进行综合平衡.

各项任务按照上述因 素分别确定具体测算指标(详见附件).

"三西”农业建设任 务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规模安排.

第三条衔接资金应当统筹安排使用,形成合力.

综合 考虑脱贫县规模和分布,实行分类分档支持.

对国家乡村振 兴重点帮扶县及新疆、西藏予以倾斜支持.

东部地区应结合 实际将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

中西部地区继续按规定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 点工作的脱贫县,资金使用按照统筹整合有关要求执行.

各省在分配衔接资金时,要统筹兼顾脱贫县和非贫困 县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

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 县级,强化县级管理责任,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 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 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

第四条各地要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 振兴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衔接 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项目库选择,且符合本办法要 求.

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村级微小型项目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 织自建自营.

各地要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落实绩效管 理要求,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 使用效益.

各省可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从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 项目管理费,由县级使用.

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 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自管理相关的支出.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建 议方案和下达资金,指导各级乡村振兴、发展改革、民委、农 业农村、林草等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及 地方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 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资金和项自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 督管理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 林草局根据职责分工,于每年1月31日前提出当年衔接资 金分配建议方案报送财政部.

财政部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批准预算后30日内,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年度预算安 排,结合行业主管部门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研究确定分配方 案,将衔接资金预算下达省级财政部门,并抄送财政部有关 监管局.

第六条财政部有关监管局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 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监管.

各级财政和行业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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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办函[202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娠促进当地群众 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7月5日 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以工代账是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的一项重要政策,能为 群众特别是农民工、脱贫人口等规模性提供务工岗位,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支持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创造幸福生活的重要方式.

重点工程项目投资 规模大、受益面广、带动效应强,吸纳当地群众就业潜力巨大,是实施以工代 娠的重要载体.

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既是促进有效投资、稳 就业保民生、拉动县域消费、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人民群众共 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有效手段.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 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 娠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实施对象范围 (一)推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

各地区、各部门在谋划 实施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时,要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与促进当地群众就业 增收的关系,深刻把握以工代赈政策初衷,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 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 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 在平衡好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劳务用工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尽
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鼓励非政府 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娠方式扩大就业容量.

(二)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范围.

交通领域主要 包括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和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 沿边抵边公路,港航设施,机场,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等.

水利领域主要包括 水库建设、大中型灌区新建和配套改造、江河防洪治理等.

能源领域主要包括 电力、油气管道、可再生能源等.

农业农村领域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由、现代农 业产业园等产业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

城 镇建设领域主要包括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排水防涝、城市燃气 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住房、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 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公共服务项目等.

生态环 境领域主要包括造林绿化、沙化土地治理、退化草原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 综合治理、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水生态修复等.

灾后恢 复重建领域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恢复和加固、生产条件恢复、生活环境恢复等.

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制定各领域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 工代娠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三)形成以工代赈年度重点项目清单.

国务院教育、生态环境、住房城 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能源、 林草、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专 项规划,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特点、当地群众务工需求等,在国家层面列出适用 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分领域形成年度项目清单,指导地方建立本地区适 用以工代赈的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2022年启动建设 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围绕适合人工作业、劳动密集型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 抓紧组织实施以工代娠.

(四)以县域为主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

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单位、施工 单位要根据能够实施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的劳务需求,明确项目所在 县域内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时间及劳动技能要求,并向相关县级人民政 府告知用工计划.

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 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开展政策宣讲和劳动力状况摸底调查,组织动员当地农村 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 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培育壮大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村集体经济 组织等,提高当地群众劳务组织化程度.

项目业主单位要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 好以工代娠务工人员合同签订、台账登记、日常考勤等实名制管理工作.

(五)精准做好务工人员培训.

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各类符合 条件的培训资金和资源,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 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

探索委托中等 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开展培训,提升当地群众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技能和 安全生产知识水平.

依托实施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 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为重点工程项目提前培养熟练劳动力.

(六)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尽 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 报酬发放规模.

施工单位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经 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原则上将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 酬发放台账送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 虚作假等行为.

三、严格规范管理 (七)项目前期工作明确以工代赈要求.

重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 资金申请报告等要件中,要以适当形式体现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 工环节,在社会效益评价部分充分体现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技能提升等预 期成效.

初步设计报告或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建设任务 和用工环节及可向当地提供的就业岗位.

相关部门要在批复文件中对项目吸纳 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提出相关要求.

(八)项目建设环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要在设计、 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 施工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

施工单位负责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日 常管理,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 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 内容.

(九)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联合相 关部门、项目业主单位等,围绕当地务工人员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劳动技能 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等,对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实施情况加强监管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项目建成后,项目峻工验收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业 主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对以工代赈实施情况开展评价, 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峻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

四、组织保障措施 (十)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中央统筹、省部协同、市县抓落实,国家发展 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配备,确保国家 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措施落地见效.

相关市县人民政府要落实属 地责任,加强与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衔接,抓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 组织、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劳务报酬发放监管等具体工作.

(十一)加大投入力度.

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在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 设中实施一批以工代娠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由原规 定的15%以上提高到30%以上,并尽可能增加.

利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方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自身财力积极安排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统筹相关领域 财政资金加大以工代赈投入.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加大对实施以工代赈
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

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采取以工代账 方式组织实施公益性项目.

(十二)做好总结评估.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 娠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 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规范流程,定期调度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工作进展, 纳入现有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综合评价范围.

相关部门要将本领域重点工程项目 实施以工代娠工作成效纳入现有相关考核评价范围.

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 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并通过安排以工代娠专项投资等多种方式给予倾斜支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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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抓紧开展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 建议计划编制和项目前期工作审查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统筹推进2024年以工代赈工作,提前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账任务建议计划编制和储备项 目前期工作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以工代 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按照《国 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 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和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深 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选择投资规模小、技术门 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谋 划储备一批以工代赈项目,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审查,科学合理 编制建议计划,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实 效,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他任务形成合力.

二、支持范围和重点
(一)支持范围.

主要投向欠发达地区,向832个脱贫县、国 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产粮大县、受自然灾害影响较 大地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等地区倾斜.

(二)受益对象.

包括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 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因灾需救助人口等困难群 体.

(三)资金投向.

包括《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明确的小型 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

2024年以工代赈中央资金投 向要落实“三个优先、三个不得”,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 内蒙古考察并召开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 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优先支持防沙治沙等小型生态治理 工程;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优先支持美丽宜居村 庄整治提升工程;优先安排劳务用工量大、工程机械作业少、建构 筑物施工为主、设备采购费用低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乡村道路、土 地平整、护坡护坝、排灌沟渠、防风治沙等.

不得安排工程造价高、 技术要求严、建设标准高、施工难度大的工程项目,如大中型桥梁、 大型河道或水库配套防洪堤和护坡挡墙等;不得安排整体投资规模 过大、地方各类建设资金未落实、短时间内无法开工建设的项目; 不得列支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或购买大中型 机械设备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物资.

(四)投资标准.

为更好发挥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资金的引 导带动作用,单个项目申请中央资金额度不低于100万元、不高于 2
40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应在20%以上,并争取 达到30%以上.

三、建议计划编制工作导向 (一)聚焦项目能否有效解决群众就业增收问题.

省级发展改 革部门要督促指导市县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原则,提前 摸清当地劳动力数量、群众务工技能、就近务工意愿、村级劳务合 作社及施工队等情况,找准适合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的乡村.

要把当 地富余劳动力多不多、群众就业需求大不大、当地政府组织群众务 工能力强不强、发放劳务报酬比例高不高等,作为谋划储备项目、 审查遵选、编制建议计划的首要标准,确保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安排 在有就业需求、劳务报酬能发到位的地方.

(二)聚焦能否在项目建设中发放更多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发 放比例高低是评估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的核心指标.

各地 在谋划储备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时,劳务报酬 占中央资金的比例应争取达到30%以上,实现与以工代赈中央预算 内投资项目“一体储备、分批下达、统筹推进”.

对于劳务报酬发 放比例高的项目,应优先纳入建议计划予以支持.

(三)聚焦能否广泛组织和吸纳带动农村困难群众务工就业.

做好群众务工组织是以工代赈项目发挥“赈”的作用的关键环节.

要坚决杜绝撒胡椒面、搞平衡,对于832个脱贫县、产粮大县、易 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人口集中、富余劳动力多、就业需求大的地区, 应鼓励当地结合实际积极谋划项目,并予以重点支持.

对于组织动 3
员能力强、劳务衔接机制健全的村或乡镇,特别是村集体有能力组 织当地群众组建施工合作社或施工队的项目,应予以优先支持.

对 于带动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务工就业多的项目,应予以优先支持.

(四)聚焦能否拓展赈济模式进一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各地 要全面借鉴2020年以来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试点示范工作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复制推广“农村公益性基础 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 折股量化分红”两类综合赈济模式,在严格落实务工组织和劳务报 酬发放的基础上,全面拓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资产 折股量化分红等新赈济模式.

对于按照两类综合赈济模式实施、赈 济模式多样、赈济效果好的以工代赈项目,应予以优先支持.

四、建议计划编制工作要求 (一)简化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要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 规定,认真履行项目规划选址和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批复等前 期手续,完善项目开工建设各项条件,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够尽 快执行,避免资金闲置.

符合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相关要求 的,要尽量合并办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环节,简化用地、 环评、规划等审批程序.

在项目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编制阶段, 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强化 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等前置条件约束,切实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风险.

4
(二)尽可能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项目.

按照国家招标 投标等政策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不招标.

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 代赈项目,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 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尽可能采取 村民自建方式,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单 位,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自主开展以工代 赈项目建设和管理.

(三)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审查.

各省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 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按照“省负总责,省、市、县逐级审查把 关”的原则,采取集中审查、公开评审、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 对储备项目是否符合以工代赈政策要求、是否符合资金投向范围、 项目前期手续是否完备等方面,开展前期工作审查和遵选.

要重点 审查项目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中是否专门明确劳务报酬发放标 准和总额,是否专门明确项目拟用工的工种和工时,拟吸纳当地务 工人员来源、数量和构成,是否在施工方式中明确“能用人工的尽 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是否在项目概 算(预算)表中专门对应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予以单列.

要认真进行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筛查,确保不申报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单位的 项目.

要切实采取“查重”等有效措施,防止虚假申报、重复申报.

(四)及时报送项目储备情况.

各省准确把握上述工作要求, 在分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审查和遵选、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完 成前期项目入库等工作基础上,按照达到本省2023年度获得的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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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新形势下以工代赈管理,确保“赈”出实效,根据《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 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 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 意见》等文件精神和《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 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 济的一项扶持政策.

现阶段,以工代赈主要包括使用以工代赈 专项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 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 赈等,主要目的是向参与工程建设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开展 技能培训,促进其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第三条实施以工代赈应坚守“赈”的初心,坚持扶志扶智、 多劳多得、勤劳致富,鼓励引导群众通过诚实劳动实现增收致 -1-
富、提高素质技能,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努力增加低 收入者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坚决防止出现“重建设、轻赈济” 现象,严禁滥用以工代赈政策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级发展改革(以工代赈,下同)部门是以工代赈 的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工代赈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具体管理职 责,会同相关部门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投资的重点 工程项目中组织实施以工代赈.

以工代赈工作纳入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 划,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管理体制, 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对以工代赈工作的组织 领导,强化以工代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沟 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以工 代赈激励机制,加强典型宣传推介.

对以工代赈工作积极主动、 成效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给予激励表扬,并在以工代赈专项投资 安排中予以倾斜支持.

第七条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应根据国家及地方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同步编制实施以工代赈领 域五年规划或相关工作方案.

第二章以工代赈计划管理 -2-
第八条以工代赈计划是指使用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组 织实施的专门计划,包括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中央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可分年度 或分专项安排.

以工代赈计划的基本内容包括投资规模及构成、建设内容、 工作任务和政策要求等.

第九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提出以工代贩计划工作 总体要求,组织有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建议计划草案.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核下级发展改革部门编报的年度 以工代赈建议计划,汇总编制本省年度以工代赈建议计划草案, 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

建议计划草案应明确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 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绩效目标等.

第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根 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自然条件和受灾、相关人口规模和收入、 计划安排和执行、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和工作成效评价及其他 政策因素等,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地方建议计划草案,编制下 达国家以工代赈计划,以切块或打捆方式下达分省规模.

第十一条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自收到国家年度以工代赈 计划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本省年度以工代赈计划分解下达 到项目.

分解下达以工代赈计划应按项目明确资金安排方式.

政府 -3-
投资资金安排的非经营性项目,应采取直接投资方式.

以工代赈计划下达后,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 建设规模.

确需调整的,应由项目审批部门按程序审批,并按 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建立健全以工代赈计 划执行监测机制,实行定期调度、动态监测.

省级发展改革部 门应跟踪掌握本省以工代赈计划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国家发展 改革委.

第三章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包括以工代赈中央预算 内投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方 向(以下简称“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资金”).

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将以工代赈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 算,安排本级以工代赈专项资金.

第十四条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中央预算内直接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7号令)、《中 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 年第45号令)等有关规定管理.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资金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有关规定管 理.

-4-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单 位,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以工代赈专项资金主要投向欠发达地区,并向原 深度贫困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易地扶 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以及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地区倾 斜.

对其他有关地区的以工代赈专项资金投入,按照国家有关 政策要求安排.

第十六条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和 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根据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工 程建设.

公益性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村生活、交通、水利等基础设 施、林业草原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 等.

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牧产业、乡村文化旅游 产业、林业草原产业等基础设施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 续产业基础设施等.

第十七条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实施一批中 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 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 红”等综合赈济模式,进一步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形成示 范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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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1日,我委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坚守“赈” 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意见》贯彻落实,确保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标准化、 制度化、流程化,近期,我们商有关地方研究制定了群众务工组织、 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公告公示、峻工验收和档案资 料管理等十个要件参考模板,分别是: 1.用工需求和劳务报酬测算参考模板.

项目业主单位应按照“能 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的要求,在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 中对劳务工程量和机械工程量予以区分,并专门设置“项目用工需 求和劳务报酬测算”一章,参照模板(附件1)科学论证工程建设 的务工岗位设置、用工数量和工时、岗前技能培训人员数量等,逐 项测算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及额度,切实加强对吸纳带动当地群众就 业增收效果的论证.

2.项目投资概算(预算)表参考模板.

项目业主单位应在项目 可研报告的项目概算(预算)表中,参照模板(附件2)对每项具 体工程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及项目发放劳务报酬总额予以单列.

3.群众务工组织工作方案参考模板.

以工代赈资金计划下达后, 项目业主单位应参照模板(附件3)编制群众务工组织方案,明确 务工组织领导、务工管理、务工岗位、务工监督等工作任务,根据 可研报告细化务工岗位、数量及务工时间、务工报酬、岗前技能培 训等内容.

4.群众务工台账参考模板.

项目施工单位应参照模板(附件4) 建立群众务工台账,做好群众务工考勤登记,并作为项目验收的核 查重点.

5.应发劳务报酬村级公示参考模板.

项目施工单位应定期核定 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参照模板(附件5)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 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相关村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 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能按程序发放.

6.劳务报酬发放台账样表.

项目施工单位应参照模板(附件6) 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并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项目所在乡镇政 府、村委会逐级审定并签字确认.

7.就业技能培训台账参考模板.

项目施工单位应利用施工场地、 机械设备开展技能培训,参照模板(附件7)建立就业技能培训台 账,并将台账作为项目验收的核查重点.

8.永久性公示牌参考模板.

项目建成后,项目业主单位应参照 模板(附件8)在项目点设置永久性公示牌,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 息和当地群众参与务工、获取劳务报酬等受益情况.

9.项目基本档案资料参考目录.

项目建成后,县级发展改革部 2
门和相关乡镇政府应参照模板(附件9)对项目基本资料进行梳理、 归档,并妥善保管,确保项目资料系统、完整.

10.项目验收综合评价表参考模板.

项目建成后,施工单位要及 时开展自验,业主单位要组织峻工初验.

初验合格后,县级发展改 革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成验收工作组,开展全面验收,并参 照模板(附件10)对项目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请你们认真学习领会,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覆盖 以工代赈项目谋划实施全过程的管理规范,统一工作标准和规范要 求.

要及时组织以工代赈政策宣讲解读、专题培训、现场观摩交流, 实现对市、县、乡以工代赈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确保各级干部完 整准确全面把握以工代赈工作要求和管理规范.

要督促指导各级发 展改革等相关部门、以工代赈项目有关责任主体,强化对项目业主 单位、施工单位等主体的监管,推动以工代贩项目规范实施,政策 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特此通知.

展和改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 202F年12月291日 地区振兴司 3
附件1 第XX章项目用工需求和劳务报酬测算(参考模板) 一、项目劳务工程量与机械工程量测算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生产道路XX米、连接路XX米、 步行道XX公里,新建防洪渠XX米,铺设供水管网XX米,新建 蓄水池XX座,.

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原则,现 对本项目劳务工程量和机械工程量测算如下.

表XX-1 XX以工代版项目主要工程量测算表 序号 工程成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金额 (元) (万元) 备注 1 道路工程 1.1 生产道路 1.1.1 人工开挖土方 1.1.2 人工回填土方 ² 1.1.3 机械开挖土方 m² . ... .. 1.2 连接路 1.2.1 机械开挖土方 m² 1.2.2 人工回填土方 m² .... ... ... 2 供水工程 2.1 供水管道工程 2.1.1 人工开挖沟渠 m² 2.1.2 人工回填土方 2.1.3 人工挖扎钢筋 t ... .. 2.2 蓄水池工程 .. .. .
二、项目用工需求分析及劳务报酬测算 根据劳务工程量测算结果,本项目在建设期内所需工种包括普 工、瓦工、砼工、钢筋工、支模工、架子工、安装工等,预计用工 XX工日.

其中,道路工程所需工种包括普工、瓦工、砼工、架子 工等,拟用工XX个工日;供水工程所需工种包括普通、瓦工、支 模工、钢筋工、安装工等,拟用工XX工日.

参照当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主要工种劳务报酬参照下列标 准:普工XX元/工日、瓦工XX元/工日、砼工XX元/工日、钢筋 工XX元/工日、支模工XX元/工日、架子工XX元/工日、安装工 XX元/工日.

按照项目建设期人均务工100天计算,预计可带动当 地农村劳动力XX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XX万元,人均增收XX 万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资金比重为XX%.

表XX-2XX以工代贩项目用工醫求及劳务报酬测算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种 工时 劳务报酬标准劳务报酬金额 (工日) 备注 (元/工日) (万元) 1 道路工程 普工 1.1 生产道路 砼工 架子工 1.2 连接路 普工 . .. 2 供水工程 供水管道工程 瓦工 2.1 安装工 普工 2.2 蓄水池工程 钢筋工 ...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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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发改振兴[2021]18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 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以工代赈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提高技能的一项重要政策举 措.

经过30多年的实践,以工代赈在促进农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独特而重 要的作用,但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对以工代赈政策认识理解不到 位、重建设轻赈济、偏离“赈”的政策初心等问题,影响了政策 功能发挥.

为推动各地进一步坚守以工代赈政策初心,充分发挥 “”的功能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整准确全面认识和把握以工代赈政策“赈”的初心 广泛组织动员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建 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激发其依靠自 身劳动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同步改善 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是以工代赈政策的初心,也是这项政策能够 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根基所在.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完整准确 全面认识以工代赈政策的本质内涵,深刻把握“工程是手段、赈 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 策内涵,始终把解决群众就业增收问题作为以工代工作的出发 点和落脚点,始终以扶志扶智相结合、带动群众就业增收为主 线,始终把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拓展 济模式、激发内生动力作为贯穿以工代赈工作全过程的核心要 求,确保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和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安排在群众 有就业需求、政府组织务工能力强、劳务报酬发放比例高的地 方,确保以工代赈政策初心落地落实.

要推动各级发展改革等相 关部门、以工代赈项目有关责任主体进一步加深对以工代赈政策 内涵的认识,坚决防止项目谋划实施中出现“重建设、轻赈济” 现象,坚决查处务工组织弄虚作假、劳务报酬虚报冒领等违纪违 规违法行为.

二、围绕解决群众就业问题狠抓项目谋划储备 (一)树牢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导向.

对于计划发放劳务报酬 比例高、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多、政府组织群众务工能力强、
综合效益好的项目要优先储备、重点支持.

对于计划发放劳务报 酬比例达不到国家最低标准要求、群众务工组织谋划不到位的项 目,坚决不予储备.

要加强对“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受自然灾害影响较重县市的工作指 导,提高项目谋划储备质量,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储备支持范 围.

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的省份要围绕搬迁群众就地就 近就业需求,聚焦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和后续产业发展 配套设施建设,积极谋划储备项目并优先予以支持.

(二)开展当地群众务工需求摸底调查.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要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原则,联合乡村振兴、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开展调研会商,摸清有就近务工需求的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布及规 模,找准适合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的乡村.

要指导有关乡镇政府和 村委会,对以工代赈政策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摸底排查当地农村 劳动力数量(含弱劳力、半劳力)、群众务工技能、就近务工意 愿、村级劳务合作社及施工队等情况并登记造册.

(三)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工作.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行 业部门指导有关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根据群众务工需求摸底调查 结果和当地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建设需求,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 表会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谋划以工代赈项目,尽最大可能 通过项目建设满足当地群众务工需求.

要指导项目业主单位认真 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等,下同),明确工程建设
标准、建设内容,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的要求区分 劳务工程量和机械工程量,在项目必要性分析中切实加强对工程 建设吸纳带动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效果的论证.

要在项目可研报告 中专门设置“项目用工需求和劳务报酬测算”一章,科学论证工 程建设的务工岗位设置、用工数量和工时、岗前技能培训人员数 量等,逐项测算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及额度,并在项目概算(预 算)表中对每项具体工程应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及项目发放劳务报 酬总额予以单列.

(四)做好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审查.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 同行业部门指导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 履行项目规划选址、用地、环评和可研报告批复等前期手续,完 善项目开工建设各项条件.

符合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相关 要求的,要尽量简化或合并办理可研报告等审批,简化用地、环 评、乡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

省、市、县三级发展 改革部门要建立完善储备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查机制,按照 “省负总责,省、市、县分级审查把关”的原则,采取集中审 查、公开评审、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严格审查储备申报项目 的前期要件和项目用工需求、劳务报酬测算可行情况、资金投向 范围合规情况等,从源头上提高项目储备质量.

三、聚焦带动群众务工就业增收抓好项目组织实施 (一)优化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以工代赈项目业主单位一般 为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鼓励龙头企业、政府平台公司等项目
运营主体参与推进农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原则上不支 持县级行业部门作为业主单位.

乡镇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单位的, 一般应采取竞争性谈判、磋商或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

村民委员 会作为项目业主单位的,一般应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省、 市、县三级发展改革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以工代 赈项目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和管理细则,鼓励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 织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等方式,由村民自 主开展项目建设和管理,切实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 权.

(二)严格落实项目采购环节相关政策要求.

按照招标投标 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不 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地方不得另行制定必 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应 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 者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

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或采购文 件中单列条款,明确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等以工代赈政策要求.

项目业主单位与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签订 合同时,须将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作为合同约定条款.

(三)抓实抓牢群众务工组织工作.

以工代资金计划下达 后,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编制群众务工组 织方案,明确务工组织领导、务工管理、务工岗位、务工监督等 工作任务,根据可研报告细化实化务工岗位、数量及务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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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的意见 发改振兴(2020)1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工代赈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要多采用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 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 脱贫致富.

李克强总理强调,加大以工代赈投入,扩大以工代赈投 资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

为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 以工代赈方式,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功能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提 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重要意义 各地要充分认识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 娠方式的重要意义,在补上“三农”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夯实农业 生产能力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配套设施提档升级、丰富乡村文化生活中寻找切入点,采取以工代 赈方式因地制宜实施一批项目,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脱贫攻 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准确把握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
各地要深刻把握以工代赈性质特征,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 设需求,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 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一)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

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别是 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户厕所粪污集中处置建设、村 容村貌提升和运行维护设施建设,废弃村庄和危房拆除、生活环境 治理,灾毁水毁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田、优势特色产业 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或生产基地配套机耕道、生 产便道、沟渠管网等附属设施建设,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 配套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片区综合开发等.

(二)农村交通基础设施.

包括行政村村内主干道、通自然村 组公路、巷道、入户路等路基整理、路面硬化、亮化及必要防护设 施建设,国有农场、林场林区内公路改造,农村简易候车亭,农村 渡口、漫水路、漫水桥等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水利基础设施.

包括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 小型水库、堤防维修养护,农村河湖管理、巡护和保洁,小流域综 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修养 护等.

(四)文化旅游基础设施.

包括乡村文化旅游和休闲农业景区 景点与通乡、通村主干道连接道路路基建设,景区景点内旅游道路
及步游道、公共卫生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绿化工程等配套和 附属工程建设等.

(五)林业草原基础设施.

包括在营造林、森林保护、草原保 护与修复、荒漠化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及油茶、储备林基地建设等 领域中生产作用道路、贮存设施、灌溉基础设施和管护用房等配套 和附属工程建设与维护,因灾损毁营造林附属配套工程复建等.

三、切实做好以工代赈组织实施工作 各地要在项目谋划、资金安排、工程实施中将以工代赈作为一 种重要方式统筹考虑,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 工作,实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

(一)积极谋划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

各地农业农村、 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草、扶贫等部门在开展相关农业农村基 础设施项目谋划、相关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编制等工作时,要积极 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指导项目实施主体认真编制项自可行性研究报 告等.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和沟 通衔接,强化规划衔接和项目对接,分年度梳理形成采取以工代赈 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

(二)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

对于采取以工 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鼓励 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 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 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各类报告中要对用 工计划包括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情况等予以说明.

要组织项目所在 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与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 项目实施单位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 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 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 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 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进行建设.

每年汛期过后,受暴 雨洪涝等灾害影响较重地区,应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水 毁工程修复中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一批项目,帮助受灾群众稳就 业、促增收、渡难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三)及时足额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

各地在批复采取以工 代赈方式实施的工程项自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时,应对劳务报酬发放 内容进行论证:在分解下达投资计划时,将劳务报酬发放情况作为 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项目主体及时足额 向参与务工的劳动力发放劳务报酬:在项目峻工验收时,将劳务报 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册作为重要参考.

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 施的工程项目,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 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参照当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项目所在县 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村劳动力劳务报酬指导标准,积极配合相关行业 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审批、投资计划下达、事中事后监管、峻工验收 等工作.

(四)多措并举做好务工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各地要统筹各 类培训资源,结合农村劳动力就业意愿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 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并展技能培训,解决好农村劳动力因技能不足 而难以参与工程建设的问题.

要委托项目实施单位采取“培训上 岗”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并展实训和以工代训,帮助参与务工的群 众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要支持项目受益主体根据项目建成后用工需 求,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村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并优先吸纳 就业,延伸扩大就业容量.

四、推动形成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一)加强部门协同.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 国务院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建立部际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以工代赈 政策与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草、扶贫等领域有关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和综合配套.

各地也要 建立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 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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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5 6 7 8
以工代赈政策目 文件名称 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 关于印发全国“十四五”以工代娠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 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 案》的通知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关于抓紧开展20**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建议计划编制和项目前期工作审查的通知 关于抓紧开展20**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清单(国家部委) 文号 发文单位 发改振兴[2020〕1675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 发改振兴[2021]1019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振兴[2021]1852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振兴司 国办函[2022]58号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7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备注 11/3/2020 7/13/2021 12/23/2021 12/29/2021 7/5/2022 1/10/2023 每次申报前 国家发改委 均有相关通 知下达,每 次要求均有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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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以工代赈相关参考模板电子版
├── 附件1.用工需求和劳务报酬测算模板.wps
├── 附件10.项目验收综合评价表模板.xls
├── 附件2.项目投资概算(预算)表模板.xls
├── 附件3.群众务工组织工作方案模板.wps
├── 附件4.群众务工台账模板.xls
├── 附件5.应发劳务报酬村级公示模板.xls
├── 附件6.劳务报酬发放台账样表.xls
├── 附件7.就业技能培训台账模板.xls
├── 附件8.永久性公示牌模板.wps
└── 附件9.项目基本档案资料参考目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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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四川省财政厅 川发改赈[2024]37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做好以工代赈项目设计概预算 文件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广元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以工代赈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提高技能的一项重要政策举 措.

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 作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 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等文件,为扎实做好以工代赈项目前 期工作,切实发挥以工代赈“赈”的功能作用,尽可能提高劳务报 酬发放比例,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现将规范做好以工代赈项目设 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指项目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仅适用于使用国 家和省下达的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包括以工代赈中央和省级预算 内投资、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 务方向)项目.

二、编制原则 (一)落实政策要求.

以工代赈项目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 专业施工队伍”的原则,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严 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政策落地落实.

从设计阶段,就要考虑工程 方案、施工工艺、施工作法等,确保使用人工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二)突出政策功能.

项目建设要尽最大可能满足当地群众 务工需求,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基层组 织和当地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优化项目工作程序和环节,最大可 能将资金投入到工程建设内容和劳务报酬发放环节,提高项目资 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科学实用.

原则上,要坚持采取“定额计价"方式 开展以工代赈项目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定额类别选取、编 制说明、费用构成等内容既要遵从行业编规要求,又要体现以工 代赈政策特点,着力提升项目前期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的准确性 和科学性.

三、重点内容 -2-
(一)概预算文件组成.

以工代赈项目设计概预算文件应严格按照相关行业规范编 制,应含概预算正件及附件,概预算正件及附件均应单独成册并 随设计文件报审.

对计划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的以工代赈项 目,应实事求是设置独立费用(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算表, 科学列支聘请“三员”费用、理事会成员误工费、保险费、勘察费、 设计费及检测费、培训费、标识公示牌等费用项.

以工代赈项目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要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 策要求,应专门设置“项目用工需求和劳务报酬测算”一章,就用 工需求的测算过程、劳务报酬测算依据、与行业定额的偏离情况 等予以说明,并在项目概预算中对每项具体工程应发放劳务报酬 金额及项目发放劳务报酬总额予以单列.

(二)编制说明.

以工代赈项目概预算文件的编制说明,应按照相关行业规范 明确工程概况、编制依据、费用取定等内容.

在其他需说明问题 项中应阐明“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 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 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等以工代赈要求.

对概预算编制中 未执行相关行业规范及定额的,应说明理由及编制依据、计算方 法等.

(三)定额选用.

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内容必须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 -3一
支持范围,主要包括农村生活、交通、水利、林业草原、易地搬 迁安置点配套等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及农牧产业、乡村文化旅 游、林业草原、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等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 础设施.

建设内容涉及工程类别较多的以工代赈项目,可根据投 资占比较大的主体工程类别对应选用土地整理、交通、水利等行 业定额,若存在所用定额单价子目缺项的,可以借用其他定额中 的类似子目.

(四)费用构成.

1.对于计划采取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实施的以工代赈 项目,总造价构成与其他行业常规项目类似,仍应由直接费、间 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及独立费(根据实际需要 列支)等费用项构成.

2.对于计划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编制 项目设计概预算文件时,不应列支招投标代理费、规费、企业管 理费、利润及税金(若材料、机械实际应计税,此项还应列支, 宜根据具体情况操作)等实际并不产生的费用项.

应根据项目实 施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列支冬雨季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 时设施费等费用项.

3.在编制以工代赈项目概预算文件时,应严格落实“能用人 工尽量不用机械”等政策要求,认真找准项目建设可用人工、能 用人工的二次搬运、场地建设、土石方开挖、清淤除杂等施工环 节,科学计算相应施工环节所需人工量,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借 -4一
用或自编定额的,需在单项中备注说明.

(五)人工工日单价.

鉴于以工代赈项目吸纳当地群众务工所应获取的劳务报酬 标准与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差异较大,各市(州)以工代赈主管部 门应根据当地人社部门劳动工资指标及统计部门各行业工资水 平资料,发布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指导标准,并根据市场 动态适时调整,更好促进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的务工群众就地 就近就业增收.

(六)材料单价取费 以工代赈项目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文件时,源则上应以当地最 新公布的材料信息价为基础,高原地区、偏远地区等河结合当地 材料实际价格适当调整.

四、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州)以工代赈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以工代赈项目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在充分会商相关部门基 础上,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加快制定出台本市(州)以工代赈项目 劳务报酬发放指导标准等文件,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前期工作规范 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

各市(州)以工代赈主管部门要强化与财 政、人社、统计、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根据 市场动态和各相关部门发布市场信息等,科学确定劳务报酬发放 指导标准及工程材料、机械租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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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川发改赈[2024]137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前期工作 有关问答》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广元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在开展以工代贩项目申报遵选工作中,我们发现存在申报资 料编制费用过高、缺少行洪论证等审批要件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 范以工代赈项目前期工作,防止编制费用收取过程中出现串通涨 价、价格欺诈等行为,我们研究形成了《以工代赈项目前期工作 有关问答》,现印发你们,请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员会 4年4月
以工代赈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问答 1.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内容有哪些?

建设内容包括农村中小型生活、交通、水利等公益性基础设 施和农牧、乡村文化旅游、林业草原等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 设,以及根据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工程建设内容.

原则上不得包 括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施工安全风险高、施工工艺复杂的项目.

如:大型桥梁、石河堰、高挡土墙(5m以上)、高路肩路堑等.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项目使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一般应投向 涉及公共利益的区域和项目,不得用于农户庭院内部设施的建设 或修项目,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 产性物资和油漆、画报等装饰装修材料.

重点工程项目配套以工代赈项目选择的建设内容,应与重点 工程在可行性、逻辑性、配套性方面紧密相关.

2.以工代赈项目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初步 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报告有什么要求?

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关于村庄建设项目实施简易 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政府投资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通用大纲》等文件要求,以工代赈项目编制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中,设计和造价部分达到初步设计和 一2一
概算深度,并能有效指导工程施工,可不再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施工图设计报告.

地质结构复杂、施工安全风险高、施工工艺复杂等工程复杂 的项目,应单独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报告.

3.编制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 是谁?

编制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是 项目业主单位.

村民自建方式实施的项目由村民委员会组织编制, 编制经费一般由县级财政资金列支,村集体经济较好的、有条件 的村,也可由村集体经济承担编制经费.

不得以任何方式组织村 民筹资编制项目申报资料.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行业部门指导项目业主单位产格按 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履行项目规划选址、用地、环评和可 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前期手续,完善项目开工建设各项条件.

4.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应符合 什么条件?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性质,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应在行业主管部门 登记备案,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并具有注册咨询工 程师人员;造价文件编制单位应在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具有 注册造价工程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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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以工代赈项目涉及行业多,如水利、公路、农林等专业, 在资质选择中应优先选取具有多行业综合资质的单位;若无综合 资质的单位,优先选择具有申报项目投资比重最大的行业资质的 编制单位;若申报项目中行业投资比重差异不大,则可按照工程 难易程度,优先选择具有较为复杂专业资质的编制单位.

三是以工代赈项目可由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编制单 位、造价文件编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接,也可进行单独委托.

编制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

5.如何合理确定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的 编制费用?

以工代赈项目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项 目业主单位应合理控制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 等前期资料的编制费用.

编制费用占投资额度的比例不能过高, 防止费用收取过程中出现恶性竞争、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各地可参考广元市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前期资料编制费用 支付情况(详见下表),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编制费用.

广元市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前期资料编制费用支付情况 项目类别 中央预算内 省预算内 中央财政衔接 省财政衔接 平均费用 项目 项目 资金项目 资金项目 (万元) 项目数量 (个) 9 5 11 4 平均费用 (万元) 17 13.80 14 12.75 14.70 备注 项目前期资料均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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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以工代赈项目前期资料编制所需经费可否由专项资金列支?

中央、省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前期资料编制所需经费不得由 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列支.

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可以按照不超 过专项资金1%的比例列支项目管理费(包含项目前期资料编制 所需经费).

7.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应完成 哪些具体工作?

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达到初步设计和概 算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准备以工代赈项目所在村镇基本情 况,如富余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重点人群等情况,并协 调配合相关单位出具相关文件、完善相关手续.

二是配合项目业主单位确定申报项目的工程建设内容,并根 据工程建设内容测绘项目区地形图.

三是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及地形图,按照相关行业设计规范完 成项目初步设计,并能够直接用于指导工程实施.

四是根据设计单位出具的初步设计图纸,结合以工代赈项目 概算特殊性,完成以工代贩项目概算编制工作,并根据概算成果 完成劳务报酬测算.

8.与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等前期资料编 制单位签订合同需注意什么?

一5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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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 T/CECS1612-2024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纳米反射膜自粘型热塑性聚烯烃(TPO) 复合防水卷材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for application ofnanoreflective film self-adhesive thermoplasticpolyolefin(TPO)positewaterproof sheet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纳米反射膜自粘型热塑性聚烯烃(TPO) 复合防水卷材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nanoreflective film self-adhesive thermoplastic polyolefin(TPO) posite waterproof sheet T/CECS1612-2024 主编单位:河南中原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24年10月1日 2024北京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第1994号 关于发布《纳米反射膜自粘型热塑性聚烯烃(TPO) 复合防水卷材应用技术规程》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1年第二批 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1]20号) 的要求,由河南中原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 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纳米反射膜自粘型热塑性聚烯烃 (TPO)复合防水卷材应用技术规程》,经本协会防水防护与修 复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1612- 2024,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24年5月18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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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AS 节点细部分析的实现 节点细部分析的两个要素一一边界、荷载 边界设置 (1)真实边界: 如果分析的是支座节点,则分析模型中与基础相连的边界就是真实边界,根据实际的 约束情况,施加边界条件即可.

(2)相对边界: 如果分析的节点并不靠近结构的支承点,此时它周围并不存在真实的边界.

分析模型中,必须提供一定的边界约束使其不可发生刚体位移,此时就必须根据与 节点相连各构件的构造情况假定一个约束条件; 一般将与节点相连的刚度较大的杆件端部设置成约束,或将次要构件的端部设置成 边界.

根据圣维南原理,边界约束会影响到分析的精度.

所以通常希望将边界设置在远离分析 区域,根据经验,边界与分析区域的距离大于2倍于节点构造尺寸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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