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7888-2019
Sealant material in terrestrial photovoltaic(PV)modulesPressure sensitive adhesive tap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胶粘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5)归口.
究限公司、深圳市美信电子有限公司、开平市齐裕胶粘制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天山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中山市皇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上海橡胶制品研司、佛山市南海区新永泰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中山新亚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3M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容放压敏新材料有限公司.
石一峰.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林青、王墩、陈亚菊、陈维斌、罗吉尔、李健雄、夏厚君、潘大满、杨永强、吴轩、
地面光伏组件用密封材料压敏胶粘带
1范围
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地面光伏组件边框密封用压敏胶粘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792-2014胶粘带剥离强度的试验方法GB/T7125胶粘带厚度的试验方法GB/T15331压敏胶粘带水蒸气透过率试验方法 GB/T9535-1998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GB/T16422.3-2014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3部分:荧光紫外灯GB/T22396压敏胶粘制品术语GB/T30776-2014胶粘带拉伸强度与断裂伸长率的试验方法 GB/T33332-2016胶粘带动态剪切强度的试验方法HG/T4139-2010压敏胶粘制品用防粘材料
3术语和定义
GB/T223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面光伏组件边框密封用压敏胶粘带pressure sensitive adhesive tape for seal in terrestrialphoto-voltaic(PV) modules
用于地面光伏组件边框密封和固定的双面胶粘带,由基材、压撤胶层和离型材料构成,结构示意见图1.
注:常见的基材为PE(聚乙烯)、亚克力(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U(聚氨酯)等材质的泡棉.
图1地面光伏组件边框密封用压敏胶粘带结构示意图
4要求
4.1外观
压胶粘带的外观应无褶皱,断面应整齐、无异物、无溢胶.
4.2性能
压敏胶粘带的性能要求见表1.
表1压敏胶粘带性能
项目 指标高裂材料性能 离型力/(N/cm) 拉伸强度/MPa 商定 商定厚度(高型材料除外)/mm 标称值±10%拉伸强度/MPa ≥1 0本体性能 断裂伸长率/% 200水蒸气透过率/[g/(m²24h] 2485 C(25mm×25 mm1 kg陆码) >24动态剪切强度/MPa 常态 ≥0.30热错环老化 热老化老化性能 湿冷老化 动态剪切强度的保持率/% >80繁外(UV)老化热老化
5通则
5.1标准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均应在温度为(23土1)℃,相对湿度为(50土5)%的条件下进行.
5.2热循环老化
按GB/T9535-1998中10.11的要求进行测试.
5.3湿热老化试验
按GB/T9535-1998中10.13的要求进行测试.
5.4湿冷老化试验
按GB/T9535-1998中10.12的要求进行测试.
5.5紫外(UV)老化
60C士5C.若采用其他辐照度,应保证总辐射量达到15kWh/m. 采用GB/T16422.3-2014规定的UVB-313荧光紫外灯和辐照度,照射600h,并且试件温度在
5.6热老化
在湿度为(133士1)℃的条件下老化1000h.
6试验方法
6.1外观
在自然光下,目测检查.
6.2离型材料的拉伸强度
按GB/T 30776-2014的方法A进行测试.
6.3离型材料的离型力
按HG/T4139-2010的附录A进行测试.
6.4厚度
按GB/T7125进行测试.
6.5拉伸强度及断裂伸长率
时,以样品的实际宽度进行测试. 按GB/T30776-2014的方法A进行测试.试样宽度宜为(24±0.5)mm,当样品宽度小于24mm
6.6水蒸气透过率
按GB/T15331的方法测试.
6.790剥离强度
按GB/T2792-2014中方法3和附录B的要求进行试验.试样宽度宜为(24±0.5)mm,长度约300mm.当样品宽度小于24mm时,以样品的实际宽度进行测试.
6.8持粘性
6.8.1试件制备
按GB/T33332-2016中方法三进行制样.其中胶粘带试样尺寸为25mm×25mm,粘贴在尺寸为40mm×60mm的不锈钢板上,用1kg的砝码加压10min.试件示意见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