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331-2026
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 4初次鉴定4.1基本要求4.2一致性检查4.4适用性评价 4.3安全性评价4.5可靠性评价. 64.6综合判定规则5产品变更附录B(规范性) 附录A(规范性) 产品规格表. 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表 0I 12附录C(规范性) 用户调查表.... 13
前言
本文件按照TZ1-2026《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为首次制定.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环总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水产研究所、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 究院、重庆两江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虎鲸智能水产装备研究限公司、江苏南大五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纳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兴国、周小燕、顾兆俊、张磊、曹守启、张俊、张玉平、程果锋、王永建、田庆兵、谢之龙、彭婧、陈振、刘士坤、王婕、陆诗敏.
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设备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设备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本文件适用于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设备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件.
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GB/T11892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T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636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池塘养殖尾水
池塘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向外部环境排放的污染水体.
3.2
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设备
通过固液分离或生化装置等功能组件组成的用于处理淡水池塘养殖尾水中悬浮物、氮、磷和化学需氧量等的机械设备.
3.3
排放比
污水排放量占水处理量的百分比.
3.4
水处理耗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