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目录
1编制说明2评审所需设计文件3建筑专业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 125给水排水专业 196电气专业 227引用标准名录 25本指南用词说明 26
1编制说明
1.0.1为推进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高质量发展,明确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评审的内容和标准,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的编制依据为《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3/T3337一2022,按建筑、暖通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四个专业进行划分,后面章节所列【标准】均为此标准.
1.0.3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按【标准】3章内容要求确定室内环境参数,并按【标准】9章内容要求进行判定.
1.0.4评审除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黑龙江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评审所需设计文件
2.0.1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
设计说明(专篇)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要求,并按【标准】9.1.6条的要求给出判定结论.
2.0.2围护结构防潮设计报告
围护结构内部冷凝应进行防潮验算,并按【标准】4.2.4条、4.2.5条的要求给出防潮设计报告.
2.0.3围护结构热桥部位防结露检查报告
围护结构热桥部位应进行防结露检查,并按【标准】4.2.7条的要求给出防结露检查报告.
2.0.4建筑能耗计算报告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按【标准】9.2节要求进行年耗热量计算、按【标准】9.3节要求进行年一次能源消耗量计算,并形成能耗计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