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7170-2018
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stationary gas engin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5.1起动系统 5.2停机系统5.3控制装置5.4监测仪表5.5报警装置5.6防护设计 5.7防护措施5.8照明5.9防火5.10防爆 5.11 防静电5.12 点火系统“5.13 增压系统5.14 软管和管路5.16 5.15 电气设备电气配线 冷却系统5.17 搬运6.1总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危险一览表5安全要求和/或措施6使用和维护6.2工作场地6.3使用维护说明书 6.4标志、符号、文字警告附录A(规范性附录)危险一览表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济紫动力有限公司、上海内燃机研究所、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华源凯马发动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成磊、李全武、计维斌、李玉、庄国钢、俞晓艳、王安忠、李树生、孟红霞、郭华、王令金、钟瀚、张佩莉、谢亚平、张伟、陈云清、王云龙、许传国、朱海丽.
固定式燃气发动机安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燃气发动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功率大于或等于500kW的固定式燃气发动机(以下简称"发动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83.1往复式内燃机词汇第1部分:发动机设计和运行术语GB/T1883.2往复式内燃机词汇第2部分:发动机维修术语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T4025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指示器和操作器件的编码规则GB/T4365电工术语电磁兼容 GB/T4556往复式内燃机防火GB/T9239.1机械振动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第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GB/T10715带传动多樱带、联组V带及包括宽V带、六角带在内的单根V带抗静电带的导电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5706机械安全设计通则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 GB/T16754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GB/T17300土方机械通道装置GB/T17804往复式内燃机图形符号GB/T18209.1机械电气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第1部分:关于视觉、听觉和触觉信号的要求 GB/T18209.2机械电气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第2部分:标志要求GB/T18717.2用于机械安全的人类工效学设计第2部分:人体局部进人机械的开口尺寸确定原则GB/T20651.1-2018往复式内燃机安全第1部分:压燃式发动机境用Ⅱ类内燃机 GB20800.1-2006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第1部分:可燃性气体和蒸汽环GB20800.2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第2部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Ⅱ类内燃机GB20800.3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第3部分:存在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的地下矿区巷道用1类内燃机 GB/T23821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50058一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AQ3009一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quirements for fluid power systems and their conponentsPneumatics EN 983机械安全液压传动系统及元件安全要求气动装置(Safety ofmachinery-Safetyre
3术语和定义
GB/T1883.1、GB/T1883.2和GB/T436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固定式燃气发动机stationary gasengine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永久安装,且固定输出功率的燃气发动机.注:主要应用于发电机组、压缩机机组等领域.
4危险一览表
为防止人身伤害,根据GB/T15706的规定,发动机相关的危险一览表见附录A.
5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5.1起动系统
5.1.1发动机的主要起动形式为电起动和压缩空气起动,起动系统应能手动和(或)自动操作.5.1.2发动机起动后,起动装置应自动脱开.对装有盘车机构的发动机,应装有安全联镇装置,以确保在盘车齿轮处于喘合状态时,发动机不可起动.5.1.3电起动系统应以24V或更低电压工作. 5.1.4发动机与从动机械连接后应能够安全运行.5.1.5压缩空气起动的发动机,起动空气系统应符合EN983的下列基本要求:a)起动空气系统所选零部件应确保其安全使用,当系统投人使用时能在设计工况范围内可靠运行,不致因零部件失效或故障产生危险.b)设计起动空气系统零件时,应防止压力超过系统或相关部分的最高工作压力或某一零部件的 额定压力.可设置一个或多个安全阀以限制系统零件的压力,或改用调压阀代替,只要满足使用要求即可.系统的设计、制造和调节应使冲击和脉动压力最小,不致产生危险.c)起动空气系统的设计和制造应使设置的零部件易于接近,并能安全地进行调节和维修.d)起动空气系统的设计应确保发动机在意外起动时,能方便可靠地切断动力源,并能快速释放系e)无论使用何种控制方式或何种动力源(电力或气动),在主动或意外接通或断开开关、降低压力 统内的压力.以及切断或恢复动力源时不致产生危险.
5.1.6发动机应选用预先晒合型的起动装置,
5.1.7当发动机起动失败后应采取措施将排气管中未燃烧的可燃混合气排净后方可重新起动发动机.
5.2停机系统
5.2.1正常停机系统
发动机均应具有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正常停机装置.停机应通过切断燃气来实现.
5.2.2紧急停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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