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7234-2018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forensic document examination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鉴定受理程序5送检材料的标识6检验鉴定程序. 7送检材料的流转程序8结果报告程序9证实方法参考文献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旭、施少培、凌敬昆、钱煌贵、徐彻、下新伟、孙维龙、奚建华、陈晓红、罗仪文、周光磊、张清华、孙其然、王雅晨、王楠、孙年峰、叶瑞仁.
文件鉴定通用规范
1范围
料的流转程序、结果报告程序及证实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文件鉴定的通用术语和定义、鉴定受理程序、送检材料的标识、检验鉴定程序、送检材
本标准适用于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中文件鉴定涉及的全部鉴定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200.1汉语信息处理词汇01部分:基本术语GB/T12200.2汉语信息处理词汇02部分:汉语和汉字 GB/T37231-2018印章印文鉴定技术规范GB/T37232-2018印刷文件鉴定技术规范GB/T37233-2018文件制作时间鉴定技术规范GB/T37235-2018文件材料鉴定技术规范 GB/T37236-2018特种文件鉴定技术规范GB/T37238-2018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技术规范GB/T37239-2018笔速鉴定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12200.1、GB/T1220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签定forensic examination:forensic identification
在诉讼活动中具备专门知识的人对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专业意见的活动.
取得相关执业证明,从事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鉴定业务的人员.
取得相关鉴定资质,从事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鉴定业务的机构.
3.4
物证physical evidence
依法收集的,以物的外形特征、物质属性或物的反映形象及所载信息等证明案事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质、物品和痕违.
3.5
书证documentary evidence
依法收集的,以文字、符号、图形、图案等来表达人的思想和行为或传递某种信息,其内容对案事件
GB/T 37234-2018
具有证明作用的书面材料.
3.6
客体object
能够证明有关案事件事实的,需要运用专门的科学技术方法进行检验鉴定的人、物、事或现象.
客体或客体的某一部分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痕迹,或通过一定技术形成的客体形象的记录载体.
客体或客体反映形象表现出的可供识别的,区别于其他客体的征象.
检材questioned item
需要进行鉴定的可疑客体或客体反映形象.
3.10样本knownitem供比较和对照的客体或客体反映形象.
3.11同-identical 客体自身与自身的等同.
检验,对客体自身等同的间题进行检验和鉴别的专门技术. 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通过对客体在不同时空出现的客体反映形象或客体的不同部分进行比较
注:同一认定的类型通常包括:人身同一认定、物体同一认定、分离体的同一认定等.
3.13
种属认定forensic classification
种属鉴定
专门技术, 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通过对客体或客体反映形象的检验,对客体种类和属性进行检验和鉴别的
3.14
文件document
总称, 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形成和使用的,与案事件有关的各种公文、合同、信函、契约、字据、证照等材料的
3.15
文件上可疑字迹、印文、手印等要素形成的具体方法.
书写人运用各类书写工具在书写载体上形成的各类手写文件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