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5816-2018
Standard method for analysis of forestry biomass-Determination ofextractives content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林业生物质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林业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伟宏、兰永强、任世学、王清文、郝笑龙.
林业生物质原料分析方法 抽提物含量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林业生物质原料抽提物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木材、竹材、藤材、农作物秸秆等植物原料中抽提物含量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77.2-2011造纸原料水分的测定 GB/T2677.4-1993造纸原料水抽出物含量的测定GB/T2677.5-1993造纸原料1%氢氧化钠抽出物含量的测定GB/T2677.61994造纸原料有机溶剂抽出物含量的测定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林业生物质forestrybiomass
及淀粉、果胶、蛋白质、抽提物等其他多种成分构成、主要以各种形态的木材、竹材、藤材、秸秆、果壳等形 由植物光合作用等生命活动产生的天然有机物质,由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本质素三种主要高分子以式存在,是可再生的天然植物纤维资源.
3.2
冷水抽提物coldwater-soluble extractives
用冷水对林业生物质进行抽提所提取出来的物质.
热水抽提物hotwater-soluble extractives
用热水对林业生物质进行抽提所提取出来的物质.
3.4
有机溶剂抽提物organic solvent-solubleextractives
用有机溶剂对林业生物质进行抽提所提取出来的物质.
4林业生物质粉末样品的制备
4.1总体要求
样品原料按来源和形态分为本材、非木材原料和其他林业生物质原料三类,最终制备的粉末样品量
应均不少于200g.
4.2木材原料
采集同一产地、同一树种的木材,并标明木材的树种、树龄、产地、砍伐年月等.在所取木材原料的上部、中部、下部各截取2~3块厚度约6mm的圆盘,或者选取直径不超过6mm的细枝.将所截取的 材料在干燥通风处放置数日后,切成小薄木片,将所选材料均匀混合,按四分法采集均匀薄片样品约1000g.风干后,置入粉碎机中粉碎至全部通过40目筛,得粉末样品.凉至室湿后密闭贮存,备分析使用.
4.3非木材原料
采集竹材、稻草、桔秆、麻类等原料500g,详细记录其种类、产地、采集年月、贮存年月、品质情况(变质情况及清洁程度等),若其中夹杂铁丝、铁居等硬物应先用磁铁吸除.根据需要,可以去掉或者保留根、髓和穗部.将所得原料切碎,风干后置人粉碎机中粉碎至全部通过40目筛,得粉末样品.凉至室温后密闭贮存,备分析使用.
4.4其他林业生物质原料
本材加工剩余物、废旧木质纤维材料及其制品等其他林业生物质原料,可以是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除去其中夹杂的铁丝、石块等杂物.原料中形态差异较大的可以将体积较大的部分进行切削,均匀 混合,按四分法采集均匀样品约1000g.风干后置人粉碎机中粉碎至全部通过40目筛,得粉末样品.凉至室温后贮闭,备分析使用.
5试验方法
5.1冷水抽提物含量的测定
5.1.1样品制备
按照4的规定准备粉末样品.取适量粉末样品于恒重的容器中,在(105土2)℃的烘箱中干燥,至相邻两次称重的质量偏差小于0.2%(时间差应不小于1h),得绝干粉末样品,贮存在干燥器中密封备用.准备的绝干样品不少干20 g.
5.1.2水和仪器
按照GB/T2677.4-1993的第4章和第5章准备水和仪器.
5.1.3试验步骤
5.1.3.1将1G2玻璃滤器烘干至恒重,记录质量.
5.1.3.2称取1.9g~2.1g(精确至0.1mg)绝干粉末试样(记为m),移入容量500mL的锥形瓶中,加人300mL蒸馏水,置于温度可调的恒温装置中,保持温度为(23土2)℃.加盖放置48h,并经常摇荡.5.1.3.3到达规定时间后,用倾泻法经已恒重的1G2玻璃滤器过滤,用蒸雷水洗涤残渣及锥形瓶,并将瓶内的残渣全部洗入滤器中,继续洗涤至洗液无色后,再多洗涤2~3次.
5.1.3.4吸干滤液,用蒸馏水洗净滤器外部,移人烘箱,于(105±2)℃烘干至恒重,记录质量,计算出抽提后试样的绝干质量(记为).
5.1.4结果计算
冷水抽提物的含量X按式(1)计算:
式中:
m;-抽提前试样的绝干质量,单位为克(g);
m-抽提后试样的绝干质量,单位为克(g).
同时进行两份测定,取其算数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取至0.01%.两次测定计算值相差不应超过0.40 %.
5.2热水抽提物含量的测定
5.2.1样品制备
至相邻两次称重的质量偏差小于0.2%(时间差应不小于1h),得绝干粉末样品,贮存在干燥器中密封 按照第4章的规定准备粉末样品.取适量粉末样品于恒重的容器中,在(105土2)℃的烘箱中干燥,备用.准备的绝干样品不少于20g.
5.2.2水和仪器
按照GB/T2677.4-1993的第4章和第5章准备水和仪器.
5.2.3试验步骤
5.2.3.1将1G2玻璃滤器烘干至恒重,记录质量.
5.2.3.2称取1.9g~2.1g(精确至0.1mg)绝干粉末试样(记为mr),移人容量为300mL的锥形瓶中,加人200mL95℃~100C的热蒸馏水,装上回流冷凝管或空气冷凝管,置于沸水浴中(水浴的水平面 需高于装有试样的锥形瓶中的液面)加热3h,并经常摇荡.
5.2.3.3达到规定时间后,采用倾泻法经已恒重的1G2玻璃滤器过滤,用热蒸馏水洗涤残渣及锥形瓶,并将锥形瓶内的残渣全部洗人滤器中.继续洗涤至洗液无色后,再多洗2~3次.
5.2.3.4吸干滤液,用蒸馏水洗涤滤器外部,移入烘箱,于(105土2>C烘干至恒重,记录质量,计算出抽 提后试样的绝干质量(记为m).
5.2.4结果计算
热水抽提物的含量X:按式(2)计算:
式中:
m-抽提前试样的绝干质量,单位为克(g);
0.40% 同时进行两份测定,取其算数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取至0.01%.两次测定计算值相差不应超过
5.31%氢氧化钠抽提物含量的测定
5.3.1样品制备
按照第4章的规定准备粉末样品.取适量粉末样品于恒重的容器中,在(105土2)℃的烘箱中干燥,备用.准备的绝干样品不少于20g. 至相邻两次称重的质量偏差小于0.2%(时间差应不小于1h),得绝干粉末样品,贮存在干燥器中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