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8069-2024
非涂抹型驱避剂药效试验方法三联圆筒法
Methods of efficacy test for non-applied repellentCylinder metho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日用杂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595SC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安速),安福超威日化有限公司,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成都彩虹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庄臣有限公司,江西山峰日化有限公司,厦门胜伟达工贸有限公司,浙江蓝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凯中有限公司,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爱特福84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
、吴智福、秦孝明、林彬、陈佳福、陈志涛、晏许超、吴耀举、夏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宫宝利、晏涵虚、刘亚军、姚玉婷、刘伟杰、余锡辉、朱宏伟、赵静静、贾不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非涂抹型驱避剂药效试验方法三联圆筒法
1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三联圆简装置测试非涂抹型驱避剂药效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效果评价.本文件适用于非涂抹型驱避剂对刺叮骚扰性卫生害虫蚊的药效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非涂抹型驱避剂non-appliedrepellent
有效成分吸附于载体,通过自然挥发来驱避刺叮骚扰性卫生害虫的制剂.注:如驱蚊贴、驱蚊手环等挥散芯产品.
4试验条件
温度:(26±2)°C,相对湿度:(65±10)%.
5试虫
白纹伊蚊(Aedes albopichs)或埃及伊蚊(Aedes aegypti),采用实验室饲养的敏感品系标准试虫,羽化后3天~5天未吸血的雌性成虫.
6仅器装置
6.1三联圆筒:主体由三个无色透明圆筒组成,分别为中间圆筒及位于其两侧的试样圆筒和对照圆筒.圆简由壁厚5mm以上的有机玻璃制成.中间圆简内径90mm,长160mm,中心处设有置虫口,与两侧的 试样圆筒和对照圆简间分别设有一块可开启的无色透明活动挡板,试样圆筒和对照圆筒内径90mm,长140mm,外侧端以具有网状结构的挡板封口.装置结构见图1.
体由不透光的材料制成(长700mm,宽600mm,高500mm),其中一侧面(700mm×500mm)为操作 面,操作面配有透明遮挡物(挡板或薄膜).装置结构见图2.
6.3蚊笼:长400mm,宽300mm,高300mm.
单位为毫米
b)活动挡板a向
a)网状挡板A向
标引序号说明:2- 中间圆算 试样圆筒3-4 5 装置底座 网状挡板7-话动挡板 6 试虫放置口
图1三联圆筒装置图
单位为毫案
图2试验装置组合
7试虫攻击力试验
中停留2min,密切观察,发现蚊虫停落时,在其口器将剩入皮肤前抖动手臂将其驱离,记为1只试虫停 蚊笼内放入300只试虫,测试人员手背暴露40mmx40mm皮肤,其余部分严密遮蔽.将手伸入蚊笼落.如前来停落的试虫多于30只,则试虫为攻击力合格,可以用于进行驱避试验.
8试验步骤
8.1试验前,将未去除密封包装的样品于试验环境条件下放置1h以上.如试验目的为评价样品经过某 特定时长使用后的药效,则参考样品使用说明启用样品后,在本试验环境条件下放置该特定时长.
8.2将三联圆筒组装固定于试验箱底面中央,圆筒轴向与试验箱长边平行,各圆筒间活动挡板置于关 闭状态,见图2.
8.3取50只攻击力测试合格的试虫,由试虫放置口放入中间园筒,关闭放置口,等待试虫稳定(同时飞行的试虫数少于3只).
8.4将样品去除包装后,取一个单位用量放置于试样圆筒内距离外测网状挡板10mm处.等待15s后将圆简间活动挡板打开.关闭操作面透明遮挡物.
8.53min后将圆筒间活动挡板关闭,在第Imin,2min,3min时分别统计一次试样圆筒和对照圆筒中 的试虫数量并记录,其中击倒试虫不纳入统计,如各统计时间点进入试样圆筒和对照圆筒的试虫总数均少于20只,则试验结果无效.如果连续三次试验结果均无效,则判定为样品对试虫无影响(无明显效果).
8.6每次试验后将三联圆简装置充分清洗干燥,并对试验箱做通风或清洁处理,清洗后的试验装置应无残留气味,选择的洗涤剂应避免对装置产生附加气味,以防对试虫活动产生干扰.
8.7为排除光线及温度等因素,应设置一组平行试验,将试样圆筒与对照圆筒的位置互换后,重复上述试验步骤.
8.8每次对三联圆筒进行操作后,及时关闭操作面挡板或薄膜,关闭动作尽量不引起试验箱内空气流动.
9空白试验
取50只攻击力测试合格的试虫,按照上述步骤进行空白试验.放入试虫并待试虫稳定后(同时飞行的试虫数少于3只)将两侧活动挡板打开,2min内移动至左右两端的试虫数相差不大于3倍.调转试验装置的方向,使试样圆筒和对照圆筒位置对调,2min内,试虫多的一端不会有超过半数试虫回流至另 一端(即试虫不会对某一个方向产生嗜好性),则可以进行正式试验:否则,应采取通风、清洗等手段消除试虫对某个方向的嗜好性.
10计算
驱避率按公式(1)计算:
D = × 100% (1)
式中:
D-驱避率:n一两次平行试验对照圆筒内试虫总数,单位为只:
a-一两次平行试验试样圆简内试虫总数,单位为只.
11效果评价
按公式(1)计算测试样品在第lmin、2min、3min的驱避率分别为D、D、D,取最大值D_用以评价产品驱避效果,评价要求见表1.
表1
(%)项 驱避效果80≤B<90 _≥90 B级 A级70≤D<80 D_<70 无明显效果 C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