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版).docx

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建筑,招标人,文档模板
文档页数:152
文档大小:957.16KB
文档格式:docx
文档分类:文档模板
上传会员:
上传日期:
最后更新:

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版)

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绿化工程总承包项目,其他项目可参照使用.

三、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6.《公平竞争审查条例》;7.《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8.《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9.《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第378号修正);10.《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12号);11.《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03号);12.《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令第16号);1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令第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令第23号修改);1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令第23号修改);1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令第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令第23号修改);

16.《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令第20号);1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18.《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1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2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2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2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24.《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25.《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浙委发(2023)20号);26.《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27.《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号);2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29.《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30.《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3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9号);3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34.《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35.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3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使用指南

一、总体要求

1.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使用本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本示范文本适用于:

(1)单独办理立项、审批或备案手续的公园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区域绿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涉及地下空间建设、非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配套建筑、园林景观桥梁及其他依法应由房建或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许可范围承接的内容除外);

(2)其他项目可参照实行.

2.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标示.“口”为选择性条款,如需选用则在“口”内打勾.

3.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斜体字部分”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

4.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的对应部分相同,本示范文本不再抄写.

5.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招标人应依法依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规定的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招标文件应由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撰写.

7.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文件正式发布前,招标人应在交易平台和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少于5日.

8.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应当包含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

9.招标人应坚持充分竞争的原则,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执业资格等资格条件和资信标评审因素等招标要求的整体设置进行合理性预估,确保具备足够的同等竞争条件潜在投标人数量,保障项目招投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

10.技术特别复杂或设计有特别要求的国有投资项目,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可以实行招标资格预审.

11.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应科学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中的各项费用组成应与招标文件中承包人所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范围相一致,应按照“计价规范”

和“计价依据”有关规定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条件和当时当地的建设市场行情确定合理的浮动比例.

12.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准限定投标人的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不准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准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成立年限和明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要求等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准在采用通用技术标准的一般项目中设置资质、业绩、奖项等加分项;不准明示或者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制投标人采取不同评价标准;不准对不同制投标人设置或者采用不同的信用评价指标;不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为.

14.采用邀请招标、资格预审的项目可不使用“评定分离”,如需使用“评定相关规定执行.

15.招标人有优质工程要求的,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暂列金额的方式计列优质工程增加费,作为创优工程成本费用补偿,同时发承包双方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对等的奖罚条款.

16.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1中集中载明否决投标条款,除采用技术标暗标评审的项目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存在应否决投标情形的,应在否决投标前就拟否决情形向投标人进行书面(在线)询问核对,并书面(在线)记录询问情况和投标人情况.

17.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宜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当按约定的付款节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18.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投标,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投标,推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合理设置绿色采购标准,落实环保、节能、低碳要求.

19.关于投标文件页数.技术标文件内容原则上不得超过15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经监管部门同意后可充许不超过200页).投标人违反上述要求的,其技术标打分按0分计.

资源链接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
①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如果您对本资料有版权申诉,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页脚)。
②由于网络或浏览器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下载失败,请加客服微信处理(详见下载弹窗提示),感谢理解。
③本资料由其他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数量等令人满意,若存在资料虚假不完整,请及时联系客服投诉处理。
④本站仅收取资料上传人设置的下载费中的一部分分成,用以平摊存储及运营成本。本站仅为用户提供资料分享平台,且会员之间资料免费共享(平台无费用分成),不提供其他经营性业务。
投稿会员:匿名用户
我的头像

您必须才能评论!

手机扫码、免注册、直接登录

 注意:QQ登录支持手机端浏览器一键登录及扫码登录
微信仅支持手机扫码一键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仅适用于原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