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SC/T 3215-2025
代替SC/T 3215-2014
盐渍海参质量分级
Qualitygrade of salted seacucumber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文件代替SC/T3215-2014(盐渍海参),与SC/T3215-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更改了感官等级要求(见4.3,2014年版的3.3);
更改了理化等级要求(见4.3.2014年版的3.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156/SC3)归口.
大连棒岛海产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天源水产有限公司、大连晓芹食品有限公司、青岛海洋食品营养与健康创新研究院、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福建省水产技 术推广总站、中国渔业协会海参产业分会、霞浦县海洋渔业发展中心、山东安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珍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烟台明威海参有限公司、大连旭笙海产有限公司、大连海星岛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广参堂海洋珍品有限公司、锦州胜达海参养殖有限公司、大连壮元海生态苗业股份有限公司、霞浦县海津食品有限公司、连云港中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泉州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
姜晓明、陈燕婷、韩典峰、赵玲、迟飞跃、谢宇坪、何春丽、邹安革、孟庆帮、卫耿新、赵长松、李克诗、杜树文、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联珠、朱文嘉、曹荣、焦健、孙永军、郭莹莹、吴岩强、李娜、徐英江、杨志、王晓芹、周明辉、孙刚、王成其、万磊、翰文明、李若姝.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7年首次发布为SC/T3215-2007 2014年第-次修订;
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盐渍海参质量分级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盐渍海参的基本、产品规格、质量等级要求、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和净含量等,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给出了检验规则,同时对标识、包装、运输、储存作出了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以鲜、活刺参(Apostichopusjaponicus)为原料,经去内脏、清洗、预煮、盐渍等工序制成的不可直接食用的盐渍海参产品.以其他种类海参为原料加工的盐渍海参可参照执行,本文件适用于盐构认证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5461食用盐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30891水产品抽样规范SC/T3011水产品中盐分的测定 GB/T36193水产品加工术语SC/T3035水产品包装、标识通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术语和定义
GB/T3619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要求
4.1.1鲜、活刺参应品质良好,无污染,应符合GB2733的要求,4.1.2食用盐应符合GB/T5461的要求. 4.1.3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以单位重量所含个体数量表示,与标示规格一致,同规格的个体大小应基本均匀.
4.3质量等级
盐渍海参分为一级、二级、合格3个等级.各质量等级应符合表1和表2的要求.
表1感官等级要求
项目 级 二级 合格色泽 黑色、福灰色或福绿色组织 形态 体形肥满,参兼挺直.切口整 肉质组织紧密,富有弹性 肉质组织较紧密,有弹性气味 齐,内筋完整 体形较饱满,刺参蘇较挺直,切口较整齐,内筋完整杂质 具有产品回有的气味,无异味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表2理化等级要求
项目 一级 二级 合格蛋自质-g/100g >15 >12 ≥9垫分(以NaCI计).% 水分,g/100g 65 22附.g/100g <1 4.4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的要求.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4.6净含量 预包装产品的净含量应符合JJF1070的要求, 5试验方法 5.1规格检验 5.1.1当产品包装的标签上标明规格时,应检验规格.5.1.2取10只~20只盐渍海参,称重(准确至0.1g),换算为每500g样品中盐渍海参数量. 5.2感官检验 在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将试样置于白色携瓷盘或不锈钢工作台上,按4.3表1的要求逐项检验. 5.3理化检验 5.3.1样品处理 取至少3只盐渍海参,总重量不低于100g,去除海参体表及体内附着的肉眼可见的盐粒,并去除嘴部石灰质,用滤纸去除试样体表水分,绞碎备用. 5.3.2蛋白质 取按5.3.1处理的试样,按GB5009.5的规定执行. 5.3.3水分 取按5.3.1处理的试样,按GB5009.3的规定执行. 5.3.4盐分 取按5.3.1处理的试样,按SC/T3011的规定执行. 取至少3只盐渍海参,称重m(精确至0.01g),去除海参体表及体内附着的肉眼可见的盐粒后,称重m(精确至0.01g),附盐含量按公式(1)计算.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