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铁路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轨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是在《铁路轨道工程预算定
设计规范》、《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通过现场测定,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审 查修订而成。
本册定额仅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工程实施阶段的价格应由市场决定。
本册定额由总说明、册说明及定额子目组成。
定额子目包括七章内容:铺轨,铺道岔,铺道床,轨道 加强设备,线路有关工程,其他工程,封锁线路作业工程。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工具轨,轨道调整更换垫板、更换轨距块,工地钢轨焊接50kg钢轨,无作轨道打磨后清理铁屑、道岔打 磨、橡胶道口等定额子目。
二、删除了43kg钢轨相关定额子目。
三、无作轨道铺设长钢轨定额中补充上扣件所需油脂。
四、锁定前调整、开通前调整修改为静态验收前调整、静态验收后调整,并修订了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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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了更换垫板、更换轨距块定额子目。
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 意见和有关资料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编码100038),供 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册定额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负责解释。
技术总负责人:郑健安国栋 主编单位: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 参编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永俊李成栋邹庭洪温馨张宝坡李春生黄丽君向亿里朱建 雷小松杜良辉金强何燕陈祥钟明琳张静单向华刘柏刚 谢继昌张化南吴炜张桐林陈树鑫孙鹏宇李闻 主要审查人:严贺祥周孝文曾会欣吴明友覃武凌刘燕付建斌李伟王中和 唐小平彭永忠徐涛邢淑琴王晓刚郭郦宋昱王少坤刘云霞 杨海红赵民有潘思远罗运良罗志李胜利胡发宗蔡嘉龙姚涛 李学军李夏初王旭永徐川闫红亮彭琳刘成杰王燕李永顺 范向东 6.
总说明
一、《铁路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
二、本定额以现行的铁路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 据,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编制。
本定额共13册,包括: 第一册路基工程 第二册桥涵工程 第三册隧道工程 第四册轨道工程 第五册通信工程 第六册信号工程 第七册信息工程 第八册电力工程 第九册电力牵引供电工程 第十册房屋工程 第十一册给水排水工程
第十二册机务车辆机械工程 第十三册站场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的消耗量标准。
四、人工。
1.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工地小搬运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是指完成定额单位工 程所需的主要用工量:辅助用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配合完成定额单位工程所需的用工量:工地小搬运 用工是指完成定额单位工程所需的工地范围内材料及设备运输用工量。
工地小搬运范围按工厂化施 工编制的子目为临时场站内,其余定额子目为50m以内,另有说明者除外。
2.单位人工工日第三册(随道工程)按7小时编制,其余册按8小时编制。
五、材料。
1.材料的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损耗量包括工地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损耗率执行《铁路 册房屋工程)(TZJ2010-2017)。
2.周转性材料(如模板、支撑、脚手杆、脚手板、挡土板等)的消耗量依据“基本定额”规定的摊销次 数计算。
房屋工程执行(铁路工程预算定额第十册房屋工程)(TZJ2010一2017)。
3.带括号的材料数量代表完成定额单位工程该类材料的消耗量。
此类定额子目未计列“材料费” 及“重量”,使用时应根据设计采用的材料另行计列。
4.当设计采用的主要材料与对应定额子目不符时,可在消耗量不变的前提下抽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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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混凝土: (1)带括号的混凝土、水泥砂浆数量代表完成定额单位工程的消耗量。
其中:电算代号为"HT-0” 的混凝土,其定额子目中未计列”材料费”、“重量”及组成混凝土的用料,使用时应根据”基本定额”另 行计列:其他电算代号的混凝土、水泥砂浆,其定额子目中已计列”材料费”、重量”及组成混凝土、水 泥砂浆的用料,当设计采用的混凝土、水泥砂浆与定额子目不同时,应根据“基本定额”做调整。
房屋工 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执行《铁路工程预算定额第十册房屋工程》(TZJ2010-2017)。
(2)采用”基本定额”混凝土拌制、运输、配合比子目时,应根据该子目所对应的设计实体体积,乘 以消耗量体积与实体体积的换算系数。
(3)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混凝土按当地含运费的市场价格计算,不再另计混凝土拌制与运输的 费用。
6.对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其费用列人“其他材料费”。
六、施工机械和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