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 FL6010 SJ51427/7-2002
62.5/125um多模光纤详细规范
Fibre,optic,62.5/125,detail specification for
2002-10-30发布2003-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
SJ51427/7-2002
前言
本规范规定的光纤,其全部要求由本规范和GJB1427A-1999《光纤总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由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四研究所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四十六研究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吴少波、段曙光。
SJ 51427/7-2002
62.5/125μm多模光纤详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62.5/125μm多模光纤的详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62.5/125μm多模光纤(以下简称光纤)。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提倡使用本规范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 GJB1427A-1999光纤总规范 3要求<RFC 3.1总则 光纤应符合本规范和GJB1427A1999规定的要求。
本规范的要求与通用规范不一致时,应 以本规范为准。
K? 3.2设计和结构 3.2.1结构2 光纤结构见图1所示。
纤芯
SE 图1光纤结构示意图 3.2.2几何尺寸 3.2.2.1直径 纤芯直径为62.5μm±3μm。
包层直径为125um±2μm。
着色后的涂覆层直径为250μm±15μm。
3.2.2.2不圆度 纤芯不圆度应不大于6%。
包层不圆度应不大于2%。
SJ 51427/7-2002 3.2.2.3同心度误差 纤芯/包层同心度误差应不大于3μm。
包层/涂覆层同心度误差应不大于10.5um。
3.3连续长度 1100m或1100m的整数倍。
3.4单位长度重量 不大于1kg/km。
3.5张力筛选 光纤张力筛选强度应不小于690MPa(1%应变)。
3.6光学性能 3.6.1工作波长 标称工作波长为850nm和1300mm。
工作波长为850nm±25nm和1300nm±20nm。
3.6.2衰减常数 只用于1300nm±20mm单窗口波长下的衰减常数应不大于1.0dB/km。
用于850nm±25mm和1300nm±20nm双窗口波长的衰减常数,对应于850nm±25nm波长的值 应不大于3.5dB/km:对应于1300nm±20nm波长的值应不大于1.5dB/km。
3.6.3数值孔径 在850nm±25nm波长下为0.275±0.015。
3.6.4带宽 只用于1300nm±20nm单窗口波长下的带宽应不小于500MHzkm。
用于850nm±25nm和1300nm±20mm双窗口波长下的带宽,对应于850nm±25nm波长的值应 不小于200MHzkm;对应于1300nm+20nm波长的值应不小于400MHzkm。
3.7环境适应性 3.7.1环境温度范围 工作温度:-45℃~70℃; 贮存温度:-55℃~85℃。
4质量保证规定 4.1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表按表1规定。
表1鉴定检验 检验项目要求章条号试验方法章条号试样数量和长度 GJB1427A--1999本规范GJB1427A-1999本规范 1组 外观和机械检查3.6,3.74.7.26根,每根1100m 纤芯直径3.2.2.14.7.3.1.16根,每根2m° 包层直径3.2.2.14.7.3.1.46根,每根2m 涂覆层直径3.2.2.14.7.3.1.76根,每根2m 纤芯不圆度3.2.2.24.7.3.1.36根,每根2m 2
SJ 51427/7-2002 表1(续) 检验项目要求章条号试验方法章条号试样数量和长度 GJB1427A-1999本规范GJB1427A-1999本规范 包层不圆度3.22.24.7.3.1.56根,每根2m 纤芯/包层同心度误差3.2.2.34.7.3.1.66根,每根2m 包层/涂覆层同心度误差3.2.2.34.7.3.1.86根,每根2m 衰减常数3.6.24.7.4.26根,每根1100m 衰减均匀性3.5.1.34.7.4.36根,每根1100m 宏弯衰减3.5.1.64.7.4.66根,每根1100m 数值孔径3.6.34.7.4.46根,每根2m² 带宽3.6.44:9.4.56根,每根1100m 单位长度重量49346根,每根1100m 张力筛选3.54.7.326根,每根1100m 机械剥离性343.4.7.3.3.6根,每根2m 2组 温度循环3.5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