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0845-2000 进出口狗皮制品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dogskin products for import and export 2000-06-22发布 2000-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发布
SN/T0845-2000 前 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对原专业标准ZBY49003一1990《出口狗皮制品检验规程》进行修订的。
本标准中的抽样方法由原来的百分比抽样改为采用GB/T2828--1987的方法,同时删除了“检验 方式”一章,增加了“检验结果的判定"和“检验有效期”。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Y49003-1990。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明钊、周爱凤、孙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0845-2000 进出口狗皮制品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dogskin products 代替ZBY49 003-1990 for import and export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狗皮制品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狗皮座垫、椅垫、床毯、挂毯、壁毯和地毯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B/T1264一1991毛皮成品的包装、标志、贮藏和运输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单位产品 按GB/T2828规定执行。
3.2检验批 按GB/T2828规定执行。
3.3A类不合格品 带有下列严重缺陷的单位产品:脱毛、溜沙、糟板、透毛根、掉色、异味、配制、缝制严重不良、配件损 坏、规格不符。
3.4B类不合格品 带有下列不严重影响整体外观的缺陷的产品:硬板、缠结毛、勾针。
3.5糟板 毛皮皮板部分或整张,强度甚低,线缝的缝眼容易拉破或针孔撕裂强度不足规定。
3.6溜沙 由于毛囊受到破坏,用力轻推毛面,出现掉毛的现象。
3.7油板 皮板内大部分含油脂过多,或有渗油现象。
4抽样 4.1抽样方案 根据GB/T2828规定,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2000-06-22批准 2000-11-01实施 1
SN/T 0845--2000 4.2检查水平 根据GB/T2828规定,采用一般检查水平Ⅱ。
4.3合格质量水平 A类不合格品:AQL=1.0 B类不合格品:AQL=4.0 4.4一次正常抽样见表1。
表1一次抽样表 批量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抽验数 N Ac R Ac R. 51~90 13 o 1 1 2 91~150 20 1 2 151~280 32 1 2 3 4 281~500 50 1 2 5 6 501~1 200 80 2 8 1201~3200 125 3 4 10 11 3 201~10 000 200 5 6 14 15 10 001~35 000 315 7 8 21 22 4.5抽箱数 将总箱数开平方,在抽箱数内随机抽取应抽取的样品数量。
5检验 5.1原料和辅料要求 5.1.1原料 5.1.1.1毛面平顺、有光泽。
5.1.1.2皮板柔软,厚薄基本均匀,板面洁净。
5.1.2辅料 5.1.2.1内垫物 a)内垫物厚薄、发泡基本均匀,柔软弹性好。
b)1.5m以上规格的内垫物允许拼缝一道。
5.1.2.2挂里布料无明显影响美观的疵点。
5.1.3配件 配件应坚实、光滑、无斑点、无锈蚀,镀层、喷漆均匀。
5.2成品 5.2.1无挂里制品 5.2.1.1毛面 a)制品的式样、图案、色泽应符合成交样品或纸样、图片。
b)图案清晰、形象,毛面平顺,毛绒疏密、粗细基本均匀、色泽光润、毛面颜色相随,高低毛层次明 显。
5.2.1.2板面 a)板面缝制平直、牢固,线缝高度不超过1mm。
b)线缝松紧适宜,针码均匀,无漏缝、锁毛。
c)边缘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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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845-2000 5.2.2挂里制品 5.2.2.1毛面同5.2.1.1。
5.2.2.2板面同5.2.1.2。
5.2.2.3挂里平整,线缝顺直。
5.2.2.4拉链平整,配件、装饰定位准确、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