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056-2002
进出口二组分纤维交织物定量分析方法 拆纱少称尔重法 Quantitative analysis method of import and export bi-ponent fibre interweaving--Method of yarn-breaking and weighing
2002-01-16发布2002-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1056-2002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编写的。
为了适应二组分纤维交织物定量分析快速简便实用的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拆纱称重 的检验方法。
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中给出的值。
本标准对拆纱过程中产生的纤维毛羽损失率不作规定,用拆下的经纬纱重量之和与10cm×10cm 试样重量之间的差值小于0.5%来控制,若其差值大于1%,则本标准不适用。
维,更简便易行,能减少试验时间,降低试验中有毒试剂对人员的伤害度。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洪华、韦锋、申晓萍。
本标准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二组分纤维交织物定量分析方法 拆纱称重法SN/T 1056-2002
Quantitative analysismethod of import and export bi-ponentfibreinterweaving--Methodof yarn-breaking and weighing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二组分纤维交织物纤维组分分离的定量拆纱称重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经纬向分别为两种不同纤维的二组分纤维交织物的定量分析。
若拆纱过程中产生的 纤维毛羽损失率大于1%,则本标准不适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10一1997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GB9994一1988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SN/T0253一1993出口棉麻交织布比例测试方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恒重
量的0.1%时,后一次的称见质量。
4原理 交织织物的组分经定性鉴定后,截取一定面积,分解其织物组织,拆取经纬纱,分别烘干称重,从而 计算各组分纤维的百分含量。
5检验 5.1试剂 a)石油醚:馏程为40C~60C,化学纯; b)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5.2仪器 a)索氏萃取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01-16批准2002-06-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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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恒温水浴锅; c)裁衣剪; d)钢直尺:长度不小于15cm,精确至1mm; e)分析针; f)分析天平:精度为0.0002g; g)电热鼓风干燥箱:能保持温度105C土3C; h)干燥器:装有变色硅胶; i)称量容器、烧杯、温度计等。
5.3试样的制备 5.3.1抽样 试样应对全位具有代表性,应包含组成织物的各种纱线和纤维成分,试样数量不得少于50cm×全 幅,样品上不得存在影响试验结果的任何疵点。
5.3.2试样预处理 5.3.2.1-般预处理 在样品上距布边15cm以上,沿对角线取试样20cm×20cm两份,放在索氏萃取器中,用石油醚萃 取1h,每小时至少循环6次,待试样中的石油醚挥发后,把试样浸入冷水中,浸泡1h,再在65C土5C 的水中浸泡1h,水与试样之比为100:1,并时时搅拌溶液,然后抽吸或离心脱水、晾干。
5.3.2.2特殊预处理 试样上的水不溶性浆料、树脂等非纤维物质,如不能用石油醚和水萃取掉,则需用特殊的方法处理, 同时要求这种处理对纤维组成没有影响。
虽然一些未漂白的天然纤维(如黄麻、椰子皮),用石油醚和水 的正常预处理是不能将天然的非纤维物质全部除去,但也不采用附加的预处理,除非试样上具有在 石油醚和水中都不溶的保护层。
5.4试验步骤 5.4.1试样剪取 在两份预处理试样上距布边2.5cm以上,小心剪取10cm×10cm试样并称重,保证两份试样不含 有同一根经纱和纬纱。
将10cm×10cm试样用分析针按经纱、纬纱分别小心拆取并称重,如有必要,剪成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