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 天津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JJF(津)12-2020
智能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的实施规范 (试行) RulesforVerificationPeriodAdjustmentofSmartElectricityMeters (forTrialImplementation)
2020-09-28发布2020-10-20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JJF(津)12-2020
智能电能表检定周期调 整实施规范 (试行)) JJF(津)12-2020 RulesforVerificationPeriodAdjustment ofSmartElectricityMeters (for Trial Implementation)
归口单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南供电分公司
本规范委托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JJF(津)12-2020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陈学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郭景涛(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张一萌(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李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营销部) 参加起草人: 李刚(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刘浩宇(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杨光(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营销部) 何泽昊(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营销部) 王鹏(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南供电分公司)
JJF(津)12-2020
引言 本规范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编写, 相关术语遵循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的相关要求。
若后续出台或发布新的政策或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将按照新政策或国家计量检定规 程中的最新要求执行。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ⅡI
JJF(津)12-2020 智能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的实施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实施JJF(津)06一2018《智能电能表运行校准规范》(以下简称 “"JJF(津)06规范"")的过程中,对拟调整检定周期的低压台区中的1级、2级智能
监督。
2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JF(津)06一2018智能电能表运行校准规范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智能电能表smartelectricitymeters 由测量单元、数据处理单元、通信单元等组成,具有电能量计量、信息存储及处理、 实时监测、自动控制、信息交互等功能的电能表。
3.2运行误差operatingerror 智能电能表在现场运行条件下的计量误差。
3.3智能电能表运行校准平台calibrationplatformforSmartelectricitymeter inservice 通过获取在线监测和在线采集的电能计量数据,基于能量守恒原理,构建智能电能 表计量功能判断与运行误差分析模型,对智能电能表运行误差进行在线校准的平台。
4工作规范 4.1智能电能表运行校准 本市电网企业或社会化售电公司根据智能电能表运行校准平台的输出结果,按照 JJF(津)06规范中7.2节的校准方法(见附录A),开展智能电能表运行质量监督和 运行校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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