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9.020 V06 HE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 HB6167.19-2014 代替HB6167.19-1989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9部分:电压尖峰试验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proceduresfor airborneequipmentof civil airplane Part19:Voltagespiketest 201405-19发布 2014-10-01实施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了发布
HB6167.19-2014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设备分类 3.1A类 3.2B类 要求 4.1 试验波形 4.2试验配置 5试验方法 图1电压尖峰波形 图2直流或单相交流用电设备电压尖峰试验配置 图3三相交流用电设备电压尖峰试验配置
HB6167.19-2014 前言 HB6167《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分为26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温度和高度试验; 第3部分:温度变化试验; 第4部分:湿热试验; 第5部分:飞行冲击和坠撞安全试验; 第6部分:振动试验; 第7部分:爆炸试验; 第8部分:防水试验; 第9部分:流体敏感性试验: 第10部分:砂尘试验: 第11部分:霉菌试验; 第12部分:盐雾试验; 第13部分:结冰试验; 第14部分:防火、可燃性试验; 第15部分:声振试验; 第16部分:加速度试验; 第17部分:磁影响试验; 第18部分:电源输入试验; 第19部分:电压尖峰试验; 第20部分:电源线音频传导敏感性试验: 第21部分:感应信号敏感性试验; 第22部分:射频敏感性试验; 第23部分:射频能量发射试验; 第24部分:雷电感应瞬态敏感度试验; 第25部分:雷电直接效应试验: 第26部分:静电放电试验。
本部分为HB6167的第1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HB6167.19一1989《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电压尖峰试验》。
本部分与HB6167.19一198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调整了电压尖峰信号波形,去掉了B类直流设备的尖峰信号,规定了不同设备分类和设备供 电的尖峰信号幅度: 统一且明确规定了A类和B类交直流设备施加尖峰信号的数目和时间。
本部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侯典国、黄菊英、李培、胡超、沈国连、方倍、潘加明。
本部分于1989年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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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6167.19-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9部分:电压尖峰试验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电压尖峰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机载设备交直流电源线,用于确定当设备端口承受来自交流或直流电源线的 电压尖峰影响时,是否能正常工作并符合其性能规范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B6167.1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3设备分类 3.1A类 为防止电压尖峰对设备的损坏,应安装在严格保护位置上的设备为A类设备。
3.2B类 为防止电压尖峰对设备的损坏,可安装在较低程度保护位置上的设备为B类设备。
4要求 4.1试验波形 实验室环境条件及试验设备应符合HB6167.1的相关规定。
试验波形要求如下: a)使用的尖峰信号发生器应能产生如图1所示的典型波形,脉冲上升时间(从0至峰值)应不大于 2us,脉冲持续时间(从0至峰值再至0)至少应为10us; b) 图1中规定的电压和持续时间仅适用于开路状态,接入受试设备后尖峰电压幅度可能会降低; c) 尖峰信号发生器的标称源阻抗应为50Ω,可用50Ω2土5Ω2的负载电阻对发生器的源阻抗进行校 验,此时产生的电压幅度应为规定电压值的一半,相对误差为士10%。
4.2试验配置 典型试验配置如图2和图3所示。
HB6167.19-2014 A类:E=600V B类:E=2X被测电源电压 (AC电压的有效值、DC电压,或200V,取其中小者) E 02 10 20 30 40 50 60 时间一微秒 图1电压尖峰波形 尖峰信号 示波器 发生器 (可选) 高 10μF 受试设备 注:大电流设备可能需要采用其他试验方法,以避免变压器饱和。
图2直流或单相交流用电设备电压尖峰试验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