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59. 140. 20 Y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6440-2012 代替GB/T6440-1986
山羊板皮
Raw goat skin
2012-12-31 发布2013-0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6440-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6440--1986《山羊板皮》。
本标准与GB/T6440一1986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安全卫生要求”“验收规则”和“运输”等内容; 一对“范围”“术语和定义”、“检验方法”和“包装、标记、贮存”等内容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新民、张全祥、田泓、范炜、刘力军、孙静、林珊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T 6440-1986.
T
GB/T 6440--2012
山羊板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羊板皮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安全卫生要求、加工要求、品质要求、检验方法、验收规 则及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产山羊板皮。
2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16548一2006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16569-1996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和疫苗手册(Manual of diagnostic tests and vaccines for terrestrial animals)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A 类不合格品unacceptable product A 单位产品在主要部位出现较严重或较明显疗伤、痘伤、疥癣板、伤痕、老公羊皮、陈板、烟熏板、冻糠 板、淤血板、漏档板、灼伤板、撑板、残缺等,板质明显瘦弱。
3.2 B类不合格品 unacceptable product B 单位产品在主要部位不易明显看出的上述已愈外观伤残及轻微冻糠板、回水板、撑板、淤血板、描刀 及皮板边缘部位的残缺。
注:山羊板皮主要伤痕及主要特征参见附录A。
4安全卫生要求
4.1山羊板皮应产自安全非疫区,符合动物兽医卫生要求。
4.2炭疽菌检测应参照《陆生动物诊断试验和疫苗手册》的检验要求进行实验室检验。
4.3不符合兽医卫生要求或检验出炭疽阳性的山羊板皮按照GB16548一2006和GB/T16569一1996 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5加工要求
5.1宰剥季节
最佳季节为秋季,冬、春和夏季次之。
应宰剥适当,皮形完整,晾晒平展,毛被、板面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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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440-2012
5.2加工要求 5.2.1淡干板 割去嘴唇、耳根、尾骨、角、蹄,除净肉屑、脂肪、粪污的鲜皮,按产区路分1标准形状展平晾晒干。
晾 晒时应防止曝晒及防冻,防止边缘部位卷曲折叠,确保皮张整洁,避免受闷掉毛等现象的出现。
5.2.2 盐干板 把已加工修整好的鲜皮,毛被向下、板面向上平铺在硬化地面上,头、腿及边缘部位展平,再向皮板 上均匀地撒上一层细盐,也可采用转鼓滚盐的方法。
待皮腌透后再晾晒干。
5.2.3盐湿板 操作方法与盐干板基本一致。
将腌制的鲜皮50 张或100 张皮板向上,最上1张毛向上码放在木托 或塑托上。
5.3山羊板皮皮型 山羊板皮皮型参考图参见附录C。
6品质要求
6.1山羊板皮品质分级要求 山羊板皮品质分级要求见表1。
表1山羊板皮品质分级表
项目 等级四川路、汉口路、济宁路、云贵路华北路
品质质量等级比差/%
面积/m²重量/kg面积 /m²
板质良好,在重要部位允许带0.2cm²(如 绿豆粒大小)伤痕一处;或板质尚好,重要 特等部位没有任何伤残或缺点,可在接近两肋0.44(4平方市0.6以上;云0.5(4.5平方
尺)以上贵路无要求市尺)以上120 的边缘部分带有小的(0.2cm²)伤痕一 处。
正季节皮,毛疏密适中,光泽好
板质良好,在重要部位允许带0.2cm²(如四川路、汉口 绿豆粒大小)伤痕一处;或板质尚好,重要路为0.325 一等部位没有任何伤残或缺点,可在接近两肋0.23(2.1平方0.33(3平方
市尺)以上以上;济宁路市尺)以上100 的边缘部分带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