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1018-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株洲凯特实业有限公司、辽宁大学、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扶元初、房大维、喻新海、肖勇、彭鹰、王芦燕。
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专用
YS/T1018-2015
粒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粒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 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经粉末冶金法制取,用于镍基高温合金和其他含合金元素添加的金属粒。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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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YS/T895高纯化学分析方法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辉光放电质谱法 YS/T902高纯及酸铵化学分析方法铍、钠、镁、铝、钾钙、钛、铬、锰、铁、钻、镍、铜、锌、砷、 钼、镉、铟、锡、锑、钡、钨、铂、铊、铅、秘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3要求 3.1产品分类 铢粒为Re-04牌号。
3.2化学成分 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表1
Re-04 Re,不小于66*66
A0.000 1 Ba0.000 1 杂Be0.000 1 质 含0.000 5 量Cd0.000 1 (质量分数)/%0.000 5 不Cr0.000 1 大Cu0.000 1 于Fe0.000 5
K0.000 5 Mg0.0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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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续) 牌号Re-04
Mn0.000 1 Mo0.001 0 eN0.000 5 Ni0.000 5 杂Pb0.000 1 质Pt0.000 1 含S0.0005 量Sb/9.0Q01 (质量分数)/%
Se.0005 不!s0.001 0 大us0.000 1 于Te0.000 1
Ti0.000 5 TI0.000 1 W0.001 0 Zn0.000 1 注:Re-04含量为100%减去表中所列杂质元素实测值总和的余量。
牌号Re-04
C0.003 气体元素杂质含量(质量分数)/%,不大H0.002
N0.001 00.03
3.3尺寸和重量 产品为圆柱状,规格约为$15mm×10mm,每粒重量约35g。
有其他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
3.4外观质量 镍粒外观应为银色或银灰色。
4试验方法
4.1粒的化学成分分析方法按YS/T895或YS/T902的规定进行,YS/T895和YS/T902未规定 的元素,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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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粒的尺寸和重量采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4.3徕粒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产品质量证 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 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20d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如需仲裁,可委托 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
每批重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外观质量的检验,需方对尺寸和重量有要求时,需在订货单(或合同)中 注明。
5.4取样 取样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检验项目取样规定要求的章条号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化学成分每批取3粒3.24.1 尺寸和重量每批取34.2 外观质量每批取3类3.44.3
5.5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产品的化学成分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应在该批产品中对该项加倍取样进行 重复试验。
若重复试验结果有一个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如供需双方同意,可交由 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仲裁检测。
5.5.2产品尺寸和重量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5.3产品外观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6.1标志 产品外包装上应注明: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